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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傳官:《肩水金關漢簡(伍)》所見《急就篇》殘簡輯校 ——出土散見《急就篇》資料輯錄(續)
在 2016/8/26 15:25:54 发布

 

 

《肩水金關漢簡(伍)》所見《急就篇》殘簡輯校


——出土散見《急就篇》資料輯錄(續)

 

(首發)

 

張傳官


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


出土文獻與中國古代文明研究協同創新中心



筆者曾撰有《出土散見〈急就篇〉資料輯錄》一文,[1]對出土材料中的零散《急就篇》材料加以搜集、整理,並對照傳世本進行校勘。新近出版的《肩水金關漢簡〔伍〕》[2]中亦著錄有五支《急就篇》殘簡(均爲居延查科爾帖(A27)採集所得),故草此短文,以作前文之補充。

 

《金關伍》72ECC3謂:

總領煩亂決疑文辨闘殺傷□

此語見於今本《急就篇》三十四章本的第二十八章(即三十一章本的第二十七章)。

“辨闘”二字,松江本《急就章》葉夢得釋文作“闘變”,[3]趙孟頫、鄧文原、宋克等章草寫本皆作“變”,[4]顏王注本作“變鬭”。[5]“闘”,《玉海》附刻《急就篇》卷前校勘記引黃本一作“罰”。[6]關於傳世本此處異文,鈕樹玉謂:“‘’本从‘鬥’,隸變从‘門’。”[7]莊世驥謂:“从碑本爲正。”[8]高二適謂:“定本改〔爲〕,俾與草合。”[9]陳昭容謂:“‘變闘’、‘闘變’義同。‘闘’當从‘鬥’,俗寫作从‘門’。”[10]今按:諸家說皆可從,“闘”、“”、“鬭”、“鬥”實爲一字異體。《金關伍》“闘”字作,字實从“斤”;葉氏所釋“闘”字,松江本作,字右下从“斤”亦甚爲明顯。此二字實皆爲“”字,而葉夢得翻正松江本章草多書異體字,不盡與章草原形密合,故莊世驥、高二適有上引之語。“罰”則當爲“闘”之誤釋章草或形近訛誤。

“變”、“辨”二字當爲通假關係。上古音“變”爲幫母元部字,“辨”爲並母元部字,韻母相同,聲母皆爲唇音,音近可通,典籍中亦不乏通假之例。[11]“鬭變”爲兩漢魏晉習語,指私鬥,亦作“變鬭”,如《漢書·尹翁歸傳》:“奴客持刀兵入市鬭變,吏不能禁。”顏師古注:“變,亂也。”《孔子家語·五刑》:“鬭變者生於相陵,相陵者生於長幼無序。”《急就篇》“變鬭殺傷捕伍鄰”顏師古注:“變鬭者,爲變難而相鬭也。殺傷,相傷及相殺也。捕,收掩也,有犯變鬭傷殺者,則同伍及鄰居之人皆被收掩也。”而“鬭辨”則多指爭鬥、爭吵,亦作“鬭辯”。如《禮記·鄉飲酒義》:“君子尊讓則不争,絜敬則不慢。不慢不争,則遠於鬭辨矣。不鬭辨則無暴亂之禍矣。”孙希旦集解“鬭,謂逞於力,辨,謂競於言。”《史記·吳太伯世家》:“異哉!吾聞之,辯而不德,必加於戮。”服虔曰:“辯若鬥辯也。夫以辯爭,不以德居之,必加於刑戮也。”此處似當以“變”爲正,“辨”爲“變”之借字。不過,“鬭變”亦可寫作“鬭辨”,如《大戴禮記·盛德》:“凡鬭辨生於相侵陵也,相侵陵生於長幼無序,而教以敬讓也。故有鬭辨之獄,則飾鄉飲酒之禮也。”正可與上文所引《孔子家語》對讀。此處之“鬭辨”表示的也是私鬥之義,與“鬭變”義同。

“殺”,《金關伍》72ECC3。我們知道,“煞”字是由“殺”演變而來的,此字寫法已近於“煞”。秦漢文字中“殺”字(如《說文·殺部》小篆作)左下所从之“朮”的上下兩部分脫離,上半演變成“彐”形,下半演變成三點或四點,而其右旁“殳”寫成“攴/攵”,就形成了“煞”字。《敦煌汉简》983“賊殺之”之“殺”字作[12]其“朮”旁的中部橫筆和中豎筆已經脫離。定縣八角廊漢簡《儒家者言》簡703亦有“殺”字,整理者摹作[13]若此摹本不誤,[14]亦可作爲對照。《金關伍》此字之“朮”的上下部分則已分離,已基本演變成“煞”字。以上三例漢簡字形正是從“殺”到“煞”演變的中間環節(當然恐怕還有筆者未見的其他類似寫法),值得注意。此外值得一提的是,“殺”左旁“朮”上方之“×”形筆畫加上其下部“小”形筆畫的演變與“叔”字演變十分相似。[15]

