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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繁璞:《鶡冠子校注》讀札(其四)
在 2016/6/9 18:14:08 发布

 


 

《鶡冠子校注》讀札(其四)


(首發)

 

 


孟繁璞

東南大學人文學院

 

 

一、《天則》第四

1.寒者得衣,饑者得食,冤者得理,勞者得息,聖人之所期也。(36頁)

《校注》:

“聖人之所期也”句,黃注:“期,期盼。”

案:

“聖人之所期也”句,“聖”前當補“此”字。

本篇無論從行文結構抑或遣詞,皆仿《管子·立政》篇“七觀”。《鶡》本篇句式可略作:

……此聖人之所以宜世也……此危國之不可安,亡國之不可存也……聖人之所期也……此固世之所公哉……此化之期也……此政之期也……教之所期也……事之所期也。

以上,除末“教之所期也”“事之所期也”句式為“某某之所期也”外,其他一概為“此……也”。是知“聖人之所期也”句當從補作:

【此】聖人之所期也。

2.差繆之間,言不可合,平不中律……(43頁)

《校注》:

“平”字,陸佃云:“小失聲韻,則雖平不中律矣”。王闓運判“平”“評”通,吳世拱云:“平,權也,調和也。”黃從王說,“平”即“評說、評議”。“律”為“定音的竹管”,引申為“標準”。

案:

“平”似為“音”之誤字。與“律”搭配者,《鶡》書另見“五音六律”(《度萬》)、“調以五音,正以六律”(并見於《王鈇》《泰鴻》)“音律相奏”(《世兵》)。皆涉及音與律的關係,本句似亦屬此類。據此,本句當正作:

平<音>不中律。

 

二、《著希》第二

3.文禮之野與禽獸同則,言語之暴與蠻夷同謂。(14-15頁)

《校注》:

黃引張金城語:“《韓詩外傳》卷四曰:‘小人大人則慢而暴。其肢體之序與禽獸同節,言語之暴與蠻夷不殊。’則此‘文禮’爲‘支禮’(肢體)之誤……。”黃判“此文不必與《外傳》同”

案:

“文禮”當正作“支(肢)體”。

從《鶡》書對“禮”字用法來看,的確存在“禮”訛作“體”字情況。例如,《王鈇》篇龐子問及“願聞……與神明體正之道”,鶡冠子答以“……此所以與神明體正之術也”。句下陸佃注:“(體,)或作‘禮’”。

另外,賈誼《新書·道術》篇有近似文句“動有文體謂之禮,反禮為濫”[1],知“體”“禮”明為兩字。同時,結合“文體”一詞以“動”修飾,以及前引《韓詩外傳》作“其肢體之序與禽獸同節”的情形觀察,則“文禮”為“支(肢)體”之訛的可能性極大。

從《著希》篇後文“夫君子者……體雖安之而弗敢處,然後禮生。心雖欲之而弗敢信(《群書治要》作“言”),然後義生”觀之,正可視為對“文禮之野與禽獸同則,言語之暴與蠻夷同謂”的說明。如此,則二字以正作“支(肢)體”為宜。

 

三、《環流》第五

4.積往生跂,工以為師。(82頁)

《校注》:

陸佃所見別本,“跂”或作“政”,“工”或作“王”。孫詒讓改“跂”作“跛”,“工”作“巫”,云:“巫以為師,所謂巫虺也”。黃從孫說。

案:

“以巫為師”之論,與《鶡》意極不協。鶡冠子但言“聖人者,君之師傅也”(《道端》)、“海內慌亂,立為世師”(《世兵》),絕不涉巫師事。

從文義推之,“跂”當改“伎”,“工”為“王”或“兵”字之訛。

《鶡》書在“迭往觀今,故業可循也”(《泰鴻》)、“迷往以觀今,是以知其未能”(《天權》)两句中,都提到了“往”與“今”的關係。此處“迭”似通“疊”,如此,則“疊往”義即“積往”。與之相關,《學問》篇鶡冠子認為“聖人【之】學問、服師”,應“始於初問,終於九道”。“九道之事”中有“伎藝者,如勝、同任,所以出無、獨異也”一語,可見“伎”字用例。

本句之中作“工”字不可解,或應從陸又本改“王”,又或同《武靈王》篇龐煥所語“工者贵无与争,故太(大)上用计谋,其次因人事,其下战克”。其中“工”字疑“兵”字之訛。

是故,本句宜正作:

積往生跂<伎>,工<王\兵>以為師。

 

四、《道端》第六

5.逆天時不祥,有崇。事不任賢,無功必敗。(87頁)

《校注》:

句讀如上。

案:

“事”字當屬上爲句。依前半句體例,“無功”前逗號須移至“功”字後。全句改為:

逆天時不祥,有崇事。不任賢無功,必敗。

 

五、《近迭》第七

6.龐子曰:“何若滑正之智?”(121頁)

《校注》:

未出校。

案:

“智”前當補“碎”字。

本句前段為:

(鶡冠子曰:)“今大國之君不聞先聖之道而易事,羣臣無明佐之大數,而有滑正之碎智……”。

對參可知,本句當從補作:

龐子曰:“何若滑正之【碎】智?”

 

六、《度萬》第八

7.有世將極,驅馳索禍,開門逃福。賢良為笑,愚者爲國。天咎先見,菑害並雜。人執<孰>兆生,孰知其極?(140頁)

《校注》:

原句讀如上。

“人執兆生”句,“兆生”黄释“萬民”。

案:

句讀有誤,從首句至“賢良爲笑”,以及“愚者爲國”至“人執<孰>兆生”應各自成句;“兆”通“逃”。

本段首末句各有“極”字,可視為前後文義呼應。“人執<孰>兆生”承接前部分“有世將極”之凶狀而言。“兆”當通“逃”,以之為對“開門逃福”一語的呼應。是故,本句應正作:

有世將極,驅馳索禍,開門逃福,賢良為笑。愚者爲國,天咎先見,菑害並雜,人執<孰>兆(逃)生?孰知其極?

