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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崇禮:清華簡《芮良夫毖》考釋
在 2016/2/4 12:32:53 发布

 

清華簡《芮良夫毖》考釋

(首發)

 

張崇禮

北華大學文學院

 

周邦聚(驟)又(有)()()戎方晉。[]()()事,各縈(營)亓()身。[]()靜(爭)于(富),莫(治)庶戁(),莫卹邦之不()[]內(芮)良夫乃(作)䛑()再夂(),曰:[]

[]整理者:“聚”通“驟”。今按:驟,副詞,屢次。《左傳·文公十四年》:“公子商人驟施於國。”杜預注:“驟,數也。”寇戎,謂敵軍來犯。《周禮·春官·小祝》:“有寇戎之事,則保郊祀於社。”《逸周書·時訓》:“鷹不化鳩,寇戎數起。”整理者:晉,進長。《易》晉卦《彖傳》:“晉,進也。”

[]整理者:厥辟,意為“其主”,這裏指周厲王。御事,孔傳:“諸御治事者。”孫星衍疏:“主事者。”此處當指榮夷公之輩。縈,讀作“營”。《公羊傳》莊公二十五年“以朱絲營社”,陸德明《釋文》:“本亦作縈,同。”《孟子·梁惠王上》“經之營之”,朱熹注:“營,謀為也。”

[]整理者:“靜”通“爭”,“”通“富”。“”通“治”,“戁”通“難”。《書·堯典》“庶績咸熙”,蔡沈《集傳》:“庶,眾也。”卹,憂也。,即“寍”,文獻多作“寧”。

[]整理者:䛑,相當於文獻中的“毖”。王念孫《廣雅疏證》以為“毖”“皆戒敕之意也。“毖”可作動詞,也可作名詞。《酒誥》“汝典聽朕毖”,卽用為名詞,“作䛑再終”的“䛑”和“朕毖”的“毖”一樣,具有名詞特徵。“作䛑再終”形式上和“作歌一終”相似。

“周邦驟有禍,寇戎方晉。厥辟御事,各營其身。恒爭于富,莫治庶難,莫恤邦之不寧。芮良夫乃作毖再終。”周王朝屢次發生禍患,外敵的入侵越來越頻繁。天子和大臣們都替自己打算,總是想著爭奪財富,沒有人治理各種災難,沒有人憂慮國家的不安定。芮良夫於是作了兩首告誡的詩。

寇戎,整理者釋為“來犯之戎”,誤。當依《漢語大詞典》訓為“敵軍來犯”。“寇”謂侵略、侵犯。戎,王國維《鬼方昆夷玁狁考》:“其字从戈从甲,本爲兵器之總稱,引申之,則凡持兵器以侵盜者,亦謂之戎。”[1]方,正、正在;晉,進長,即增加、增多。寇戎方晉,外敵的入侵正在增多。程薇先生曾結合傳世文獻與出土資料,對周厲王時期東南和西北邊疆地區外敵入侵的情況做了全面的梳理,可與簡文相印證。[2]

單從字面意思看,“寇戎”也可理解為匪患与战争,即內部的禍亂與外敵的入侵。但是《管子·五輔》中說:“敦蒙純固,以備禍亂。和協輯睦,以備寇戎。”“禍亂”與“寇戎”對言,可知“寇戎”專指外患。後文“寇戎方晉,謀猷惟戒。和摶同心,毋有相”和“和協輯睦,以備寇戎”語意亦近。

“周邦驟有禍”,禍,禍亂,參照《管子·五輔》中的說法,應該是指內部的災難;“寇戎方晉”,外敵入侵,外患。內憂頻仍,外患滋繁,周王朝已處於風雨飄搖之中。厥辟,周厲王;御事,厲王身邊的高級官員。“各營其身”、“恒爭于富”,各謀一己之私;“莫治庶難,莫恤邦之不寧”,沒有人關心百姓的苦難和國家的命運。芮良夫滿懷憂慮,故作詩以諷諫。