□作,僅存上端兩筆殘筆,傳世本此字皆作“捕”。然《金關伍》此字左側殘筆與“扌”旁起筆不甚密合,更近於撇筆起筆。待考。


《金關伍》72ECC5A謂:

羝羭六畜蕃殖豚彘豬。豭豶狡狗野雞雛。

此語見於今本《急就篇》三十四章本的第二十一章(即三十一章本的第二十章)。

“羝羭”所在文句,顏王注本作“牂羖羯羠䍮羝羭”;松江本作“牂羖羝羯羠䍮羭”;趙孟頫、鄧文原、宋克等章草本皆作“牂羖羯羠䍮羭”,均脫一“羝”字。鈕樹玉將“羝”字補在“羖羯”二字間。今按:根據此句各字的含義,尤其是《金關伍》該簡所存殘字的情況,此句的文字順序仍以作“牂羖羯羠䍮羝羭”爲當。

“殖”,傳世本皆作“息”。今按:“蕃殖”、“蕃息”義近,廁此皆可。

,高一致先生已指出“該字應釋寫作‘腞’,這裏用作‘豚’”。[16]今按:傳世本亦皆作“豚”。

“彘”,松江本等章草本同,《居延新簡》[17]EPF22.731、顏王注本作“豕”。關於傳世本此處異文,鈕樹玉謂:“《說文》:‘豕也。’後蹏廢謂之‘彘’,直例切。”莊世驥謂:“豕與彘同物,《爾雅》注:‘豕,今亦曰彘。’”陳昭容謂:“豕,彘也。”今按:“豕”、“彘”義近(參上引諸家校勘記),廁此皆可。漢代殘簡二字皆見,難以斷定何者更符合《急就篇》的原貌。

“狗”,松江本等章草本同,顏王注本作“犬”。關於傳世本此處異文,莊世驥謂:“兩本俱通。”陳昭容謂:“作‘犬’、‘狗’俱可。”今按:諸家說是。

 

《金關伍》72ECC6A謂:

疾狂失鄉瘧瘚積𤹯麻溫病

又,《金關伍》72ECC19謂:

𤹯麻溫病

此語見於今本《急就篇》三十四章本的第二十三章(即三十一章本的第二十二章)。

“鄉”,顏王注本作“響”,孫星衍《急就章考異·序并注》引梁相國臨本釋文作“盈”,[18]松江本作,趙孟頫章草寫本作,鄧文原章草寫本作,宋克章草寫本兩種分別作。關於傳世本中此處異文,王國維謂:“孫伯淵所見梁相國臨本釋文作‘盈’字。下第廿八章‘鄉’字章草作,則或仍是‘響’字也。”[19]高二適謂諸章草本“草法均譌”,又謂:“草法省‘鄉’爲。本書第廿五‘卿’草作,第廿八‘鄉’作,漢隸‘卿’、‘鄉’形近,故創草偏旁亦近似也。此字先作,即‘’之省形;後作,即‘阝’之形省。合即稱‘鄉’矣。‘鄉’下之‘音’,則省去‘立’,變‘曰’爲,本書第一‘昌’草爲,‘曰’旁使轉同。此真史游書頁。章書貴能字字區分,下筆有原,觀字之結構,可知矣。”今按:“響”所在章草字形,或釋爲“風”字。[20]對比今傳三十四章本第八章“乘風”、第三十二章“風雨”之“風”可知,釋“風”非是。[21]“盈”則更是誤釋章草。趙孟頫、鄧文原、宋克諸本此字下从“虫”,高二適已指出此爲訛形,宋克寫本第二字亦可證。高二適辨析前引諸章草本此字寫法頗爲詳盡合理,可從。章草“響”字又有如下寫法:

索靖《月儀帖》  索靖《出師頌》  隋《出師頌》  祝允明《長門賦》,《辨異》576

與諸本“響”字寫法相比,主要區別即在於是否省“立”旁。如此,則章草“響”實有兩種寫法。“失響”一語,顏師古注謂:“失響者,失音不能言也。”王應麟補注謂:“《國語》:‘嚚瘖不可使言。’《文子》、《淮南子》曰:‘皋陶瘖。’”據此則此處當以作“響”爲是,而《金關伍》之“鄉”當爲“響”之借字。

