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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海生:説“【釆廾】”及相關字
在 2026/7/20 12:57:40 发布

說「𢍏」及相關字

 

吴海生

日本神奈川

 

一.「𢍏」的既有說


「券」「卷」「拳」等字皆從共同構件「𠔉」。《說文》分析認為,這些字中的「𠔉」皆為聲符。

(券)契也。从刀,𠔉聲。券別之書,以刀判契其旁,故曰契券。

(卷)厀曲也。从卪,𠔉聲。

(拳)手也。从手,𠔉聲。

𠔉」於《說文》中則收作「𢍏」,分析為從「廾」,以「釆」為聲符。

𢍏)摶飯也。从廾,釆聲。釆,古文辨字。讀若書卷。

林義光先生否定《說文》認為「釆」為聲符的分析[1],林志強先生亦承襲此說[2]。此外,李學勤先生認為石璋所見之即為「𢍏」,應讀為{祼}[3];何景成先生沿用此說,並進一步認為與商代甲骨文、金文所見之「」為同一字[4]。陳劍先生則分析其字形象徵「雙手持圓物之形」,認為是{丸}的表意字[5]。鄧飛先生則主張[6]等字形即為「𢍏」的甲骨文字形[7]。然而,上述各種分析仍有重新檢討之必要。

 

二.既有說的重新檢討


(一)《說文》、林義光說

《說文》及林義光先生之說皆認為「𢍏」從「釆」。然而,「𢍏」與「釆」在早期階段的字形並不一致。

目前可見最早可釋為「𢍏」者,見於春秋時代文獻[8]

(《近二》690,春秋中期) (《近二》948,春秋晚期)

以上二例皆用作人名。若將上部與「番」[9]字上部相比較,即可明顯看出「𢍏」並非從「釆」。因此,《說文》及林義光認為其從「釆」的分析並不準確。

 

(二)李學勤、何景成說

李學勤先生、何景成先生認為甲骨文、金文所見之「」即為「𢍏」。然而,此說已由謝明文先生經詳細考證後予以否定[10],本文從其分析。

 

(三)鄧飛說

鄧飛先生曰:

我們認為𢍏即從舊釋之甲骨文的字演化而來。這樣我們可以構建一個(甲骨)(楚簡)(楚簡)(楚簡)《說文》)的演化類型。其構件內部變化軌跡是比較清晰的,先是上部構件的兩豎筆與兩橫筆脫離,上移成形作,之後是上橫筆上添加一小豎飾筆,或脫落一橫筆成形,之後橫筆下方又添加對稱的飾筆,從而演變成與《說文》小篆字形上部一致的構件。[11]

鄧飛先生認為,在楚簡文字中,上部兩側的豎畫彼此分離,遂形成「八」形。然而,觀察可知,早在春秋時代,「八」形便已獨立存在,因此鄧氏的分析難以採納。

 

(四)陳說

陳劍先生曰:


較原始的「𢍏𠔉」應該是作類形的,後來中間黑團形筆劃「綫條化」作一橫筆,又繁化為兩橫筆,遂變作一般多見之「」(𠔉)類形。就字形而言,形上方的「八」形,應該理解作飾筆,與「尊」、「(灷)」上方的「八」形相類。除去此之後的,顯然亦可看作即「雙手持丸」或「雙手作丸」之形,將其說為「丸」之表意初文,也是很合適的。[12]


陳劍先生認為,中央的「」形經線條化而變為「一」形,之後又繁化為「二」形,此一分析是恰當的。然而,陳劍先生所提出的「上方的『八』形,應該理解作飾筆」以及「可看作即『雙手持丸』或『雙手作丸』之形」等分析,仍有重新檢討的必要;至於進一步將其分析為{丸}的表意初文,亦難謂妥當。

𢍏」作為單字使用,目前最早可見於春秋中期材料;然而,若作為「」之偏旁,則自西周時代便已可見「𢍏[13]

(《集成》4239.1,西周早期) (《集成》3475,西周中期)