敬之(),君子!天猷()畏矣。[]()君子!(寤)(敗)改䌛()[]龏(恭)天之畏(威),載聖(聽)民之繇。[](間)隔()否,以自訿(訾)䜋(嘳);[]由求(仇)聖人,以()()()猷。[]()䐓(羞)()(),厇()()又(有)䛮()[]

[]整理者:猷,即“猶”,訓為“可”。《詩·魏風·陟岵》“猶來無止”、《小雅·白華》“之子不猶”,毛傳:“猶,可也。”吳昌瑩《經詞衍釋》卷一:“猶,猶‘可’也。《燕策》‘安猶取哉’,言齊何可取也。”

[]今按:,即“寤”字,當讀為“啎”。《左傳·隱公元年》:“莊公寤生,驚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惡之。”楊伯峻注:“杜注以爲寤寐而生,誤。寤字當屬莊公言,乃牾之借字,寤生猶言逆生,現代謂之足先出。明焦竑《筆乘》早已言之,即《史記·鄭世家》所謂‘生之難’。”啎,違逆。《文選·宋玉〈高唐賦〉》:“陬互橫啎,背穴偃蹠。”李善注:“許慎《淮南子注》曰:‘蹠,蹈也。啎,逆也。’路有橫石,逆當其前。”敗,敗壞。《廣雅·釋詁一》:“敗,壞也。”《詩·大雅·民勞》:“無俾正敗。”鄭箋:“敗,壞也。”䌛,讀為“謠”,民間流行的歌謠。《國語·晉語六》:“辨祆祥於謡。”韋昭注:“行歌曰謡。”

[]整理者:載,句首助詞。“聖”同“聽”。單育辰(網名ee):母䐓聞䌛應讀爲毋羞聞謠。簡前面的載聽民之䌛亦應讀爲[3]

[]今按:間隔,隔绝、阻隔。《穆天子傳》卷三:“道里悠遠,山川閒之。”《戰國策·趙策二》:“秦無韓魏之隔,禍中於趙矣。”若,善;否,惡。若否,猶臧否,指善惡得失,這裡用作動詞,意為品評、褒貶。䜋,讀為“嘳”,《廣韻·怪韻》:“嘳,譏他人也。”䜋,整理者讀為“毀”,亦通。

[]今按:由,遵從。《禮記·經解》:“是故隆禮由禮,謂之有方之士。”孔穎達疏:“由,行也。”《韓詩外詩》卷四:“由其道則行,不由其道則廢。”求,通“仇”,匹、配。《尚書·康誥》:“我時其惟先哲王德,用康乂民作求。”《詩·大雅·下武》:“王配于京,世德作求。”王國維《與友人論詩書中成語書二》:“求者,仇之假借字。仇,匹也。作求,猶《書》言作匹作配,《詩》言作對也。《康誥》言與殷先王之德能安治民者為仇匹,《大雅》言與先世之有德者為仇匹,故同用此語。”[4]申,擴展、擴大。《廣雅·釋詁四》:“申,伸也。”《易·繫辭上》:“引而伸之,觸類而長之,天下之能事畢矣。”孔穎達疏:“引而伸之者,謂引長八卦而伸盡之。”謀猷,謀略。《尚書·文侯之命》:“亦惟先正克左右昭事厥辟,越小大謀猷,罔不率從,肆先祖懷在位。”

[]今按:度,謀慮。《爾雅·釋詁上》:“度,謀也。”《玉篇·又部》:“度,揆也。”整理者:“䛮”通“咎”。《書·盤庚上》“非予有咎”,蔡沈《集傳》:“咎,過也。”

“敬之哉,君子!天猶畏矣。敬哉,君子!啎敗改謠。恭天之威,載聽民之謠。間隔若否,以自訾嘳;由仇聖人,以申爾謀猷。毋羞聞謠,度毋有咎。”要恭敬啊,在上位的君子!上天可畏。要恭敬啊,在上位的君子!你們行為的違逆和品德的敗壞會反映在民間流行歌謠的改變上。你們要恭敬上天的威嚴,聽取民間的歌謠。拒絕別人的批評,只能給自己帶來指責和譏諷;遵從品德高尚、智慧高超的人,與他們為伍,能夠擴展你們的謀略。不要羞於聽取民謠,謀劃事情不要有過失。