“瘧”,顏王注本作同,松江本等章草本作“虐”。關於傳世本此處異文,莊世驥謂:“《說文》:‘瘧,寒熱休作疾也。’虐者,《釋名》‘瘧,酷虐也’,則作‘虐’亦可。”高二適謂:“草‘虐’省形存聲。”陳昭容謂:“《說文》作‘瘧’,‘虐’爲同音借字。”今按:此處羅列病症,當以作“瘧”爲是,陳說可從。

“瘚”,《玉海》附刻《急就篇》卷前校勘記引黃本一作“癩”。關於傳世本此處異文,莊世驥謂:“‘瘚’與‘癩’形近。‘癩’者‘癘’之別字,《說文》本作‘癘’,古多‘瘧’、‘癘’竝言,疑此原文作‘癘’。”今按:“癩”爲“瘚”之形近誤字或誤釋章草,《莊考》以字當爲“癘”則非是。

“積”,傳世本皆作“瘀”。今按:“瘀”古多訓“積血”(如《說文·疒部》)。《急就篇》此處顏師古注謂:“瘀,積血之病也。”王應麟補注謂:“《太玄》:‘爲疾瘀。’《九辯》云:‘形銷鑠而瘀傷。’注:‘瘀,血敗也。’”“積”、“瘀”義近,廁此皆可。

𤹯”,傳世本皆作“痛”。今按:“𤹯”、“痛”爲一字異體。《金關伍》72ECC19此字僅存下部之“心”旁,當爲據傳世本和《金關伍》72ECC6A擬補。

“麻”,顏王注本作“瘼”,松江本、鄧文原、宋克等章草寫本皆作“痳”,趙孟頫章草寫本作“麻”。關於傳世本此處異文,王應麟補注謂:“‘瘼’,一作‘痳’,音林。《說文》:‘疝病。’”莊世驥謂:“‘痳’、‘瘼’字《說文》皆有,未定孰是。”陳昭容謂:“痳,疝病也,作‘痳’、‘瘼’義皆可通。”劉偉傑謂:“‘瘼’、‘痳’雙聲音近。”[22]今按:《說文》訓爲“疝病”之“痳”,於義廁此亦可,王應麟、莊世驥、陳昭容之說似可從。不過,此處異文“痳”可能另有來源,而與“疝病”之“痳”無關。我們知道,“麻”字實从“𣏕”聲,本當作“”。隸楷階段的俗書从“厂”、从“广”常可互作,故“麻/”亦可寫作“痲”。實際上“痲”應該就是爲表示麻風病之“麻”所造的專字。“痲”與“痳”形近易混,故訛作“痳”。參照“”寫作“麻”之例,甚至可以說表示麻風病之“痳”就是“痲”之俗體,這與《說文》訓爲“疝病”之“痳”只是同形的關係。莊、陳二氏未能了解這一點,故謂二者皆通;而王應麟則誤識此字,導致注音亦誤。關於“麻”、“瘼”異文,劉偉傑說似可從。《禮記·月令》:螻蟈鳴。鄭玄注:螻蟈,蛙也。《經典釋文》:蛙,……即蝦蟇也。孔穎達疏:李巡注《爾雅》:蟾諸,蝦䗫也。[23]兩漢韻文中亦有歌部字與鐸部字、魚部字(鐸部陰聲字)合韻者。[24]這些情況可說明漢唐時期“麻”、“瘼”二字聲音較爲接近。因此,“麻”可因音近轉寫作“瘼”。而且,從含義上看,二者可能亦有些聯繫。此處顏師古注謂:“瘼者,無名之病,常漠漠然也。”這與麻風病的一些症狀也頗爲相似。

 

《金關伍》72ECC17謂:

讀江水涇渭街術曲

此語見於今本《急就篇》三十四章本的第三十一章(即三十一章本的第三十章)。

“江水涇渭”,松江本等傳世章草本同,顏王注本則作“涇水注渭”。關於傳世本此處異文,莊世驥謂:“江水與涇渭相去甚遠,不應竝舉,从顏爲是。”李濱謂:“以《急就》句例求之,本屬包括品類集絫爲句,‘江水涇渭街術曲’者,江、涇、渭三水名,街、術、曲三道名,加‘水’連而成句。若謂‘涇水注渭’,似續水經,嫌於句例未合,此或所據本有異同,或原石漫漶縑素糜蠹,誤‘江’爲‘涇’,誤‘涇’爲‘注’,皆未可知。”[25]陳昭容謂:“西漢都長安,正位於涇渭之南,江水去此甚遠。故當從顏注本作‘涇水注渭’。”今按:諸家說法莫衷一是。吐魯番阿斯塔那三三七號墓出土的《急就篇》古注本60TAM337:11/1之六亦有此句,亦作“江水涇渭街術曲”。[26]《金關伍》此簡與吐魯番古注本正可證明《急就篇》早期傳本應當是作“江水涇渭”的,李濱所論可從。後世作“涇水注渭”或因形近誤寫(如李濱所說),或因未解“江水涇渭”而有意改寫成更容易理解的“涇水注渭”。

