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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康:論西周時期的“伯仲稱謂” ——兼論春秋時期的“子伯仲稱謂”
在 2021/4/30 13:27:30 发布

论西周时期的“伯仲称谓”

——兼论春秋时期的“子伯仲称谓”

 

(首发)

李永康

武汉市文物考古研究所

 

摘要:通过对西周时期畿内世族“伯仲称谓”的梳理,结合文献的记载,可以认定西周世族遵循“父子不同称伯仲”原则。“伯仲称谓”的改变一般以宗子权的转移为标志。外服诸侯与畿内世族情况类似,诸侯称伯一般只发生于正式称侯之前的过渡期。通过对春秋时期“子伯仲称谓”的梳理,结合考古发掘的成果,可以认定“子伯仲”是春秋早期小宗纷立背景下的新产物,“父子不同称伯仲”原则依然有效。春秋中期之后,随着世族政治的结束,“子伯仲”也就逐渐淡出了历史舞台。

关键词:伯仲;子伯仲;宗子权;世族政治

*本文所引之铜器铭文一律采用繁体。现代字库所无之字以图片格式插入。

 

一、西周时期的伯仲称谓

 

《礼记·檀弓》:“幼名,冠字,五十以伯仲,死谥,周道也。”意思是按照周礼,古人幼年取名,行冠礼(成年)后加字,五十以后称伯仲,死后上谥号。以两周金文验之,可知情况大致如此,但也并不是绝对的,尤其是“五十以伯仲”,大有可商榷的余地。

古人的平均寿命有限,如果严格遵守“五十以伯仲”,则大部分人一生都难以都以达到这个标准。比如大河口M2002的墓主“霸仲”,经鉴定死亡年龄在3539[1]。又比如苏家垄M79的墓主“曾伯桼”,经臼齿鉴定死亡年龄在3035[2]。霸仲和曾伯桼都在四十岁之前去世,然而二人生前都以伯仲称,说明“五十以伯仲”并不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

本文认为,古人称伯仲与绝对年龄无关,而与宗子的继承有关。一般的情况是,上一代宗子若在世,则其子不能称伯仲;上一代宗子去世之后,新一代宗子才可以根据其排行称伯仲。“五十以伯仲”是一种理想化的设计,其内在逻辑就是:父在不称伯仲,父亡方可称伯仲。这一设计有其明显的合理性,因为父子两代均在世之时如果都叫伯仲,将会引起称谓上的混淆。同时,上一代宗子若在,仍有生育后代的可能,倘若父子同时称伯仲,则子辈无人可称季子。父子两代不能同时称伯仲,这就是“五十以伯仲”的真实含义。

根据2003年眉县杨家村出土的“逑盘”(见《铭图》25605页)铭文记载,西周单氏家族的世系如下:单公—公叔—新室仲—惠仲盠父—零伯—懿仲—龏叔—逑。当公叔与新室仲均在世之时,前者是“单叔”[3],后者之弟(如果有的话)不可能同时也叫“单叔”。以此类推,当新室仲与惠仲盠父均在世之时,前者是“单仲”,后者不可能同时也叫“单仲”。当惠仲盠父与零伯均在世之时,前者是“单仲”,后者之弟(如果有的话)不可能同时也叫“单仲”。当零伯与懿仲均在世之时,前者是“单伯”,后者之兄不可能同时也叫“单伯”。当懿仲与龏叔均在世之时,前者是“单仲”,后者之兄不可能同时也叫“单仲”。

