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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波:說安大簡《善而》的“邇俾”
在 2025/10/21 15:37:17 发布

說安大簡《善而》的“邇俾”

 

(首發)

蔣波

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

“古文字與中華文明傳承工程”協同攻關創新平臺

 

程燕師的《安大簡〈善而〉初識》(下文簡稱《初識》)一文詳細介紹了安大簡《善而》的相關內容,全篇共分爲四節,展現了一位遺世獨立、不與世俗同流合污的人物形象。全文注釋精當,論述嚴謹,爲我們學習《善而》提供了良好基礎。然於“邇俾”一詞之訓釋,筆者偶有淺見,不揣淺陋,録之以供討論。

 

一、“卑”無近義

“邇俾”一詞見於《善而》簡7:“寇盜富貴兮,善者貧病。聖智疏遠兮,禍賊邇俾(卑)。”程燕師指出:“卑”寫作“俾”。《穀梁傳·僖公十五年》范寧注:“卑,猶近也。”“邇卑”乃同義連用,與上文“疏遠”意思相對,表示接近。[]

按:遍檢先秦秦漢文獻,“卑”的“近”義實屬罕見,不免讓人生疑。程燕師所引《穀梁傳·僖公十五年》原文作:“天子七廟,諸侯五,大夫三,士二。故德厚者流光,德薄者流卑。”楊士勳注:“光猶遠也,卑猶近也。天子德厚故遠及七廟,士之德薄,故近及二廟,因其貴賤有倫,故制爲等級也。”

與此類似的表述還可參看:

1)《荀子·禮論》:“所以別積厚,積厚者流澤廣,積薄者流澤狹也。”

2)《史記·禮書》:“所以辨積厚者流澤廣,積薄者流澤狹也。”

3)《文子·上仁》:“德厚者大德薄者小。”

4)《漢書·韋賢傳》:“故德厚者流光,德薄者流卑。”

5)《大戴禮記·禮三本》:“所以別積厚者流澤光,積薄者流澤卑亦如之。”

6)《前漢紀·孝哀皇帝紀下》:“是故德厚者流尊。德薄者流卑。”

《穀梁傳·僖公十五年》“流卑”,在《荀子·禮論》《史記·禮書》中均作“流澤小”,而在《文子·上仁》中作“小”,由此觀之,在上舉文句中,“狹”與“小”便是“卑”的最佳腳注。二者均是“卑”的常見義項。如《國語·周語上》“王室其將卑乎”,韋昭注:“卑,微也。”《左傳·僖公二十二年》“公卑邾”,杜預注:“卑,小也。”“卑”又由地位低下、卑微,引申爲空間上的低矮、窄小。如《左傳·襄公三十一年》:“宫室卑庳,无观台榭。”卑、庳同義連用,形容宮室之狹小。而與文中“光”相對的,在《前漢紀·孝哀皇帝紀下》中作“尊”,“尊”“卑”又常常連用或對舉。這也可佐證上舉文句中的“卑”實乃“小”“低下”“卑微”之義,跟“近”無關。《周易·謙·彖傳》“謙尊而光,卑而不可逾,君子之終也”,王引之按:“光之言廣也,大也。”按照《荀子·禮論》《史記·禮書》的理解,則“德厚者流光,德薄者流卑”可翻譯爲:德行积累深厚的,其恩泽流布的范围就广阔;德行积累浅薄的,其恩泽流布的范围就狭小。

另外,《朱子語類》卷二十五第617頁第1段“自祖宗以来,千數百年,元是這一氣相傳。德厚者流光,德薄者流卑”,劉傑先生曾指出朝鮮本“光”作“尊”。根據下一句對文“德薄者流卑”判斷,“光”當爲“尊”之誤。[]其說亦值得商榷。作爲異文,“光”與“尊”在字形、音韻上無涉,只是在字義上有相近之處。

文獻中有“光”“尊”連言,如:《漢書·敘傳下》:“孝文三王,代孝二梁,懷折亡嗣,孝乃尊光。”“尊”“光”在“尊寵、榮耀、顯赫”這一意義上可以視爲“近義並列”式複合詞。《說文·火部》:“光,明也。”《書·堯典》“光被四表”,蔡沈集傳:“光,顯。”《詩·大雅·韓奕》“不顯其光”,鄭玄箋:“光,猶榮也。”《孟子·滕文公下》“于湯有光”,焦循正義:“光,即寵也。”可見“光”可由光明義引申出光榮、尊寵義。文獻中,“尊”常與“寵”、“榮”、“顯”連用亦或對舉,其義互彰。《墨子·號令》:“城圍罷,主亟發使者往勞,舉有功及死傷者數使爵禄,守身尊寵,明白貴之,令其怨結於敵。”《孟子·盡心上》:“君子居是國也,其君用之,則安富尊榮。”《新書·大政上》:“以此觀之,則位不足以爲尊,而號不足以爲榮矣。”《新書·道術》:“英俊在位則主尊,羽翼勝任則民顯。”要之,“光”“尊”作爲異文,是可以義近替換的。[]