 

 

本文搜集資料時得到程少軒兄的幫助,初稿曾蒙劉釗師、任攀兄多所指正,謹在此一併致謝。唯文責自負。

2016825日初稿

2016826日修改

 

 

 

 



[1] 拙文《出土散見〈急就篇〉資料輯錄》,《中國文字》(新四十二期),藝文印書館2016年,103122頁。

[2] 甘肅簡牘保護研究中心等編《肩水金關漢簡〔伍〕》,中西書局2016年。下文簡稱爲“《金關伍》”,引用簡文時均先據整理者釋文。

[3] 《明搨松江本急就章》,西泠印社出版社2004年。

[4] 趙孟頫《臨史游急就章》,《中國書法》2008年。宋克《宋克急就章》,浙江人民美術出版社2003年。宋克《明宋克書急就章》,文物出版社1985年。鄧文原《鄧文原書急就章》,吉林文史出版社2006年。

[5] 史游著、顏師古注、王應麟補注、錢保塘補音《急就篇》,王雲五主編《叢書集成初編》,商務印書館1936年。

[6] 顏師古注、王應麟補注《急就篇》,王應麟《玉海》(第八冊),華聯出版社1964年。

[7] 鈕樹玉《校定皇象本急就章(附:考證 音略 音略考證)》,鈕樹玉、孫星衍《校定皇象本急就章 急就章考異》,《叢書集成初編》本,商務印書館1936年。

[8] 莊世驥撰、鄭知同補訂《急就章考異》,《廣雅叢書》,廣雅書局光緒十七年(1891年)。

[9] 高二適《新定急就章及考證》,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

[10] 陳昭容《急就篇研究》,臺灣私立東海大學碩士學位論文(指導教師:方振鐸教授),1982年。

[11] 高亨纂著、董治安整理《古字通假會典》,103頁【辨與變】、【辯與變】條。

[12] 甘肅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編《敦煌漢簡》,中華書局1991年。

[13] 河北省文物研究所《河北定縣40號漢墓發掘簡報》,《文物》1981年第8期,8頁,圖一〇:70。此簡簡號,中國簡牘集成編輯委員會《中國簡牘集成〔標注本〕》第十三冊“圖版選”286頁(敦煌文艺出版社2001年)標作“71703)”。

[14] 今按:此處亦不排除摹本有誤的可能,即“朮”旁的中部橫筆和中豎筆原是連爲一筆的。

[15] 關於“叔”在隸楷階段的演變,可參看梁春勝《楷書部件演變研究》,綫裝書局2012年,15頁;張傳官、楊金東《談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區南朝墓M1新出墓磚銘文》,《中國國家博物館館刊》2015年第9期。

[16] 高一致《讀〈肩水金關漢簡(伍)〉小札》,簡帛網,2016826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2618

[17] 甘肅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編《居延新簡:甲渠候官與第四燧》,文物出版社1990年。甘肅文物考古研究所等《居延新簡》,中華書局1994年。

[18] 孫星衍《急就章考異》,鈕樹玉、孫星衍《校定皇象本急就章 急就章考異》,《叢書集成初編》本,商務印書館1936年。

[19] 王國維《校松江本急就篇》,王國維《王國維遺書》(六),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影印商務印書館1940年版。今按:此處及下文諸家校勘記所引《急就篇》章序皆爲今傳三十一章本的章序,不另出注。

[20] 本文所據趙孟頫、宋克章草寫本所附釋文。

[21] 另可參看杜維鈞、杜金峰編著《章草辨異字典》,人民美術出版社2005年,190頁。

[22] 劉偉傑《〈急就篇〉研究》,山東大學博士學位論文(指導教師:劉曉東教授),2007年。

[23] 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中華書局1980年,1365頁。

[24] 參看羅常培、周祖謨《漢魏晉南北朝韻部演變研究(第一分冊》,中華書局1957年,157頁。

[25] 李濱《玉煙堂帖本急就章草法考》,此據高二適《新定急就章及考證》轉引。

[26] 唐長孺主編《吐魯番出土文書(貳)》,文物出版社1994年,232—238頁。






本文收稿日期爲2016年8月26日。

本文發佈日期爲201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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