“敬之哉,君子!天猶畏矣”,敬天;“敬哉,君子!啎敗改謠”,敬民。古時“敬”字除“恭敬”義外,同時含有警惕、小心之意。統治者倒行逆施、道德敗壞,百姓當然會怨聲載道。“啎敗”承前文“各營其身”等語。“恭天之威”,上天可畏、天命不可違,必恭敬之。“載聽民之謠”,“謠”為百姓心聲、吉凶之兆,必傾聽審辨之。“間隔若否,以自訾嘳”承“載聽民之謠”,為其反面。不聽民之謠,拒絕接受百姓的批評,一意孤行,只能招致更嚴重的後果,給自己帶來更大的恥辱。“由仇聖人,以申爾謀猷”又為“間隔若否,以自訾嘳”之反面。虛心接受批評和諷諫,遵從聖人之言,來擴展自己的謀略,行事無失,自可走上正途。所以詩人的結論就是“毋羞聞謠,度毋有咎”。“毋羞聞謠”主要是承上,而且芮良夫所作此詩可視為“謠”之一種,其目的亦是規諫厲王及其他統治者,他當然希望他們“毋羞聞謠”,接受自己的勸言。“度毋有咎”亦承上,“載聽民之謠”、“由仇聖人,以申爾謀猷”,謀劃事情就會沒有過失。但“度毋有咎”同時又開啟了下文,“毋婪貪悖惃”等語批評的都是錯誤的想法和行為。

此詩語句緊湊,連綿不絕,無法把各部分截然分開,我們只是根據主要內容做了大致的分段。下皆仿此,不贅言。

()()()(悖)昆()[]𡈊(滿)()康戲,而不知(寤)告()[]此心目亡()亟(極),(富)而亡()淣(倪)[]。甬(用)莫能(止)欲,而莫(肎)肯齊好。[](恆恆),敬(哉)![]

[]整理者:惏,《說文·心部》:“河內之北謂貪曰惏。”段玉裁注:“惏與女部‘婪’音義同。”《左傳》昭公二十八年“貪惏無饜”,《釋文》引《方言》云:“楚人謂貪為惏。”,从心酓聲,而“酓”从酉今聲;“”可以讀作“貪”,很可能就是“貪”的異體字。單育辰(網名ee):原釋爲从孝从犬的字,應是的訛形,應隸定爲从孛从犬,連下字讀爲悖惃(或昏)[5]整理者:惃,《廣雅·釋詁三》:“亂也。”

[]整理者:𡈊,“滿”之古文。,“盈”之異體。康,《唐風·蟋蟀》“無巳大康”,毛傳:“康,樂。”曹方向(網名“魚游春水”):告,恐當讀爲。告、覺見母雙聲,韻部陰入對轉,音理可通。《孝經孝治》引《詩大雅抑》有覺德行,今毛詩同,但今本《禮記緇衣》引作有梏德行。郭店簡本對應的字,李學勤、張富海先生等也釋爲。故簡文的可以讀爲。《說文》:悟,覺也。《玉篇》:悟,覺悟也。不知悟告,大概即今天所說的執迷不悟。[6]

[]整理者:“亟”通“極”。《左傳》昭公十三年孔穎達疏:“極,謂限極。”淣,典籍或作“倪”。《莊子·大宗師》“不知端倪”,陸德明《釋文》:“倪,本或作淣。”《集韻·佳韻》:“倪,或作淣。”《莊子·齊物論》“何謂和之以天倪”,《釋文》引崔譔云:“倪,際也。”

[]今按:齊,限制。漢·仲長統《昌言下》:“情無所止,禮為之儉;欲無所齊,法為之防。”好,去聲,喜好。《左傳·昭公二十五年》:“喜生於好,怒生於惡。”

[]今按:尚,崇尚、尊崇。《易經·剝》:“君子尚消息盈虛,天行也。”孔穎達疏:“君子通達物理,貴尚消息盈虛。”恆,規律、法則。《國語·越語下》:“因陰陽之恆,順天地之常。”韋昭注:“陰陽謂剛柔、晦明、三光盈縮、用兵利鈍之常數。”恆恆,猶恆常、常恆,亦為規則、規矩義。《國語·越語下》:“吾年既少,未有恆常,出則禽荒,入則酒荒。”

