乖伯簋(《集成》04331)有一字兩見,作 、 ,放在“裘”字前,其必爲一種毛皮可以製作裘的動物之名可知。郭沫若先生《兩周金文辭大系圖錄考釋》謂爲“貂”字,乃象形刀聲之字(第314頁,2002年)。後來諸家似皆從此說。
現在看來,此字當是“狐”字。李學勤先生曾有文章討論“孤竹”,其中的“孤”字或寫作“ ”形,“瓜”字形作“ ”(象瓜蔓上有瓜之形),而且先秦古文字中這種寫法的“瓜”字很常見,如《說文新證》第608頁所舉之字例:
 
再試比較楚簡中的“瓜”字形如:
上博一《孔子詩論》18 上博三《周易》33 上博三《周易》41 包山文書164
而所謂的“刀”字形與“ ”字左邊偏旁卻有不小的差距。因此,此字似當釋爲“狐”字。
以狐皮爲裘,《詩經》多見:
《旄丘》:狐裘蒙戎,匪車不東。
《終南》:君子至止,錦衣狐裘。
《羔裘》:羔裘逍遙,狐裘以朝。…… 羔裘翱翔,狐裘在堂。
《七月》:一之日于貉,取彼狐貍,爲公子裘。
《都人士》:彼都人士,狐裘黃黃。
而《詩經》中未有一處言及“貂裘”者(不保證其他文獻有)。作爲一種較爲常見的動物,其皮毛製作的裘衣在典籍中又如此常見,而“狐”字不見于金文(僅令狐君壺借“瓜”字爲之)未免於理不合。故此字釋“狐”,作爲標準寫法的“狐”字出現於金文,當有其合理之處。
(不知是否已有人言及此字之釋?) ,
[此主题已被 小狐 在 2011-12-26 23:02:28 编辑过] [此主题已被 一上示三王 在 2011-12-27 1:00:33 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