此外,與“德厚者流尊”類似的表述,還可參看下揭例句:

1)《管子·立政》:“故德厚而位卑者謂之過;德薄而位尊者謂之失。”

2)《唐公房碑》:“以爲道重者名邵,德厚者廟尊。”[]

3)《史記·禮書》:“故德厚者位尊,禄重者宠荣。”

4)《史記·樂書》:“德盛而教尊,五穀時孰,然後賞之以樂。”

不難發現,在“德厚”、“德薄”之後,尊、卑常常對文互見。可見“故德厚者流光,德薄者流卑”之“光”當與“尊”意義相當,“光”可以看作“尊寵”“榮耀”義。

 

二、“邇俾”新解

“卑”無近義,則安大簡《善而》簡7“聖智疏遠兮,禍賊邇卑”之“卑”需重新考慮。我們以爲簡文的“俾”當讀爲“比”,訓爲親近。

首先,“卑”聲字與“比”聲字音近可通,文獻有徵。《莊子·天下》“天與地卑”,《荀子·不苟》作“天地比”。《詩經·小雅·漸漸之石》“俾滂沱矣”,《論衡·明雩》引“俾”作“比”。《禮記·樂記》:“克顺克俾,俾于文王。”鄭注:“俾當爲比,聲之誤也。”另外,“卑”“比”相通也合於楚簡用字習慣。《清華六·鄭武夫規孺子》:“自(衛)與奠(鄭)若,卑(比)耳而(謀)。”《郭店·成之聞之》:“智而比(卑)即(次),則民谷(欲)其智之述(遂)也。”[]另石從斌先生曾就“卑”與“比”的用字習慣校《莊子·天地》“誰其比憂”爲“誰其比(俾)憂”,[]說可從。

“比”典籍常訓爲親、近。《國語·晉語四》“比於諸弟”,韋昭注:“比,親也。”《楚辭·招魂》“容態好比”,楊倞注:“比,親也。”《書·伊訓》“比頑童”,蔡沈集傳:“比,昵也。”《左傳·文公十八年》“是與比周”,杜預注:“比,近也。”《戰國策·魏策四》“比於患”,鮑彪注:“比,猶近。”文獻中也見“比”“近”“昵”同義連用。如《周書·泰誓中》:“今商王受,力行無度,播棄犁老,昵比罪人。”《說苑·建本》:“比近不說,無務修遠。”《孔子家語·六本》:“比近不安,無務求遠。”《釋名·釋宮室》:“泥,迩也;迩,近也。以水沃土,使相黏近也。”“邇”“比”“昵”意義相近,“邇比”同義連用,“邇比”猶言“比近”“昵比”,表示親近之義,與前文的“疏遠”正相對照。“疏”“遠”亦常互訓,如《國語·吴語》“以遠我一二兄弟之國”,韋昭注:“遠,疏也。”《論語·里仁》“朋友數,斯疏矣”,劉實楠正義:“疏,遠也。”

“疏遠”前接“聖智”,“邇比”前接“禍賊”,“邇俾”的解讀也需要考慮與之搭配的“䯉賊”。程燕師在《初識》中提到:“盜賊”與“善者”、“聖智”與“禍賊”對立,且此句與《九章·哀郢》“眾踥蹀而日進兮,美超遠而逾邁”意思相同。[]其說很有啓發。“聖智”典籍習見,常指代聖明智慧的一類人。《新序·節士》:“故亡國殘家,非無聖智也,不用故也。”“禍賊”亦可如是觀,看作與“聖智”相對的一類人。只不過《初識》引“《漢書·高帝紀》‘項羽爲人慓悍禍賊’,顏師古注:‘禍賊者,好爲禍害而殘賊也。’”爲書證則有待商榷。[]基於《初識》的提示與我們的思考,我們這裏對“䯉賊”釋讀提出三種可能方案。

