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使用IE9以上版本或非IE内核的浏览器。IE浏览器请取消兼容性设置,非IE内核浏览器也无需使用兼容模式。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学者文库详细文章 背景色:
字体大小:放大 缩小 原始字体
韓文博:山西絳縣橫水M1墓主身份獻疑
在 2021/8/7 17:22:28 发布

山西絳縣橫水M1墓主身份獻疑

 

(首發)

韓文博

四川大學古文字與先秦史研究中心

 

摘要2006年《文物》第8期公佈了絳縣橫水M1M2的相關資料,學者根據墓中出土倗伯鼎(M1212)、倗伯簋(M1199)之銘文“”進而將M1的墓主定為“畢姬”,此說為學界所認同,至今無有異議。然而,此說雖於文義上通順無礙,然於字形尚有疑慮,通檢目前甲骨金文中之“畢”字,似無一例與此字近同者,故而將“”釋為“畢”可疑。通過初步對比,筆者以為“”似乎可以釋為“毛”字,若此猜測不誤,則橫水M1之墓主當為“毛姬”。

關鍵詞: 絳縣 橫水 M1 畢姬  毛姬

 

一 關於絳縣橫水M1

2004年因橫水墓地被盜,山西省考古研究所(現已改為院)、運城市文物工作站、絳縣文化局等組成聯合考古隊,對此墓地進行了搶救性發掘,截止2005年,共發掘1299座墓。2006年始,此批墓葬之簡報不斷刊布,一時間引起了學術界的熱烈討論。這其中研究的最為熱烈的當數M1M2以及M2158M2531,關於墓葬的詳細情況,已有簡報公佈,讀者可自參看[[1]]

橫水M1為單墓道豎穴土坑墓,墓室面積約13㎡,墓主為一女性,仰身直肢,葬具為雙棺一槨,墓中隨葬大量青銅禮樂器、陶器、玉器、漆器等,尤其出土了迄今保存最完好的荒帷,對研究西周時期的喪葬制度等具有重要意義。M1出土青銅禮樂器25件,其中8件鑄有銘文,對研究墓主的身份至關重要。

2005年《中國文物報》刊發了田建文、宋建忠、吉琨璋三先生《橫水墓地的發現與晉文化研究》一文,文中簡要介紹了M1M2的相關資料,並指出M2為倗伯墓,M1為其夫人畢姬墓。同年,李學勤先生撰文就倗伯之姓氏、族屬等問題進行了研究[[2]]2006年,李零先生對M1M2墓主的身份等進行了考證,指出M2為倗伯墓、M1為畢姬墓[[3]]。據筆者所見,迄今對M2墓主“畢姬”之釋讀無任何異議。近來,筆者讀到《倗金集萃—山西絳縣橫水西周墓地出土青銅器》一書,對倗伯鼎、簋中表明墓主國族的“”字之釋為“畢”似覺可疑,故草就此文,以求教於方家。撰此文之目的,實非罔顧學界一致認可之觀點,且發掘者及以上諸位研究者皆親睹實物,其可信度當不應有所懷疑。現主要從字形及婚姻兩個方面,就“”字的釋讀作一分析。

 

二 關於字形

橫水M1中用於表明國族的字作“”或“”,據笔者檢索,此字僅見於倗國青銅器之上,總計有四例,兩例見於倗伯鼎,其餘兩例分別見於倗伯簋和倗伯甗。除目前一致的看法釋讀為“畢”外,筆者以為在構形上與“毛”近似,或可隸作“毛”,現就相關字形列為表一以作對比。

表一 相關字形對比表

 

 

橫水M1199倗伯簋

橫水M1212倗伯鼎

40199倗伯鼎(M2158

40353倗伯甗(M1

 

 

 

 

 

 

 

 

 

 

4987

5221獻簋

19255召卣

30275䢔甗

 

 

1961倗仲鼎

5234段簋

30246番伯鬲

 

 

 

2170伯夏父鼎

2273畢伯克鼎

2446吳虎鼎

2996伯夏父鬲

2998伯夏父鬲

5050畢鮮簋

2976陳侯鬲

5912畢中刈簠

5953何次簠

15578郘鐘

15591邾公華鐘

17996商鞅鈹

 

 

 

 

 

 

 

 

41140毳卣

2336毛公旅鼎

2345

19458叔佅器

 

 

5174孟簋甲

5175孟簋乙

5401班簋

5401班簋

5401班簋

16497毛伯戈

2210膳夫旅伯鼎

2484此鼎甲

2485此鼎乙

2518毛公鼎

2793召伯毛鬲

4970毛伯巤父簋

4991毛舁簋

5138隥簋

5295

5342

5354此簋甲

5355此簋乙

5356此簋丙

5359此簋己

5360此簋庚

30424父簋

14489毛叔盤

30988毛百父匜

說明:文中編號皆來源於《商周青銅器銘文暨圖像集成》(《銘圖》)。Ⅰ,約當西周早期;Ⅱ,約當西周中期;Ⅲ,約當西周晚期;Ⅳ,約當春秋時期。“毛”字最後一行西周晚期與春秋時期字形皆有之。

