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簡“淦”字與《方言》所載南楚方言“涵”合證
(首發)
杏仁
楚簡中有一類與“昜”字相對舉的“淦”,其辭例如下:
此治邦之道,智者知之,愚者曰:“在命。”曰:“夫邦之弱張、
有常,譬之若日月之敘,弋淦弋昜。”【《治邦之道》簡22—23】[1]
……德徑于康。攝好棄尤,五刑不行。淦則或淦,昜則或昜。民日偷樂,
相代
。[2]【上博簡《用曰》簡4】
針對《治邦之道》一段簡文,欲把握其大意須對個別字詞略作解釋。弱張,蕭旭已指出“張”可訓“強”,故“弱張”猶言“強弱”。“
”字原形作“
”。整理者括讀“
”爲“
(落)”,注云:“
,字不識,從上下文分析,其義當與‘落’意相反,表示上升,疑爲‘升’字異構。”[3]“
”二字迄無確釋,然據文意看其意近於“弱張”當可確定。[4]故此段簡文大致是說,愚者以爲邦家之強弱有其定準,如日月之起落運動,非人力所能干預(意猶所謂“歷史周期律”)。
整理者直接括讀爲“弌陰弌陽”。網友“紫竹道人”指出“弋”與“弌”聲韻皆隔,主張讀爲“式陰式陽”。[5]網友“哇那”則認爲“弋”應讀爲“代”,“代”訓“迭”“更”“遞”義,舉《荀子·議兵》“尚功利之兵,則勝不勝無常,代翕代張,代存代亡,相爲雌雄耳”爲證。[6]讀“代”之說在語音、語意、用字習慣上都很合適,且有古書中相近文例爲證,十分可信,已爲此後不少研究者接受。[7]
值得進一步討論的是“淦”“昜”的釋讀。研究者多從整理者說徑將此二字讀爲“陰”“陽”,這在用字習慣方面有所欠缺。楚文字中確定的陰陽之“陰”一詞用“侌”“陰”“
”“
”“
”“
”(“侌”之訛體)等字記錄,不用“淦”(除詞例與此相類的《用曰》外,詳下)。
清華簡《五紀》簡72—73有一段文字與“日月之敘,弋(代)淦弋(代)昜”可相參看:
后曰:爰彼四維,烈烈其行。夫七次設敷,而周盈
(陰)昜(陽)。各有枝葉,緩緩其行,轉還無止,一沁一昜。日月爰次,晦朔以紀天,弦望以為綱,敘行其次。
“一沁一昜”整理者讀爲“一陰一陽”,未作說明。何義軍指出,“沁”应分析为“
”字之省,即“沉”字;“一沁一昜”當讀“一沉一揚”。[8]何文列舉了古書中不少“沉”“揚”對舉的例子,並進一步解釋“轉還無止,一沉一揚”爲“隨著季節、方位等的變換,星宿不斷運轉,在某個時段、某個具體的方位上,特定的星宿會按照一定的規律出現或者隱沒不見”。其說可信。推究文意,《五紀》的“一沁(沉)一昜(揚)”和《治邦之道》的“弋(代)淦弋(代)昜”都是指天體以一定的規律起伏隱現。而後者中的“淦”與前者中的“沁(沉)”皆从“水”,亦可見得兩者的密切關係。
筆者認爲,“弋淦弋昜”當讀爲“代涵代揚”。“涵”與“淦”(从“金”聲)古音皆在牙喉音侵部,音近可相假借。《方言》卷十:“潛,涵,沉也。楚郢以南曰涵,或曰潛。”[9]《文選·左思〈吳都賦〉》:“涵泳乎其中。”劉逵《注》:“涵,沉也。”“代涵代揚”就是以楚地方言“涵”表示“沉”的意思,“涵”“揚”對舉和《五紀》“沉”“揚”對舉是相仿的。“代涵代揚”意即“(日月)相代而沉沒、而升起”。
對於上引《用曰》簡文,整理者徑將“淦則或淦,昜則或昜”讀爲“陰則或陰,陽則或陽”。何有祖讀“或”爲“又”。這兩句話文意難解,整理者以爲指“四時代益,井然有序”,或以爲指“該陰的時候陰,該陽的時候陽”。[10]據上文所論,此處的“淦”“昜”也當分別讀爲“涵”“揚”,表示“沉”(沉抑)與“揚”(高揚)。《大戴禮記·四代》:“昔商老彭及仲傀,政之教大夫,官之教士,技之教庶人,揚則抑,抑則揚,綴以德行,不任以言。”孔廣森引楊簡曰:“揚則太過,故必抑之;抑則不及,故必揚之,皆使無失中。”[11]“涵則又涵,揚則又揚”與“揚則抑,抑則揚”正相反,是“五刑不行”使得過者愈過、不及者愈不及,違背中道,最終導致“民日偷樂”(民眾每日苟且取樂)的後果。[12]
