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NT face=宋体 color=#464646 size=5>不能生硬地用《儀禮》中的《聘禮》、《覲禮》以及《禮記<SPAN lang=EN-US>·</SPAN>聘儀》等的记载去验证铭文中记录的礼仪活动的仪轨,但可以用《儀禮》中的《聘禮》、《覲禮》以及《禮記<SPAN lang=EN-US>·</SPAN>聘儀》等记载去帮助我们理解铭文中记录的礼仪活动的仪轨。</FONT><p>[此主题已被 徐伯鸿 在 2011-7-1 17:33:29 编辑过]
许多理解感觉非常值得商榷,礼仪也讲不通,将毁读为簋,非常牵强,从语法与礼仪角度说不通!
銘文最後面的:或余(予)賓馬。<br><br>此句的"余(予)"應該是"舍",因為下面還有一個"口"字,較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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