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秦簡《教女》補釋九則
(首發)
胡寧
安徽師範大學歷史與社會學院
北京大學所藏秦簡中有《教女》一種,寫在15枚竹簡上,內容為“女誡”一類,主體部分是多為四字句的韻文。全篇除一開始以傳說形式交代背景、緣由外,主體可分為兩個部分,即“善女子之方”和“不善女子之方”,前一部分從正面說,後一部分從反面說。作為北大秦簡的主要整理者,朱鳳瀚先生專文介紹並考釋了這篇文獻。[1]筆者擬在朱先生研究的基礎上,參考其他研究者的意見,對簡文尚未有詳細注釋或有疑義的地方作一些補充,共九則,希望能對學界進一步研究這篇珍貴文獻有所裨益。
一、疾作就愛,如阰在堂
此二句在033簡,內容上屬於“善女子之方”。
朱鳳瀚先生讀“作”為“詐”,認為“疾作(詐)”是“憎惡欺詐”的意思。審良先生認為“疾”當訓為極力、盡力,“疾作”就是竭力勞作。[2]按“疾作”當是敏於事的意思。《爾雅·釋言》:“疾,齊壯也。”邢昺疏:“急速齊整,皆于事敏速强壯也。”用例如《韓非子·姦劫弒臣》“內不急力田疾作”、《顯學》“而欲索民之疾作而節用,不可得也”、《管子·形勢解》“入則務本疾作,以實倉廩”、《輕重乙》“則民疾作而為上虜矣”等。就,能。《左傳》哀公十一年:“郊之戰,季孫曰:‘須也弱。’有子曰:‘就用命焉。’”杜預注:“雖少年,能用命也。”愛,《孝經·諫諍章疏》:“愛者,奉上之通稱。”這裏當指孝順公婆。
阰,朱鳳瀚先生讀為“陛”,即“登堂之階”。此字疑當讀為“辟”,阰是並母脂部字,辟是幫母錫部字,幫、並皆唇音,脂、錫通轉,主要元音相同。《禮記·玉藻》“士緇辟二寸”、“終辟”,馮其庸、鄧安生《通假字彙釋》:“辟,當讀作‘紕’。《爾雅·釋詁》:‘紕,緣也。’辟、紕音近通借。”[3]“紕”也是從比得聲的並母脂部字。辟,《爾雅·釋訓》:“君也。”如君在堂,形容“善女子”侍奉公婆的恭敬。
二、茀然更志,如發幾粱
此二句在013簡,內容上屬於“善女子之方”。
茀然,即怫然、茀鬱或怫鬱,發怒的樣子,《莊子·人間世》:“獸死不擇音,氣息茀然。”郭象注:“譬之野獸,蹴之窮地,音急情盡,則和聲不至而氣息不理,茀然暴怒。”成玄英疏:“夫野獸困窘,迫之窮地,性命將死,鳴不擇音,氣息茀鬱。”更志,猶《大戴禮記·四代》“怪物恪命不改志”的“改志”,謂改變心意。
“如發幾粱”,幾讀為機、粱讀為梁。《墨子·備城門》:“去城門五步,大塹之,高地三丈,下地至泉。施賊(按,賊字有誤,諸家或以為當作械,或以為棧,或以為杙)其中,上為發梁,而機巧之,比傅薪土,使可道行,?有溝壘,毋可踰越,而出佻且北,適人遂入,引機發梁,適人可禽。”這是一種設置機關、誘敵而殲之的戰術,先挖大溝,上面架一座由機關控制的橋(“梁”),用柴薪和土偽裝,佯敗引誘敵人追到橋上,然後“引機發梁”,即用機關觸發橋樑,讓敵人墜入溝中。“發機梁”猶“引機發梁”,用以比喻男子“茀然更志”的迅速、突然。
三、撓人淫□
在031簡,內容上屬於“不善女子之方”。
依據上下文,缺字與裏、枲、之押之部韻,疑是“意”字。“淫意”即淫亂放縱之意,用例如《列女傳·賢明·宋鮑女宗》:“若其以淫意為心,而扼夫室之好,吾未知其善也。”又《孽嬖·趙靈吳女》:“孟姚數微言後有淫意,太子無慈孝之行。”“撓”字朱鳳瀚先生依《說文》訓為“擾”,並因缺字對句意存疑。按“撓”可讀為“招”,皆宵部字,一泥母一章母,皆舌音,音近可通。《詩經·王風·君子陽陽》“右招我由房”,阜陽漢簡《詩經》作“右撓我?房”。[4]《文選·班固<公孫弘傳贊>》“招選茂異”李周翰注:“招,引也。”[5]招人淫意,即誘引人的淫縱之想。
四、文奇人忌
在030簡,內容上屬於“不善女子之方”。