新出安大簡《善而》簡1—2有如下二句:
吾淦滅而不達兮,吾愮懽爲無知。[13]
其中的“淦”也應讀爲表“沉”義的“涵”。“涵滅”猶言“沉滅”,義與《楚辭·惜誦》“情沈抑而不達兮”之“沈抑”相當。
此外,清華簡《殷高宗問於三壽》簡17—18也有“淦”字,用法與以上三例有別。辭例如下:
惠民由壬。徇厚遏淫。貫儀和樂,非懷于湛。四方勸教,濫媚莫淦。時名曰音。[14]
“淦”字整理者讀“感”,或讀“歆”。[15]今按此韻段韻平聲,讀“感”不愜於韻;讀“歆”音義亦不甚合。王寧、李美辰等研究者皆主張如字讀。《說文》:“淦,水入船中也。”段《注》:“淦者,浸淫隨理之意。”故李說云:“莫淦,不要被浸淫。”[16]此說於文意十分貼切。進而言之,此“淦”亦不如徑讀爲“涵”,表“浸淫”義,且正入平聲韻。
《詩·小雅·巧言》:“亂之初生,僭始既涵。亂之又生,君子信讒。”毛《傳》:“僭,數。涵,容也。”馬瑞辰《通釋》云:“按:僭从《傳》訓數爲允。據《釋文》云‘僭,毛側蔭反’,《傳》蓋以僭爲譖之假借。《説文》:‘譖,愬也。’‘讒,譖也。’愬、數義近,數當讀如《左傳》‘數之以其不用僖負羁’之數,謂數其過而愬之也。……又按《一切經音義》卷五引《詩》‘譖始既涵’,是僭即譖之證。”謂“僭”讀“譖”可信。《正義》引王肅曰:“言亂之初生,讒人數緣事始自入,盡得容。其讒言有漸也。”王肅說“僭”義非是,但將“亂之初生,僭始既涵”理解爲“讒言有漸”則很恰切。所謂“僭(譖)始既涵”猶孔子言“浸潤之譖”,其中“涵”應有“浸潤”之義,即後世言“涵泳”之“涵”。《說文》訓爲“水入船中”的“淦”、表“沉”義的“涵”、表“浸潤”義的“涵”音義相近,蓋有同源關係。上引簡文“濫媚莫淦(涵)”就是“不受濫聲媚樂浸淫”之意,“淦(涵)”用法與“僭始既涵”之“涵”同。
後記:
本文原是未刊舊作《清華簡〈治邦之道〉〈治政之道〉校讀札記》之一則。近見安大簡《善而》之“淦”用法與《治邦之道》《用曰》可以相參,故略作補充,謹以向方家求教。
[1] 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捌)》,中西書局,2018年,第138頁。
[2] 俞紹宏、張青松:《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簡集釋》第六冊,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9年,第247—248頁。
[3] 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捌)》,第146頁。
[4] 網友“紫竹道人”以爲此字係“階”(楚文字或作“
”形)之異體,其右上爲“虍”訛寫,又改从“
”聲;“階”或訓爲“上也”“進也”,可與“落”對舉(武漢大學簡帛網“簡帛論壇”主題帖《清華八〈治邦之道〉初讀》第38樓發言)。然已有研究者指出,“
”中“身”下之形與楚文字“
”不同(陳書豪:《清華大學藏戰國楚簡〈治政之道〉〈治邦之道〉校釋及相關問題研究》,第270頁)。審此字原形,“身”形以下所从確爲“勹”與“口”,其“勹”本象俯身人形(即“俯”之初文),與楚文字“朋(
)”“乳(
)”等字所从相同(字形引自沈奇石:《上博簡文字編》,第585、777頁)。疑此字所从“身”形係“人”之繁化(參考楚文字“允”“仁”等),而“口”爲羨符,故其字从阜、人、勹、土,即古文字中用爲“阜”的“
”字之異體(“