 

七、《王鈇》第九

8.天誠、信、明、因、一。不爲眾父易一,故莫能與争先。(166頁)

《校注》:

“父”字陸佃所見別本作“文”。黃判“父”字不誤,自注“眾父,謂人”。

案:

“父”當為“人”之訛字。

《鶡》書中“人”字以及形近字互訛情形數見:

《天則》:“逆夫人僇”。陸佃:“一本作‘逆天之人僇’”。(本文案:原文無誤)

《環流》:“命者,挈己之文者也”。陸佃:“(文,)一作‘父’”。(本文案:當據陸又本改“父”)

《道端》:“與天與地”。陸佃:“(天,)一作‘人’”。(本文案:原文無誤)

《近迭》:“大乎哉,夫弗知之害”。陸佃:“(大,)或作‘天’”。(本文案:原文無誤)

《王鈇》:“綰大而不芒”。陸佃:“(大,)或作‘天’”。(本文案:原文無誤)

《王鈇》:“是以運天而維張”。陸佃:“‘運天’或作‘運大’”。(本文案:原文無誤)

《王鈇》:“正以齋明”。陸佃:“‘齋’或作‘天’或作‘文’”。(本文案:原文無誤)

《王鈇》:“虎狼殺人”。陸佃:“(人,)或作‘下’”。(本文案:原文無誤)

《泰鴻》:“離文將然者”。陸佃:“(文,)或作‘父’”。(本文案:原文無誤)

《泰鴻》:“按圖正端,以至無極”。陸佃:“(無,)或作‘天’”(本文案:原文無誤)

《泰鴻》:“文理者”。陸佃:“(文,)或作‘父’”。(本文案:原文無誤)

《天權》:“知略之見遺跋眾人”。陸佃:“(人,)或作‘久’”。(本文案:原文無誤)

以上,從“人”與“久”“天”等字互訛,“天”與“文”字互訛,“文”復與“父”字互訛的情形推斷,本句中“父”字亦當為“人”字之訛。全句言成鳩氏得一,不受眾人擾涉,故無人可與之爭先。

9.長者言善,少者言敬,旦夕相薰薌以此孝慈之務。(175頁)

《校注》:

“薰薌”,黃云“猶熏陶”。全句解作“言鄉里早晚以此慈幼孝弟之事相熏陶”。

案:

“此”後當有奪字。

《王鈇》篇“制(治?)邑理都”一段與《國語·齊語》《管子·小匡》相仿,《小匡》篇有:“旦夕從事於此,以教其子弟”一語。本句行文雖不必與《小匡》盡同,但“以此孝慈之務”與“以教其子弟”文義無疑是接近的。是知本句“此”字後當補“廣”,或“成”“正”一類字。

10.天下安樂,設年予昌。(188-189頁)

《校注》:

“天下安樂,設年予昌”句,張金城言“此句義不可解,疑有誤字”。黃言“‘設’同‘捨’,施捨,給予……‘予’,給,與‘捨’義同。昌,盛。言天下安樂,則天地捨豐年而予昌盛。”

案:

“設年予昌”當即“熟年裕昌”。即對天下安樂豐饒貌之描繪。

11.此先結之,後入弗解。(198頁)

《校注》:

“入”字黃解作“入廟……言入於廟中先排定先王之昭穆,後入廟者依法排序,而不脫節。”

案:

“入”似為“人”字之訛。

本段圍繞成鳩氏“爲之不朽之國定位牢祭……以効(效)末傳之子孫”展開,即強調了“不朽之國”已由成鳩氏先行結定,故因其結紐而後世之人無從釋解。

與之相關,《管子·形勢解》:

聖人之與人約結也,上觀其事君也,內觀其事親也,必有可知之理,然後約結。約結而不襲於理,後必相倍(悖)。故曰:“不重之結,雖固必解。道之用也,貴其重也”。[2]

是知本句不涉及成鳩氏子孫入廟、排定先王昭穆之事。

12.龐子曰:“如是,古今之道同邪?”

鶡冠子曰:“古者亦我而使之久,眾者亦我而使之眾耳,何比異哉?……”(206頁)

《校注》:

“如是,古今之道同邪”句,未出校。

案:

“今”字後當補“眾寡”二字。

從鶡冠子對龐子的回答來看,其明顯從“古者”“眾者”兩個方面展開答復。從鶡所言“古者”與龐子“古今”的對文格式觀之,“眾者”所指亦應當對應“眾寡”爲是。故本句當正作:

龐子曰:“如是,古今【、眾寡】之道同邪?”

 

八、《泰鴻》第十

13.泰一曰:“上聖者與天地接,結六連而不解者也。”(227頁)

《校注》:

“結六連而不解者也”句,“解”字黃釋“開解”。全句義為:“接六連而不解,喻結合之緊密牢固。”

案:

“解”通“懈”。

二字通假情況,以下《管子》數篇可為資證:

主惠而不解則民奉養,父母慈而不解則子婦順,臣下忠而不解則爵祿至,子婦孝而不解則美名附,故節高而不解則所欲得矣。解則不得,故曰:“山高而不崩,則祈羊(祥)至矣。”[3]

馬者,所乘以行野也。故雖不行於野,其養食馬也,未嘗解惰也。民者,所以守戰也。故雖不守戰,其治養民也,未嘗解惰也。[4]

解惰、簡慢,以之事主則不忠,以之事父母則不孝,以之起事則不成。故曰:“怠倦者不及”也。(以上《形勢解》)

