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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燮仁:郭店楚簡識小錄
在 2017/10/31 12:51:55 发布

郭店楚簡識小錄

 

雷燮仁

 

郭店楚簡1998年全部發表,至今已近二十年,研究論著很多。文字考釋方面,陳偉等著《楚地出土戰國簡冊[十四種]》引述各家之說,頗便徵查。近來閱讀陳著,有一些小的想法,寫成這篇“識小錄”。因我手頭可資參考的書籍極為有限,錯誤之處一定很多,祈盼包涵,並請指正。

 

《老子》甲:

法物(物)慈(滋)章(彰),覜(盜)惻(賊)多又(有)。

此句今本作:“法令滋彰,盜賊多有。”裘錫圭先生按語說:“法物很可能確是指法令一類事物而言的。”魏啟鵬則認為“法物”當指錢幣,其義同於“法化(貨)”。劉國勝則認為可讀為“廢物”。李零讀為“乏物”,猶今語所謂稀缺之物。[1]

今按“法物”就是“法令”的意思。“物”有法則之義,王引之《經義述聞·通說上·物》已經說得很清楚了:

“物”訓為類,故又有法則之義。《大雅·烝民》篇:“天生烝民,有物有則。”《周語》:“昭明物則以訓之。”又曰:“比之地物,則非義也;類之民則,則非仁也。”“物”者,“則”也,皆“法”也。

《周禮·地官·司穡》“察其犯禁者與其不物者”,孫詒讓《正義》亦云“物,猶法也”。《禮記·緇衣》“君子言有物而行有格”,《易·家人》“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恒〈極〉”,“物”與“格”、“極”皆義法則。今本《老子》言“法令”,簡本云“法物”,其義一也。

 

《老子》甲:

酓(含)德之厚者,比於赤子。䘍(蠆)蟲它(蛇)弗蠚,攫鳥(猛)獸弗扣,骨溺(弱)蓳(筋)(柔)而捉固。

“蠚”,整理者未注釋。李零讀為“蟄”。[2]今按“蠚”即“蟄”之異體“蠚”。《詩·小雅·都人士》“卷髪如蠆”鄭玄箋“蠆,蟄蟲也”陸德明《釋文》:“蟄,本又作蠚。”“扣”,整理者讀“劬”。黃德寬、徐在國疑乃“拍”字之誤。[3]今按“扣”應讀為“攫”。《說文·攴部》:“劬讀若扣。”《䀠部》:“䀠讀若拘。”《走部》:“讀若劬。”故“扣”讀為“攫”。《文選·張衡〈西京賦〉》云“剛蟲搏摯”,《禮記·儒行》云“鷙蟲攫摯”,“鷙”通“恎”,很也,猛也。“猛獸弗攫”與“剛蟲攫摯”義正相反。今本與“扣”字對應處,作“據”、作“搏”,“據”亦讀為“攫”。“攫鳥”之“攫”,馬王堆帛書乙本正作“據”。《莊子·齊物論》“則蘧蘧然周也”《太平御覽》卷九四五引“蘧蘧”作“瞿瞿”。故“據”可讀為“攫”。“據(攫)”、“搏”同義,如上引“攫摯”亦作“搏摯”。故今本作“猛獸不據(攫)、攫鳥不搏”,簡本作“攫鳥猛獸弗扣(攫)”。

 

《老子》乙:

閟(閉)其門,賽(塞)其囗(兌),終身不。啓其(兌),賽(塞)其事,終身不逨。

今本“終身不”作“終身不勤”,“終身不逨”作“終身不救”。馬王堆帛書甲本與“逨”、“救”字對應處作“棘”。“來”、“棘”古音近。《窮達》:“郘(呂)(望)為牂(臧)(棘)(津),戰監門,行年七十而䐗(屠)牛于朝訶(歌),興而為天子帀(師),堣(遇)周文也。”按,“(棘)”字從裘按(《郭店楚墓竹簡·窮達以時》篇注[]讀)。《窮達》:“(驥)馰(約)張(腸)山,騹塞於卲(棘),非亡(無)體壯也。”按“(棘)”字從徐在國《郭店楚簡文字三考》(《簡帛研究》2001,廣西教育出版社,2001年)、白於藍《郭店楚簡考釋(四篇)》(《簡帛研究》2001,廣西教育出版社,2001年)讀。[4]如《史記·楚世家》“遇王飢於釐澤”,《左傳》昭公十三年、《國語·楚語》皆曰“乃求王遇諸棘闈”,是“釐”、“棘”相通,而“釐”、“來”亦常見通假,可參見《古字通假會典》第400頁“釐與來”條。在戰國古文字中,讀為“仇”、“逑”的那個字,所從的聲符與“來”極近。故今本作“救”者,必為“逨”之誤字。如作“救”,則無由與“棘”相通。白於藍說今本“救”、帛書本“棘”音義並通,有窮盡、終止之意,不可信。