一、考慮到與簡文前的“聖智”對舉,我們認爲此處的“䯉賊”亦指代某一類人。“䯉”讀爲“猾”,義爲狡猾、狡詐之人,“賊”即賊人。用字習慣上,“䯉”讀爲“猾”問題不大,《馬王堆帛書·成法》:“滑(猾)民將生,年(佞)辯用知(智),不可法組。”[]當然此處“猾賊”與上文所引《史記》《酷吏傳》的“猾賊”在詞義上有些區別。文獻中常見“狡猾”“猾民”“猾吏”“猾夫”等用法,也見“猾”單用之例,如《史記·酷吏列傳》:“舞文巧詆下戶之猾。”“賊”即“賊人”之省。文獻既見“賊人”“盜賊”“寇賊”等,亦見“賊”單用之例,如《睡虎地秦簡·法律答問》簡98:“賊入甲室,賊傷甲,甲號寇,其四鄰、典、老皆出不存。”[]“賊”可與簡文之前的“盜寇”合觀。此外,《韓非子·揚權》:“猾民愈衆,姦邪滿側。”王先慎集解:“謂狡猾之民則益多,而姦邪之臣盈於左右矣。”可知“滿側(盈於左右)”與簡文“邇比”之間語境上的相似性。又《焦氏易林》:“別離分散,長子從軍,稚叔就賊,寡老獨居,莫爲種瓜。”“就賊”猶言“近賊”。

二、“䯉賊”之“䯉”讀爲“禍”,“禍賊”當如《初識》所言與“聖智”相對立,也是指代某一類人。楚簡中,“骨”聲字讀爲“禍”習見,如清華簡《厚父》10:“亦隹(惟)䯉(禍)之卣(攸)及。”上博簡《用曰》9:“(禍)不降自天,亦不出自(地),隹(唯)心自恻(賊)。”[11]“禍”即“禍人”之省,《孟子·公盂》:“先生以鬼神爲明知,能爲禍人哉福?”“禍”也可見單用的情況,如北大漢簡《妄稽》62:“過(祸)盗不材者,皆與交通。”[12]另《焦氏易林》:“虎口不張,害賊消亡。”簡文中的“禍賊”猶言“害賊”。

三、讀書會上,由劉昕曜老師主張,将“祸”“贼”一并理解为名词性成分“災禍”“賊害”,即不必看作某一類人。文献中自有二者对言、并言的例子。如《莊子·天地》:“治,亂之率也,北面之禍也,南面之賊也。”又《蔡中郎外集》卷三:“適禍賊之災人兮,嗟夭折以摧傷。”另外還有二詞的動詞性用法對言的例子,如《春秋繁露·身之養重於義第三十一》:“民不能知,而常反之,皆忘義而殉利,去理而走邪,以賊其身而禍其家。”可資旁證。另外,我們發現《清華九·廼命二》的“必(密)逐(邇)”,整理者將其與“《国语·鲁语下》‘以鲁之密迩于齐’,韦注:‘密,比也。迩,近也’”聯繫,[13]說可從,此“比邇”正可與“邇俾(比)”合觀。而且古書中確實有{}與災害類辭彙搭配的用例,如《戰國策·魏策四》“或化於利,比於患”,鮑彪注:“比,猶近也。”准此,“聖智疏遠兮,禍賊邇卑”從大意上把握,應該是聖人、智人疏遠了,則災禍賊害就會靠近。此猶古書中常說的“禍及其身”“難及其身”。

相對而言,我們更傾向於第三種說法,此處還可以補充一條旁證。在上博簡六《用曰》中有如下幾句:

用曰:(邇)君(邇)戾。【簡2

難之少,疋()(穀),亦不(邇)於惻(賊)。用曰:遠君遠戾。【簡3

“邇君”,整理者曰:與“近君”同義。曹峰先生指出:“‘戾’可能意爲“罪”,即‘近君則近罪,遠君則遠罪’。”[14]劉洪濤先生認爲“”讀爲“禄”,“小疏於禄”,不做官或不做高官,即下文的“遠君”。“不邇於賊”,意爲不近於害,即下文的“遠戾”。[15]學界基本贊同這些意見。另外上博簡《從政》甲15“……毋暴、毋虐、毋賊、毋貪。不修不戒,謂之必成則暴”中的“賊”亦是傷害義。[16]則“亦不(邇)於惻(賊)”與《善而》“禍賊邇比”在結構、意義上基本相同,那麽“禍賊”似理解爲“災禍”“賊害”要更符合楚簡中的表達習慣。

