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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島千晴:讀北大漢簡《妄稽》札記
在 2017/11/23 21:35:46 发布

讀北大漢簡《妄稽》札記

 

(首發)

喜島千晴

北京大學中文系

 

一、簡四—五:親戚皆說(悅),語及子私。

整理者將“說”讀爲“悅”,注:“私,私親,親屬。”

筆者按:“語及”即談到、提到,“私”即私事,“子”指周春,“子私”謂周春的私事,即娶妻的事情。“語及子私”意思是談到周春的婚事。

 

二、簡六:臂(夭)八寸,指長二尺。

整理者注:’同‘夭’,《尚書·禹貢》‘厥草惟天’馬融注:‘夭,長也。’”將“夭”訓爲長。蔡偉認爲“”應讀爲“镺”,訓爲長,引《莊子·山木》:“翼廣七尺,目大運寸。”據王念孫的考釋及自己的推測,認爲原文當作“翼廣七尺,目運六寸”,與“臂八寸,指長二尺”文例全同,是作者用“誇飾之辭,極言妄稽臂、指之比例失調”。[1]

筆者按:“八寸”“二尺”可能不代表實際的長短,而是表示極長或極短的抽象數量。這兩個數量短語是代表“短”還是“長”呢?《說文·尺部》曰:“咫,中婦人手長八寸,謂之咫。周尺也。”段玉裁注:“《通典》引《白虎通》曰:‘……周據地而生,地者,陰也。以婦人爲法,婦人大率奄八寸,故以八寸爲尺。’”可見,在古代“八寸”是代表婦人手掌大小的數量。則“臂八寸”說明妄稽的臂只有一般婦人手掌的長度。八寸,指長二尺形容手臂特別短,手指卻特別長,身體構造很不協調,是一種誇張的描述。由此,應訓爲短。《說文·夭部》曰:夭,屈也。《說文·尾部》字下段注云:(屈)引伸爲凡短之偁。山短高曰崛,其類也。又《列女傳·齊鍾離春》云:“鍾離春者,齊無塩邑之女,宣王之正后也。其爲人,極醜無雙。臼頭深目,長指大莭。”可證在古代“指長”是違反審美觀的。

 

三、簡七:勺(扚)乳繩縈,坐肄(肆)於席

整理者將“肄”讀爲“肆”,注:“繩縈,形容乳房下垂的樣子。肄,同‘肆’,列。”若按整理者的說法,此兩句謂乳房特別下垂,坐下的時候能夠達到座席上。蕭旭認爲:勺,讀爲佻,音轉亦作弔,懸也。肆,伸展、展放。坐肄于席,指伸兩足如箕形也,古人也稱作肆踞箕踞箕坐[2]

筆者按:可釋爲,訓爲“引,拉長”。《史記·天官書》:杓雲如繩者,居前亘天。《索隱》:許慎注《淮南》云:杓,引也。’”《說文·手部》字段玉裁注引《天官書》,云:“按‘扚雲’从手,今本譌从木。”木旁、手旁形近易訛。“扚乳”形容乳房很長。

“繩縈”謂繩子重疊如環。《說文·糸部》曰:“?,?未縈繩。”段玉裁注:“未縈繩,謂未重曡繞之如環者。”可知“縈繩”謂繩子重疊如環。“縈”訓爲收卷。《說文·糸部》:“縈,收韏也。”段玉裁改作“收卷也”,注:“凡舒卷字,古用厀曲之卷。今用气勢之捲,非也。收卷長繩,重曡如環,是爲縈。”“縈繩”爲定中結構,“繩縈”爲主謂結構,所描述的狀態相同。

“肆”可訓爲陳列。《周禮·秋官·掌戮》:“凡殺人者,踣諸市,肆之三日。”鄭注:“肆,猶申也,陳也”。

據此,“勺乳繩縈,坐肆於席”可理解爲妄稽坐下的時候乳房卷成一團,陳列在座席上。

 