“毋婪貪悖惃,滿盈康戲,而不知寤覺。此心目亡極,富而亡倪。用莫能止欲,而莫肯齊好。尚恆恆,敬哉!”不要貪婪悖逆昏亂、驕傲自滿、安樂遊逸而不知覺悟,感官的追求沒有極限,財富的追逐沒有止境,因此不能終止慾望,不肯限制喜好。要尊重法則,要敬畏啊!

“毋婪貪悖惃,滿盈康戲,而不知寤覺”承“各營其身,恒爭于富”,詩人警告厲王等上層統治者,不要貪得無厭、利令智昏、驕侈淫佚,希望他們儘快覺悟,改邪歸正。“此心目亡極,富而亡倪”,正如俗話所說,人心不足蛇吞象,永遠有掙不完的錢。“用莫能止欲,而莫肯齊好”,因此人永遠都不會滿足,永遠都貪得無厭。面對這種人性之惡,怎麼辦?芮良夫的回答是“尚恆恆”。慾望就像氾濫的洪水,只有倫常、規則才能遏制它。“恆”與“極”、“倪”義近,相互呼應。貪婪是因為慾望沒有止境、沒有極限,總是試圖衝破各種限制。但無論自然界還是人類社會都有其運行的法則,任何挑戰這種法則的人,最終都會受到相應的懲罰。芮良夫警告厲王等人,要敬畏這些法則。

()皮(彼)()(),君子而受柬()[]萬民之(),所(禦)而弗敬;[]()之若童()載以行()險,[]莫之()(),亓()由(猶)不(顛)(傾)?[]

[]今按:顧,顧念、考慮。《禮記·大學》:“大甲曰:‘顧諟天之明命。’”鄭玄注:“顧,念也。”整理者:《周禮·秋官·大司寇》“凡遠近惸獨老幼之欲有復于上”,鄭玄注:“復,猶報也。”今按:而,連詞,表因果,因而、所以。柬,讀為“諫”。受諫,接受規勸。

[]今按:咎,指責。《方言》卷十三:“咎,謗也。”《詩·小雅·北山》:“或慘慘畏咎。”《論語·八佾》:“遂事不諫,既往不咎。”所,讀為“禦”。禦,禁止、抗拒。《爾雅·釋言》:“禦,禁也。”《小爾雅·廣言》:“禦,抗也。”《易·蒙》:“上九,擊蒙,不利爲寇,利禦寇。”

[]整理者:“卑”通“譬”。“”當卽“崝”之異體。《淮南子·繆稱》“城峭者必崩,岸崝者必陁”,髙誘注:“崝,峭也。”

[]整理者:“由”通“猶”。郭永秉:,正是“(顛)”字。,裘錫圭先生曾懷疑有可能就是“傾”的初文。[7]今按:裘說是。

“顧彼後復,君子而受諫。萬民之咎,禦而弗敬;譬之若重載以行崝險,莫之扶導,其猶不顛傾?”考慮到以後的報應,君子因此接受規勸。萬民的指責,抗拒而不尊重;就好比載重的車輛行走在陡峭危險的山路上,卻沒有人扶持引導,能不顛覆傾倒嗎?

郭店簡《尊德義》簡24”字,陳劍先生曾讀為“御”。[8]“所而弗敬”的“所”字,單育辰先生已根據陳劍先生的意見,讀為“御”。[9]但我們覺得,從上下文文意看,當讀為“禦”。上博七《君人者何必安哉》6-7簡:“今君王盡去耳目之欲,人以君王為。”,蘇建洲先生讀為“忤”,訓為違逆。[10]我們讀為“禦”,訓為“禁”、“抗”,與之義通。