此字從「阜」,以「𢍏」為聲符。謝明文先生分析認為,其即《說文》所載:「𨹵)河東安邑聚也。」之{𨹵[14]。西周中期之用作人名;西周早期之則見於「師遂東伐海湄」之語境。若將讀作{𨹵},則可解作「師向東進軍至𨹵,並攻伐海濱」。河東郡大致位於今山西省運城市一帶,而西周初期都城豐、鎬則約位於今陝西省西安市附近。就地理位置而言,河東郡大致位於豐、鎬正東方,與文中「東𨹵」的記載相符合,因此將分析為{𨹵}較為可信。若比較上部去除「八」形後的部分,可以發現呈「丨」形,而則呈「」形。若再結合陳氏所提出由「」形演變為「一」形的分析,則可推知其演變歷程應為「丨→●→一」。此外,西周早期除之外,尚有三例「[15],皆繪作「丨」形。因此,陳氏所謂「可看作即『雙手持丸』或『雙手作丸』之形」的分析,亦難以採納。

主張「𢍏」上部之「八」形並非飾筆,首先, 可舉出與「𢍏」相同、其上部均經歷「丨→●→一」演變的字形作為證據。

以下摘錄商代、西周時期「[16]的部分字形:

A:(《花東》87,商花東子卜辭) (《合集》2050,商賓組)

  (《合集》18542,商賓組) (《集成》4061,西周中期)

 

B:(《合集》811正,商賓組) (《合集》18802,商賓組)

  (《集成》4267,西周中期) (《近二》441,西周中期)

 

C:(《花東》247,商花東子卜辭) (《合集》12983,商賓組)

 

D:(《合集》26766,商出組)

」從「皿」及若干點畫。這些點畫描繪的是水滴,因此此字象徵「水由皿中溢出之狀」,乃{溢}的表意初文。A類從二點,B類從三點,C類從四點,D類從五點。其中尤其是B類,可清楚看出其經歷了「丨→●」的演變,與「𢍏」完全相同。由此可知,「」中的「八」形並非飾筆,而是由表示水滴的筆畫演變而來。既然「𢍏」亦經歷了相同的演變,其「八」形亦很可能並非飾筆。

其次,陳氏認為「𢍏」之「八」形與「尊」、「灷」上部的「八」形同屬飾筆。然而,「灷」上部出現「八」形乃戰國時代以後之事[17],在年代上晚於「𢍏」,在年代上存在矛盾,因此,此說並不準確。至於「尊」,則可分析為:表示「陳設、奉置」之{尊}的表意字「[18],與表示{祼}、且亦具有「奉置」義的表意字「[19],由於形體、字義皆相近,遂互相糅合而形成「尊」字。綜上所述,將「𢍏」上部的「八」形視為與「灷」或「尊」上部相同的飾筆,此一分析亦難以成立。

固然不能完全排除「𢍏」上部之「八」形受到「」或「尊」類化影響的可能性,但若觀察同樣疑似受其影響的「朕」與「灷」,可知「朕」上部出現「八」形乃西周晚期以後,而「灷」則至戰國時代以後方始可見。此外,「𢍏」並不存在不從「八」形的字形,相反地,自西周早期起便已可見從「八」形之字形。因此,將「𢍏」的「八」形理解為具有構字功能的筆畫,而非單純飾筆,較為合理。

總而言之,「𢍏」中央的「」形原本應為「丨」形,而上部的「八」形亦極可能並非飾筆。換言之,這些筆畫原本皆具有表意功能。基於此,本文不能贊同將「𢍏」分析為{丸}之表意字的看法。

 

三.「𢍏」的字源說


(一)「𢍏」甲骨文字形的分析

依據以上分析,可進一步認為,下列甲骨文字形即為「𢍏」之早期形態。

(《英藏》1183,賓組)

(《英藏》2674正,貞人組不明)

《英藏》1183中的用作人名或地名,《英藏》2674中的則用作人名。陳夢家先生將其隸定為「洪」[20];《新甲》及《商字》則隸定為「[21]。若將相比,可見兩者皆由三個點(或豎畫)與「廾」構成,因此將其分析為同一字形並無不可。再比較兩組演變,也可看出二者皆經歷了相同的變化。綜合而言,可認為作為「𢍏」的甲骨文字形是相當恰當的。

關於的構形,可分析為從若干點畫與「廾」。甲骨文中的「若干點畫」,主要有以下兩種表意功能:表示粉末、顆粒之形。表示水滴之形。茲分別舉例如下。

粉末、顆粒之形:

「小」:象砂粒之形[22]。 「糞」:象塵土及手持畚箕之形[23]。 「火」:象火焰及火星之形[24]

「燎」:象薪柴與飛散火星之形[25]。 「米」:象篩取米粒之形[26]

水滴之形:

「水」:象水流與水滴之形[27]。 「:象皿中之水溢出之形。

「洗」:象洗足之形[28]。 「雨」:象雨自上而降之形[29]

除此之外,尚有許多甲骨文字例亦以相同方式使用此類點畫。若再結合「𢍏」所屬諧聲域 *KON [30]及其相應漢語詞,則可提出以下兩種假說。

第一,可將若干點畫理解為粉末、穀粒,據此將全字解釋為「雙手聚攏細小顆粒之狀」,並認為其為《博雅》所云:「䊎,摶也。亦作𥹳。」之{䊎 *kʰonʔ}的表意字。第二,可將若干點畫理解為水滴,據此將全字解釋為「雙手洗手之狀」,並認為其為《說文》:「(盥)澡手也。」之{盥 *kˤonh}的表意字。

若將其解釋為{䊎}的表意字,就造字法而言相當直接,也頗為合理。若將這些點畫理解為米等食用穀物的顆粒,自然可以表示「以手揉聚成團」之義。另一方面,若將其解釋為{盥}的表意字,同樣具有相當高的合理性。因為與其具有相同演變歷程的「」,其中若干點畫明顯表示水滴;此外,《說文》所載:「(洗)洒足也。」其表意字採用相同的造字方式,僅以「廾(手)」與「足」相互對應,構形極為工整。再者,如下文所述,實際上亦可見以「𢍏」為聲符之字用來表示{盥}的用例。此一事實更提高了「𢍏」本為{盥}表意字的可能性。因此,雖然將其分析為{䊎}的表意字亦非不可,但綜合各項證據而言,以{盥}說較可取。

 

(二)「盥」字用法的整理

「盥」一字首次見於春秋金文,其字形如下。

A:(《集成》10121,春秋早期) (《集成》10125,春秋早期) (《集成》10163,春秋早期)

  (《集成》10282,春秋中期) (《集成》10157,春秋晚期)

 

B:(《集成》10276,春秋早期) (《集成》10189,春秋晚期)

 

C:(《集成》9680,春秋中期) (《集成》9704,春秋)

 

D:(《集成》9992.2,春秋晚期)

E:(《集成》10283,春秋晚期)

其中,A類見於「盥盤」,B類見於「盥匜」,C類見於「盥壺」,D類見於「盥缶」,E類見於「盥盂」等語境。上述各例皆置於各種水器名稱(盤、匜、壺、缶、盂)之前,因此可分析為修飾語,表示「供洗手之用」,而非器物名稱本身。

 

(三)從「𢍏」及「舟」「水」「皿」等偏旁構成諸字的分析

李家浩先生認為,春秋時期的「」、「」、「」、「」,以及戰國楚文字中的「」,皆以「𢍏」為聲符,並均表示「盥」[31]。其字例如下。

(《集成》2690,春秋早期) (《集成》4620,春秋早期)

  (《集成》10154,春秋中期)

 

(《集成》10137,春秋早期) (《集成》4663,春秋晚期)

 

(《集成》9733,春秋中期)

 

(《信陽30遣冊》簡8,戰國楚) (《信陽遣冊》簡9,戰國楚)

 

(《集成》10099,春秋晚期)

其中,「」從「舟」,以「𢍏」為聲符;「𪾕」則是在「」之上增添「皿」而成;「𣹸」則增添「水」;「」從「水」,以「𢍏」為聲符;「」則是在「」之上再加「皿」。

各字的實際用例如下:

見於「弔」;見於「盤」;見於「壺」;見於「哀成叔之」;見於「[32]」。

其中,「盤」「壺」與「盥盤」「盥壺」的用法完全一致。再者,「𢍏」與「盥」同屬諧聲域 *KON,因此將其釋為{盥}較為合理。「巾」亦可理解為「盥巾」,即「洗手所用之布巾」。至於「哀成叔之」中的,可分析為一種器物名稱。已有研究指出,其應用作《說文》:「𧯦)豆屬。」之{𧯦[33]。「弔」則為人名,可理解為「弔盥」。至於「」所從之「舟」,本文認為其演變方式與「般」字相同,即由[34]的演變一致:原本表示盆、槽一類容器的,經橫置後形成,最終訛變為「舟」形。故「」中的「舟」,本質上亦應源自盛水器之形,而非真正的舟船。