自西周中期开始,“册命制度”逐渐形成,并由此衍生出一类格式比较固定的“册命铭文”。在册命铭文中,由“右者”引导被册命者“立中廷”,右者向周王介绍被册命者的出身、业绩等(在铭文中称为“右告”),周王召唤史官宣布册命,如“更乃祖考作XX”、“用事”等,即接替其先祖考曾经担任过的职务,同时一般还会有赏赐。被册命者“拜手稽首”、“对扬王休”,感谢周王的恩赐,并作器献给自己的先祖考。在册命铭文中,被册命者只称名,几乎不见称伯仲者。西周金文中同一个人有接受多次册命的情况,这里只讨论首次册命。本文认为,西周世族的继任宗子都要接受周王的册命,以强化世族对王室服务的义务,这也是宗子合法性的来源。不称伯仲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面对周王称名以示谦卑,二是没有接受册命之前仍不是正式的宗子,不可称伯仲。册命铭文中称伯仲的只见于“弭叔师察簋”(见《铭图》11425427页),周王册命师察,令其协助弭伯。铭文中师察又称弭叔,根据父子不同称伯仲原则,弭伯显然是弭叔之兄,而不可能是弭叔之父。弭伯早已是弭氏宗子,所以师察在接受册命之时自然就可以被称为弭叔。

以上是典型的西周世族“伯仲称谓”的解读,然而在此之外,还存在一类特殊的情形,试析论如下:

宗子未亡而继任者已称伯仲。见于西周晚期的召氏家族。“五年琱生尊”(见《铭图》21304306页)、“五年琱生簋”(见《铭图》1264页)铭文记载,召氏大宗宗子为“君氏”,其夫人称“妇氏”(又称“召姜”),其子称“召伯虎”。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君氏”因老病无法履行宗子的责任,故而提前将宗族的管理权进行了移交(应该是得到了王室的认可)。“君氏”对琱生说“余老止”,实际上就是向其交代遗言。一年之后的“六年琱生簋”(见《铭图》1266页)铭文中,召伯虎称其父为“幽伯”,显然此时其父已去世;同时,召伯虎改称其母为“幽姜”。这种情况并不是孤例,河北元氏县西张村墓地出土的“叔雚父卣”(见《铭图》24308311页)铭文:“叔雚父曰:余考(老),不克御事。唯汝攸其敬辥乃身,毋尚為小子。余兄為汝茲小鬱彝,汝其用鄕乃辟軝侯,逆復出入事人。”叔雚父因为老病无法履行职责,提前将家族的管理权移交给其弟“攸”,同时告诫其弟不要再做“小子”,要承担起家族的责任。当然,这种情况属于“兄终弟及”,与“父子相继”有所不同,而且这个家族服务的对象是軝侯,只需要得到軝侯的同意即可。

由此可知,宗子权的转移一般以前代宗子的去世为标志,但也存在前代宗子因老病提前移交权力的情况。此时前一代宗子也已经到了生命的尽头,其子提前称呼伯仲也就不存在障碍了。应该说,以上两种情况都是合情合理的。

周王室的情况与一般世族并无二致,只是未见周王提前继位的情况。王在位,王子不称伯仲。新王继位,王弟以“封邑+排行”为称,如2001年北赵M114出土的“叔夨鼎”(见《铭图》5234页)铭文记载,成王称其弟为“唐叔夨”。验之以两周金文,从不见“王伯”、“王仲”的记载,可为“王子不称伯仲”的佐证。从《左传》的记载来看,春秋时期周王之子只称“王子”,如王子狐、王子克、王子颓等,亦不见“王伯”、“王仲”。

上述考证对厘清西周金文世族中的人物关系与史实有重大意义。本文试以西周井氏家族和唐伯封晋为例加以说明。

西周穆王至恭王前期,井氏家族的宗子为“穆公”,其事迹广泛见于以下铜器:

1、穆公鼎(见《铭图》2454页);

2、穆公簋盖(见《铭图》11232页);

3簋盖(见《铭图》11421页);

4、尹姞鬲(见《铭图》6492494页);

5、盠方尊、方彝(见《铭图》2129924432435页);

6、大河口M2002出土霸姬盘(见《铭图三编》3374页);

以上为穆公生前之器,其年代最晚者为“霸姬盘”,下限约在恭王前期。以下还有井氏后裔追溯穆公之器:

7、张家坡M163出土井叔采钟(见《铭图》27328330页),称“文祖穆公”;

