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重证据法:符号学视野重建中国文化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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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舒宪 发布时间: 2010-07-17 04:10 来源:光明日报 | |||
一 自20世纪初国学大师王国维身体力行地倡导二重证据法以来,随着文化人类学和考古学、科技史等新兴学科的西学东渐进程,中国文化研究的格局为之大变。传统的以传世文献为唯一合法材料的旧研究范式被打破,出土文献及出土的文字材料的重要性,在罗振玉与王国维之后逐步被现代学人所重视,其范 按照证据科学的判别标准,以上所说四重证据,并非平起平坐的关系。因为刑侦和法律诉讼方面的定罪依据,最看重的不是文字材料而是实物材料。换言之,法官在人证和物证之间,当然认为可信度较高的是物证,即体现客观性的材料,而非难免带有主观性的人证材料。相比之下,中国文化研究中那种偏重语言文字材料而忽视物证材料的偏倾现象,值得关注,也亟需改变。改变的契机就在于充分借鉴人类学和考古学、美术史等新兴学科的范式经验,再造新时代的国学知识整合格局:确认古代实物与图像等非文字符号能指的“证明”意义,形成文本叙事(一重、二重证据)、口传与身体叙事(三重证据)、图像叙事和物的叙事(四重证据)良性互动互阐的新方法论范式。这个根本性的学术变革需要教育主管部门和跨学科研究学者的充分自觉及共同努力。相对而言,在四重证据之中,第四重证据因为对应着证据科学中的物证材料,更应该引起整个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视,而不仅仅是考古学者和美术史学者的本专业关注。 二 率先将“文化”作为第一关键词的学科是在20世纪成熟起来的文化人类学。它最初关注的恰恰是世界上大量的无文字社会(即所谓原始社会)。人类学的文化研究不可能采取文献研究的路径和范式,需要开辟以田野调查为主的新范式。按照符号学的分类原则,承载文化信息的符号物,除了语言文字符号系统外,还有同样重要的非语言符号系统,包括器物、图像等。近几十年来,人类学的分支学科视觉人类学已经将图像材料的解读技术拓展到整个文史研究领域,催生出以国际新史学领军人物彼得·博克的《图像证史》为代表的创造性范式突破,即文字叙事与“图像叙事”的互动范式。而人类学研究的另一新兴分支领域是和考古学、博物馆学密切相关的“物质文化”研究,在解读“物的叙事”方面,也取得重要进展,这里包括对人工制作的器物和自然物的信息读取技术。如“物质性诠释学”的理论倡导人、科学哲学家唐·伊德的新著《让事物“说话”》所给出的诸多研究实例(中译本,韩连庆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 人类学及文化研究的方法创新与整合对于中国文化研究具有重要借鉴作用。对于按照文、史、哲、心理、宗教、美术等各个学科的教育范式培养出来的学者,要学会在书写文献以外找到重新进入历史文化的途径,这虽有相当的知识跨越难度,却代表着未来的学术整合发展趋势,值得在高等教育中加以引导和推广。举例来说,《西游记》研究一直是古代小说研究的大热点。季羡林先生根据印度大史诗中的神猴哈努曼形象,提出孙悟空这一文学形象的由来究竟属于中国原创还是印度输入的问题,曾引发比较研究方面持久的争论。过去十余年来,《西游记》研究再度发生“焦点西移”的现象,其原因就出自敦煌榆林窟的西夏壁画和元代壁画之唐僧师徒叙事。这些图像符号给出的西游叙事题材,要比吴承恩写出小说《西游记》的年代早几百年。这一实例表明,新发现的第四 作者: 海天 时间: 2010-7-18 04:53 标题:
金沙遗址太阳神鸟金箔 作者: AK-47 时间: 2010-7-18 05:27 标题: 作者单位是亮点 作者: AK-47 时间: 2010-7-18 05:29 标题: 慢了26秒,掩面“酒遁”。。。 作者: zjdds 时间: 2010-7-19 00:15 标题: 有时想象力太丰富 作者: 秋夕桂 时间: 2010-7-20 08:00 标题: 以后5重,6重,7重,乃至无数重,都是可以有的,学术发展嘛。。。。 作者: mochixiaozi 时间: 2010-7-21 21:52 标题: 其实叫“二重证据法”就行了,出土材料和传世典籍足以几乎包括了大部分史料了,没必要别出心裁弄个四重,五重的。 作者: 詁聞子 时间: 2010-7-22 20:54 标题: 那“三重证据法”又算什么呢
作者: 窮達以旹 时间: 2010-8-22 02:36 标题: 原来叶大师是在那里混的…… 作者: 196098 时间: 2010-8-24 05:40 标题: 不管用幾重證據法都必須用本民族的文化來解釋自己老祖宗的東東。 作者: w11xc 时间: 2010-8-26 08:00 标题:
赞成11楼等网友。 研究学问,实事求是,文献文物不造假,如实地读懂文献,如实地解读文物,这是根本。 线索与证据的辩证统一,文献与文物的辩证统一,这是研究史前史的基本法则。 作者: 琉璃棠 时间: 2010-8-31 21:16 标题: 王国维时代的'两重证据法",现在需要整合一下:文字材料(试问现在哪位研究者只用传统的纸本史料呵?)、实物材料(包括考古中的痕迹材料等等),以及非文字非物质材料(包括口头的、技艺的,以及传承习俗等等)。这样大致可沿称为“三重证据法”。其实这大概只能算是一个逻辑题,而不是什么学术讨论。 作者: wuduanjue 时间: 2010-9-2 01:13 标题: 这是叶舒宪的吧。所谓口头诗学,似乎在社科院那头挺火的,但我们中国所留下来的,即使是口头的,也不能生硬的套用帕里——洛德口头诗学理论。口头虽然并不仅仅是一种表达方式,但中国的口头不同于西方的colloquialism所具有的俚俗性之意义,就连那本著名的《钟与鼓——诗经套语》(名字记不大清楚了)也并没有做完全的比附。将这种理论绝对化,本身是一种独断 作者: chenwm 时间: 2010-9-4 01:38 标题: “二重”就很好,没有必要绕得个昏天黑地。大法最简。 作者: 周慧珍 时间: 2010-9-4 19:31 标题: 求真便是,多少重不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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