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大家讀一段小說,出自晚清四大譴責小說中吳趼人著的《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中第十二至十三回:
我道:“我前天偶然想起俗寫的‘時’字,都寫成日字旁一個寸字。若照這個‘时’字類推過去,‘討’字可以讀做‘詩’字,‘付’字可以讀做‘侍’字。我此刻就照這個意思,寫一個字出來,那一位認得的,我吃一杯;若是認不得,各位都請吃一杯。好麼?”繼之道:“那麼說,你就寫出來看。”我拿起筷子,在桌上寫了一個“汉”字。苟才看了,先道:“我不識,認罰了。”拿起杯子,咕嘟一聲,乾了一杯。士圖也不識,吃了一杯。我伯父道:“不識的都吃了,回來你說不出這個字來,或是說的沒有道理,應該怎樣?”我道:“說不出來,侄兒受罰。”我伯父也吃了一口。固修也吃了一口。繼之對我道:“你先吃了一杯,我識了這個字。”我道:“吃也使得,只請先說了。”繼之道:“這是個‘漢’字。”我聽說,就吃了一杯。我伯父道:這怎麼是個‘漢’字?”繼之道:“他是照著俗寫的‘难’字化出來的,俗寫‘难’字是個‘又’字旁,所以他也把這‘又’字替代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