8、禹鼎(见《铭图》5387389页),称“皇祖穆公”。

穆公本人是一位井伯,见于1954年长安普渡村西周墓出土的长甶盉(见《铭图》26222页)铭文:“唯三月初吉,丁亥,穆王在下淢位。穆王鄉醴,即井伯、太祝射。穆王蔑長甶以逑即井伯,井伯氏寅不姦,長甶蔑曆,敢對揚天子不休,用肇作尊彝。”此盉形制比较低矮,饰窃曲纹,年代当在恭王早期,所记为穆王末年之事,与穆公年代一致。

与穆公同时,井氏家族在恭王初年还有一位井叔,见于20092010年大河口M1017出土的“霸伯簋”(见《铭图》11252页,《铭图三编》246页)、“霸伯山簋”(见《铭图三编》249页)等器,其铭文相同,皆是“井叔來(就)鹽”。大河口M1017M2002的霸伯与霸仲是兄弟关系,二人同时参加了恭王初年对淮夷的战争[4]。早前有学者考证,张家坡M170的墓主“井叔”,也就是“禹鼎”铭文中提到的“皇祖穆公”之下的先祖考“聖祖考幽大叔、懿叔”中的“幽大叔”,是井氏的小宗“井叔氏”的始封君,其兄为“井伯彔”,兄弟二人的下限到懿王十二年[5]。如此则产生了一个问题:见于“霸伯簋”铭文记载的井叔(恭王初期),与张家坡M170的井叔(穆公之子“幽大叔”)是否为同一人?根据父在子不称伯仲原则,既然“霸伯簋”、“霸伯山簋”的井叔与穆公同时,他只能是穆公之弟。从年代来看,倘若这位见于“霸伯簋”、“霸伯山簋”的井叔是穆公之子,那他就要跨越穆、恭(至少30年)、懿三个王世,这显得不太合理。本文认为,穆公之弟与穆公之子“幽大叔”是两个不同的井叔,应区分开来。

 “王令唐伯侯于晋”明确见于“公簋”(见《铭图》10288页)的记载,其纪年为“唯王廿又八祀”。这个纪年有成王、康王二说,孰是孰非,遽难判定。唐伯之父即成王弟唐叔夨,唐伯先为畿内封君,后改封外服诸侯。根据父在子不称伯仲原则,唐伯封晋之时其父唐叔夨应已去世,而成王二十八年唐叔夨正值壮年,故康王说更合理。从考古发掘的情况看,北赵M114晋侯燮父墓的下限已经晚到穆王,倘若唐伯在成王二十八年封侯,那他就要跨越成、康(至少25年)、昭(至少19年)、穆四个王世,这也显得很不合理。与此形成对比的是“克侯于燕”(见琉璃河M1193出土的“克罍”,《铭图》25122页),此时太保(召公)尚在,故召公之子“克”只称名,不称伯仲。

这里还要讨论一下外服诸侯的情形。西周畿内世族宗子只以伯仲称,少数担任王朝大臣的加“公”一级的头衔。外服诸侯称侯,少数也可以加“公”一级的头衔。理论上诸侯之子称伯仲不会引起混淆,然而在西周金文中,诸侯之长子称伯者也相当罕见,说明上一代诸侯在世之时其长子无此称谓。试辨析如下:

1、晋。西周中期有“晋伯卣”(见《铭图》24204页),铭文为:“晉伯作厥嫡宗寶彝,其萬年永用。”此卣通体素面,仅饰兽头和弦纹两道,制作可能比较匆忙。铭文记载是晋伯献给其嫡考之器,说明此时前一代晋侯已去世,而其长子尚未称侯,故暂时采用了晋伯的称谓,属于过渡期的产物。