 

四.相關字分析


(一)「盥」字的分析

「盥」為春秋時代始見之字形,可分析為從「𦥑」、「水」及「皿」,象徵「在皿中洗手之狀」,為表示{盥}的表意字。然而,若「𢍏」本身亦已是表示{盥}的表意字,則難以解釋何以後來又另造「盥」字。對此,若注意「盥」諸字形中的,可知其實際上是從「𦥑」、四個點及「皿」所構成。其中,上部的,由於「曳」具有如[35]等分別從「廾」與「𦥑」的異體字,因此可將理解為「𢍏的異體。此外,又與「遺」[36]字上部完全一致。基於上述現象,可推測其演變歷程如下。

首先,由「𢍏」加上「皿」形成分化字。其後,受到如「沬」[37]、「鑄」[38],以及「匜」[39]等從「皿」與「𦥑」諸字的類化影響,遂將其中的「廾」改寫為「𦥑」,形成異體。其後,字中的又變形並音化為(臾{遺}),遂形成之字形。再往後,中的若干點,又被義符「水」所取代(或加繁),遂發展為後世「盥」的字形。

 

(二)「會」用作{盥}說

春秋戰國時代,「會」除表示「相會」之{會}外,亦可見如「會匜」等用例[40]。此一用法與「盥匜」完全一致,皆作修飾語使用。換言之,若仍將此處之「會」理解為動詞「相會」,在語義上便顯得十分不自然。再者,「會」之諧聲域為 *KOT,而韻尾 *T *N 彼此可以構成諧聲[41]。因此,「會」具有假借表示{盥}的可能性;就其實際用法而言,「會匜」亦應理解為「盥匜」才較為妥當。

 

五.結論


(一)關於「𢍏

𢍏」源自甲骨文,宜分析為象徵「雙手洗手之狀」,為表示「洗手」之{盥}的表意字。

另一種可能,亦可將其分析為象徵「雙手揉捏穀粒成團之狀」,為表示「揉聚、捏合」之{䊎}的表意字。然而,綜合各項證據考察,以{盥}說較為妥當。

 

(二)關於「尊」

「尊」乃由甲骨文「」與「」二字,由於形體、字義皆相近,而相互糅合形成的字形。

 

(三)關於「盥」

「盥」原為在「𢍏」之上增添「皿」所形成的字形,其後「廾」演變為「𦥑」,若干點畫又繁化為「水」,遂形成後世所見之「盥」字。

 

(四)關於「會」

春秋戰國時代,「會」除表示「相會」之{會}外,亦曾假借用作表示{盥}。

 

簡稱表

《說文》:  說文解字

《合集》:  甲骨文合集

《花東》:  殷墟花園莊東地甲骨

《英藏》:  英國所藏甲骨集

《集成》:  殷周金文集成

《近二》:  近出殷周金文集録二編

《影彙》:  新收殷周青銅器銘文暨器影彙編

《新甲》:  新甲骨文編(增訂本)

《商字》:  商代文字字形表

《西字》:  西周文字字形表

《春字》:  春秋文字字形表

《信陽》:  信陽楚墓

 

本文原載於《日本漢字學會報》第8號,日本漢字學會20266月,第77—91頁之日文論文翻譯並修訂而成。

 



