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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jileijilei

[秦汉文字] 北大漢簡《蒼頡篇》釋文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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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20 00:01 | 显示全部楼层

    簡51所謂“既”字改釋爲“”可補充說明原文謂:“執囚束縛,論訊旤詳;卜筮𠧞占,祟在社場;寇賊盜殺,捕獄問諒(掠)”,原所謂“論訊既詳”確甚通,但其形明確作“”,要說是“既”字誤寫爲”,可能性也不大(誤字多應爲較特別少見之字誤爲一般常見之字而非相反才對)。“旤詳”可讀爲“禍祥”(“旤”本即所謂“古禍字”),連下句爲義。其例與簡27-28同:“𨿡)䨄(鵪)鳶䧿(鵲),雉兔鳥烏;雡雛(《說文》“雡,鳥大雛也。”)芸卵, (蒜)蓳䓜菹”;“芸”是植物芸香,即與下句爲一類;“卵”字原注說不確(以“礦”字古文爲說,連上讀爲“芸黃”或“芸香”),應連下“卵蒜”爲義(卵蒜即野蒜,見《夏小正》)。此處與法律事有關諸詞中插入卜筮事,爲趁韻而不得不如此編排之蹟,亦甚明顯。又上引簡文“諒”字原注如字解作“誠信、誠實”,亦不確。應讀爲“掠”解爲拷打、拷問義;“掠”《廣韻》音“力讓切”,陸德明《經典釋文》“掠”字皆“音亮”,唐以前“掠”字應讀此陽部之音,前人已言之。

发表于 2015-11-22 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簡23→漏

簡25極→

发表于 2015-11-23 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lht 发表于 2015-11-17 23:07
12號兌從衣,不從木。

此字,清華網周飛先生文已釋。
发表于 2015-11-23 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叔于田 于 2015-11-23 12:38 编辑

偉盈 发表于 2015-11-17 07:03


“狧”字釋讀已有人說了,見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2635 注12
发表于 2015-12-3 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曰古氏 于 2015-12-4 11:22 编辑

簡五:娒,他本或作冒,若前後諸字釋讀不誤,則冒字似當讀作媢(“媢,妬也”與“婉,順也”二字之義相關)。
发表于 2015-12-3 23: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曰古氏 于 2015-12-4 11:23 编辑

簡二五:𣓀字見於《說文》(“果,實如小栗。从木辛聲。《春秋傳》曰:‘女摯不過𣓀栗。’”),且與榛分作兩字,段注已指出二字為假借。
发表于 2015-12-6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47所謂“閱”字作:

字顯然從“兄”不從“兌”

发表于 2015-12-6 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曰古氏 于 2015-12-6 17:55 编辑

簡三一:所謂師字,右部顯然是巿。懷疑此字當是帥(《說文》“帥,佩巾也。从巾、帥[-巾,段注後補聲字]。帨,帥或从兌。”)前一字椷(《說文》“箧也”),箧、巾皆日常用品(《儀禮·少牢饋食禮》“簞[《說文》笥也]”、“巾”並見)。且再前一字袥(《說文》“衣衸也”)之義亦與衣裙有關。
发表于 2015-12-6 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曰古氏 发表于 2015-12-6 17:24
本帖最后由 曰古氏 于 2015-12-6 17:55 编辑 簡三一:所謂 ...

漢簡中如此寫法的“師”常見。
发表于 2015-12-7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曰古氏 于 2015-12-7 16:46 编辑

確實如此,多謝指教

而且漢簡中師右部訛作巿的現象似乎是單向的(不過先秦時期的帥右部還是有寫作巿的,如毛公鼎、侯馬盟書中的帥字;若不考慮時代因素,師、帥之間就成為雙向訛混了)

原來僅從文義上推測,看來此法不適合本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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