除此之外,西周晚期还有一位“晋伯父”(见《铭图》7217页)。

2、应。西周中期“应伯”一人,见于“叔簋”(见《铭图三编》239页)铭文:“唯王十又二月,戊寅,應伯遣敦師于靜。”结合器形纹饰判断,其年代应在穆恭之际。与之年代吻合者为平顶山M84的应侯爯,说明其在称侯之前也有短暂称应伯的情况,与上述晋伯类似。应侯爯又见于“爯簋”(见《铭图》11281页)铭文:“唯王十又二月初吉,丁亥,王在姑。王弗朢應公室,爯身,賜貝卅朋、馬四匹。爯對揚王不顯休,用作文考釐公尊彝。”铭文显示,此时爯之父“釐公”也已经去世。以上两个例子,或许都可以说明诸侯生前其长子并不称伯。诸侯死后,长子继位,在正式称侯之前,也有一个称伯的过渡期。

除此之外,西周晚期还有一位“应伯”,计有盨(见《铭图》12259页)、壶(见《铭图》2219页)、盘(见《铭图》25426页)各一,皆出自平顶山M95

3、燕。西周中期“燕伯”(见《铭图续编》184页)一人,西周晚期“燕伯”(见《铭图》26264页)一人;

4、卫。西周未见“卫伯”;

5、鲁。西周未见“鲁伯”。

西周金文中,父若在,则其子嗣一般只称“小子”。西周成王世的“何尊”(见《铭图》21311页)铭文:“王誥宗小子于京室,曰:昔在爾考公氏,克逑文王”、“爾有唯小子亡戠,視于公氏,有功于天”,这里的“小子”泛指各位“公”一级王朝大臣的子嗣。成王初期这些辅佐文武克商的公一级王朝大臣尚在,其子嗣只称“小子”。昭王世的“小子生尊”(见《铭图21273页》)铭文:“王令生辦事于公宗,小子生賜金、鬱鬯”,同样称“生”为“小子”。穆王世的“靜簋”(见《铭图》1219页)铭文:“王令靜司射學宮,小子眔服、眔小臣、眔夷僕學射”。

后世子孙在追溯先祖考之时亦自称“小子”,如先祖考生时,以示谦卑。如恭王世的“师鼎”(见《铭图》5381页)铭文:“余小子肇淑先王德”。西周中期偏晚还有“莒小子簋”(见《铭图》10414416页),铭文有“用作厥文考尊簋”,其父已去世。厉王世的“胡簋”(见《铭图》12143页)铭文:“王曰:有余唯小子,余亡康晝夜,經擁先王,用配皇天”。厉王世的“叔向父禹簋”(见《铭图》11382页)铭文:“叔向父禹曰:余小子嗣朕皇考,肇帥型先文祖,恭明德,秉威儀,用申固奠保我邦、我家”。皆是其例。

从西周金文的记载来看,世族“小子”留下的事迹不多,主要以学习、历练为主,基本不会独立承担重大事务,这当然是因为宗子尚在的缘故。

西周晚期之后,“小子”的记载有所增多,见于以下材料:

1、叔史小子(见《铭图》4387页);

2、郑太师小子侯父(见《铭图》7212页);

3、太师小子伯萀父(见《铭图》4389页);

4、太师小子师望(见《铭图》5344页,12233页,22261页)。“师望鼎”铭文称“皇考宫公”,此时其父已去世,“小子”为谦称;

5、遣小子(见《铭图》9481页);

6、太师小子(见《铭图》11646668页,《铭图三编》217页)。铭文称“作朕皇考尊簋”,其父已去世,“小子”为谦称;

7、仲太师小子休(见《铭图》12297页);

8、伯太师小子伯公父(见《铭图》13299页)。铭文称“我用召鄉事辟王”,说明伯公父具备服事周王的资格,应已继任家族宗子,“小子”亦为谦称;

9、郑井小子传(见《铭图三编》1234页),又称“郑井伯小子(重文)传”(见《铭图三编》3417页)。年代已经进入春秋时期;

10、太师小子伯萑父(见《铭图三编》1272页)。2018年刘家洼M49出土。已进入春秋时期;

11、仲太师小子吉父(见《铭图》7226页)。1990年三门峡上村岭M2001出土。已进入春秋时期。

综上可知,上一代宗子若在,子嗣只称“小子”。上一代宗子去世之后,子嗣方称伯仲,但在提到先祖考之时仍可加“小子”,如先祖考生时,以示谦卑。

 