郭永秉先生不認同釋“傾”的意見,主要是出於押韻的考慮,但現在這樣整理之後,我們發現,從語意看,“”正處在和前文“敬”字押韻的位置上,裘先生懷疑“”是“傾”字初文,是很正確的。再往前看,“傾”和“尚恆恆,敬哉”也是押韻的。這兩段之間關係密切,把它們合在一起,或者把“尚恆恆,敬哉”放在這段的開頭,也是可以的。另外,郭先生提到睡虎地秦簡《為吏之道》11號簡伍欄有从山、頃聲的字,用作傾覆之傾(辭例為“彼邦之”)。我們覺得,這其實是把“”釋為“傾”的一個很重要的證據。“”字加注聲符“頃”之後,原字類化為正常的“山”形,在文字學上是很容易理解的。

天行有常,不知常,不敬畏法則,終將受到懲罰。這種懲罰,就是“後復”。考慮到這種後果,就會接受別人的建議,預先防備。此所謂“顧彼後復,君子而受諫”。“萬民之咎,禦而弗敬;譬之若重載以行崝險,莫之扶導,其猶不顛傾”,民怨已經沸騰,還充耳不聞,拒不悔改,結果只能是傾覆、滅亡了。

(哉)君子,恪(哉)母()()。畏天之()載(災),卹邦之不()[]()自緃()(),以囂()()()[]()()(),而亡()又(有)()()[]此悳()()不齊,夫民甬()()愓。[]民之俴()矣,而隹()()為王?[]()人不敬,不藍()()商。

[]整理者:,从貝爿聲,讀為“臧”。

[]今按:囂,讀為“敖”或“傲”,倨傲、狂妄。《爾雅·釋言》:“敖,傲也。”《廣雅·釋言》:“敖,妄也。”《書·益稷》:“無若丹朱敖,惟慢遊是好。”《禮記·曲禮上》:“敖不可長,欲不可從。”陸德明釋文:“敖,慢也。”

[]整理者:“絉”通“術”。《國語·晉語六》“盡戒之術也”,韋昭注:“術,道也。”紀綱,指法度。

[]今按:齊,一也、整也,使整齊統一。《論語·為政》:“道之以政,齊之以刑。”馬融注:“齊整之刑罰。”《荀子·富國》:“必將修禮以齊朝,正法以齊官,平政以齊民。”楊倞注:“齊,整也。”憂,戲謔。《詩·大雅·板》:“匪言我耄,爾用憂謔;多將熇熇,不可救藥。”俞樾《古書疑義舉例·兩字一義而誤解例》:“《詩·板》篇‘爾用憂謔’,按憂、謔同義,憂讀爲優,襄六年《左傳》注曰:‘優,調戲也。’是優即謔也。”愓,《說文》:“愓,放也。”沈濤《說文古本考》:“《華嚴經音義上》引‘愓,放恣也。’”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經傳皆以‘蕩’為之。”

[]今按:俴,讀為“㥇”,《集韻·寒韻》:“㥇,忮也。”《說文·心部》:“忮,很也。”段玉裁注:“很者,不聽從也。”隹啻,曹方向(網名“魚游春水”)讀為“誰適”。今按:《玉篇·辵部》:“適,得也。”《論語·里仁》:“無適也。”朱熹集注:“適,可也。”“誰適為王”即誰得為王、誰可以為王之意。

“敬哉君子,恪哉毋荒。畏天之降災,卹邦之不臧。毋自縱于逸,以傲不圖難。變改常術,而無有紀綱。此德刑不齊,夫民用憂愓。民之㥇矣,而誰適為王?彼人不敬,不鑒于夏商。”要敬畏啊!君子!要恭謹啊!不要放縱!要畏懼上天降下災禍,要擔憂國家的禍患。不要放縱自己安逸享樂,以至於怠忽、輕慢而不憂慮預防災難。改變常道,而沒有法度,這樣恩澤與刑罰不能整齊統一,百姓因此戲謔放蕩。百姓放肆違逆,誰可以做王?那人不知道敬畏,不能以夏朝和商朝滅亡的教訓為鑒戒。

