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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恩田:《水經注》“戴襲趙案”鐵案難移
在 2017/10/3 10:10:47 发布

《水经注》“戴袭赵案”铁案难移

 

(首發)

王恩田(遺稿)

 

早在上世纪30年代初,《水经注》“戴袭赵案”已经结案。听说胡适仍在为戴翻案。但不知详情。近年来,读到一篇胡适为《水经注》“戴袭赵”冤案平反昭雪的文章,说“胡适从1924 年纪念戴震开始,就关注 ‘戴袭赵’《水经注》学术公案。几乎用了他后半生近二十年的时间,孜孜不倦地搜集《水经注》的各种版本,汇集大量关于此案的文献材料,用了‘极笨的死功夫’,对各种指控 ‘戴袭赵’的论据进行了浩繁的梳理和分析。写了大量的文章、札记和批注。……胡适关于重申《水经注》学术公案的百余篇论文和序跋资料、往来信函,在台湾出版的十集《胡适手稿》中竟占了六集之多 ,仅致学者王重民谈《水经注》案的信函就有一百二十多封”[[1]].由此文还得知80年代还有学者为戴震平反写过4.8万字的论文,以及近几年来还有多位学者为此写过许多论文和著作。

如果《水经注》“‘戴袭赵'确系一桩‘无中生有’的学术冤案”,对于胡适先生几乎用了近20年为戴震袭赵案平反昭雪,以及80 年代以来继续胡适为此目的而努力的学者表示敬意。问题是还有一位与胡适同时也关注此案的学者郑德坤,在其师洪业(煨莲)和顾颉刚指导下,从民国20年春(1931) 开始点校《水经注》。可得版本,无不检阅一过。二年以来,完成了五项工作:一,编纂《水经注引得;二,《重编水经注图;三,作《水经注版本考》;四,作《水经注引书考》的引书437种;五,作《水经注故事钞》502种,并著《略说》。也就是这位研究《水经注》有卓越成就的功臣,在成书于民国23(1934) 的《水经注引得》一书的序中,追述了《水经注》“戴袭赵”公案的始末,指出“盖赵一清、戴震二人所校,大体相同。赵成书于乾隆甲戌,戴书成于乙酉,相距十二年,赵先于戴;戴书出于甲午,赵书出于丙午,相距十三年,戴先于赵;又赵书每校,必记出处,而戴校则不记来源。……此公案之关键实在于戴校不注明出处,假令戴书一记明其来源,何有后世之聚讼? 错在戴氏剿他人之功以为己有”。既然赵一清成书早于戴震12年,则“二人所校,大体相同”,惟一的可能是戴袭赵,而不可能是赵袭戴。道理浅显,毋需多辩。但是为什么赵一清出书晚于戴震,戴震又怎么可能袭赵呢? 这是因为赵书在刊印之前,学者竞相抄录,据郑德坤所见各地图书馆所藏赵书抄本己有近十种之多。“乾隆三十七年间,浙江巡抚采进四库馆《总目》著录。但戴震并非在四库馆看到并抄袭赵书的。戴氏确见赵氏,有明证焉”。王国维推戴氏得见赵书,而在乾隆戊子三十三年,时戴氏应直隶总督方氏之聘,修《直隶河渠书》,而未有确据。余考《戴氏河渠书·唐河》卷一中有“杭人赵一清补注《水经》于地理学甚核(赅?),尝游定州,为定州牧姚立德作《卢奴水考》之言。魏源、张穆、杨守敬、王国维均未能详考,……今得戴氏见赵书自供之辞,虽百喙亦不能解之,而戴赵公案可以判诀矣”。郑德坤的重大发现,发表在氏著成书于民国23年(1934)的《水经注引得·序》内。并于次年著《<水经注>赵戴公案之判决》一文,发表在《燕京学报》第十九期。既然胡适从l924年开始,用了几乎后半生近20年的时间从事为戴震冤案平反昭雪的研究工作,为什么对郑德坤的重大发现置若罔闻呢?是疏失,还是有意回避?号称“治学谨严”一直主张“拿证据来”“有一分证据说一分话”的胡适,难道郑德坤所例举的戴震确见赵书的自供之辞,还不足以作为戴袭赵《水经注》学术公案的判决的证据吗?80年代以来,继续从事为戴震平反工作的学者们,可能没有机会读到《水经注引得·序》和郑氏发表在《燕京学报》的论文,但l984年出版的王国维《水经注校》是应该读到的吧。在该书吴泽的《前言》中谈到王国维推定戴东原确已看见《水经注》赵校本,其时间尚在乾隆三十五年(1770),这年戴震应直隶总督万观承之聘,负责编撰直隶《河渠书》。这个推论是不错的,戴震在《河渠书·卷一·唐河》中就说过“‘杭人赵一清补注《水经》,于地理学甚赅,尝游定州,为定州牧姚立德作《卢奴水考》’,可证戴氏自己固已不讳而直言之”[[2]]80年代以来的为戴震剿窃案平反的学者们,对吴泽的《前言》同样是置若罔闻,就不应该了。不过,吴泽并没有说明揭露出戴震这段自供的是郑德坤,而且把“乾隆三十三年”说成是“乾隆三十五年”,容易被误认为是吴泽本人的发现,难免剽窃之嫌。