”字之考釋可參見鄔可晶:《説古文字裏舊釋“陶”之字》,《文史》2018年第3輯),在簡文中正讀爲“阜”,訓“盛”。而“
”當從網友“哇那”意見讀“露”、訓爲“敗”(武漢大學簡帛網“簡帛論壇”主題帖《清華八〈治邦之道〉初讀》第96樓發言,2018年12月5日,http://www.bsm.org.cn/forum/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tid=4357&pid=16724)。“哇那”引《管子·四時》“國家乃路(露)”及《逸周書·皇門》“以自露厥家”爲證,可對比《左傳·襄公二十六年》“韓氏其昌阜於晉乎”。看得出“阜”“露”意思相反。
[5] 網友“紫竹道人”:武漢大學簡帛網“簡帛論壇”主題帖《清華八〈治邦之道〉初讀》第38樓發言。
[6] 網友“哇那”:武漢大學簡帛網“簡帛論壇”主題帖《清華八〈治邦之道〉初讀》第47樓發言,2018年11月19日(http://www.bsm.org.cn/forum/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tid=4357&pid=16456)。
[7] 關於研究者之讚同意見及讀“代”說的合理性,還可詳參麥茵茵:《清華簡〈治邦之道〉〈治政之道〉彙校集注》,華東師範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22年,第335—336頁。
[8] 何義軍:《清華簡〈五紀〉字詞研讀二題》,《出土文獻》2025年第2期。
[9] 《廣雅·釋詁》:“潛、丞、沉、溺、涅、湮、渨、淪,没也。”其中“丞”字當即“函”字之訛,即《方言》之“涵”。說詳肖峰:《〈廣雅〉“丞,沒也”辨正》,《中國語文》2020年第5期。
[10] 俞紹宏、張青松:《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簡集釋》第六冊,第247—248頁。
[11] 方向東:《大戴禮記彙校集解》,中華書局,2008年,第689頁。
[12] 顧史考已將“昜”讀爲“揚”,同時將“淦”讀爲“隱”,認爲句意指“‘五刑不行’的局面,即人民有的暗地裡偷偷的去犯罪,有的則磊磊落落的去爲所欲爲”(《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簡〈用曰〉章解》,《人文論叢》(2008年卷),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9年,第717—770頁)。其讀“淦”爲“隱”及釋義皆不甚恰切。又此處前後文句如“攝好棄尤”“
相代
”意尚多有不明,具體如何解釋待考。
[13] 所謂“愮懽”二字,原讀“憂患”恐非是。《爾雅·釋訓》:“懽懽、愮愮,憂無告也。”
[14] 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伍)》,中西書局,2015年,第151頁。貫儀,原讀“宣儀”,聲韻不合,恐非。
[15] 參李美辰:《清華簡武丁類文獻集釋與研究》,吉林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16年,第164—166頁。
[16] 李美辰:《清華簡武丁類文獻集釋與研究》,第165—166頁。
本文收稿日期为2025年12月1日
本文发布日期为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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