“敬哉君子,恪哉毋荒”,恪,恭敬、謹慎;荒,放縱。恪,恪守規律、法度;毋荒,不要放縱慾望,隨意破壞法則。“恆恆”,或曰常、恆,即天常、天道。《國語·越語下》:“因陰陽之恆,順天地之常。”對於這些規律、法則,人只有順從、遵守,如有違逆,必遭上天懲罰。所以說要“畏天之降災,卹邦之不臧”。“毋自縱于逸”,猶“毋荒”。放縱於逸樂,不知道約束自己,不知道敬畏上天,則必遭天譴。“以傲不圖難”,傲,倨傲,不恭敬,這裡指不敬畏上天。“不圖難”之“難”,乃上天所降之災,亦即上天之懲罰。這樣,我們對“敬哉君子,恪哉毋荒。畏天之降災,卹邦之不臧。毋自縱于逸,以傲不圖難”幾句之間的關係就清楚了:“敬哉君子,恪哉毋荒”是總說,要恪守常道、不要違犯常道;“畏天之降災,卹邦之不臧”是正說,要畏懼不順天常所帶來的災難,要憂慮由此而給國家帶來的不良後果。“毋自縱于逸,以傲不圖難”是反說,希望厲王等統治者不要過度放縱自己的慾望,倨傲不遜,不知道預防上天將要降下的災難。

這一段在思想上和上文是一脈相承的,都是告誡厲王等要約束自己的慾望,不要放縱,中間說受諫的部分,也是這個意思。在具體語句上也多互相照應。如“天之降災”照應“周邦驟有禍,寇戎方晉”,在那時人的思想中,人間的災難都是由於上天的懲罰。又如“荒”、“逸”、“傲”照應“啎敗”、“婪貪悖惃”、“滿盈康戲”,“毋荒”、“毋自縱于逸”即“止欲”、“齊好”,“卹邦之不臧”照應“莫恤邦之不寧”、“不圖難”照應“莫治庶難”等。所以我們越讀越能感覺到詩人綿密的文思和清晰的邏輯。

“變改常術,而無有紀綱。此德刑不齊,夫民用憂愓。民之㥇矣,而誰適為王”,這段話講了統治者放縱慾望、不知敬畏上天和常道所帶來的另一個惡果。統治者“荒”“逸”、倨傲,不知“恪”“畏”,恣意妄為,藐視法度,必然會“變改常術,而無有紀綱”。“德刑”,恩澤與刑罰,或曰獎懲,是在上者駕馭民眾的主要工具,不可不慎。《國語·晉語六》:“德刑不立,姦軌並至。”“無有紀綱”、“德刑不齊”,法度廢弛,百姓因此而桀驁不馴。百姓如此,統治者安能平治?夏朝和商朝就是前車之鑒!“彼人不敬,不鑒于夏商”,彼人,乃含蓄說法,實指厲王。

心之()矣,()所告眔()[]()()慝矣,()不和𡋕()[]屯員()(滿)(),曰余未均。[]凡百君子,﨤()()()臣,[]()收疋()由,疋()()()𡋕()[]

[]整理者:眔,讀為“懷”。今按:懷,心懷,心中所想。傅咸《贈何劭王濟》:“賦詩申懷。”李善注引《倉頡篇》:“懷,抱也。”

[]今按:兄弟,指同姓國家。《書·蔡仲之命》:“懋乃攸績,睦乃四鄰,以蕃王室,以和兄弟。”孔傳:“以蕃屏王室,以和協同姓之邦。”《晏子春秋·問上七》:“昔吾先君桓公,有管仲夷吾保乂齊國,能遂武功而立文德,糾合兄弟,撫存冀州。”張純一校注:“謂兄弟之國。”芮良夫,《逸周書》亦稱其為“芮伯”,當為芮國國君。芮國與周同姓,《漢書·古今人表》“芮伯”顏師古曰:“周同姓之國在圻內者,當武王時作《旅巢命》。”所以芮良夫稱其他諸侯之國為“兄弟”。整理者:慝,《孟子·梁惠王下》“民乃作慝”,朱熹《集注》:“慝,怨惡也。”《小雅·皇皇者華》“六轡旣均”,毛傳:“均,調也。”

