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蝶之慕 发表于 2015-12-28 23:25

对北大《苍颉篇》的一些认识

北大简《苍颉篇》“㝡穀肄宜,益就获得”。㝡字整理者认为义作積,積即積聚穀物。㝡下一字缺,据阜阳简补为穀。肄字整理者训为劳也误。宜字整理者举出《说文通训定声》引《苍颉篇》:“得其所也。”但解为安义则不妥。《尔雅·释诂》:“宜,事也。”《诗经•大雅》
:“公尸來燕來宜。”《毛传》:“宜其事也。”故《玉篇》:“宜,当也,合當当然也。”肄宜言“劳得其所必有積聚”,正与前文“㝡穀”对应。实际上,后文“益就获得”也此相关。
有些学者就。将“获得”解释为与“狩猎”有关,也有解释为与祭祀有关,实属过度发挥。《苍颉篇》本是小学教材,其主要功能无非是教人识字和道理,事实上《苍颉篇》的排版也是在于将乏味的识字过程,通过字词组合来讲述为人处事的道理,同时照顾字形书写的规律。正如胡平生先生所言的可“读通、读懂”,类似后世的《三字经》之类的教材。
从这一角度理解《苍颉篇》,“益就”的含义也是简单明了的,其义就是“增高”,可言其“積聚增多”。而“获得”实际上就是指“收获”。事实上,文献的“得获”与简文的“获得”是同义的。《盐铁论•水旱篇》:“农,天下之大业也;铁器,民之大用也。…………民用钝弊,割草不痛,是以农夫作尉,得获者少,百姓苦之矣。”

若蝶之慕 发表于 2015-12-28 23:29

更正“肄字整理者训为劳也误”,当作也无误。《玉篇》:“宜,当也,合当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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