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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子荊:重論《越公其事》中的“𡐰”字
在 2026/3/8 16:10:06 发布

重論《越公其事》中的“𡐰”字

 

(首發)

魏子荊

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

 

清華簡《越公其事》篇中有兩個“𡐰”字,字形如下:

32

41

字形清晰,顯然為一字。形體上,其可以和下面諸字聯繫起來:

A1

上博簡《周易》12

A2

上博簡《周易》12

A3

上博簡《周易》12

A4

上博簡《周易》12

A5

上博簡《周易》13

上述五字,整理者隸定為“”,讀為“謙”,同“嗛”,為《周易》第十五卦,馬王堆漢墓帛書又作“嗛”、“溓”。[1]

B1 𤯍

清華簡《繫年》14

B2 𤯍

清華簡《繫年》14

C1

左塚漆梮第五欄

D1

古玉印集存87

E1

包山簡181

上表中的B1-D1四字,下部隸定作“甘”、“曰”皆可,並無本質區別。

B1B2字,整理者隸定作“𤯍”,在簡中用作飛廉之“廉”。[2] C1字,黃鳳春、劉國勝先生將此字上部隸定為“廉”,讀為“謙”。[3]D1字,徐在國先生讀為“廉”,結合其上一字可讀為複姓“鬭廉”。[4]E1字,《包山楚墓文字全編》隸定為“”,認為該字“從石省”,[5]劉剛先生則懷疑該字和B1-D1字可以聯繫,也讀為“廉”。[6]該字在材料中用作人名,不好確定。

上述諸字在形體特征上有明顯的相似之處,一些字上部從“厤”,“厂”形又可作“石”形(D1)或“石”省形(E1),“秝”形則也可以作“兼”形。楚文字沒有明確從“厤”得聲的字,{}{}等詞往往用“鬲”聲字表示,因此學界普遍認為這些字中的部件“厤”不是古音在錫部的那個“厤”,而是從其他形體省變來的。一些學者認為是該部件從“𠪊/廉”省變而來,[7]另一些學者則認為其可以和西周金文中常見“蔑𤯍”之“𤯍”聯繫起來。[8]單從形體來看,兩邊的說法都有可取之處,但不論如何,A1-E1字和《越公其事》中的“𡐰”在形體上是可以聯繫起來的,其從上部的“厤”得聲,但沒有錫部的讀音,而是讀為談e部的“兼”聲字。這是沒有太大爭議的。

再看辭例。《越公其事》中的“𡐰”出現在:[9]

1)亓(其)蓐(農)夫老弱堇𡐰者,王必酓(飲)飤(食)之。【簡32

2)凡成(城)邑之司事及官帀(師)之【簡40】人,乃亡(無)敢增𡐰亓(其)政以為獻於王。

整理者將辭例(1)中的該字讀為“厤”,訓爲“治”;至於辭例(2)中的“𡐰”字,整理者在注釋中言其“从厤聲,讀爲‘益’,訓爲增添”。[10]前文已言,該字上部的“厤”當和古音在錫部的“厤”無關。

劉剛先生將兩處“𡐰”皆讀為“歉”,辭例(1)可改讀為“老弱饉歉者”,“饉歉”和“飢饉”類似;辭例(2)中的“增歉”一詞,其義與“增減”、“增損”相近。[11]陳劍先生從金文“蔑𤯍”問題出發,將辭例(1)中的“𡐰”讀為“懋”,“老弱勤懋者”也即農夫之老弱而又勤農事者;辭例(2)中的“𡐰”讀為“貿”,“增貿”也即“增貿其征以為獻”。[12]侯瑞華先生將這兩例“𡐰”都讀為“斂”,辭例(1)中的“勤斂”,就是指農夫老弱努力勤勞地從事耕作收穫活動;至於“增斂”就更容易理解,“斂”即賦斂之意。[13]陳斯鵬先生也是從金文“蔑𤯍”問題入手,將這兩例“𡐰”讀為“勞”,“勤勞”、“增勞”也都很自然。[14]沈培先生最近的講座把金文“蔑𤯍”之“𤯍”和“孴”系列字聯繫,認為都是“壓”的初文,最終也是從侯瑞華先生說,將《越公其事》中的這兩例“𡐰”讀為“斂”。[15]

重新回看這些意見,劉剛先生讀“歉”之說未對“饉歉”、“增歉”等詞提供有力的文獻證據,這兩個詞並不常規,容易令人懷疑;陳劍先生之說,主要生發於其將金文“蔑𤯍”之“𤯍”讀為“懋”,但現在已有多位學者對此提出過異議,因此“懋”的語音線索未必牢靠。[16]