“文”指文辭、辭令,《國語·晉語四》“吾不如衰之文也”韋昭注:“文,文辭也。”《荀子·非相》“文而致實”楊倞注:“文謂辯說之辭也。”“奇”讀為“期”,《論衡·遣告》:“冀二人之見異,以奇自覺悟也。”此“奇”字即為“期”字之借。“忌”讀為“惎”,《尚書·秦誓》:“惟古之謀人,則曰未就予忌。”《說文·心部》引作“未就予惎”。《廣雅·釋詁三》:“惎,志也。”《集韻·之韻》:“惎,意也。”“文期人惎”,即說話時揣摩人的心意。故下句言“甘語益之”,即用甜言蜜語迎合別人。
五、□者意之,父母良子
缺字在030簡,後7字在029簡,內容上屬於“不善女子之方”。
“□者意之”當為一句。“意”有測度、預料的意思,也有記的意思。《說文·心部》:“意,志也。”段玉裁注:“志卽識,心所識也。意之訓爲測度、爲記。訓測者,如論語‘毋意毋必’‘不逆詐,不億不信’‘億則屢中’,其字俗作億。訓記者,如今人云記憶是也,其字俗作憶。大學曰‘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誠謂實其心之所識也。”[6]缺字可能是“賢”或“智”,此句謂賢明的人能預料到上文所說“不善女子”的種種情況,或者謂賢明的人能牢記上文所言。
“父母良子”當為一句。“良子”即“好兒子”,典籍中有其用例:《國語·晉語一》:“若紂有良子,而先喪紂,無章其惡而厚其敗。”《左傳》昭公二十一年:“司馬以吾故,亡其良子,死亡有命,吾不可以再亡之。”《慎子·知忠》:“父有良子而舜放瞽叟,桀有忠臣而過盈天下。”《說苑·談叢》:“庶人將昌,必有良子。”
六、拫惡兮
在029簡,內容上屬於“不善女子之方”。
此句難解,王寧先生說:“即“附”之省文,依附。‘拫惡’當讀為‘很(狠)惡’。”[7]此句在簡文中當是“不善女子”所說的話中一句,不可能說自己“依附狠惡”。
按字不見《說文》,此字從“寸”得聲,“排”字從“非”得聲,“寸”文部字,“非”微部字,主要元音相同,對轉。《史記·魏其武安侯列傳》:“及魏其侯失勢,亦欲倚灌夫引繩批根生平慕之後棄之者。”《漢書·竇田灌韓傳》:“及竇嬰失勢,亦欲倚夫引繩排根生平慕之後棄者。”顏師古注:“孟康曰:‘根者,根格,引繩以彈排擯根格之也。’師古曰:孟說近之。根音下恩反,格音下各反。”《补注》:“宋祁曰:‘根、格二字,疑皆從手。’先謙曰……案《玉篇》:‘拫,鞔也。’《廣雅》:‘拫,引也。’注文根、格當如宋說。正文及《史記》根並从木,蓋結拫為根。”[8]“排拫”即抵拒排斥。惡,極、甚。句意謂一般人甚排斥我。
此句上一句“不級(及)凡(盍)”,朱鳳瀚先生說:“《爾雅·釋詁》:‘及,與也。’‘盍,合也。’即不與常道相合。”甚是。“不與常道相合”,故受到別人的排擠。這是“不善女子”的自我開解之辭。
七、居處次善,從事毋屠(著)
在025簡,內容上屬於“不善女子之方”。
此二句實為“居處”“從事”兩種狀態時的對比。次,比。《周禮·考工記·弓人》“長者以次需”孫詒讓《正義》:“次,亦言相比次也。”[9]《文選·張衡<東京賦>》“決拾既次”,呂向注:“次,比也。”李善注引《毛詩》鄭玄曰:“次,謂手指相比也。”“次善”即比善,以善相比。“屠”應如朱師所言借為“著”,明白顯著也。兩句意為:平居以善相比附,做事卻沒有表現。
八、夫道行來,客在於後。不給食,出入行語。家室戶賦,日奉起撟
在025簡,內容上屬於“不善女子之方”。
前二句言丈夫帶著客人一起回來,後四句說“不善女子”對客人的態度。難解之處在於後三句。
“出入行語”的“行”,當依《爾雅·釋詁下》訓為“言”,郝懿行《義疏》:“行,訓為道,道亦言也。”[10]《詩經·小雅·巧言》“往來行言”,馬瑞辰《通釋》:“行、言二字平列而同義,猶云語言耳。”[11]“行語”猶“行言”,言語也。所言的,就是下面“家室戶賦,日奉起撟”。
