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泉:
東山先生看看這個吧: 但古文字中從“每”的字,有許多將“母”寫作“女”的例證,這是您不能否認的事實!如果你真的仔細看過魏文,那我請教您,文中所舉的“緐”之形體,如《戎生編鐘》、《包山簡》、《鄂君啟車節》所從的“母”,不就是寫作“女”嗎? 金文“每”字即有從“女”之例(如《天亡簋》、《(上次下虫)壺》,《(上次下虫)壺》那個“每”與本簡極為相似,參見《金文編》卷一“每”字下) 再舉一例,單獨的“母”字也有作“女”之形的,如《司母戊鼎》(《金文編》卷十二收入“母”字下,釋文說:母,與女為一字。) 所以,《金文編》都說“母”、“女”為一字了,不知道你還要扯什麼呢? 我不是早就舉證了嗎?是你自己看不懂,還亂提問呢!你還是將我說的問題老實回答吧!不要想轉移焦點哦!
俺現在就懷疑一點:龍泉先生究竟認不認得漢字?閣下不會也是加拿大來的吧?(有點懷疑~) 俺再把俺所謂的“通例”再貼在這裡一遍,我就看閣下能不能睜大您那可能沒有仁的眼睛看到: 上引宋華強先生之文以為:楚簡“每”字下部皆从“母”,此从“女”,恐非“每”字,——其實已經注意到了此中現象: (俺也認同這種字形分析方法的~~~) 引申其意,也許可以這樣表述: “緐”字不省之形體保留有“糸”旁,此時的“母”旁或可寫成“女”形;而所謂的“緐”之省體(或者說“每”字),省去了“糸”旁,下部一律寫成“母”形,而非此處簡文所作的“女”形。或者換句話說,楚簡中的“每”字形(或者說“緐”之省體),其所从的“母”作為聲符是不可省的,而此處簡文中的“上來下女”字,下部的“女”字是作為義符而非聲符存在的,因而是可以省去的…… 【您要是再提一遍您舉的那個正撞俺槍口上的所謂狗屁例子,讓俺再轉貼一遍俺已經發過的帖子,那,俺就真的要不恭了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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