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漢文字戚韱相混補證
(首發)
烏日
《妄稽》“親戚【四】皆說(悅)”的“戚”作
與常見“戚”字作
(《馬王堆‧五行》19)、(《馬王堆‧春秋事語》94)(《居延》65.11)
有所不同。反而跟“”相近。請比對《妄稽》簡22“籤”作
看起來“戚”與“”形體相混了。其實這種現象在秦簡已有出現,《嶽麓秦簡‧為吏》48壹“毋弃親○”、65正肆“親○不杋,不欲外交”。兩處“○”字分別作:
整理者釋文作“韱(賢)”。復旦大學讀書會指出:原整理者將(簡65/1584)“韱”讀爲“賢”,這恐怕是有問題的。我們懷疑此字有可能讀爲“戚”,但也不很確定,因此在其後加了問號。此字構形不明,也不能排除就是“戚”的誤寫的可能。[1]陳劍先生在文末評論指出:“此及簡48/1550原釋為‘毋棄親韱(賢)’之所謂‘韱’字,皆可定為从‘人’从戚鉞之‘戚’之象形初文那類寫法的親戚之‘戚’字之寫訛,完全不會有什麼問題(辭例、字形兩方面的限制已經足夠)。”方勇《秦簡牘文字編》頁218則歸到“韱”下,並認為“通‘戚’。”《〈嶽麓書院藏秦簡(壹)〉文字編》頁77也直接歸在“韱”字下。[2]
謹案:“戚”是覺部字,與“韱”為談部字,聲音距離較遠。陳劍先生所說應該是指“”形體的訛變。現在根據《妄稽》的“戚”字來看,《嶽麓》的寫法當是由類似“”的寫法進一步訛變類化而來,仍應該直接歸在“戚”字之下。
[1] 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研究生讀書會:〈讀《嶽麓書院藏秦簡(壹)》〉,2011.02.28, 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1416。
[2] 葉湄:《《嶽麓書院藏秦簡(壹)》文字編》,中山大學碩士論文,2012年。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6年6月26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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