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國》“皆八”、“之八”臆解
隨著《筮法》的公佈,易學上某些千年不解之謎有望能够獲得新的綫索。
比如《左》、《國》易筮所見的“皆八”、“之八”之語,歷史上已經有人將此種筮法歸于《連山》、《歸藏》。——可作爲證據者,如《左傳·襄公九年》“是於《周易》曰”,《國語·晉語》“是在《周易》”等(因爲占筮時三易雜占,故引《周易》需要特別說明)。而後人對此疑竇叢生,信者寥寥。
結合《筮法》來看,則可推測:《左》、《國》易筮有“皆八”、“之八”之語者,皆屬《歸藏》易筮法,取數字“八”對應之爻作爲主爻用于占筮。
所謂“皆八”指所取用之爻,在本卦爲不變之爻,對應的數字皆爲“八”。
如:《國語·晉語》“得貞《屯》悔《豫》,皆八也”,具體說來,就是指《屯》卦的六二、六三、上六爻,這三爻作爲不變之爻,所對應的數字皆爲“八”。——在《歸藏》易筮法系統中,主要取用這三個不變之爻,即以此三爻來定吉凶休咎,不同於《周易》系統主要看變動之爻。正是由于《歸藏》與《周易》占筮系統的這種矛盾性,所以出現了“筮史”曰“不吉”,而司空季子曰“吉”的情况。
所謂“之八”,指所取用之爻(在本卦爲不變之爻),對應的數字爲“八”。
如:《左傳·襄公九年》“遇《艮》之八,史曰:是謂《艮》之《隨》。……”,《艮》卦五爻皆變,僅六二爻不變,所謂的“之八”即指此不變之六二爻(亦即所取用以占斷吉凶休咎之爻)對應的數字爲“八”而言。
同理,《國語·晉語》“得《泰》之八”,是指所取用之爻對應的數字爲“八”而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