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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文字] 北大漢簡《周馴》釋文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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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5 07: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偉盈 于 2015-11-15 11:19 编辑

1)《周馴》196原釋文作「故發(克)殷而為銘於席端曰:『(畏)戒!(畏)戒!取不遠,視而所代。』」

  謹案:所謂「(克)」作,與(克,北大簡《老子》簡61)同形,本來就是「克」字。就是加一個飾筆,參簡72 「既」。「鬼」字亦然。這種字形後來變成(克,《馬王堆‧春秋事語》80)、(克,《馬王堆‧周易》54)。

  其次,「」讀為「畏」不合用字習慣。讀為「)」或「彌」。裘錫圭先生〈史牆盤銘解釋〉指出無匄」的「」字似當讀為「舋」或「勉」。另外,似亦可考慮讀為「彌」,參見沈培先生〈釋甲骨文、金文與傳世典籍中跟“眉壽”的“眉”相關的字詞〉。「彌」,久也、長也;愈也。不過簡文」常見,此處」讀為什麼還可考慮。

 

2209今女(汝)有民而不能聖,則齊侯之生(姓),(豈)【209】必爲呂?」「聖」應讀為「」。

 

369吳既為盂(虛),其誰〈衛〉廬」。字形作,除了第一筆與「」相似外,其餘都與「衛」相同。比對:

(衛)

《周馴》字形中間部分直貫而下與「衛」相同,而不同於「率」。此處應該是書手第一筆寫錯,後面就將錯就錯,將「衛」的筆劃寫完。這種情形楚簡並不少見。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5 17:50 | 显示全部楼层
114「乃賜之脯二束與餘布百」整理者說:「布」當指三晉地區之布幣。

謹案:此說似有問題。三晉幣當時並不稱「布」,根據睡虎地秦簡《金布律》的記載看,符合品質要求的幅廣二尺五寸長八尺的一塊布即稱為「一布」,《金布律》規定「錢十一當一布」,則簡文的「布」恐怕是「布帛」。簡文可能是說給餓人價值百布的錢,但「餘布」不知何解?
发表于 2015-11-16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薛后生 于 2015-11-16 10:03 编辑

《周禮·天官·典枲》‘典枲掌布緦縷紵之麻草之物’,鄭注:‘白而細疏曰纻(紵)’。《張家山二年律令》?市律中‘糸/屠布’整理者言‘糸/屠’即‘纻’。(詳參陳致先生‘赤纻布’與‘彼交匪紓’,古文字研究30)‘餘布百’似承前‘脯二束’省后量詞。楚諺有曰‘得黃金百,不如得季布一諾。’
发表于 2015-11-16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1)《周馴》196原釋文作「故發(克)殷而為銘於席端曰:『(畏)戒!(畏)戒!取不遠,視而所代。』」

有沒有可能讀為“必”?

 

 楼主| 发表于 2015-11-22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上舉起筆錯寫為」的頭,實際該是「」字的情況,也見於《魯久次》04-147𩪗)〉」,此處該是「」,但起先誤寫為「」,之後將錯就錯將「欠」與「月(肉)」旁寫完。

 楼主| 发表于 2015-12-1 08:36 | 显示全部楼层

1. 120」作,與西漢古隸不同,如(糾,《馬王堆·相馬經》2)、(糾,曹全碑);,《校官碑》篇2·12)、,《衡方碑》,辨3·70)。

而與戰國文字相近,如&27.7CFE;&81.EFD0;(糾,《三體石經》20論)、&81.EFCF;(《四聲韻》3.28論)。這點比較值得注意。

 

2.193「國與身乳(),唯()為人主,其安得所願?」所謂「願」字作,此字實為「」,比對《倉頡》簡6」作(《馬王堆·縱橫家書》64)、(《史晨後碑》)。「」與「」本不同字,作者直接釋為」,不妥。目前漢隸似未見「願」字。

 

3. 206 () 樂以 ()」,「」即「&3.E34D;」,《說文》:「&3.E34D;,泉水也。从泉緐聲。讀若飯。」「」字作,其「旁省簡的形體可以聯想到本篇簡102駿勿駕,非()」,比對周家臺關沮秦簡:「取(娶)婦、嫁一四一貳女,吉。氏(是)謂小利以)謀。【一四二貳」以及《漢印文字徵》卷七「)」來看,顯然就是「」。

 

4.139()可而()」,末字作。「」顯然就是「」字或體「亦攴」。大家知道秦漢文字夾亦呈現雙向互混的現象,作者此處為嚴式隸定自然也是可以的。但是在「唯【一九二】毋身乳(亂),則國家亦乳()」所謂「亦」作,依作者體例應該隸定作「夾」。兩處處理的方式又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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