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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書通故》整理本點校訂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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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禮書通故》整理本點校訂補
2010-07-31 00:25:03
 
    作爲清代三禮之學的集大成著作,清末黃以周《禮書通故》自問世以來即享有盛名,孫詒讓撰《周禮正義》廣加採擇,且多以爲定論,章太炎贊其“先儒不決之義,盡明之矣”(《太炎文錄》卷二《黃先生傳》),可見其不朽之地位。惟長久以來沒有整理本,學者利用多有不便。中華書局於二零零七四月出版了王文錦先生的點校本,有功學林甚居。王先生功力深厚,態度嚴謹,所訂可謂善本。其弟子喬秀巖又撰《覆校記》,多有增益,綴於書末,更添美備。筆者在研習《三禮》過程中,受益此書頗多,但閱讀學習中也發現了點校本存在一些問題,如斷句有誤、失校漏校等,且全書排印衍脫訛誤之處亦復不少[ 如《衣服通故》第204條 “《毛詩》傳云”,“云”訛“韎”,下行引王引之説,“王”訛“玉”。(第一冊,頁189)《喪禮通故》第139條引胡培翬説,“培”訛“碚”。(第二冊,頁502)如此者尚有多處。此外,標點符號誤排之處亦復不少,此皆小節,不備舉。],皆隨手疏記於簡端。今擇其斷句之有傷文義及校勘之未及者十數條,裁成小文,聊作整理本的一點補充。
 一、斷句疑誤
    胡玉縉先生評《禮書通故》云:“作者難,讀者亦不易。”[ 《禮書通故跋》,《許廎學林》卷十七,王欣夫輯,中華書局,1958年版,頁424。]三禮經文的古奧、禮制問題的繁雜使斷句頗爲不易,王先生的整理本已經解決了大部份問題,但猶有破句之處。
 《宮室通故》第3條云:
 《書·顧命》“延入翼室恤宅宗”,僞孔傳以翼室爲路寢之別名,非也。翼室者,《伏傳》所謂北堂是也。以南堂言之,謂之北堂,以太室言之,謂之翼室,異名同地。天子路寢以太室爲最尊,北堂之翼室次之。子貢觀于魯廟,有北堂九,蓋其尊可知也。時尸在太室,斂殯在南堂,故以北堂爲恤宅,尊之也。故曰宗。(第一冊,頁25)
按:“北堂九,蓋其尊可知”,當於“蓋”句絕,作“北堂九蓋,其尊可知”。子貢觀魯廟,事見《荀子》,《宥坐篇》子貢云:“鄉者賜觀於太廟之北堂,吾亦未輟,還復瞻彼九蓋皆繼。”楊倞注:“蓋音盍,戶扇也。”九蓋,即九盍(闔),九門之謂也,故黃氏謂其尊。[ 楊注云:“九,當爲北,傳寫誤耳。”《通故》立文未從其説。]如作“北堂九”,则不知何谓矣。
 《宮室通故》第55條云:
 《聘禮》歸饔餼,醯醢百罋,夾碑十列,又米百筥,設于中庭,繼醯醢而南,則碑在中庭之北有明證矣。又還玉,大夫升自西階,鉤楹,賓自碑內聽命,則碑之近堂又可知也。《鄉射禮》設洗如堂深,設楅南當洗,則楅如堂深,而碑在楅北,又近于堂,故鄭云“近如堂深”,此地無可斥言,故以近儗之。
 ……張皋文《禮圖》設楅如堂深碑,又遠之幾中庭,非也。(第一冊,頁54—55)
按:下段“設楅如堂深碑”,恐當於“深”斷句,“碑”字連下讀。上文以《儀禮·聘禮》設物證碑在中庭之北,近堂之處。再據《鄉射禮》設洗、設楅之位推“楅如堂深”,碑較楅更北,當更近於堂。據此,張惠言《儀禮圖》碑太近中庭,不合禮經之文,爲黃氏所駁。
 《衣服通故》第70條云:
 《儀禮》記喪服袂二尺二寸屬幅,謂之端衰,《雜記》云“端衰喪車皆無等”是也。(第一冊,頁111—112)
按:“《儀禮》記喪服”似當作“《儀禮·喪服·記》”,“記”、“喪服”三字誤倒。
 《卜筮通故》第1條云:
 杜子春云:“大卜掌三兆之法:玉兆,帝顓頊之兆;瓦兆,帝堯之兆;原兆,有周之兆。”鄭玄云:“兆者,灼龜發于火,其形可占者。其象似玉瓦原之璺罅,是用名之焉。原,原田也。”
 賈公彥云:“象似玉瓦原之璺鏬,謂破而不相離也。或解以爲玉瓦原之色。趙商問:此并問下文,杜子春何由知之?鄭答云:此數者非無明文,改之無據,故著子春説而已,近師皆以爲夏殷周。如是玉兆爲夏,瓦兆爲殷可知。”(第一冊,頁193)
按:賈公彥引《鄭志》答趙商問云云,見《周禮·春官·大卜》疏,此處標點多誤。“趙商問”後不當冠冒號,當標作:“趙商問此,并問下文杜子春何由知之。”黃氏節引賈疏,略有刪裁,但並不影響文意。王先生整理本孫詒讓《周禮正義》,此趙商問語標點並不誤,此處或偶係筆誤。[ 又,鄭答“非無明文”,孫詒讓云“非,疑當爲亦”。見《周禮正義》,中華書局,1987年版,第7冊,頁1926。]
 《卜筮通故》第7條云:
 胡培翬云:“《周禮·太卜》曰‘凡旅陳龜’,鄭注‘陳龜于饌處也’,引上經卜人先奠龜于西塾上南首證之。又曰‘國大遷,大師則貞龜’,……”
 以周案:陳龜西塾,常事也。國有大遷,大師則貞龜,貞龜非常事矣。(第一冊,197—198)
按:兩處“國大遷大師則貞龜”之文,出《周禮·春官·大卜》,當標作“國大遷、大師,則貞龜”,謂大規模遷徙、軍事活動,要將龜甲端正地放在卜位上。
 《昏禮通故》第32條云:
 經言夫饌舉俎魚腊言,婦饌不舉者,明同牢亦同俎也。(第一冊,頁258)
按:後“言”字當屬下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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