二、春秋时期的子伯仲称谓

 

从春秋早期开始,金文中出现了一大批称“子伯”、“子仲”、“子叔”、“子季”者,为西周时期所未见。现罗列如下:

一、子伯

1、曾子伯誩(见《铭图》4101页);

2、曾子伯沖(见《铭图》25534页、26275页);

3、曾子伯选(见《铭图续编》1144页、3104页);

4、曾子伯迲(见《铭图三编》1370页);

5、曾子伯皮(见《铭图续编》1176页);

6、贾子伯昃父(见《铭图》6190192页);

7、贾子伯父(见《铭图续编》3123300页);

8、郑井子伯良父(见《铭图续编》2214页);

9、昶子伯(见《铭图三编》1175页)。

二、子仲

1、曾子仲妻(见《铭图》4425页、7233页);

2、曾子仲宣(见《铭图》5153页);

3、芮子仲(见《铭图》4309310页);

4、芮子仲(见《铭图》470页)

5、薛子仲安(见《铭图》13114116117页)

6、鲁子仲(见《铭图》13327页);

7、邓子仲无忌(见《铭图》32143144145页)。

三、子叔

1、曾子叔牧父(见《铭图》1396页);

2、曾子叔䢒(见《铭图三编》456页);

3、铸子叔黑颐(见《铭图》4313页,6408页,10151页,12337338页,13141144页);

4、卫子叔旡父(见《铭图》1345页);

5、子叔(见《铭图》22116117页)。

四、子季

1、曾子季臣(见《铭图》135253页);

2、黄子季庚臣(见《铭图三编》2211页)。

以上诸器年代多在春秋早期,部分已进入春秋中期,而子伯、仲、叔、季俱全者,仅姬姓曾国一家。春秋早期曾国除了上述五个“曾子伯”之外,尚有至少六个“曾伯”,如下:

1、曾伯从宠(见《铭图》4233页);

2、曾伯宫父穆(见《铭图》6318页);

3、曾伯文(见《铭图》10393395397398页,25153页);

4、曾伯克父,又称伯克父甘娄(见《铭图续编》2125181281284页,《铭图三编》1419页、242页、3297页等);

5、曾伯陭(见《铭图》22366页);

6、曾伯桼(见《铭图》13304306页,《铭图三编》2132页、3135页等)。

春秋早期不过百年,以二十年为一代的话,最多不超过五代人。在这一时间段内集中了“曾伯”六、“曾子伯”五,私名各不相同,合计十一位,这说明“曾伯”与“曾子伯”必然有共存于世的情况,“曾伯”与“曾子伯”的身份也一定有差异,不可混为一谈。以此类推,则曾仲与曾子仲、曾叔与曾子叔、曾季与曾子季,也不可混为一谈。1966年京山苏家垄出土了“曾仲斿父”的一批铜器,在铭文中也被称为“曾侯仲子斿父”[6],这说明曾仲斿父是曾侯之子,如此则排除了“曾子仲”也是曾侯之子的可能性。

春秋早期曾国还有一批“曾子”,见于以下材料:

1、曾子倝(见《铭图》5180页);

2、曾子单(见《铭图》6230页);

3、曾子寿(曹门湾M13出土);

4、曾子斁(曹门湾M10出土);

5、曾子(见《铭图》138283页);

6、曾子(曹门湾M43出土,见《铭图三编》1211页)。

7、曾子南(见《铭图三编》455页);

8、曾子牧臣(见《铭图三编》1212页,3118119页)。或已进入春秋中期。

春秋早期曾国只有曾伯、曾仲、曾季,不见曾叔,而理论上曾叔应该是最多的(伯、仲、季每一代只有一个,叔每一代可以有很多)。本文认为,上述“曾子”就是除曾伯、曾仲、曾季之外的曾叔,而曾伯、曾仲、曾季其实也是广义上的“曾子”。至于曾国的“子伯、仲、叔、季”,应该是“曾子之子伯、仲、叔、季”的省称,其身份是广义上的“曾子”的后裔。这一推断在其它诸侯国的称谓中可以找到旁证,如以下两例所示:

1、春秋中期“伯斿父壶”(见《铭图》22338页)铭文称“馬頸君伯斿父”,在“伯斿父霝”(见《铭图》25180页)铭文中又称“黃季氏伯馬頸君斿父”。可见斿父是黄国的小宗“黄季氏”的宗子,因其封邑为“馬頸”,故又称“馬頸君”。春秋中期又有“子伯亚臣霝”(见《铭图》25175页),铭文作“黃孫馬頸子伯亞臣”。亚臣的身份是黄国国君的重孙裔、黄国小宗“馬頸”(黄季氏)的“子伯”。斿父称“伯”,亚臣称“子伯”,区分显而易见。“子伯亚臣霝”的形制较“伯斿父霝”为晚,亚臣应为斿父之子。父在时称馬頸伯,其子称馬頸子伯;父死则子升一级,成为新的馬頸伯。《僖公十二年》(前648年)记载:“夏,楚人灭黄。”很可能亚臣尚不及继任“馬頸”(黄季氏)宗子,黄国就灭亡了。

上引“曾子季臣”器,1996年出自河南省罗山县高庙一座墓葬,年代约在春秋中期前段。同出的铜器显示他还有另外两个称谓:一是“曾臣”(见《铭图》26252页),一是“曾季臣”(见《铭图》25523页)。同一人有“曾子季”和“曾季”两个不同的称谓,比较合理的解释是,“曾子季”为其父尚在之时所作,其父死后他升了一级,改叫“曾季”。

同人有两个不同的称谓的,还见于春秋中晚期的“曾子叔”(见《铭图续编》3277356页),他还有一个称谓叫“大曾文之孫叔”(见《铭图续编》1142379页,2230页,《铭图三编》3339页),这个称谓说明他的祖先是曾国一位谥号“文”的曾侯,他本人属于曾国的一个小宗,先叫“子叔”,后升级为“叔”。

2、春秋中期“伯元匜”(见《铭图》26345页)铭文:“陳伯鷐之子伯元作西孟媯婤母媵匜”。陈伯鷐之子“元”其实也是一位“子伯”,父子不能同时称伯,故采用了这样一种明确父子关系的称谓。

综上可知,自春秋早期开始出现的一大批“子伯仲”,其身份应该都是诸侯之子的后裔。诸侯之位只能由一人继承,不能继位的诸侯之子之中,有些幸运儿可以获得封邑,从而另立小宗,黄国的黄季氏即是如此。春秋早期曾国也有小宗的存在,见于以下材料:

11976年随州周家岗出土了一批曾国铜器,铭文作“邦季之伯歸夷”(见《铭图》4429431页,25507页),说明曾国很可能也分出了一支“邦季氏”,器主“归夷”即是这个小宗的宗子;

22017年京山苏家垄曾国墓地M88出土了一件“孟芈克母簠”,铭文为“咠阝夫人孟嬭克母”[7]M88M79(曾伯桼)的夫人墓,“咠阝夫人”的称谓说明苏家垄是曾国的另一个小宗,其封邑为“咠阝”(原报告释为“陔”。其字作,左从邑,右从咠)。这也提醒我们春秋早期曾国的小宗宗子亦可称“曾伯”。苏家垄第一代宗子是曾仲斿父,是明确的曾侯之子。曾伯桼是曾仲斿父的后裔,本身并不是曾侯之子。

春秋早期的六位曾伯之中,曾伯陭、曾伯文、曾伯桼有明确出土地。曾伯陭器出自郭家庙GM21[8],这是一座带墓道大墓,墓主应为一代曾侯,但曾伯陭未必就是墓主。曾伯文出自随州熊家老湾[9],曾伯桼出自苏家垄M79,这两座墓的规格都达不到曾侯级别,二人应该都只是曾国的小宗宗子[10]

