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有個笑話說:
某縣官寫字潦草,欲置酒延賓,批票付隸人買豬舌,“舌”字書之過長,隸人誤爲買豬“千口”。遍鄉尋買,但得五百口,赴官哀告,願減其半。縣官笑曰:“吾令爾市豬舌,何以識爲市豬千口?”隸人對曰:“今後若市鵞,千萬書短些,休要寫作買‘我鳥’。”—— 【明】馮夢龍纂輯《廣笑府》
譯文:某縣官寫字潦草。想要準備請客人,寫條子給差役買豬舌,“舌”字寫的太長,差役誤以爲是買豬“千口”。走遍鄉里尋找買豬,只得到五百口,到縣官那傷心地稟告,希望減掉它的一半。縣官笑著說:“我命令你買豬舌,爲什麼看成買豬千口?” 差役回答縣官:“今後如果買鵞,千萬寫短一些,不要寫作買“我鳥”。
古人豎行書寫,將上下結構的一個字誤認兩個字,或者將兩個字誤合爲一個字的情況想來是很常見的情況。我們發現以下二例或許就是如此——
一、上博二《民之父母》簡9:“亓(其)才(在)(語)也,敗矣!厷(宏)矣!大矣!”對應的傳世典籍作“言則大矣!美矣!盛矣”和“言則美矣!大矣”。 敗,原簡字形作“
”。原整理者讀爲“快”,又疑是“
”之誤寫(第168頁)。
臆測:
原整理者認爲“敗”是“”之誤寫很有可能。楚簡中的“
”字作“
”(郭店《老子》甲15)、“
”(郭店《唐虞之道》17)、“
”(上博二《容成氏》14)等形,與左部減省成一個“貝”的“敗”字如“
”(包山文書128)、“
”(上博七《凡物流形》甲19)形寫法較爲近似。不過,楚簡中的“敗”字左部絕大多數寫作兩個“貝”形,如本篇簡2即有“敗”字寫作“
”形。又此句簡文對應今本的“言則大矣!美矣!盛矣”和“言則美矣!大矣”,其中“亓(其)才(在)
(語)也”可對應“言”字,而竹書本不見“則”字。在楚簡文字中,“則”字或寫作“
”(上博一《緇衣》17)、“
”(上博二《子羔》2)形。因此,我們懷疑此處簡文所據的底本原本當作“亓(其)才(在)
(語)也,則
(美)矣!厷(宏)矣!大矣”,抄手在抄寫時誤將“則”字的左部與“
(美)”字的右部混寫在一起,從而形成了誤字“
(敗)”。
也即,此句簡文或當本是作:亓(其)才(在) 二、上博二《從政》簡甲15-甲5:毋 陳劍、周鳳五、陳偉等先生都指出,此段簡文可與《論語•堯曰》的第二章對讀: 子張問於孔子曰:“何如斯可以從政矣?”子曰:“尊五美,屏四惡,斯可以從政矣。”……子張曰:“何謂四惡?”子曰:“不教而殺謂之虐;不戒視成謂之暴;慢令致期謂之賊;猶之與人也,出納之吝,謂之有司。” 其中,陳偉先生曾說: 後者的“有司”對應前者的“貪”,……簡書“四毋”“貪”與“暴”、“虐”、“賊”都是單字詞,辭義也彼此相關。《論語》用了一個“有司”,與其他三事不協,語義也很費解。作爲另一種可能,簡書也許屬于今傳《論語》的祖本系統,或者是與之幷行的另外一系。 臆測: 我們懷疑,《論語》中的“有司”二字,原本或當是“貪”字誤分成“今貝”,傳抄中訛寫作“又司”,再誤讀成“有司”,其實本當是《從政》簡文的“貪”字之誤。 楚簡中的“貪”字如下: ——“貪”誤分成“又司”的可能性似乎還是存在的。 《民之父母》简2已有“四方又(有)败”之败作
作者: 小狐 时间: 2012-3-15 21:27
标题: (暴)、毋
(虐)、毋惻(賊)、毋念(貪)。不攸(修)不武〈戒〉,胃(謂)之必城(成),則
(暴);不
(教)而殺,則
(虐);命亡(無)
(時),事必又(有)
(期),則惻(賊);爲利
(枉)事,則貪。
郭店《語叢三》19
上博二《從政》甲5
上博六《競公瘧》6
作者: 老书生 时间: 2012-3-16 08:00
标题:
赞,小狐所说不失为一个新的思路
作者: 张铉济南 时间: 2012-3-16 08:00
标题:
思路不新,观点新,而且合理呵呵
作者: 天地玄黄 时间: 2012-3-16 21:24
标题:
從字形上看,「今貝」如何訛成「又司」?可以推測出發生訛混的時代嗎?
作者: 金滕 时间: 2012-3-16 22:33
标题: 的字形证据。
作者: 张铉济南 时间: 2012-3-17 00:49
标题:
小狐的观点反映了一个问题,绝对不能轻视传世文献,不要轻改传世文献
作者: lht 时间: 2012-3-17 06:06
标题:
有意思!!
作者: 老书生 时间: 2012-3-17 08:00
标题:
小狐的观点反映了一个问题,绝对不能轻视传世文献,不要轻改传世文献,严重赞成。
作者: 金山子 时间: 2012-3-31 00:31
标题:
可以好好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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