 

由表一可知,倗伯器中“”與“畢”在構形上差異較大,與“毛”相比,具有一些相似性,尤其與“”等較為接近,故而,將“”釋為“畢”可商,或可隸作“毛”,若此猜測不誤,則橫水M1的墓主當為“毛姬”。

 

三 關於婚姻關係

學者將鼎、簋銘文中之“”釋為“畢”,有一個十分重要的依據就是“倗畢互通婚姻”。然而,這一證據除卻“倗仲鼎”(圖一)能證明倗氏與姬姓畢氏通婚外,“畢與倗”通婚主要還是依據M1所出之“倗伯鼎、簋”。謝堯亭先生認為,“倗國與畢、成、、番、、南宮、虎、義、晉、芮、、周王室等國族存在聯姻關係”[[4]],此說可從。可知,與倗通婚之姬姓貴族不獨惟畢,成、南宮、晉、芮等皆為“姬姓”。故而,若僅依據聯姻這一證據,將“”釋為“畢”,似有未安。《左傳·僖二十四年》記載“昔周公弔二叔之不鹹,故封建親戚以藩屏周。管、蔡、郕、霍、魯、衛、毛、聃、郜、雍、曹、滕、畢、原、酆、郇,文之昭也。邘、晉、應、韓,武之穆也。凡、蔣、邢、茅、胙、祭,周公之胤也。”金文中屢見“毛伯”、“毛公”、“毛叔”等,當為《左傳》所載“魯、衛、毛、聃”之“毛”,膳夫旅伯鼎銘曰“膳夫旅伯作毛中姬尊鼎”(《銘圖》2210)、毛叔盤“毛叔媵彪氏孟姬寶盤”(《銘圖》14489),可知“毛為姬姓”,與文獻記載相合。《倗金集萃》0304著錄兩件倗伯簋,銘文首句作“倗伯肇作芮姬…”,可見,與倗通婚之“姬姓”不止“畢”,故而僅依靠“倗仲鼎”尚難以推出M1所出鼎、簋之“姬”為“畢姬”。

圖一 倗仲鼎銘

綜上,小文從字形、婚姻等方面對表明絳縣橫水M1國族所由來之“”字進行了初步研究。“”在字形上與“畢”差異較大,故學者將其釋為“畢”字尚有可商。通過與“毛”字的對比,尤其是西周中期的“毛”字字形,其與“”有許多相似之處,因此,我們認為“”或可釋為“毛”,那麼橫水M1的墓主則應為“毛姬”。毛為姬姓貴族,在西周時期地位較為顯赫,故倗氏與其聯姻亦在情理之中。

 

 

 



[[1]]山西省考古研究所、運城市文物工作站、絳縣文化局:《山西絳縣橫水西周墓地》,《考古》2006年第7期;山西省考古研究所、運城市文物工作站、絳縣文化局:《山西絳縣橫水西周墓發掘簡報》,《文物》2006年第8期;山西省考古研究所、運城市文物工作站、絳縣文物局聯合考古隊、山西大學北方考古研究中心、中國人民大學出土文獻與中國古代文明研究協同創新中心:《山西絳縣西周橫水墓地M2158發掘簡報》,《考古》2019年第1期;山西省考古研究所、絳縣文物局聯合考古隊、山西大學北方考古研究中心:《山西絳縣橫水西周墓地M2531發掘報告》,《考古學報》2020年第1期。

[[2]]李學勤:《絳縣橫北村大墓與䣙國》,《中國文物報》20051230日;李學勤:《論倗伯爯簋的曆日》,見《文物中的古文明》第538-540頁,商務印書館,2008年。

[[3]]李零:《倗伯與畢姬—山西絳縣橫水西周墓M2M1的墓主》,《中國文物報》2006128日。

[[4]]謝堯亭:《倗、霸及其聯姻的國族初探》,《金玉交輝—商周考古、藝術與文化論集》第299頁,中研院史語所,2013年。


本文收稿日期为2021年8月3日

本文发布日期为2021年8月7日

点击下载附件: 2219韓文博:山西絳縣橫水M1墓主身份獻疑.docx

下载次数:29

分享到:
学者评论

Copyright 2008-2018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版权所有 沪ICP备10035774号 地址:复旦大学光华楼西主楼27楼 邮编:200433 

 感谢上海屹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 

總訪問量:414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