“家室”在這裡猶言“家計”,“戶賦”是賦稅,這是一個家庭的兩方面經濟負擔,既要維持生活,又要向政府繳納賦稅。《左傳》昭公六年“奉之以仁”杜預注:“奉,養也。”《孟子·告子上》有“妻妾之奉”,即妻妾的供養。“日奉”即日常供養、日常開銷。起、撟同義連用,《釋名》:“起,舉也,平舉體也。”《說文·手部》:“撟,舉手也。”段玉裁注:“引申之,凡舉皆曰撟。”[12]在這裡是提高的意思。
因此,這幾句意謂“不善女子”不招待丈夫的客人,出來進去的故意抱怨開銷大、負擔重。
九、彼沱(池)更澮
在023簡,內容上屬於“不善女子之方”。
彼,讀為陂。“陂池”習見於典籍。《說文》:“陂,阪也。一曰沱也。”段玉裁注:“一曰池也。池各本作沱,誤。今依《韵會》正。……陂得訓池者、陂言其外之障。池言其中所蓄之水。故曰‘劉媼嘗息大澤之陂’,謂大澤之旁也。曰‘叔度汪汪若千頃陂’,卽謂千頃池也。湖訓大陂,卽大池也。陳風‘彼澤之陂’,傳曰:‘陂,澤障也。’月令注曰:‘畜水曰陂。’凡經傳云‘陂池’者,兼言其內外。或分析言之,或舉一以互見。許池與陂互訓,渾言之也。”[13]更,受。《左傳》昭公二十九年“以更室韋之後”,《史記·夏本紀》“更”作“受”。《儀禮·燕禮》“更爵”鄭玄注:“古文更為受。”澮,《爾雅·釋水》:“水注溝曰澮。”“陂池更澮”即陂池受水注入。此句是比喻句,前幾句曰“見人有客,數來數娽。益(埤)為仁”,“仁”是親近之義,“不善女子”見鄰里有客,就跑去套近乎,就像水趨向陂池一樣。
為便讀者,茲將《教女》全篇在朱鳳瀚先生已作釋讀的基礎上,個別地方重新釋讀或重新斷句,並依據內容分段,釋文如下(阿拉伯數字為原簡編號):
昔者帝降息女殷晦之(野),殷人將亡,以教其女曰:
凡善女子之方,固不敢剛。姻(因)安從事,唯審與良。西東若,色不敢昌(猖)。疾(績)從事,不論(034)□明。善衣(依)夫家,以自為光。百姓賢之,父母盡明。疾作就愛,如阰(辟)在堂。雖與夫治,勿敢疾當。醜言匿之,善言是陽(揚)。中毋妬心,有(又)毋奸腸。亦從臣妾,若□(033)笑詇(殃)。居處安樂,臣妾莫亡。
今夫威公,固有(嚴)剛。與婦子言,弗(肯)善當。今夫聖婦,自教思長。曰:(厓)石在山,尚臨中堂。松柏不落,秋尚反黃。羊矢竝下,或或長。水(最)(032)平矣,尚有潰皇(惶)。老人悲心,雖惡何傷。晨為之鬻,晝為之羹。老人唯怒,戒勿敢謗。
夫與妻,如表與裏,如(陰)與陽。女子不作,愛為死亡。唯愛大至,如日朝光。(027)男子之盧(慮),臧(藏)之心腸。茀然更志,如發幾(機)粱(梁)。莫(暮)臥蚤(早)起,人婦恆常。絜身正行,心貞以良。慎毋剛氣,和弱心腸。茲(慈)愛婦妹,有(友)與弟兄,有妻如此,可與久長。(013)
有(又)曰:善女子固自正。夫之義,不敢以定。屈身受令,旁言百(姓)。威公所詔,頃耳以聽。中心自謹,唯端與正。外貌且美,中實沈(沉)清(靜)。莫親於身,莫久於敬。沒(017)身之事,不可曰幸。自古先人,不用往聖。我曰共(恭)敬,尚恐不定。監所不遠,夫在街廷。衣被顏色,不顧子姓。不能自令,毋怨天命。毋訽父母,寧死自屏。□(035)
告子不善女子之方:既不作務,義(議)不已。口舌不審,失戲男子。(纔)晦而臥,日中不起。不能清居,數之鄰里。抱人嬰兒,嗛人枲。餔人將(漿),撓人淫□。(031)入門戶,文奇人忌。甘語益之,不(知)其久。旦而出鄰,即到於晦。男子視之,益粺(埤)笑喜。曰:我成(誠)好美,(最)吾邑里。澤沐長順,疏(梳)首三之,衣數以之。□(030)者意之,父母良子。
有(又)曰:女子獨居,淫與猒巫。曰:我有巫事,入益纑。不級(及)凡(盍),拫惡兮。環善父母,言語自舉。臣去亡,妾去之逋。有妻如(029)此,孰能與居處。
