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假中于河,我曾经有过不同的思考结果。
古本竹书纪年曾经有过明确记载,上甲微假师河伯。这条记载是所有目前各种中说纷纭的症结所在。
我对于他,有过反复。首先,我不大相信这条记载,因为用借和还的概念来理解,对于书经
所要面对的读者来说,并不能引发他们内在的一种修身的触动。
清华李均明先生曾反复在正义上做文章,我后来曾经把假读作谔、格,与上甲微寻求正义是一致的。
正义是不能寻来又还的,所以我在讨论区又提出中国古代帝王对于河的重视。
这个意见,受到了子居的批评。为了更平实的讨论,也容易为大家接受,我最后还是选择了纪年。
而且还能自圆其说,不会影响到对传统中思想的认识。但是,邢文先生后来发表的观点,则提出了术数河图。
我既然已经摈弃了旧说,那么对于邢先生的看法我是不大同意的。
我觉得症结的关键,在于河伯到底是方伯还是神。我在寻求古代史关于正义的时候,找到了许多关于复仇的
实例。有关这方面的经学论述,我发表在文物报,论坛也有一部分,但精华的东西我都删了。因为可能会引起
历史与现实相结合的麻烦,所以编辑也把我的文章大作改动。
假师河伯,确实引我们走了很多的弯路。在政治正义方面,
我昨天突然想起了诅楚文,他不也是向水神寻求正义吗?这种象自然神寻求帮助的做法,
是相当古老的传统。
周文王引用舜和上甲微的例子,是经过精心选择的,一个是舜,内修外圣;另一个上甲微,是复仇,是外王,
行霸王道。周文王是没法复仇了,所以念念不忘。后来成了牌位,还要一起上前线。
孟子说过,尽信书不如无书。从假师河伯来看,对于传世出土文献的利用,并非说分出了古本、今本就好了。
可能还要对其记载的东西,要作一番思辨。汉帝是不愿谈汤武革命的。所以,
在博士《尚书》里,没有《保训》,那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