簡本作“”者,應讀為“務”,“務”、“勤”同義。《大戴禮記·五帝德》云“務勤嘉榖”。而“終身不務”與“終身不逨(棘)”對言,“逨(棘)”,似當讀為與“務”、“勤”同義的“勑”,《廣雅·釋詁四》云“勤也”。不過《老子》這段話委實難懂,我們的讀法也只是一種推測,附記於此。

 

《老子》乙:

大方亡禺(隅),大器曼城(成),大音祗(希)聲,天〈大〉象之(形)。

今本作“大器晚成”。裘錫圭先生按語疑“曼”當讀為“䟂(慢)”。廖名春認為“曼”義為“無”,與馬王堆帛書乙本“免”義同。蔣瑞則認為“曼”應訓為“無”,與“晚”讀音不相通。董蓮池也有相似看法。[5]

“曼”義“無”,見於《小爾雅·廣詁》和《廣雅·釋言》。王念孫《廣雅疏證》指出《法言·寡見》“曼是為也”、同書《五百》“行有之也,病曼之也”的“曼”皆用此義。王念孫《讀書雜誌·餘編下·文選》還指出王褒《四子講德論》“但懸曼矰”的“曼”亦義無。清華簡《祭公》公佈後,知道“曼”義無,實際上是“蔑”的假借。《祭公》今本的“蔑德”,簡本作“曼德”。“蔑”古音明紐月部,“免”古音明紐元部,音近相通。“蔑”訓無,古書故訓習見,可參見《故訓匯纂》“蔑”字“蔑,無也”條。而“免”與“曼”亦見相通之例。《史記·孔子世家》云“郰人輓父”,《禮記·檀弓》作“曼文”;《楚辭·遠遊》“玉色頩以脕顏兮”洪興祖《考異》云“脕,一作曼”。“曼”古音明紐元部,“免”古音亦明紐元部,故得通假。“亡禺”、“希聲”、“亡形”與“曼/免成”對言,“希”義罕、少、寡,則“曼/免”自當以讀為表無義的“蔑”為長。今本作“大器晚成”,是對“大器免成”即“大器曼成”也就是“大器蔑成”的誤讀。

什么是“大器蔑成”?上言“大方亡隅”,下言“大音希聲”、“大象無形”,“方”與“隅”,“音”與“聲”,“象”與“形”,詞義皆相關聯。《淮南子·原道》“經營四隅”高誘注:“隅,猶方也。”《說文·耳部》:“聲,音也。”《說文·彡部》:“形,象形也。”段玉裁《說文解字注》則說:“形,象也。”“器”與“成”應該也是這種關係。《說文·皿部》:“盛,黍稷在器中以祀者也。”段玉裁《說文解字注》:“盛者,實於器中之名也,故亦評器為盛。”又云:“有所盛曰器。”而“盛”亦或作“成”。《釋名·釋言語》:“成,盛也。”王先謙《疏證》:“成盛聲義互通見於經典者甚多。”故“大器蔑盛”言器皿大到一定程度反倒不是器盛了,與“大方無隅”、“大音希聲”、“大象亡形”完全同類。“大器晚成”乃創造性誤讀。

《老子》中很多話在傳播中被 ,並固定下來成為成語、典故,比如裘錫圭先生曾經討論過的“寵辱若驚”。[6]今天我們辨析出“大器晚成”的本來面貌和準確含義,又為這種創造性誤讀增添新的例證。看來《老子》文本校讀,還有大量工作可做。

 

《緇衣》:

子曰:民以君為心,君以民為體。心好則體安之,君好則民之。古(故)心以體灋,君以民芒(亡)。

今本則作:

 子曰:“民以君為心,君以民為體。心莊則體舒,心肅則容敬,心好之,身必安之;君好之,民必欲之。心以體全,亦以體傷;君以民存,亦以民亡。

既言“民以君為心,君以民為體”,則“心莊則體舒,心肅則容敬”猶言“君莊則體舒,君肅則容敬”。同樣,簡本“心好則體安之”猶言“君好則體安之”,接言之“君好則民之”理應與此義同。但由於今本云“君好之,民必欲之”,好像從來沒有人朝這個方向考慮。如果“君好則民之”與“心好則體安之”同義,則“”似以讀“愉”、“豫”為長。“欲”古音徐紐屋部,“愉”古音徐紐侯部,“豫”古音徐紐魚部。侯屋陽入對轉,侯魚陽韻旁轉。“欲”、“猶”相通,《詩·大雅·文王有聲》“匪棘其欲”,《禮記·禮器》引“欲”作“猶”。而“愉”與“由”、“揄”與“搖”、“隃”與“遙”皆有相通之例,見《古字通假會典》第330-332頁“俞字聲系”所引。而“猶”、“由”、“繇”古通。《方言》卷十二:“愉,悅也。”錢繹《箋疏》:“悆、豫並愉通。”《皋陶謨》云“無教逸欲”,偽古文《尚書》之《五子之歌》則云“大康尸位,以逸豫滅厥德”。是“欲”、“豫”相通之證。慧琳《一切經音義》卷二十二“悅豫”注引《珠叢》:“心安和悅謂之豫。”是“安”與“欲(愉、豫)”義近,如同上文云“莊”與“舒”、“肅”與“敬”。

有學者指出,《春秋繁露·為人者天》引《傳》曰:“君者民之心也,民者君之體也。心之所好,體必安之;君之所好,民必從之。”與簡文略近。[7]如以簡本之“”、今本指“欲”與“民必從之”之“從”相匹配,也不排除“”、 “欲”音近通“從”。《易·頤·六四》“其欲逐逐”,馬王堆帛書本“欲”作“容”。《荀子·非十二子》“則修告導寬容之義”,《韓詩外傳》“容”作“裕”。《禮記·喪大記》“君弔見尸柩而後踴”鄭玄注:“踴或為浴。”《史記·淮南衡山列傳》“日夜從容王密謀反事”張守節《正義》:“容讀曰勇。”“從容”同“慫恿”。這些都是“谷”聲與東部“容”聲、“甬”聲相通之例。“容”、“甬”古音徐紐東部,“從”古音從紐東部,韻部相同,聲紐略有差距,但也不是沒有相通之可能,如“頌”古音即有舌頭音徐紐與齒頭音邪紐兩讀。當然,這種比附是不可靠的,學術界應該普遍不讚同這種比附,同樣,不顧《緇衣》上下文意之間的邏輯關係,將本讀為“愉”、“豫”且與“安”義近的“”與今本之“欲”相比附,也有這個問題。

簡本“心以體灋”、“君以民芒”對應今本之“體傷”、“民亡”。“芒”通“亡”,很好理解;但“灋”何以義同“傷”,卻頗為費解。裘錫圭先生按語疑讀為“廢”;劉信芳則認為:“灋者,模也,範也。”[8]劉說顯然是不對的。裘說讀“灋”為“廢”,有金文通假例證支持。《老子》甲“果而弗癹”,帛書本“癹”作“伐”。今按“伐”、“亡”皆有敗亡之義。《詩·小雅·賓之初筵》云“是謂伐德”,王引之《經義述聞》引其父王念孫之說,謂“伐”者,敗也。《說文》云“伐,一曰敗也。”《孟子·離婁上》“國必自伐而後人伐之”,俞樾《群經平議》釋為“國必自敗而後人伐之”。“伐”者敗之,可能是“廢”之假借。《廣雅·釋詁一》:“敗,壞也。”“廢”本義屋頓,引申亦義“壞”。《漢書·臨江閔王榮傳》“軸折車廢”顏師古注:“廢,壞也。”《緇衣》簡本云“心以體廢(伐),君以民亡”,如循上文“安”與“(愉、豫)”義相近之例,自以“廢(伐)”義敗壞而與“亡”義敗亡相對之解為長。

 

《緇衣》:

子曰:倀(長)民教之以惪(德),齊之以豊(禮),則民有懽心;教之以正(政),齊之以(刑)刑,則民有娩心。

今本作:

子曰:夫民教之以德,齊之以禮,則民有格心;教之以政,齊之以刑,則民有遯心。

鄭注:“格,來也。遯,逃也。”簡本作“懽”,作“娩”,與今本用字及鄭玄所釋字義不合。整理者原讀“懽”為“歡”,裘錫圭先生認為也可能讀為“勸”,勉也。而“娩”字的考釋著實經歷了一番曲折。整理者未釋此字,李零首先懷疑字是“娩”字的古寫,讀為“免”,而“免”與“遯”含義相近。李家浩、趙平安後對“娩”字有進一步論證。[9]這個字的確應釋為“娩”,但為何簡本作“娩”,今本作“遯”?李零的解釋從鄭玄注,但鄭玄訓“遯”為逃與“格”義來相對,但簡本“懽”讀“歡”、讀“勸”,與“娩”又如何相對?

從文意來看,“教之以德,齊之以禮”與“教之以政,齊之以刑”的後續結果應該是一致的。《禮記·緇衣》說:“禮樂刑政,其極一也,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也。”也就是說,簡本“則民有懽心”、“則民有娩心”的“懽”和“娩”,以及今本的“則民有格心”、“ 則民有遯心”的“格”與“遯”,這四個字的含義應該是一樣的。裘先生疑“懽”讀為“勸”,勉也;而“娩”讀為“勉”,與之正相合。民眾被教之以德政,被齊之以禮刑,則有勸勉之心,這種理解是合乎情理的,古書中類似說法也很多。但今本的“格”與“遯”又該如何理解呢?

先說“遯”字。“遯”古音定紐文部,“敦”古音端鈕文部,韻部相同,聲紐同為舌頭音,自可通假,而古書中亦見輾轉相通之例。《莊子·德充符》“適見豚子食於其死母者”陸德明《釋文》:“純本又作豚。”而“敦”、“屯”亦見通假。《詩·大雅·常武》“铺敦淮濆”鄭玄箋:“敦當作屯。”《說文·言部》:“諄讀若庉。”故“遯”可讀為“敦”。“敦”義勸、勉,古書故訓習見,可參見《故訓彙纂》“敦”字頭“敦,勸也”、“敦,勉也”條。這樣,“娩(勉)”與“遯”字義相符。

郭店、上博簡本《緇衣》與今本“君子言有物,行有格”的“格”字對應處都作“”。裘錫圭先生曾指出“似‘丰’聲在古代有與“各”相近的一種讀法”。[10]“丰”在戰國文字中常作“戟”的聲符,“戟”也有寫作從“各”聲的。“戟”與“各”及“格”古音都在見母鐸部。而《說文·戈部》云“戟,讀若棘”。在古文字資料中,“棘”、“來”有相通之例。郭店簡《老子》乙篇云“終身不逨”,馬王堆帛書甲本“逨”作“棘”。今本“格”字很可能應讀為表勤勞義的“勑”,與“遯”讀“敦”義勸、勉相類,鄭玄注對“格”、“遯”的理解都是不對的。

 

《緇衣》:

子曰:君子道人以言,而以行。

今本作“而禁人以行”,鄭玄注:“禁,有謹也。”整理者認為與今本“禁”字相對的那個字,上部為《說文》“恒”字古文。陳偉則認為楚簡中“亟”往往寫作“亙”,從“亟”得聲的“㥛”,字義與“禁”相關。[11]《說文·心部》云“㥛,一曰謹重皃。”段玉裁《說文解字注》云“㥛”有假“悈”為之者,而“悈”與“戒”義同。

我認為這個字如從“恒”得聲,同樣可以音近通“禁”。“恒”古音匣紐或見紐蒸部,“禁”古音見紐侵部,聲紐相同,蒸侵關係也很密切,《詩經》時代冬侵合部,而冬蒸同為陰聲韻,旁轉。《老子》七十六章“本強則折”,馬王堆帛書甲本“折”作“恒”,乙本作“兢”,而“兢”、“矜”古通,如“戰戰兢兢”又作“戰戰矜矜”。“矜”從今得聲,而“禁”聲、“今”聲多有通假,可參見《古字通假會典》第233頁“矜與禁”、“矜與襟”條,故簡本作“恒”,今本作“禁”。

