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來本作 (畀),後世誤以為是「 ( )」。《說文‧三上‧廾部》「 ,舉也。从廾,甶聲。《春秋傳》曰:『晉人或以廣隊,楚人 之。』黃顥説:廣車陷,楚人爲舉之,杜林 爲麒麟字。」段注本三上三十六將字形改為「 」,分析為從廾「 」聲,並注釋曰:「各本作由聲,誤。或从鬼頭之甶,亦非也。此从東楚名缶之 。故《左傳》作 。今左作惎。糸部 从 聲,或字作綦。 聲、其聲皆在一部也。」秦漢文字,如 (睡虎地秦簡《封診式》簡五九)、 ( (綦)君□)。[1]裘錫圭先生已指出上述二例就是《說文》「 」字(《段注本》13上16),爲「綦」字正篆,从「 」聲。[2]可見「魏 」,被誤認為「魏 」,後世再讀為「魏其(斯)」。附帶一提,「畀」、「 」這種形近而誤解的現象,近人也曾出現過,比如王國維就曾認為《說文》分 、畀為二字,或失之。(《甲骨文字詁林》2111頁),姚孝遂先生的按語也接受王國維的意見(《甲骨文字詁林》2112頁)。
[1] 漢語大字典字形組編:《秦漢魏晉篆隸字形表》(成都:四川辭書出版社,1985年)頁932、羅隨祖主編:《羅福頤集-增訂漢印文字徵》(北京:紫禁城出版社,2010年6月)頁586。
[2] 裘錫圭:〈《秦漢魏晉篆隸字形表》讀後記〉《古文字論集》(北京:中華書局,1992年8月)頁514。亦參看讀方勇:〈讀秦簡劄記一則〉,復旦網,2011年10月10日,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168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