要之,《善而》“聖智疏遠兮,禍賊邇俾(比)”大致可以解釋爲:疏遠了聖人、智人,災禍和賊害就會靠近了。

 

 

後記:初稿時筆者將“俾”讀爲“嬖”,表示寵幸、喜愛。在音義上進行了說明,認爲簡文的“逐(邇)卑(嬖)”與傳世文獻的“嬖近”可以合觀。並推測,簡文原作“卑(嬖)逐(邇)”,“嬖”作動詞與“疏”相對,而“邇”“遠”又是一對反義詞。可能出於協韻的考慮,才採取“逐(邇)卑(嬖)”這一倒言形式。另外,筆者也注意到《清華六·鄭武夫規孺子》簡7中有“埶(暬)(豎)卑御”,而簡15中有“是又(有)臣而爲埶(暬)辟(嬖)”,結合侯瑞華先生博論中意見及楚簡用字習慣,提出“埶(暬)辟(嬖)”實則爲“邇嬖”,可與《善而》的“邇俾(嬖)”相參。同時初稿中也提到“俾”或讀爲“比”的可能性,未加申說。讀書會上,大家對“嬖”說提出疑義,充分討論後,遂放棄此說,原因如下:“嬖”無近義,與“邇”無法形成近義複詞,近而無法跟前面的“疏遠”相對;其次“禍賊”很難與“嬖”搭配。後又改讀“俾”爲“比”。小文由黃德寬師、程燕師指導,讀書會上,蒙劉昕曜老師,李丹、曾心兩位師姐,王精松、胡孟強、喻威三位師兄惠賜寶貴意見,後又呈古广政兄、孫鶴瑋師妹審閱修改,在此一並表示感謝。草稿寫就於106日,在修改過程中,看到王寧先生對“䯉賊”一詞有新的解讀,跟我們意見不同,讀者可以參看,參王寧:《說安大簡〈善而〉中的“䯉賊”》,微信公眾號“群玉冊府”,https://mp.weixin.qq.com/s/z7URFLBV_OF7AXyj4yfiAw20251019日。

 

 



[] 程燕:《安大簡〈善而〉初識》,《復旦學報(社會科學版)》2025年第5期,第47-51頁。

[] 劉傑:《〈朱子語類〉文獻語言研究》,上海師範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10年,第175頁。

[] “光”的“榮光”“榮耀”義是其常見義項。北大秦簡牘《教女》簡48“善衣(依)夫家,以自爲光”,我曾以爲“光”讀爲“匡”,現在看來,實則不必,“光”如字讀即可,義爲“以自己爲光榮”。參蔣波:《北大秦简牘形訛整理與研究》,合肥:安徽大學碩士學位論文,指導教師:程燕,2025年,第81頁。

[] 高文:《漢碑集釋》,開封:河南大學出版社,1997年,第504頁。

[] 白於藍:《简帛古書通假字大系》,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403499頁。

[] 石從斌:《據出土文獻校讀〈莊子〉叢札》,《文獻》2025年第1期。

[] 程燕:《安大簡〈善而〉初識》,《復旦學報(社會科學版)》2025年第5期,第47-51頁。

[] 劉昕曜老師指出此條書證還見於《史記·高祖本紀》中,作“猾贼”,並引《讀書雜誌·讀漢書雜誌》加以辨析,即《一切經音義》一引《三倉》曰:“猾,黠惡也。”《酷吏傳》曰“甯成猾賊任威”是也。《史記》作“滑賊”。“猾賊”與“慓悍”義相承,“禍賊”則非其義矣。參(清)王念孫:《讀書雜誌》,南京:江蘇古籍出版社,2000年,第174-175頁。

[] 白於藍:《简帛古書通假字大系》,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467頁。

[] 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湖北省博物館,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編;陳偉主編:《秦簡牘合集(壹)》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2014年,第234頁。

[11] 白於藍:《简帛古書通假字大系》,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467頁。

[12] 北京大學出土文獻研究所編:《北京大學藏西漢竹書(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第71頁。

[13] 黃德寬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玖)》,上海:中西書局,2019年,第178頁。

[14] 俞紹宏、張青松:《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簡集釋》(第6冊),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第236頁。

[15] 俞紹宏、張青松:《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簡集釋》(第6冊),第245頁。

[16] 此處的“毋賊、毋貪”的“貪”不知是否可與《用曰》中的“戾”合觀,“戾”也有貪義。



本文收稿日期为2025年10月20日

本文发布日期为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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