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普通用户
举报
得
正好借此机会看一遍墨子
找到最好
找不到再说
“徒倍十万”
吴毓江的注有说
破晓:不可告人
律师?不对,律师经常告别人来着
好难的急转弯啊……
呵呵
其实没什么不可告人的
偶在老家教了两年初中英语 现在辞职了
想起李零在简帛古书与学术源流后记里说他也当过中小学老师 然後发现自己根本不是当中小学老师那块料 同样的经历给了我们同样的感受 我想说的是 李零先生的说法其实还是比较委婉的 我直白一点说 其实是这样的 要是让我们继续教下去 那是害人害己啊
别
偶开个玩笑而已
子居兄的玩笑偶可不敢当啊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手机版|Archiver|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站
GMT+8, 2025-6-30 18:56 , Processed in 1.076378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2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