 

《窮達以時》:

(驥)馰張(常)山,騹(騏),非之(體)壯也。

“馰”,李零讀為“厄”,《說苑·雜言》“驥厄罷鹽車”,正作“厄”。周鳳五讀為“驁”。徐在國讀為“約”,意為“窮”。白於藍讀為“約”,猶如《淮南子·俶真》“是猶絆其騏驥而求其致千里也”的“絆”字。[12]今按“馰”字又作“靮”。《禮記·檀弓》“則孰執羈靮而從”,《韓詩外傳》卷七“靮”作“縶”,“縶”義羈縛、繫絆。“空”,徐在國釋為“塞”,王志平釋為“六”。葛陵簡“空”、“六”互見,王說是。[13]

我們要討論的是“叴”一詞。“叴”,整理者釋“卲”,徐在國改釋為“叴”,讀“叴”為“鳩棘”,義為“叢棘”。白於藍讀為“枳棘”,王志平讀為“皋棘”。我認為應讀為“蒿萊”。《爾雅·釋天》“五月為皋”陸德明《釋文》:“皋本或作高。”“蒿”、“䒹”皆穢惡之草。因生蒿萊者,多為薄瘠之地。騏驥六於蒿萊薄瘠之地,乃時遏不濟也。《六德》云“才在草茅之中”,與“騏六蒿䒹”義近。

 

《魯穆公問子思》:

恒(亟)爯(稱)其君之亞(惡)者,為謂忠臣矣。

陳斯鵬《楚系簡帛中字形與音義關係的研究》第168頁引錄了《魯穆公問子思》中的一段話:“子思曰:亟稱其君之惡者,可謂忠臣矣。”并引陳偉先生說,認為“亟稱”就是急切指出的意思,古書中常有“亟稱”、“亟言”的文例。今按“亟稱”應該是屢屢指出的意思。“亟”有屢次之義,《新華字典》即收有這個義項,例句是“亟來聞訊”。古書中“亟,數也”之訓屢見。《爾雅•釋言》 “屢,亟也。”郭璞注:“亟,亦數也。”、“亟稱其君之惡”即《左傳》、《國語》等書中頻頻出現的“驟諫”,杜預注:“驟,數也。”段玉裁《說文解字注》:“今字驟爲暴疾之詞,古則爲屢然之詞。”就像不能把“驟諫”理解為暴疾諫言,同樣也不能把“亟稱”理解為急切指出。《左傳》昭公二十一年“亟言之”杜預註明言:“亟,數也。”《逸周書•官人》“亟稱其說”,《孟子•離婁下》“仲尼亟稱於水”,“亟稱”都是“數稱”之義。陳偉先生未細檢古書故訓而云“亟稱”就是急切指出的意思,陳斯鵬先生以訛傳訛,殊為可惜。

334頁引錄有《弟子問》的一段話:

子曰:“小子,來,聖(聽)余言,登年不恒至,耇老不復壯。……”

今按“登年”猶言“豐年”。《詩•周頌•恒》有“婁豐年”之說,鄭玄箋:“屢,亟也。”由此可見“恒”應改釋為“亟”,屢也。“屢至”指至少連續兩次以上,而“復壯”指再壯。“屢”與“復”相對,是優於“恒”與“復”相對的。

 

《五行》:

顏色伀(容)(貌)弁也。

未隸定的那個字,似應釋“慍”。“慍弁”讀為“慍忭”,義同“溫愉”。《大戴禮記·曾子立孝》云“居處溫愉”。《詩·邶風·燕燕》“終溫且惠”鄭玄箋:“溫,謂色和也。”《詩·小雅·小弁》“弁彼鸒斯”毛傳:“弁,舉也。”《說文·日部》:“昪,喜樂皃。”陳啓源《稽古編》:“弁、般、槃、盤,字異而音、義同,皆借用為樂意。”表樂義的“弁”今作“忭”。而“愉”亦義樂。《曾子·立孝》“居處溫愉”阮元注:“愉,樂也。”《禮記·祭義》“其進之也,敬以愉”鄭玄注:“愉,顏色和貌也。”有學者不明“弁”義樂,將“弁”讀為“變”,且將“溫”與“弁”斷開,是不對的。

 

十一

《成之聞之》:

是古(故)畏備型(刑)罰之婁(屢)行也,繇(由)上之弗身也。

“畏”,其上部與簡文一般“畏”字有異。裘錫圭先生按語認為如確為“畏”字訛體,疑當讀為“威”。[14]“備”,多讀為“服”。今按“備”應釋為慎。《說文·人部》:“備,慎也。”過去對“備”的這一義項不太關注。清華簡《保訓》云“祗備不懈”、“祗備毋懈”,李學勤先生認為“祗備”應釋為“祗慎”[15],是正確可從的。“畏備”也應理解為“畏慎”。《東觀漢記•樊準傳》:(準)明習漢 家舊事, 周密畏慎。”北齊顏之推 《顏氏家訓•教子》:父母威嚴而有慈, 則子女畏慎而生孝矣。”“畏慎刑法之屢行”即古書中習見之“慎罰”也。

 

十二

《尊德義》:

(均)不足以坪(平)政,愋(㣪)不足以安民,㦷不足以沫眾,尃(博)不足以智(知)善,快(決)不足以智(知)侖(倫),殺不足以夯(勝)民。

“沫”,李零疑讀為“蔑”;陳偉則讀為“眜”,冒犯之意。[16]“安民”與“沫眾”對言,如“沫眾”理解為蔑眾、犯眾,則不類。我認為“沫”應讀為“勱”。“末”、“蔑”相通,故李零讀“沫”為“蔑”。清華簡《耆夜》“日月其”,“”通“邁”,《詩·唐風·蟋蟀》云“日月其邁”。故“沫眾”讀為“勱眾”,言激勵、勱勉民眾。

 

十三

《尊德義》:

非豊(禮)而民兌(悅)(戴),此小人矣。非侖(倫)而民備(服)殜(懾),此亂矣。

“殜”字,整理者疑讀為“世”;劉信芳則認為右旁從“桀”,讀為“列”。流說不可信。[17]陳劍則疑“殜”應讀為“懾”。[18]陳斯鵬《楚系簡帛中字形與音義關係的研究》第211頁引《尊德義》云:“非倫而民服殜,此亂矣。”、“殜”後括注“懾?”。我認為括注中的問號完全可以取消。《說文•心部》:“懾,失氣也。從心,聶聲。一曰服也。”從“聶”得聲的字,與從“枼”得聲的字多有通假。如“懾”又作“惵”,“躡”又作“蹀”,表薄切肉義的“聶”又作“䐑”等(參見《古字通假會典》704頁“聶字聲系”所輯例證)。故“殜”可通“懾”,“懾”、“服”同義,既可連言為“懾服”,當然也可以倒言為“服懾”。“懾服”異文很多。《廣雅•釋言》:“懾,服也。”王念孫《疏證》:“《秦策》云:趙楚懾服。《史記•項羽本紀》:諸皆懾服。《漢書》作讋服。《陳咸傳》作執服。《朱博傳》作慹服。並字異而義同。”作“執”、“慹”又作“懾”者,可參考《老子》“善攝生者”,傳世和出土本皆有“攝”作“執”之例。而“執”是的確作“執”,還是“埶”的誤字,我認為是一個很有意義的小課題。我的意見是作“埶”者是,詳見拙文《誤“埶”為“執”及相關問題考辯》。

 

十四

《尊德義》:

古(故)為正(政)者,或侖(論)之,或羕〈義,議〉之,或繇(由)忠(中)出,或埶之外,侖(倫)隸(列)其類。

裘錫圭先生按語說:“‘埶(勢)’、‘設’古音相近可通,漢簡、帛書中其例屢見。”陳偉則認為“埶”同“藝”,種植義,又疑讀為“”,《說文》“至也”。[19]

裘先生關於“埶”、“設”音近相通之說影響很大,以至於有學者一見到“埶”字,就往“設”字考慮。其實與“埶”有著音近通假、同源的聲符相當多,不一定都通“設”。“或由中出,或埶之外”可與《語叢一》的一段話對讀:“人之道也,或由中出,或由外內。”“或由外內”應與“或埶之外”義同。而“埶”聲、“內”聲確有相通之例。《禮記·郊特牲》“然後焫蕭合羶薌”,《詩·大雅·生民》毛傳引“焫”作“爇”。“或埶之外”應讀為“或內(納)之外”。“出”與“納”、“中”與“外”皆相對。《性自命出》:“聖人比其類而論會之,觀其先後以逆順之,體其義而節文之,理其情而出內之。”“論會”義同“論計”。《周禮·地官·鄉大夫》“令六鄉之吏,皆會政致事”鄭玄注:“會,計也。”“論計”與“論議”義近。而與“論會”並列者亦言“出內”,亦可證“或埶之外”應讀為“或內(納)之外”。