照常理而言,既然已经发现了戴震确实看到过赵书的自供,戴袭赵的学术公案可以结案了,但吴泽笔锋一转,又说“但是戴震厘定经注,是否就是本诸全、赵呢? 在王国维看来,‘殊不易定’。因为段玉裁所撰年谱,自定《水经》一卷,系于乾隆三十年乙酉(1765),段刊东原文集《书<水经注>后》一篇,亦署乙酉秋八月。此篇虽不见于孔氏刊本,但段氏刊文集及年谱都是在乾隆五十七年,这时赵书还未刊出,赵、戴相袭的问题还没有提出,故段玉裁所署年月当为可信。而戴震所著官本提要所举厘定经注条例三则,至简全赅,较之全、赵二家说尤为亲切。何况全校本初刊时,已有人指出王梓材重录本,往往据戴改全,诋为赝造。故王国维认为戴书‘似非全出因袭’,而全、赵、戴三家校语多相合的原因,是由于所据的原书相同,即令十百人校之,亦无不同,未足以为相袭的证掘”。这样一来,吴泽显然是在为戴震开脱,是为已经结案的戴袭赵作翻案文章。

诚如梁启超《东原著述纂校书目考》中所说:“闭门造车,出门合辙,或者是可能的事。”人们之所以怀疑戴袭赵,而不是赵袭戴,是因为“赵书每校,必注出处,而戴校则不记来源”。因此,戴校恐怕不是“闭门造车”,而是“开门造门”。否则为什么“不记来源”,岂不是掩耳盗铃?吴泽虽然剽窃了郑德昭的发现,但却没有搞清楚孰先孰后的问题。因而说戴校刊出在乾隆,五十七年,这时赵书还未刊出,赵戴相袭的问题还没有提出。

事实上正是由于赵书刊出晚于戴书,故而当赵书刊出时,戴之弟子段玉裁则驰书质问梁玉绳,指其参取戴校,以刊赵书。而人们之所以怀疑戴袭赵,是由于赵校成书在前,比戴书早了12年。在赵书刊出前,赵书的抄本已广为流传了。因此,并不是人们在四库馆里发现了赵书,而是凡是赵书的抄本所到之处,都可以看到赵书。

因此,如上所述,王国维推断戴氏是在乾隆三十三年应直隶总督方氏所聘,修《直隶河渠书。期间看到赵书的。郑德坤揭发出来的戴氏的自供,证实了王国维的推断。戴袭赵的公案,铁案难移。大可不必感情用事,为这位安徽老乡“皖派宗师”戴震水经注袭赵案,再作劳而无功的翻案文章了。

 

 



[1]汪良发《胡适说东原》,《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第29卷第10期,201010月。

[2]王国维《水经注饺》前言56页,上海人民出版社,l984年。



本文收稿日期为2017年10月2日

本文发布日期为2017年10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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