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跟师兄去拣了本半价《梦溪笔谈》。
补笔谈卷二象数。
律有实积之数……所谓实积之数者,黄钟管长九寸,围九分,以黍实其中,其数九九八十一,此实积之数也。太簇长八寸,围九分,八九七十二,《前汉书》称八八六十四,误也,解具下文,余律准次。
放马滩简179——190末栏所记与沈括所言相合!
少见多怪,见笑见笑!
放马滩简194
黄钟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
《汉志》太极元气,函三为一……历十二辰得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此阴阳合德,气钟于子,化生万物者也。”
搞得很玄虚,其实就是3的11次方。
沈括就批评:“殊不知此乃求律吕长短体算立成法耳,别有何意?”
知识就是力量啊!
欢迎光临 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学术论坛 (http://www.fdgwz.org.cn/forum3/) | Powered by Discuz! X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