 

十五

《尊德義》:

教以事,則民力(嗇)以面利。

“面”,李零讀為“湎” [20]。實“面”應讀為“勔”,《爾雅·釋詁上》云“勉也”。“勉利”猶言“趣利”。“力嗇”謂力於農穡,“勔利”言勤勉、趣促於利,故而並言。

 

十六

《性自命出》下篇:

凡學者隸其心為難,從其所為,近得之壴(矣),不女(如)以樂之速也。

“隸”,裘錫圭先生按語認為乃“求”字之訛。陳偉仍釋“隸”,釋為觸及、達到。沈培讀為“肆”,疑“肆其心”即“忘其心”。[21]讀“隸”為“肆”的意見是可取的,但“肆”義放縱,與下文“從其所為”的“從”讀為“縱”義同。《後漢書·黨錮傳》“夫刻意則行不肆”李賢注:“肆,猶放縱也。”心之放縱難察,而行之放縱易見,以行觀心,故謂“近得之矣”。

 

十七

《性自命出》下篇:

凡甬(用)心之喿(躁)者,思為戡(甚)。甬(用)智之疾者,患為甚。甬(用)青(情)之至者,(哀)樂為甚。甬(用)身之弁者,兌(悅)為甚。甬(用)力之(盡)者,利為甚。

“弁”者,裘錫圭先生按語疑當讀為“變”。陳偉讀本字。《禮記·王藻》“弁行”陸德明《釋文》:“弁,急也。”李零認為此字與簡文常見用為“變”的“弁”寫法不同,應當是用為“忭急”的“忭”。[22]

今按這段話分兩部分。上半部分言“躁”、“疾”,所對應的是“思”、“患”;下半部分言“至”、“弁”、“盡”,所對應的是“哀樂”、“恒”、“利”。“弁”應讀為“徧”,與“盡”、“至”同義。虎符之“弁將軍”,即讀為“裨將軍”,“裨”同“偏”。《淮南子·主術》“則天下徧為儒墨矣”高誘注:“徧,猶盡也。”

 

十八

《性自命出》下篇:

未教而民亙,眚(性)善者也。未賞而民懽(勸),含福者也。

“亙”,整理者讀為“恒”。劉昕嵐認為“民恒指民有恒善之心”。陳偉疑用作“亟”,敏疾;也可能讀為“極”,中正義。[23]

今按“亙”應讀為“兢”。《老子》七十六章“本強則折”,馬王堆帛書甲本“折”作“恒”,乙本則作“兢”。《說文·兄部》:“兢,敬也。”“兢”、“矜”古今字。《孟子·公孫丑下》“使諸大夫國人皆有所矜式”趙歧注:“矜,敬也。”“敬慎”與“勸勉”對言,古書屢見。

 

十九

《性自命出》下篇:

凡人青(情)為可兌(悅)也。句(茍)以其青(情)唯(雖)(過)不惡;不以其青,唯(雖)難不貴。

各家幾乎都沒有措意“難”字。“茍以其情,雖過不惡”與“不以其情,雖難不貴”相對而言,“過”、“惡”都是貶義詞,而“難”、“貴”當是褒義詞。如讀“難”如字,則不類矣。今按“難”應讀為表敬義的“戁”。《禮記·儒行》“儒有居處齊難”,王引之《經義述聞》讀“難”為“戁”。《說文·心部》:“戁,敬也。”“齊戁”同義連言,猶言“齊速(肅)”。“雖戁不貴”言雖敬而不尊貴,與“雖過不惡”云雖過而不憎惡。

 

二十

《六德》:

新(親)父子,和大臣,(鄰)之帝,非(仁)宜(義)者莫之能也。

”,整理者讀為“歸”。裘錫圭先生則疑即“寢”之省寫。“帝”,本作http://humanum.arts.cuhk.edu.hk/Lexis/lexi-mf/silk/5e1d-1333434710.jpg,袁國華認為乃“帝”之訛,讀為“敵”。李零亦疑乃“帝”之省體,讀為“抵”。呂浩疑當釋為“央”,讀為“殃”。“”,李零疑讀為“啎”。顏世鉉讀為“虜”,“敵虜”之降服者。呂浩認為也可能釋為“虐”,“殃虐”為近義連文。[24]

今按“(鄰)之帝”應讀為“懷四鄰之啼呼”。“”為“歸”之省訛,讀為“懷”。《禮記·緇衣》“私惠之不歸德”鄭玄注:“歸,或為懷。”“懷”義安,與“親”、“和”義近。“”,楚簡多用“虖”為“乎”。“帝乎”讀為“啼呼”。“啼”義啼泣,“呼”義同“啼”。《左傳》莊公八年“豕人立而啼”洪亮吉詁引服虔云:“啼,呼也。”“啼呼”代指不幸。“懷四鄰之不幸”與“親父子”、“和大臣”並列,皆為仁義之舉。

 

 



[1] 陳偉等著《楚地出土戰國簡冊[十四種]》第150頁注[101],經濟科學出版社,2009年。

[2] 同注①第150頁注[104]

[3] 同注②。

[4] 轉引自白於藍編著. 簡牘帛書通假字字典. 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 2008.01:第8頁。

[5] 同注①第154頁注[26]

[6] 裘錫圭《“寵辱若驚”是“寵辱若榮”的誤讀》,《中華文史論叢》2013年第3期。

[7] 同注①第168頁注[24]

[8]同注①第168頁注[25]

[9] 同注①第171頁注[65][66]

[10] 裘錫圭《古文字論集》,中華書局,1998年,第119頁。

[11]同注①第172頁注[82]

[12] 同注①第179頁注[23]

[13] 同注①第179頁注[24]

[14] 同注①第205頁注[5]

[15] 李學勤《清華簡〈保訓〉釋讀補證》,《初識清華簡》,中西書局,2013年。

[16] 同注①第216頁注[35]

[17] 同注①第218頁注[60]

[18] 陳劍《郭店簡〈尊德義〉和〈成之聞之〉的簡背數字與簡序關係的考察》,《簡帛》第2輯,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

[19] 同注①第220頁注[80]

[20] 同注①第219頁注[75]

[21] 同注①第231頁注[1]

[22] 同注①第232頁注[12]

[23] 同注①第232頁注[15]

[24] 同注①第239頁注[12]



本文收稿日期为2017年10月11日

本文发布日期为2017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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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评论 回去再看看>>>
  • 薛后生 在 2017/10/31 14:44:42 评价道:第1楼

    感谢雷先生赐见宏文,关于先生的第一则,我在一篇待刊的札记《郭店楚简拾遗(二则)》中也是持这种看法。由于精力和能力所限,未能深入探讨下去,由于文章还未刊出,在此说明一下,以附和先生,(薛培武,2017年10月31日)。

  • snjsbjw 在 2017/11/2 10:13:55 评价道:第2楼

    第二條:

      “蠚”,整理者未注釋。李零讀為“蟄”。今按“蠚”即“蟄”之異體“蠚”。《詩·小雅·都人士》“卷髪如蠆”鄭玄箋“蠆,蟄蟲也”陸德明《釋文》:“蟄,本又作蠚。”

      “蠚”就是“螫”啊(王念孫《廣雅疏證》,中華書局,49頁下)。現在某些方言還在說“被東西he了”,就是這個字吧。至於今語“被蜜蜂蟄了”的“”,其實本應該作“蜇”(王念孫《廣雅疏證》,中華書局,49頁下)。如按照李零先生的改字及尊說,則不僅非《老子》原文,連韻都不押了,這怎麼可能吶

    第七條:

      “矜”從今得聲,而“禁”聲、“今”聲多有通假,可參見《古字通假會典》第233頁“矜與禁”、“矜與襟”條,故簡本作“恒”,今本作“禁”。

       “矜”字本從“令”得聲,這已是為清段玉裁及近現代的出土的秦漢文字所證明了的啊(參裘錫圭學術文集4,428頁)

    以上都算是吹毛求疵吧,我們只會發現別人的錯誤,唯獨不大會發現自己的錯誤,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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