陳斯鵬先生將該字讀“勞”,文意雖通,但利用了“宵談對轉”理論。這一理論現在看來有其粗疏之處,不能直接把宵部字和談部字簡單地聯繫起來。[17]前文有言,“𡐰”往往讀為“兼”聲字,也即可以明確是談e部字。通過“宵談對轉”讀為宵e部的“勞”尚存音理問題,需要進一步解釋。

侯瑞華先生、沈培先生讀“斂”之說,從文意以及其他文獻的證據來看都是很好的,但其致命之處在於“𡐰”(或者說“兼”)和“斂”雖然都是談部字,但前者是談e部字,而後者是個談a部字。從目前材料來看,先秦時期的談e部、談a部字在任何環境下都是不可通的。即便從沈培先生說,將“𡐰”看作“孴”的異體字,那也依舊是一個盍e部字,不當讀為“斂”。在沒有材料證明談e部、談a部可以相通的情況下,沒有必要為了這個不確定的例子而強行破例。因此,讀“斂”從音韻方面考慮有不合理之處。

由此看來,對於《越公其事》中的“𡐰”字,各方讀法皆有令人不滿意的地方,尚需研究。

筆者認為,這兩處“𡐰”仍應從劉剛先生說,讀為“歉”。字形上,該字為“𡐰”已無疑。語音層面,上博簡《周易》“”讀為“謙”,清華簡《繫年》“𤯍”讀為“廉”,因此把“𡐰”讀為同為兼聲字的“歉”也很合理。需要解決的問題只有“饉歉”、“增歉”在辭例中是否合理。

先說辭例(1)中的“饉歉”問題。趙曉斌先生2021年曾經公佈過部分棗紙簡《吳王夫差起師伐越》的內容,和清華簡《越公其事》可以對讀。其中就涉及了辭例(1)所處的這一句:[18]

𠮯(其)見蓐(農)夫老弱堇(艱)(罷)者,王則酓(飲)飤(食)之。【簡35

《越公其事》中的“堇𡐰”在此對應“堇”,整理者將“”釋為“罷”。石小力先生指導我該字或當讀為“羸”。筆者認為讀“羸”是有支撐的,清華簡《四告》有一字如:

清華簡《四告》

40

或可隸定為“𬢙”,辭例如“𢆶(茲)隹(唯)𰩍(恐)(懼)亡(無)爽(振)𬢙(羸)”。考慮到楚文字少有字讀為“罷”,“”、“罷”也很難確定是異體字關係,筆者認為棗紙簡中的“”讀為“羸”更優。

不論是讀“”為“罷”還是“羸”,這條材料對於《越公其事》讀“𡐰”為“歉”都是有利的。[19]前人讀“堇𡐰”為“勤懋”、“勤勞”、“勤斂”等,都是把“老弱堇𡐰者”當成了“老弱而又勤勉於農事者”,與《吳王》篇中對應的句子有文意上的差別。

再看辭例(2)中的“增歉”。棗紙簡《吳王》中對應的這一句被縮略,不能對讀。偏義副詞“增歉”乍一看較奇怪,雖然形式上接近“增減”、“增損”,但畢竟在文獻中未見,令人不好相信。實際上,戰國傳世文獻中的“歉”的確在實際使用上可以接近“減”、“損”。《晏子春秋·諫上五》有言:“公出舍,損肉撤酒,馬不食府粟,狗不食飦肉,辟拂嗛齊,酒徒減賜”。吳則虞先生引于省吾先生之說:“‘辟拂’猶言輔拂, 劉師培 謂‘齊’、‘資’古通,是也;‘辟拂嗛資’與‘酒徒減賜’對文,言輔拂損於資給,酒徒減於賞賜也”。[20]可以看出,此處“嗛”和“減”對照,就應讀為“歉”,“嗛齊”也即“歉資”,和“減賜”對應。資、齊古聲韻俱近,前人的論述沒有問題。結合前文的“損肉撤酒”來看,“歉”在實際使用上和“減”、“損”就是接近的,可以直接在文句上對應。這是極為重要的一條文獻材料。因此,先秦時期“增損”、“增減”寫作“增歉”也是自然的,並不引人懷疑。

綜上,清華簡《越公其事》中“𡐰”皆以讀“歉”說更佳。

2026117日初稿

 

附記:本文承蒙石小力先生過目指導,筆者十分感謝!若有考慮不周之處,希望得到各位師友批評指正!