六紀審密,賢人之守也。五紀不解,庶人之守也。[5](《幼官》。另於見《幼官圖》,此不錄)

行用貨財,供給軍之求索,使百吏肅敬,不敢解怠行邪,以待君之令,相室之任也。[6](《地圖》)

14.(泰一曰:)“范者,非務使云必同知一,期以使一人也。”(236頁)

《校注》:

“知一”黃疑當改“如一”,義“如一人”;“一人”黃云:“個人”。

案:

“知一”不誤;“一人”當乙作“人一”。

全句為鶡冠子對“形范”之說明,認為“范”的功用并非讓人們必須認知“一”,而是通過確保“一”(共同性)的存在,從而使得賢聖(及國君)對“人”這種集合、概念可以被認知和理解。

“一”字《鶡》書中常見用法有“一個”“一次”“皆”“統一”“共同仰效之標準”“含混不分”等義,然此種僅具有“空框架”含義的“一”,其重要者仍可見以下用例:

故同之謂一,異之謂道……賢者萬舉而一失,不肖者萬舉而一得,其冀善一也,然則(則字黃判衍)其所以爲者不可一也。

空之謂一,無不備之謂道。(以上《環流》)

同、一殊職,立為明官,五范、四時,各以類相從。

眾者我而眾之,故可以一範請也。(以上《泰鴻》)

知一而不知道,故未能裏(理)也。《天權》

故本句當正作:

范者,非務使云必同知一,期以使一<><>也。

 

九、《泰錄》第十一

15.本條為對《永樂大典》所收《泰錄》篇佚文全文出校情況的校注,以《永樂大典》與《校注》所參《子彙》本對校。採用先列《大典》及《校注》引文,并於部分札下分置校、案語,最末添設合案的方式出校。凡在《大典》[7]審讀時《校注》已作校改者,出於體例完整需要,以下仍予保留,并做適當說明。

①《大典》:名為神明者。大道是也。夫故天地成於元。萬物乘於天地……(7368頁下,右起欄5。體例下同)

《校注》:名尸神明者,大道是也。夫錯行合意,扶義本仁,積順之所成,先聖之所生也。(以下另起段落)行其道者有其名,爲其事者有其功。故天地成於元氣,萬物乘於天地……(243-244頁)

校:

其一,《校注》“名尸神明者”,“尸”字《大典》作“為”。

張金城以“為”字為是,黃判原句不誤。

校:

其二,《校注》“夫錯行合意,扶義本仁,積順之所成,先聖之所生也。行其道者有其名,爲其事者有其功。故……”句,“夫”至“故”字之間的卅三字,《大典》俱無。

《校注》未提及本段《大典》本情況。

案:

本段《道藏》《四部叢刊》[8]本并有之(二刊本的參校價值詳見合案所引葛瑞漢語),《大典》有缺文。

校:

其三,《校注》“故天地成於元氣”句,《大典》作“夫故天地成於元。”,無“氣”字。

《校注》未提及《大典》無“氣”字的情況。但引陸佃語:“或無‘元’字”[9],黃判無“元”者字脫。

案:

《道藏》《四部叢刊》本“元”字下但有陸佃語“或作無”三字,而非黃所引“或無‘元’字”。《叢書集成初編》所收《子彙》影印本亦為“或作無”[10],不詳《校注》所參《子彙》本何據。

以上所見“無”字,推測《鶡》書以及陸佃原寫作“无”,故得與“元”形近而訛。

與之相關,《天權》篇“極蕭楯之元”,陸佃注:“元,或作‘無’。”[11]另外,《天則》篇“雅<唯>無牧能,因無多功”,疑兩“無”字原皆為“天”字。因“天”與“无”形近而訛,後人又改“无”作“無”,遂使致訛原因不顯[12];《泰鴻》篇“以至無極”句。陸佃注:(無,)或作“天”,似亦屬此例。

辨析詳見合案。

②《大典》:未離己而在彼者也。陳體立節……(7368頁下,6

《校注》:未離己而在彼者,狎漚也。陳體立節……(245頁)

校:

《校注》“未離己而在彼者,狎漚也”句,《大典》作“未離己而在彼者也。”,無“狎漚”二字,亦無空格。

黃從《道藏》《永樂大典》本情況,判“狎漚”二字有誤,并認為所缺二字莫能明。

③《大典》:文理明别。神圣之齊也(7368頁下,6

《校注》:文聖明别,神圣之齊也(246頁)

校:

《校注》“文聖明别”,“聖”字《大典》作“理”。

黃引張金城語,認為“文聖”一詞應以《道藏》《永樂大典》為據,改作“文理”。

④《大典》:動澄而明生(7368頁下,7

《校注》:動登而明生(247頁)

校:

“登”字《大典》作“澄”。

《校注》未提及《永樂大典》用例情形。黃注:“登,升也,動也”。

案:

字當從《大典》改“澄”。

據本篇正文有“闓闔四時,引移陰陽,怨沒澄物,天下以爲自然”一語,可見“澄”字用例,全句可解作“依據陰陽之開合與四時之更迭而作為,則怨望消沒而物澄徹,天下以之為自然”。此處“登”字若從《大典》改“澄”,所謂“動登(澄)而明生”,正是指的行為(動)若合乎時宜遂能達到“澄”的效果,如此則生“明”。

⑤《大典》:莫貴焉。故靡不仰制者。所以衛精擢神致氣也(7368頁下,10

《校注》:莫貴焉,故靡不仰制焉。制者,所以衛精擢神致氣也(250頁)

校:

《校注》“故靡不仰制焉。制者”一語,《大典》“制”後“者”前,無“焉制”二字。

《校注》未提及《大典》無“焉制”二字的情況。

案:

《道藏》《四部叢刊》皆同於《校注》本,《大典》本“制”後“者”前,實奪“焉制”二字。

本句為對“莫貴焉”的說明,全句乃承接前文“神聖之人……精神者,物之貴大者也。內聖者,精神之原也”的語辭,意在說明神聖之人因為具有精神以及內聖的品質,故為尊貴,物因此仰而受制。隨後的“衛精、擢神、致氣”正是對“制”功效的說明。若從《大典》本,則“衛精擢神致氣”的緣由變成了因為精神乃“莫貴焉”。顯然,若因為尊貴,則因此可以用來(“所以”)“衛精擢神致氣”的說法就顯得頗為費解。

⑥《大典》:故能役賢能。使神明。百化隨而變……(7368頁下,10

《校注》:故能役賢,能使神明,百化隨而變……(250頁)

校:

本句《校注》句讀如上所錄,為“故能役賢,能使神明”。《大典》斷作“故能役賢能。使神明。”

《校注》未提及《大典》用例情況。

案:

當從《大典》斷句。

此處“賢”“能”并舉,《鶡》書他處亦可見“任賢使能”(《天則》)、“舉賢用能”(《道端》)、“究賢能之變”(《天權》)三則用例。

⑦《大典》:收之於地。在天不物。愚莫信之……若地府者生長冬藏處焉。若陰陽者杜燥濕以法義與時遷焉。(7368頁下16起,至7369頁上右4

《校注》:收之於地。在天地若陰陽者,[(補《永樂大典》張金城所見本:)在天不物,愚莫信之……若地府者,生長收藏也。]杜燥濕以法義,與時遷焉。(257頁)

校:

本句為《校注》據張金城所見本《永樂大典》增補,⑧⑨同此。

《校注》“在天地若陰陽者”一語在《永樂大典》所增補段落之前的起始處。《永樂大典》本有近似“若陰陽者”一語,但位置却位於《校注》所增補《永樂大典》段落最末處。

黃云:

張補近是(本文按:張金城語),然《大典》“在天不物,愚莫信之”似與上“在天地若陰陽者”不協,疑《大典》“在天”至“見於外熒者也”本在此句上,而“若天宫者”至“生長收藏也”二句又當在“與時遷焉”句下、“二(三)者聖人存則活(本文案:《校注》本篇正文作“治”,“活”字誤)”句上,文義方順。無“陽”者脫。《藏》本闕“天地”二字。[13]

案:

黃語可備一說。

推測“在天地若陰陽者”一語位置的錯亂,應與“在天不物”一句的書寫有關。因兩“在天”的出現,遂導致抄手在謄寫時將一大段遺漏(推測或恰為古本《鶡》書一頁的規模)。

⑧《大典》:以名與之則粗(7369頁上,3

《校注》:以名與之則租(257頁)

校:

本句《校注》所見“租”字,《大典》作“粗”。

案:

審讀影印版《永樂大典》刊文,明為“粗”字無疑。因張金城《鶡冠子箋疏》一文暫未能獲得,尚無法斷定《校注》所刊“租”究竟為《箋疏》還是《校注》改刊。[14]

⑨《大典》:夫法義度(7369頁上,3

《校注》:天法義度(257頁)

校:

本句《校注》所見“天”字,《大典》作“夫”。

《校注》未說明據《大典》所補“夫”字刊作“天”字的緣由。

案:

《大典》所見“夫”字當正作“天”。

本段全句為:

天法(廢)義(儀)度,制滅於中宫。華發采(彩)出,見於外營(熒)者也。若天宫者,精神舍焉。[15]

以上皆就天、天象而言。若首字為“夫”,則全句無主語,難以卒讀。

⑩《大典》:身雖不然。南面稱寡猶不果亡者。其能受乎有道之士者也。不然。則能守宗廟存國家者。未之有也。(7369頁上,5-6

《校注》:身雖不賢,然南面稱寡。猶不果亡者,其能受教乎有道之士者也。不然而能守宗廟存國家者,未之有也。(258-259頁)

258頁)

校:

其一,《校注》“身雖不賢,然南面稱寡。猶不果亡者”句,《大典》“不”後無“賢”字,且斷作“身雖不然。南面稱寡猶不果亡者。”

《大典》刊字情況《校注》未作說明。

案:

當以《校注》本為是。《大典》奪“賢”字。

全文以假設口吻敘事,強調有道之士的重要性(即前文所語的“神聖之人”)。認為無論國君賢能與否,國家的興衰與否在於博選有道之士。

校:

其二,《校注》“其能受教乎有道之士者也”句,《大典》“受”後無“教”字。

《大典》刊字情況《校注》未作說明。

案:

當以《校注》本為是。《大典》奪“教”字。

“教”即為國君受有道之士所傳授的治國之道。

校:

其三,《校注》“不然而能守宗廟存國家者”句,《大典》“而”作“則”。

《大典》刊字情況《校注》未作說明。

案:

當以《校注》為是。

《大典》用“則”字,行文生硬。以“而能”表假設的用例,除了《鶡》書中“未見不得其`NJXAD~K``F`AI1I4U4_D7V而能除其疾也”“昔宥世者,未有離天(陸又本無“天”字)人而能善與國者也”(以上《天則》)、“未聞不與道德究而能以為善者也”(《王鈇》)三處外,他書亦可見諸如“失其身而能事其親者,吾未之聞也”(《孟子·離婁上》)、“自古及今,未有窮其下而能無危者也”(《荀子·哀公》)、“今以誣能之臣,事私國之君,而能濟功名者,古今無之”(《管子·法法》)。

合案:

從①②⑤⑦⑩出校情況分析,《大典》所收《泰錄》篇存在七處對奪字不作任何標識的情況。

對以上奪字的分析,不但涉及如何更加準確地把握文意。其中,“元氣”一詞是否存在,更是涉及《鶡冠子》是否提出了“元氣論”的爭論。例如,認為《鶡》書沒有提出“元氣”說的戴卡琳先生即認為:

《永樂大典》提供了一個《鶡冠子》原本並不包含“元氣”一詞的證據。既然“元氣”一詞在注釋中常常出現,那就有可能是注釋篡入的結果。[16]

但此說的問題在於,一方面,目前所知為《鶡冠子》全書作注者即宋人陸佃(1042-1102[17],所謂“‘元氣’一詞在注釋中常常出現”實際指的也就是陸佃注。但在本句下,陸佃已明言“元氣,太虛也。太虛含天地,天地含萬物,故其言如此。”[18]如此,則戴氏推測的“元氣”一詞是“注釋篡入”的說法明顯不成立。另一方面,參校《道藏》《四部叢刊》《百子》《學津討原》《子書二十八種》《十子全書》《四庫》《守約篇》諸本,亦皆作“元氣”,亦可旁證戴氏說在立論上存在很大的問題。

《鶡冠子》的版本情況,葛瑞漢曾論:

明清兩代的版本中的文本和陸佃的序都有一些空缺之處,說明這些版本均源於同一個字跡殘缺磨損的版本。基本的版本,一種是明正統時期(1436-1450)的《道藏》本,一種是根據宋版而摹寫的明版本,後一種收於《四部叢刊》。摹寫本填補了一些在明正統《道藏》本中空缺的字;其中,雖然有些是根據推測而恢復的,但至少有一處可以確定是有版本依據的,因為它與新近發現的馬王堆“黃帝”遺書中的一段文字相同,從而使它得到確證。更後的版本,比如1577年版的《子彙》本也有這些補刻的字,但其中有一些是由明代編纂者王宇由推測而恢復的。[19]

是故,從《道藏》和《四部叢刊》為代表的兩種版本系統本句皆作“元氣”而觀,若單以明確對奪字不作標識的《大典》本為據,進而判《鶡》書無“元氣”一詞,未免有舍重就輕之嫌。

從陸佃“元”字“或作無(无?)”一語出發,以之對“元氣”二字的原貌的分析來看,首先應明確的是,從後文“萬物乘於天地,神聖乘於道德,以究其理”的表述來看,“萬物”“神聖”之後皆承接二字語詞,本句依例亦當保持“故天地成於囗氣”的句式。換言之,原文作“故天地成於氣”的可能性不大。其次,從“元”“無(无?)”或以形訛,以及今本《鶡》書所能見到的由氣所構成的語彙有“二氣”“四氣”“五氣”“辭氣”“氣皇”“經氣”的情況分析,“囗氣”之原文,最有可能者只有“二氣”“四氣”“五氣”以及“經氣”四種填補可能。以下,窮竭式列舉上述詞彙的《鶡》書用例:

二氣:

陰陽,氣也。(《夜行》,22頁)

陰陽不同氣,然其爲和同也。(《環流》,22頁)

動靜,無非氣者。(《環流》,78頁)

水火不生,則陰陽無以成氣。(《度萬》,131頁)

陰陽者,氣之正也。天地者,形神之正也。(《度萬》,133頁)

立置臣義,所謂四則。散以八風,揆以六合,事以四時,寫以八極,照以三光,牧以刑德,調以五音,正以六律,分以度數,表以五色,改以二氣,致以南北,齊以晦望,受(授)以明歷(曆)。(《泰鴻》,219-220頁)

天不變其常,地不易其則,陰陽不亂其氣。(《世兵》,263頁)

陰陽者,分數,所以觀氣變也。(《學問》,310頁)

故聖人者……力不若天地,而知天地之任。氣不若陰陽,而能為之經。不若萬物多,而能為之正。(《能天》,362頁)

四氣:

中參成位,四氣為政。前張後極,左角右鉞。(《天則》,31頁)

五氣:

五氣失端,四時不成。(《度萬》,139頁)

經氣:

經氣有常理,以天地動。逆天時,不祥,有祟事。不任賢,無功,必敗。(《道端》,87頁)

經氣不類,形離正名。(《度萬》,139頁)

卒令八風、三光之變,經氣不常之故,孰不詔請都理焉?(末句有誤字,詳見《校注》)(《泰錄》,255頁)

基於排比,可以看到,“二氣”即陰陽或動靜,“四氣”當即四時,“五氣”含義不詳,“經氣”則是對具有恆定屬性的“氣”的一種稱謂,但經氣仍處在“以天地動”的層級。從《鶡》書對上述詞彙的使用情況來看,四者尚不足以作為天地所“成於”的“始質”或“載體”。

基於上述分析,在沒有其他文獻可足證明“元氣”二字有誤的情況下,“故天地成於元氣”句不誤,《鶡冠子·泰錄》篇確乎已提出了某種含義的“元氣”說[20]。至於對《泰錄》篇“元氣”說的存在、成立表示質疑的觀點,推測主要是出於對今本《鶡》“成書於戰國晚期”[21]的期許所催發的議論。

16.以名與之則粗,以聲比之則外。(257頁)

《校注》:

正文從《大典》校改(詳見前條⑧)。

全句未出校。

案:

“與”通“舉”。

《鶡》之中《夜行》《能天》兩篇并可見“名弗能舉”一語,本句亦同之。

 

十、《天權》第十七

17.所謂惑者,非無日月之明、四時之序、星辰之行也,因乎反茲而之惑也。(337頁)

《校注》:

“因乎反茲而之惑也”句,“茲”字黃解作“同‘此’”,“之”字解“往”。

案:

“茲”“之”二字當乙;“茲”通“滋”。

全句圍繞對“惑”的說明展開。鶡冠子認為,“惑”并非“無日月之明、四時之序、星辰之行”,恰是因為對“日月”“四時”“星辰”僅有些許的了解,反會“因乎”而滋生迷惑。故本句當正作:

所謂惑者,非無日月之明、四時之序、星辰之行也,因乎反茲<之>而之<兹(滋)>惑也。

 

十一、《能天》第十八

18.觀乎孰莫,聽乎無罔,極乎無係,論乎窈冥,湛不亂紛。(356-357頁)

《校注》:

“孰莫”,黃總羅陸佃、吳世拱、張金城諸說,解作“什麼也沒有,即無何有”。

案:

“孰莫”即“芴芒”,亦作“沕穆”。今多作“惚恍”。

《鶡·世兵》篇後半部分文句近於賈誼《鵩鳥賦》,對照《六臣注文選》影印版,注文計有23處“鶡冠子曰”(含一處“鶡冠子云”,一處“又曰”,一處無“曰”字)。其中《世兵》篇“變化無窮,何可勝言”,《鵩鳥賦》作“沕穆無窮兮,胡可勝言”[22]。句下注作:

善(本文注:李善)曰:“沕穆,不可分別也。”顏監(顏師古)曰:“沕穆,微深也。”《鶡冠子》曰:“變化無窮,何可勝言。”向(呂向)曰:“勝,舉也。言深微之理不可盡能備舉其言也。”[23]

索《鶡》書別篇,可見“芴乎芒乎,中有象乎!芒乎芴乎,中有物乎!……復反無貌”(《夜行》)、“芴芒無貌”(《世兵》)兩處。因《世兵》篇與《鵩鳥賦》無論在遣詞抑或行文順序上錯雜,“芴芒無貌”疑似對應《鵩鳥賦》“寥廓忽荒兮”[24]。從“沕穆”與“芴芒”的使用情況來看,兩者含義相通。

如對“沕穆”進一步探究,從《文選》注文所謂“不可分別”“微深”義觀之,則“沕穆”義同於“混沌”。

“混沌”一詞《鶡》書計有“無形有分,名曰大孰<敦(沌)>”(《環流》)、“無鉤無繩,渾沌不分”(《泰鴻》)、“渾沌錯紛,其狀若一”(《世兵》)三處用例。同樣是表達了“精微”、“混同不分”之義。

基於《夜行》《世兵》篇用字情況,本句可正作:

觀乎孰(芴)莫(芒),聽乎無罔,極乎無係,論乎窈冥,湛不亂紛。

 

十二、《六臣注文選》引《鶡冠子》校讀記

《六臣注文選》(以下稱《文選注》)計有57處文句引自《鶡冠子》。引文皆未標篇名,除一處引文不見於今本外,其餘文句散見於今本《博選》(3處)、《環流》(1處)、《度萬》(8處)、《道端》(2處)、《泰鴻》(2處)、《泰錄》(3處)、《世兵》(37處)七篇。以上分別見於《六臣注文選》卷三、五、六、九、十二、十三、十四、十七、十八、二十、廿一、廿三、廿四、廿五、廿六、廿九、三十、卅四、卅八、卌七、卌九、五十二、五十四、五十八、六十。

其中,《博選》3處、《道端》2處引文皆不重複。《度萬》8處引同一處文句,但用字、表述有異。《世兵》篇37處引文,主要作為賈誼《服鳥賦》注出現,其中有四處引同一文句,但同樣用字、表述有異。《泰鴻》2處,引同一處文句,第一處文句完全涵蓋第二處,兩者無用字差異。《泰錄》3處引同一處文句,主要為用字有異。

以上異文較重要者,計有:

卷三十:

善(李善,下同)曰:《鶡冠子》曰:士之居邑里。[25]

今本《道端》“時君遇人有德,君子至門,不言而信,萬民附親”句,“時君”二字下,陸佃云:“時君,元作‘時日’。〇一作‘貧意生期,待時而發。夫賢士之居邑里也,合哉而難同,而殊知時日。’”[26]知《文選注》所見《鶡》書,同於陸佃所見別本。

其次:

善曰:……《鶡冠子》曰:聖王之德下及萬靈則朱草生。[27](卷三)

善曰:……《鶡冠子》曰:上及太清下及太寧。[28](卷五)

善曰:《鶡冠子》曰:上及太清下及太寧。[29](卷六)

善曰:……《鶡冠子》曰:上及太清下及太寧。[30](卷十二)

善曰:……《鶡冠子》曰:上及泰清下及泰寧。[31](卷十八)

善曰:……《鶡冠子》曰:上及泰清下及太寧。[32](卷廿四)

善曰:《鶡冠子》曰:上及太清下及太寧。[33](卷廿五)

善曰:……《鶡冠子》曰:聖人其德上及泰清下及泰寧景星光潤。[34](卷卅四)

《校注》所用《子彙》本作:

唯聖人能正其音、調其聲,故其德上及太清、下及泰寧、中及萬靈。膏露降,白丹發,醴泉出,朱草生、眾祥具,故萬口云。帝制神化,景星光潤。(《度萬》)[35]

《文選注》所引同為李善注,但文句有異,卷三、卷卅四與他卷引文差異尤其明顯。如卷三作“聖王之德,下及萬靈……”,卷卅四則明顯斷作“聖人,其德上及泰清……”。卷三“下及萬靈”,它卷皆作“下及泰(或“太”)寧”。與之相關,成於唐高祖時期的《藝文類聚》卷九十八《祥瑞部上·甘露》作:“《鶡冠子》曰:聖人之德,上及太清,下及太寧,中及萬靈,則膏露下。”與《文選注》引文句[36]皆有差異。