不愛禾年,?豬盜之,有猒鳥鼠。居處次善,從事毋屠(著)。居喜規(窺)朢,出喜談語。所與談者,大嫪行賈。賈其畜生,及到牛馬。銭金盡索,不(知)用所。夫道行來,客在於後。不給食,出入行語。家室戶賦,日奉起撟。貣(貸)於人,有未賞(償)者,小器靡亡(忘)。今此去,或焦日,或(朽)雨者,有妻如此,□(025)苛勿去。
今夫不善女子,不肎(肯)自計。夫在宮役,往來必卒。不喜作務,喜日醉。與其夫家,音越越剛气(氣)。街道之音,發人請察。夫來旦到,□(016)必夕棄。數而不善在前,唯悔可(擇)。衆口銷金,此人所胃(謂),女子之敗。見人有客,數來數娽。益(埤)為仁,彼沱(池)更澮。效人不出,梯以朢外。夫雖教之,口羊(佯)曰若,其□□外。直(值)此人者,不幸成大。有妻如此,蚤(早)死為(匄)。
今夫女子,不肎(肯)自計,以為時命不會。富者不可從,貧者不可去,必聽父母之令,以因天命。
[1] 見朱鳳瀚《北大藏秦簡<教女>初識》(《北京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5年第2期),本文引用朱先生觀點,皆出自此文,不再出注。
[2] 審良:《北大秦簡<善女子之方>訓釋小札》,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14年12月12日,網址:http://www.gwz.fudan.edu.cn/foru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7421。
[3] 馮其庸、鄧安生:《通假字彙釋》,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年,第972頁。
[4] 胡平生、韓自強:《阜陽漢簡詩經研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10頁。
[5] [梁]蕭統編、[唐]李善等注:《六臣注文選》卷四十九,北京:中華書局,1987年,第924頁。
[6] [清]段玉裁:《說文解字注》卷十九,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第502頁。
[7] 王寧:《讀<善女子之方>散札》,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14年12月18日,網址:http://www.gwz.fudan.edu.cn/foru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7449
[8] [清]王先謙:《漢書補註》卷二十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1109頁。
[9] [清]孫詒讓:《周禮正義》卷八十六,北京:中華書局,1987年,第3548頁。
[10] [清]郝懿行:《爾雅義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213頁。
[11] [清]馬瑞辰:《毛詩傳箋通釋》卷二十,北京:中華書局,1989年,第654頁。
[12] [清]段玉裁:《說文解字注》卷二十三,第604頁。
[13] [清]段玉裁:《說文解字注》卷二十八,第731頁。
本文收稿日期为2017年11月17日
本文发布日期为2017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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