 



[1]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第152-155頁。

[2] 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貳)》,上海:中西書局,2012年,第141-142頁。

[3] 黃鳳春、劉國勝:《記荊門左塚楚墓漆梮》,《第四屆國際中國古文字學研討會論文集》,2003年,第493-501頁。

[4] 徐在國:《利用清華簡考釋楚璽一則》,《歷史語言學研究》第七輯,北京:商務印書館,2014年,第178-181頁。

[5] 李守奎,賈連翔,馬楠編著:《包山楚墓文字全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375頁。

[6] 劉剛:《試說《清華柒·越公其事》中的𡐰字》,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17年,見https://www.fdgwz.org.cn/Web/Show/3011

[7] 可參李守奎:《〈鄭武夫人規孺子〉中的喪禮用語與相關的禮制問題》,《中國史研究》2016年第1期,第11-18頁;陳劍:《簡談對金文蔑懋問題的一些新認識》,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17年,見https://www.fdgwz.org.cn/Web/Show/3039

[8] 可參劉剛:《試說《清華柒·越公其事》中的𡐰字》,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17年,見https://www.fdgwz.org.cn/Web/Show/3011;侯瑞華:《〈清華七·越公其事〉𡐰字補釋》,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17年,見https://www.fdgwz.org.cn/Web/Show/3079;陳斯鵬:《金文𤯍及相關問題試解》,《出土文獻》2021年第3期,第28-40頁,又見《漢語字詞關係研究(二)》,上海:中西書局,2021年,第193-206頁;出土文獻公眾號《讲座纪要|沈培教授出土文献系列讲座第三讲:金文[+]研究新探》,2025年,見https://mp.weixin.qq.com/s/6h7Ih0kYF0XQm1F_CIW1KQ

[9] 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柒)》,上海:中西書局,2017年,第130,133頁。

[10] 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柒)》,上海:中西書局,2017年,第130,133-135頁。

[11] 劉剛:《試說《清華柒·越公其事》中的𡐰字》,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17年,見https://www.fdgwz.org.cn/Web/Show/3011

[12] 陳劍:《簡談對金文蔑懋問題的一些新認識》,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17年,見https://www.fdgwz.org.cn/Web/Show/3039

[13] 侯瑞華:《〈清華七·越公其事〉𡐰字補釋》,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17年,見https://www.fdgwz.org.cn/Web/Show/3079

[14] 陳斯鵬:《金文𤯍及相關問題試解》,《出土文獻》2021年第3期,第28-40頁,又見《漢語字詞關係研究(二)》,上海:中西書局,2021年,第193-206頁。

[15] 主要觀點可參出土文獻公眾號《讲座纪要|沈培教授出土文献系列讲座第三讲:金文[+]研究新探》,2025年,見https://mp.weixin.qq.com/s/6h7Ih0kYF0XQm1F_CIW1KQ

[16] 黃錫全:《由清華簡〈系年〉的字說到金文的蔑廉》,紀念徐中舒先生誕辰120周年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201810月;王志平:《𤯍新解》,《漢語字詞關係研究(二)》,上海:中西書局,2021年,第175-192頁;陳斯鵬:《金文𤯍及相關問題試解》,《出土文獻》2021年第3期,第28-40頁,又見《漢語字詞關係研究(二)》,上海:中西書局,2021年,第193-206頁;出土文獻公眾號《讲座纪要|沈培教授出土文献系列讲座第三讲:金文[+]研究新探》,2025年,見https://mp.weixin.qq.com/s/6h7Ih0kYF0XQm1F_CIW1KQ

[17] 亦可參出土文獻公眾號《讲座纪要|沈培教授出土文献系列讲座第三讲:金文[+]研究新探》,2025年,見https://mp.weixin.qq.com/s/6h7Ih0kYF0XQm1F_CIW1KQ

[18] 趙曉斌:《荆州棗紙簡〈吳王夫差起師伐越〉與清華簡〈越公其事〉》,宣讀於清華戰國楚簡國際學術研討會2021年,可參https://www.bilibili.com/video/BV1WQ4y1v7Mo/?vd_source=bcac3ae6baee16213454b23ef80d166e

[19] 此蒙陳銘楊先生提示。

[20] 吳則虞編著,吳受琚、俞震校補:《晏子春秋集釋(增訂本)》,北京:國家圖書館出版社,2011年,第17-18頁。



本文收稿日期为2026年3月6日

本文发布日期为2026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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