另外,春秋早期至中期,畿内封君和外服诸侯都出现了西周所无的“太子”一称,如芮、虢、曾、黄、鄀等,见于以下材料:

1、芮太子白。有鼎(见《铭图》4169页,《铭图三编》1232266页)、鬲(梁带村M26出土,见《铭图》6300302409411页,《铭图三编》1379381383页)、簠(见《铭图》13103104页)、壶(见《铭图》22184186页)等器;

2、虢太子。有车斧(三门峡M2011出土,见《铭图》34224页)、戈(三门峡M1052出土,见《铭图》31357358页);

3、上曾太子般殷。有鼎(见《铭图》5168页);

4、黄太子伯克。有盆(刘家店子M1出土,见《铭图》13486页)、盘(见《铭图》25557页);

5、上鄀太子平侯。有匜(南阳出土,见《铭图三编》3418页)。上鄀太子平侯后来继承了鄀国国君之位,改称鄀公平侯,有“鄀公平侯鼎”(见《铭图》5232233页)为证。这是明确的“太子”继承大宗宗子的例证。

上述材料说明,春秋早期出现的“太子”才是大宗继承人的专有头衔。不加“太子”头衔的“伯”,可能仅仅只是小宗的宗子,而不是大宗的继承人。

春秋早期“伯仲”和“子伯仲”的泛滥,与“太子”一称的出现,代表着春秋新政治秩序的一体两面:一方面畿内封君和外服诸侯纷纷另立小宗。除上述考古与金文材料之外,文献记载中还有晋国分出曲沃桓叔(成师),郑国分出京城大叔(共叔段)等等,而这些小宗与大宗为了各自的利益互相厮杀,其结局不是大宗灭掉小宗,就是小宗取代大宗。另一方面,小宗到了第二代宗子也都各自称伯,迫使大宗的继承人采用了“太子”的新头衔。而在小宗内部,同样需要建立一套政治秩序的“子系统”,于是“子伯仲”应运而生。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批“子伯仲”主要集中于春秋早期,少数到春秋中期,此后就比较稀少了。这说明小宗纷立是春秋早期特有的现象,进入春秋中期后,战争与兼并成了新的时代主题,原有的小宗或灭或逃,大多数都退出了历史舞台。世族政治的时代结束了,卿士政治的时代开始了。

 

2021421日初稿

2021427日修订

 

注释:

[1]《山西翼城大河口西周墓地2002号墓发掘》,原载《考古学报》2018年第2期,P224

[2]《探索·发现》20191022日《苏家垄曾国遗址考古探秘》公布;

[3]“叔作单公鼎”是公叔为其父单公作器,见《铭图》3380页;

[4]黄锦前:《金文所见霸国对外关系考索》,陕西省考古研究院、上海博物馆编:《两周封国论衡:陕西韩城出土芮国文物暨周代封国考古学研究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P417438。谢尧亭:《“格”与“霸”及晋侯铜人》,陕西省考古研究院、上海博物馆编:《两周封国论衡:陕西韩城出土芮国文物暨周代封国考古学研究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P439442。王坤鹏:《西周中晚期淮夷入侵与周王朝的御戎机制——以新出霸氏诸器为中心》,原载《古代文明》2020年第4期;

[5]韩巍博士论文《西周金文世族研究》“井氏”部分,2007年,P127152

[6]《湖北京山发现曾国铜器》,原载《文物》1972年第2期;

[7]《湖北京山苏家垄遗址考古收获》,原载《江汉考古》2017年第6期;

[8]郭家庙GM21出“曾伯陭钺”。见《枣阳郭家庙曾国墓地》,科学出版社,2005年,P19

[9]《湖北随县发现曾国铜器》,原载《文物》1973年第5期;

[10]李永康:《春秋曾侯夫妇墓的认定与曾公求“至于桓庄”考》,发表于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http://www.gwz.fudan.edu.cn/Web/Show/473520201226日。

 

 



本文收稿日期为2021年4月27日

本文发布日期为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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