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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字综合] 请教一个字
看205914|回13|收藏
xzjgw 看全部
2015-6-21 13:04
前面说过不要将文字字形固定于“某个具体事物”,如果那样做,就没办法理解文字的原始初谊。
也就说“石头”的“石”文字的初始与城墙一点关系都没有。“石”文字的形态只是表达一种类属化的观念而已,是已经脱离具象思维的抽象思维过程。其产生过程与具体的“石头”或“城墙”无关。

相关文字形态的来源,可以参考下面的模拟图示:


[attachimg]412[/attachi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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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zjgw 看全部
2015-6-21 12:16
先生客气了~ 
前面说了,不要将“后世观念”加于“文字基础义”之上,不论“后世观念”看上去多么合情合理,都属于概念的前置。 先生探讨文字基础义来源,大都引用金文字形,并将相关理解或文字观念局限于晚商及周时代,则无法理解或明晰文字之本。
 甲骨文干,即倒大,从倒入(即所谓丫)从屮会意,屮为上进(即产生出生类观念),入为覆盖或尖亼类观念,那么,倒入者正相反。 大者,为下入之覆盖,倒大(干)者,为上进之侵犯(即倒覆)。
 甲骨文告,从牛“或屮”从口会意,牛者,屮之繁盛者。
 甲骨文出,从口“或凵”从止会意,口者,凵之有闭合者。
 现实当中“蛇之舌者”与“干”之“出”“告”相类,故口干会意,可表达“舌”之观念。 
 甲骨文言,从辛从口会意,辛者,新也,物之上出者。

华山之狐 看全部
2015-6-21 10:49

引用:

xzjgw 发表于 2015-6-20 16:57 本帖最后由 xzjgw 于 2015-6-20 17:02 编辑

...

谢谢先生赐教。

我也粗疏的接触过一点古文字的皮毛,提一点看法望先生指正。

古文干。我以为是从丫从一,丫,象留叉树干之形,一或圆点指事:这里就是树干。

《汉典》干:象形。甲骨文字形,象叉子一类的猎具、武器,本是用于进攻的,后来用于防御。本义:盾牌)

 

干加田(田猎)或再加网则成为單或畢,所以说干是一种猎具,在这种意义上说它是用于进攻的。

 

干还可用来守城。厂(石,)是城墙(拙文《古文字与古城墙》已经论证),在这种意义上说是用于防守的。但解释为盾牌是不妥的。

 

至于辛字,把它解释为兵器的,并非个别学者。我只是引用而已。

 

我大惑不解的是,干与辛为什么下边加个口字就成了“舌”字和“言”字了呢?

xzjgw 看全部
2015-6-20 16:57
本帖最后由 xzjgw 于 2015-6-20 17:02 编辑

这里需要注意几个基础问题:首先,相关文字观念的历时性,即避免使用后世观念对“原始文字观念或文字基础意义”的前置。其次,那些原始文字观念与文字基础意义的确定,一定要建立在古人原始思维之上,并且不能够将其“类属化”观念做具体化或限定化解释。在此前提之下,还要注意原始汉字是由两个以上的相对大范围观念(大类属)的相互限定(即会意)而构成的比之更小或更细的范围观念(小类属)。这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或基础。

例如,所谓“干”,就不能以什么“武器”去限定,因为“干”是一个类属观念,凡符合这个(《说文解字》释干:犯也。从反入。段注:反入者,上犯之意也。)类属范围的事物皆可表之,如“舌头”“树干”。


所谓“口”,也不能以人之“嘴”去限定,金文“善”所从言演变为“干口”之舌,即是以人“嘴”限定“口”的结果,《说文解字》释舌,口所以言别味也。


所谓“羊”,更不能以“动物”来限定其类属观念范围,羊从屮从昔(无日),读与昜同。“羊角”或“柳枝”或“干肉”或“日光”不过是“入入”之形的类属范围事物而已。故皆可表之。


而我们在理解“辛”时,所谓“刀具”等限定皆无稽之谈,因为,辛从一(上)从干会意,就是前述的犯上类属观念。其最原始的形态来源就是倒△形,故其原始观念具有“尖锐”(石器)内涵。我们能够看到的古人“太阳”图示上一圈阳光三角形形态,即其不同位置方向的表达,所谓“羊”上的“入入”之形的原始观念也即如此,后世所谓“伏羲”神及文字“曦”,皆古人“太阳神”及其阳光观念的人格化与类属化表达。

火盛之“炎”与競之“言”类同,味盛之“羴”与吉祥之“善”类同。

羊大之美非限定于“动物羊”,羊我之義非限定于“我武器”,羊競之善非限定于“口语言”,其皆发根于原始“阳光”“繁盛”之“美義善”。


啰嗦这些,欢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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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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