四、簡七—八:年始十五,面盡魿腊

整理者注:魿,魚名。腊,乾肉。魿腊,蓋謂妄稽皮膚乾裂粗糙。抱小認爲,上博九《禹王天下》簡31???,《容成氏》簡23+24面倝?。這些?都應讀爲,訓爲乾枯。《妄稽》中的年始十五,面盡魿腊大意謂:妄稽年纔十五,本來正是皮膚曼澤有光而鮮嫩之時,今乃竟如耄耋之人,面部之皮膚甚爲乾枯也。關於魿??的釋讀,待考。[3]蕭旭贊同抱小的意見,並認爲:疑魿(??)讀爲離,音轉亦作列(裂),坼裂義。老人謂之棃(梨、黎)者,取皮膚枯裂爲義,語源亦是離或列(裂)……‘離而腊是動詞,簡文魿腊(???)則作狀詞,狀詞即由動詞而來。[4]

筆者按:整理者說爲是。“魿”可釋爲“鱗”,“鱗腊”兩字形容妄稽臉部皮膚的狀態。簡25+26魿若陵鯉,色若腐衃,整理者將魿讀爲陵鯉讀爲鯪鯉,即穿山甲。這裏的魿也可以釋爲,《集韻·真韻》將“鱗”和“魿”作爲異體字收錄:“鱗魿,《說文》:‘魚甲也。’或从令。”“面盡鱗腊”可以理解爲臉上的皮膚乾燥起皮,如魚鱗一樣 。因此,鱗若鯪鯉,用“鱗”借喻表示妄稽臉上的皮膚狀態,全句意爲妄稽由於生氣,臉上的“鱗”變得更加嚴重,像穿山甲的皮膚一樣。

 

五、簡一一:雞鳴善式,乃尚(當)人閒(諫)。

整理者將“尚”讀爲“當”,“閒”讀爲“諫”,注:“式,疑同飾,打扮。”

筆者按:“式”應讀爲“飾”,整理者爲是。《禮記·檀弓下》:“婦人不飾,不敢見舅姑。”又《內則》:“婦事舅姑,如事父母。雞初鳴,咸盥漱,櫛縰,笄總,衣紳。”“雞鳴善飾”,是按照當時的禮俗習慣對舉止行動的描述,合乎禮法。

,整理者釋爲“人”,可能是“入”之誤釋。在《妄稽》中“人”和“入”的區別不甚明顯,此字也有可能爲“入”。“當”爲副詞,相當於“將、將要”。“乃當入諫”謂妄稽將要去公婆之處提諫言。

 

六、簡一六:庶人有言,謀毋失?子。

整理者?讀爲,注:“其義爲眾。司馬相如《上林賦》:‘魚鼈讙聲,萬物眾夥。’”王寧認爲:?即《說文》之?字或體,之假借字,炊子猶言炊婦,即妻子。句義爲:家庭里謀劃事情不能不聽妻子的建議。[5]

筆者按:“?”有可能是“朋”的抄寫訛誤。《莊子·徐无鬼》:“謵朋前馬。”《經典釋文》:“?,舒氏反。崔本作‘?’,本亦作‘朋’,蒲登反。徐,扶恒反。”从古文字資料看來,“?”“?”應爲“朋”之形訛。《睡虎地秦簡·甲種日書》“朋”字作[6],形甚似从广从多。《古文四聲韻》中“多”字下也收錄了“《古文字诂林》 第4663页”的寫法,可爲參考。但文獻中未見“朋子”,又未見類似的諺語、俗語。暫存一說。

 

七、簡一八:妄稽曰:伓(否),小妾不微(媺)

整理者注:“微,同媺,好,善。”王寧認爲此句謂“小妾地位并不輕微(小妾一般美貌受到寵愛)”。[7]

筆者按:下文小妾忠閒,乃以爲妬小妾爲妄稽自稱,懷疑此處小妾亦爲妄稽自稱。訓爲美,與“媺”同聲符,音近可通,媺訓爲美,《集韻·旨韻》:“媺,善也。通作美。”《周禮·地官·師氏》“師氏掌以媺詔王”,賈公彥疏“媺,美也”。《楚辭·九歌·少司命》“望媺人兮未徠”,朱熹集注:“媺,一作美。”是“媺”可訓“美”小妾不微即妄稽自稱不漂亮。這樣理解,跟下文“毗休得生,漠(嫫)母事舜。妾亦誠惡,未以取宭(窘)”,在意義上可以聯繫。“妾亦誠惡”,即妄稽承認自己不美之辭。