是知《文選注》所用《鶡》書非但底本不一,與《藝文類聚》文字亦有出入。對讀今本《度萬》篇文句,則今本潤色成分明顯。此者或能對了解今本《鶡冠子》一萬五千八百字規模的文本演變、定形提供一定的啟發。

最後,卷卅八:

善曰:……《鶡冠子》曰:伊尹酒保太公屠牛皆海內荒亂立爲世師。[37]

今本作:“伊尹酒保太公屠牛管子作革百里奚官奴海內荒亂立為世師”。較《六臣注文選》今本多“管子”至“官奴”九字,“海”前無“皆”字。

另外,不見於今本之引文“家富踈族聚居貧兄弟離”[38]。此句亦見於《意林》所收《慎子》佚文:“家富則疎族聚家貧則兄弟離非不相愛利不足相容也”[39]。兩者系因襲,又或後世以佚文附會諸子致誤,今存疑。

 

十三、《意林》引《鶡冠子》校讀記

《意林》總目載“《鶡冠子》三卷”,然有目無文。《說郛》卷十一所錄《意林》卷二收有《鶡冠子》引文兩條,今據《子彙》《道藏》《四部叢刊》(以下簡稱《叢刊》)《聚珍》本、《群書治要》(以下簡稱《治要》)引文,以及《意林校釋》成果[40]合校如下:

《鶡冠子》三卷:

①鳥鵲之巢可俯而窺,麋鹿之居可招而係,此在上者有慈心。

②扁鵲兄弟三人並善醫。魏文侯問曰:“子三人,其孰最善?”扁鵲曰:“長兄視神,故不出家。仲兄親毫毛,故名不出閭。扁鵲鍼人血脈,投人毒藥,故名聞諸侯。”[41]

校:

①“窺”下《子彙》《道藏》《叢刊》《聚珍》本并有“也”字;

“之居”《子彙》《道藏》《叢刊》《聚珍》并作“羣居”;

“可招而係”四字,《子彙》《道藏》《叢刊》《聚珍》并作“可從而係也”;

“此在上者慈心”,《意林》諸本僅《說郛》本有此句。《意林校釋》正文奪“有”字。

②“扁鵲兄弟三人並善醫”句,《治要》《子彙》《叢刊》等諸本皆無。周廣業所輯佚文作:“鶡冠子扁鵲兄弟三人並醫”,多“鶡冠子云”四字,無“善”字(周廣業語皆引自《意林校釋》);

“魏文侯問曰子三人其孰最善”句,《治要》則作龐煖所語“王獨不聞魏文侯之問扁鵲耶?曰:‘子昆弟三人,其孰最善爲醫?’”[42]《道藏》等并同之。周廣業輯《鶡冠子》佚文作:“魏文侯問曰孰最善”。本句《意林校釋》注釋云“此二句《鶡冠子》《四部叢刊》本、《治要》作‘子昆弟三人,其孰最善爲醫’”,知《意林校釋》注釋脫《鶡》原文“王獨不聞魏文侯之問扁鵲耶曰”十三字;

“魏文侯問曰子三人其孰最善”句後,“扁鵲曰長兄視神”句前,《治要》有“扁鵲曰長兄最善中兄次之扁鵲最爲下也文侯曰可得聞耶”二十四字,《子彙》《道藏》《叢刊》《聚珍》本皆有,然“下”後“文”前,并無“也”字,皆多一“魏”字。本句《意林校釋》未出校。

“長兄視神,故不出家”句,《治要》作“長兄於病視神,未有形而除之,故名不出於家。”《子彙》等本并同之。據此,《說郛》本“故”後當補“名”字。“視神”,周廣業輯佚文作“神眎”。

“仲兄親毫毛,故名不出閭”句,《治要》作“中兄治病其在毫毛,故名不出於閭。”《子彙》等本同之。周廣業輯佚文作“仲兄神毫毛,故名不出門”;

“扁鵲鍼人血脈,投人毒藥,故名聞諸侯”句,《治要》作“若扁鵲者,镵血脈,投毒藥,割肌膚,而名出聞於諸侯。”與《治要》本對校,《子彙》等本“割肌膚”皆作“副肌膚間”。《說郛》本較之《治要》《子彙》諸本,“扁鵲”前無“若”字。“鍼人血脈投人毒藥”諸本皆作“镵血脈投毒藥”。無“割肌膚”(《治要》)或“副肌膚間”(《子彙》等)。“故名聞諸侯”諸本皆作“而名出聞於諸侯”。“扁鵲”二字周廣業輯佚文作“臣”。

 

 

 



[1] 吴雲 李春臺 校注,《賈誼集校注》,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10年,242頁。

[2] 黎翔鳳 譯注,梁運華 整理,《管子校注》(下),北京:中華書局2004年,1186頁。

[3] 黎翔鳳 譯注,梁運華 整理,《管子校注》(下),北京:中華書局2004年,1166頁。

[4] 黎翔鳳 譯注,梁運華 整理,《管子校注》(下),北京:中華書局2004年,1179

[5] 黎翔鳳 譯注,梁運華 整理,《管子校注》(上),北京:中華書局2004年,140頁。

[6] 黎翔鳳 譯注,梁運華 整理,《管子校注》(中),北京:中華書局2004年,532頁。

[7] 《永樂大典》(第8冊),北京:中華書局1986年,7368-7369頁。

[8] 《道藏》《四部叢刊》所參版本分別為《四部叢刊初編》景江陰繆氏藝風堂藏明覆宋刊本,《正統道藏》19252月刊上海涵芬樓影印版。

[9] 黃懷信 撰,《鶡冠子校注》,《新編諸子集成續編》,北京:中華書局2014年,244頁。

[10] 王雲五 主編,《鶡冠子》,《慎子及其他兩種》,《叢書集成初編》,上海:商務印書館1939年,76頁。

[11] 黃懷信 撰,《鶡冠子校注》,《新編諸子集成續編》,北京:中華書局2014年,346頁。

[12] 詳見《<鶡冠子校注>讀札》(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20159月),第五條②。