[1]林義光《文源》1920,卷637頁。

[2]林志強《〈文源〉評注》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7,第296頁。

[3]李學勤《祼玉與商末親族制度》《史學月刊》2004年第9河南人民出版社200421頁。

[4]何景成《試釋甲骨文的北方風名――兼説甲骨文的𢍏字》《殷都學刊》2009年第2安陽師範學院200914-15頁。

[5]陳劍《「𡰫」、「𥄗」聲符探源並論相關諸字》《中國文字》2021年冬期號(總第4期),萬卷樓圖書202194頁。

[6]《合集》181,商賓組摹本。

[7]鄧飛《舊釋之甲骨文當釋𢍏(豢)》《語文研究》2022年第3期,山西省社2022年,第59-60頁。

[8]《春字》第122頁隸定作「」。

[9]《影彙》401,春秋中期拓本(《春字》第38釋作「番」

[10]謝明文《試説商周古文字中的》《商代金文研究》中西書局2022年,第713-727頁。

[11]鄧飛《舊釋之甲骨文當釋𢍏(豢)》第59-60頁。

[12]陳劍《「𡰫」、「𥄗」聲符探源並論相關諸字》第94頁。

[13]《西字》第122頁隸定作「,釋作「𨹵

[14]謝明文《試説商周古文字中的》第727頁。

[15]見於《集成》4238.14238.24239.2

[16]本文從張鑫裕先生之說,將其分析為「」(之表意初文)。(張鑫裕《利用漢碑字形探究古文字問題一例:古文字中舊釋之字新釋——兼說”“非古今字》《漢碑字詞零釋及相關問題研究》南開大學碩士學位論文(指導教師:蔣玉斌)2019年,第49–78頁)

[17]謝明文《試説商周古文字中的713頁注、第715頁。

[18]張玉金《甲骨金文字補釋》《古漢語研究》2007年第4期,湖南師範大學2007年,第30頁。

[19]謝明文《試説商周古文字中的》第724-725頁。

[20]陳夢家《殷虚卜辭綜述》中華書局2004,第499頁。

[21]《新甲》第165頁;《商字》第107頁。

[22]《合集》651,賓組摹本。說見:季旭昇《説文新證》臺灣修訂版藝文印書館2014,第79頁。

[23]《英藏》361正,歷組摹本。說見:季旭昇《説文新證》第313-314頁;林志強《〈文源〉評注》第295-296頁。

[24]《合集》27317,無名組摹本。說見:季旭昇《説文新證》第753頁。

[25]《合集》20204,師組摹本。說見:季旭昇《説文新證》第753-754頁;林志強《〈文源〉評注》第326頁。

[26]《合集》32024,歷組摹本。說見:季旭昇《説文新證》第579-580頁。

[27]《合集》10152,賓組摹本。說見:季旭昇《説文新證》第795頁;林志強《〈文源〉評注》第43-44 頁。

[28]《合集》175,賓組摹本(《新甲》第633-634、《商字》第443頁釋作「洗」)。說見:季旭昇《説文新證》第110

[29]《合集》20975,師組摹本。說見:季旭昇《説文新證》第813-814頁;林志強《〈文源〉評注》第90頁。

[30]上古音及諧聲域依布之道《廣韻形聲考》古音小鏡網站(http://www.kaom.net/sgy_bzd.php)。

[31]李家浩《庚壺銘文及其年代》《古文字研究》第19輯,中華書局199291頁。

[32]本文從李家浩先生之說,釋「」為「巾」。李(1982):李家浩《信陽楚簡字及從𠔉之字》《中國語言學報》第1商務印書館1982202

[33]林澐《新版〈金文編〉正文部分釋字商榷》中國古文字研究會第八届討論會論文1990,第137條。

[34]《合集》32861,商賓組、《合集》152正,商賓組摹本、《集成》10133,春秋早期拓本(《新甲》第506頁、《商字》第357頁、《春字》第394頁釋作「般」)。

[35]《集成》10196春秋晚期《影彙》405,春秋中期拓本。

[36]《集成》2555西周早期拓本。

[37]《集成》10145春秋早期拓本

[38]《集成》9730春秋早期《集成》9598,春秋早期、《影彙》1337,春秋早期拓本。

[39]《集成》10190戰國拓本。王子造匜(《集成》10190)銘文作「王子造之盥」,與蔡侯申匜(《集成》10189)「蔡侯申之盥匜」屬同類銘文,其對應關係至為明顯。

[40]吳國昇《出土春秋文獻中一詞對應多字現象的初步考察(名詞篇)》《出土文獻綜合研究集刊》第10巴蜀書社201975-76頁。

[41]此可由{元*ŋon{扤*ŋot}、{圂*ɡˤunh{㨡*ɡˤut}、以及{干*kˤan{訐*kat}等例加以證明。


本文收稿日期为2026年7月3日

本文发布日期为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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