 

八、簡一九:小快耳目,不念生故。

整理者將讀爲,無注。

筆者按:的異體字,應該是的訛體,但和“往”在語音上相隔較遠,二字的假借關係不能成立。可以依字形直接讀爲生故即是生活的事情,即生計。《李文公集·叔氏墓銘》:“豈無諸親,生故或迫”。在先秦兩漢文獻中未見“生故”用作“生計”義的例子,但《左傳》中有“名詞+故”的用例,表示“……的事情”。《左傳·昭公二十五年》:昭伯問家故,盡對。杜預注:故,事也。又《哀公十二年》:“子盍見大宰,乃請束錦以行,語及衛故。”“家故”“衛故”分別指“家裏的事情”和“衛國的事情”。據此,“生故”也可以理解爲生活的事情,即生計之義。。

 

參考文獻:

北京大學藏西漢竹書(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

 

 



[1] 參見蔡偉《試說北大漢簡〈妄稽〉之“臂八寸”》,http://www.gwz.fudan.edu.cn/Test/Web/Show/1981,2012年12月22日。

[2] 蕭旭《北大漢簡(四)〈妄稽〉校補》,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2853,2016年7月4日。

[3] 抱小《北大漢簡〈妄稽〉初讀》,http://www.gwz.fudan.edu.cn/Web/Show/2683,2015年12月19日。

[4] 蕭旭《北大漢簡(四)〈妄稽〉校補》,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2853,2016年7月4日。

[5] 王寧《讀北大簡四〈妄稽〉零識》,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2594,2016年7月14日。

[6] 此字隸定爲“倗”字,古“倗”與“朋”通。《說文·人部》曰:“倗,輔也。从人朋聲,讀若陪位。”段注曰:“《周禮·士師》:‘掌士之八成,七曰爲邦朋。’注曰:‘朋黨相阿,使政不平者,故書朋作傰。’鄭司農讀爲朋友之朋。按,《管子》亦曰:‘練之以散羣傰署。’皆卽倗字也。……葢‘朋黨’字正作‘倗’,而‘朋’其假借字”。“倗”字甲骨文作(《甲骨文編》341頁)等,金文作(伯康簋,《金文編》561)(倗伯簋,《金文編》560)等。所從“人”在金文中已形訛爲似“广”。

[7] 王寧《讀北大簡四〈妄稽〉零識》,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2594,2016年7月14日。



本文收稿日期为2017年11月23日

本文发布日期为2017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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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闻道神仙笑我 在 2017/11/24 10:30:29 评价道:第1楼

    第八則也可以參見《北大簡四〈反淫〉拾遺》第五樓http://www.gwz.fudan.edu.cn/foru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7860。

  • 若蝶之慕 在 2017/11/24 14:04:14 评价道:第2楼

    第六则“㢁”作“朋”,当可行。古文“子”有为人之通称,“朋子”可视同“朋人”。如舟子,可视同舟人。《诗•邶风•匏有苦叶》:“招招舟子,人涉卬否?”朋人即一同共事的人,类似于现代所说的“队友”。《晋书•魏舒传》:“毓每与参佐射,舒 常为画筹而已。后遇朋人不足,以舒满数。 ”简文“谋毋失朋子”当是民间用于告诫谋事者的俗语,大概意思是说谋事不能失去或牺牲自己的队友。

  • ee 在 2017/12/4 17:44:07 评价道:第3楼

    第五则ee已经指出,参简帛论坛2016年6月8日第21楼:簡11實爲“入間(諫)”,參簡25之“入”,而與簡13、15、48“人”形不同。   http://www.bsm.org.cn/bbs/read.php?tid=3371&fpage=2&page=3

  • 老学生 在 2017/12/17 13:13:15 评价道:第4楼

    第一則的觀點,張傳官《北大漢簡〈妄稽〉校讀與復原札記》(載《出土文獻》第十一輯,中西書局2017年10月,295—322頁)已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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