[13] 黃懷信 撰,《鶡冠子校注》,《新編諸子集成續編》,北京:中華書局2014年,257頁。

[14] 本人於《<鶡冠子校注>讀札(其三)》(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2016513日)第七條④,認為《校注》所見“‘租’明爲‘粗’誤字”的說法,僅基於《校注》所見文字所作的判斷。雖然結論恰合於《永樂大典》刊文,但考察方法有違基本的研究規範。特於此補充、說明。

[15] 孟繁璞,《<鶡冠子校注>讀札(其三)》,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古文獻與古漢語,2016513日。

[16] 戴卡琳,《解讀<鶡冠子>——從論辯學的角度》,沈陽:遼寧教育出版社2000年,91頁。

[17] 貞觀三年敦煌寫本鶡冠子上卷殘卷有注,然李學勤、孫福喜、黃懷信等先生判系偽作,此不以為據。

[18] 戴卡琳,《解讀<鶡冠子>——從論辯學的角度》,沈陽:遼寧教育出版社2000年,244頁。

[19] 葛瑞漢,楊民 譯,《<鶡冠子>:一部被忽略的漢前哲學著作》,《清華漢學研究》(第一輯)1994年,104頁。

[20] 《鶡冠子》一書中所包含的氣論另見於《度萬》“五正”說(《校注》155-161頁)。篇中鶡冠子在回答龐子對五正之事的疑問時(“願聞其事”),鶡冠子將居五正之首的“神化”(五正:神化、官治、教治、因治、事治)解釋為:“神化者,定天地,豫四時,拔陰陽,移寒暑,正(諸?)流並生,萬物無害,萬類成全,名尸氣皇。”可見,《鶡》書中在他篇亦可見對某種氣論的重視。

[21] 目前所知“元氣”一詞的最早出處見於《春秋繁露》《王道》(“王正則元氣和順、風雨時、景星見、黃龍下”)和《天地之行》(“布恩施惠,若元氣之流皮毛腠理也”)。

[22] 本句引文,《史記》同之。《漢書》作“沕穆無間,胡可勝言”。

[23] []蕭統 編,[]李善 李元濟 劉良 張銑 呂向 李周翰,《六臣注文選》(卷十三),北京:中華書局1987年,256頁。

[24] 本句之中“忽荒”寫法《史記》《漢書》同之,二者與《六臣注文選》之者區別僅在於《史記》《六臣注文選》有“兮”,《漢書》無“兮”字。

[25] []蕭統 編,[]李善 李元濟 劉良 張銑 呂向 李周翰,《六臣注文選》(卷三十),北京:中華書局1987年,567頁。

[26] 黃懷信 撰,《鶡冠子校注》,《新編諸子集成續編》,北京:中華書局2014年,102頁。

[27] []蕭統 編,[]李善 李元濟 劉良 張銑 呂向 李周翰,《六臣注文選》(卷三),北京:中華書局1987年,78頁。

[28] []蕭統 編,[]李善 李元濟 劉良 張銑 呂向 李周翰,《六臣注文選》(卷五),北京:中華書局1987年,116頁。

[29] []蕭統 編,[]李善 李元濟 劉良 張銑 呂向 李周翰,《六臣注文選》(卷六),北京:中華書局1987年,126頁。

[30] []蕭統 編,[]李善 李元濟 劉良 張銑 呂向 李周翰,《六臣注文選》(卷十二),北京:中華書局1987年,235頁。

[31] []蕭統 編,[]李善 李元濟 劉良 張銑 呂向 李周翰,《六臣注文選》(卷十八),北京:中華書局1987年,343頁。

[32] []蕭統 編,[]李善 李元濟 劉良 張銑 呂向 李周翰,《六臣注文選》(卷廿四),北京:中華書局1987年,443頁。

[33] []蕭統 編,[]李善 李元濟 劉良 張銑 呂向 李周翰,《六臣注文選》(卷廿五),北京:中華書局1987年,462頁。

[34] []蕭統 編,[]李善 李元濟 劉良 張銑 呂向 李周翰,《六臣注文選》(卷卅四),北京:中華書局1987年,650頁。

[35] 黃懷信 撰,《鶡冠子校注》,《新編諸子集成續編》,北京:中華書局2014年,150-152頁。

[36] 歐陽詢 等撰,汪紹楹 校,《藝文類聚》,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65年,第1697頁。

[37] []蕭統 編,[]李善 李元濟 劉良 張銑 呂向 李周翰,《六臣注文選》(卷卅八),北京:中華書局1987年,718頁。

[38] []蕭統 編,[]李善 李元濟 劉良 張銑 呂向 李周翰,《六臣注文選》(卷廿九),北京:中華書局1987年,552頁。

[39] 王天海 王韌 撰,《意林校釋》,《新編諸子集成續編》,北京:中華書局2014年,197頁。

[40] 王天海 王韌 撰,《意林校釋》,《新編諸子集成續編》,北京:中華書局2014年,190-192頁。

[41] 陶宗儀,《說郛》第3冊,北京:中國書店1986年,涵芬樓192711月影印版,卷十一第16頁。

[42] 魏徵 褚遂良 虞世南 等纂,《群書治要》第10冊,台北:世界書局2011年,縮印日本尾張藩刻本,879頁。




本文收稿日期爲2016年6月9日。

本文發佈日期爲201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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