[]整理者:《易·比》“有孚盈缶”,李鼎祚《集解》引虞翻曰:“屯者,盈也。”《廣雅·釋詁一》:“屯,滿也。”《呂氏春秋·審時》“其粟圓而薄糠”,高誘注:“圓,豐滿也。”屯、圓、滿、溢,近義連用。”余,子居:此處的“余”即當解為第一人稱“我”。[11]

[]今按:藎臣,所進用之臣。藎,進也。

[]今按:胥,皆、都。《詩·小雅·角弓》:“爾之遠矣,民胥然矣。”鄭玄箋:“胥,皆也。”收,約束、控制。《晏子春秋·外篇下十六》:“寡人猶且淫佚而不收,怨罪重積于百姓。”張純一校注:“收,斂也。”由,遵從。《詩·大雅·假樂》:“不愆不忘,率由舊章。”高亨注:“由,從也。”《論語·泰伯》:“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鄭玄注:“由,從也。”榖,讀為“愨”,“榖”和“愨”同从“㱿”聲,可通用。《說文·心部》:“愨,謹也。”《荀子·非十二子》:“其容愨。”楊倞注:“愨,謹敬。”均,調和、和諧。《詩·小雅·皇皇者華》:“我馬維駰,六轡既均。”毛傳:“均,調也。”

“心之憂矣,靡所告懷。兄弟慝矣,恐不和均。屯圓滿溢,曰余未均。凡百君子,及爾藎臣,胥收胥由,胥愨胥均。”我內心憂慮啊,沒有地方傾訴我的想法。兄弟之間互相怨恨憎惡,恐怕不能和諧相處。所得已經充裕滿盈,還說自己沒有一般人得到的多。眾位在上位的君子,以及你們所進用的臣子,都要收斂自己、約束自己,都要謹敬、和諧相處。

“心之憂矣,靡所告懷”,詩人滿懷憂慮,無處訴說。“兄弟慝矣,恐不和均”,兄弟,指諸侯。慝,整理者引朱熹注訓為“怨惡”,《墨子·尚同上》:“是以內者父子兄弟作怨惡,離散不能相和合。”周朝至厲王時,主要靠血緣維繫的諸侯之間的親密關係已經變得疏遠,各諸侯國之間矛盾重重,明爭暗鬥。爭權奪利鬥爭的大幕既已拉開,則諸侯之間根本無法和諧相處。同厲王及其身邊的大臣一樣,諸侯們也是貪得無厭,“屯圓滿溢,曰余未均”,已經賺得盆滿缽滿,還覺得自己吃虧太多。因為上文對當時放縱慾望、違逆天常的情況已有充分的描寫,所以詩人在這裡對諸侯類似的情形一筆帶過,下面直接轉入對他們的勸諫。“凡百君子,及爾藎臣”,所有在上位的統治者以及你們的大臣們。“胥收胥由,胥愨胥均”,收,收斂;由,有所遵從,都是希望他們約束自己的慾望,遵循常道。這同前文“尚恆恆”、“毋荒”、“毋自縱于逸”的要求是一樣的。愨,謹敬,與前文“恪”也相近。只有“均”是新的要求,這是因為諸侯之間“不和均”。總之芮良夫認為諸侯之間互相爭鬥,也是由於放縱慾望,貪婪無度,希望他們收斂自己,恭謹天常,從而能夠和諧相處。

民不日幸,尚()思殹。[]先人有言,則畏(威)()之。[]或因斬椅(),不遠亓()()[]。母()()(),各()()()[]()戎方晉,()猷隹()戒。[]()同心,母()又(有)相()[]

[]今按:日,每天。《易·大畜》:“剛健篤實輝光,日新其德。”孔穎達疏:“以其剛健篤實之故,故能輝耀光榮,日日增新其德。”幸,《小爾雅·廣義》:“幸,非分而得謂之幸。”蔡邕《獨斷》卷上:“世俗謂幸為僥倖……言民之得所不當得故謂之幸。”尚,尚且。《漢書·董仲舒傳》:“民不樂生,尚不避死,安能避罪?”憂思,憂慮。《楚辭·九章·抽思》:“心鬱鬱之憂思兮,獨永歎乎增傷。”

[]今按:畏,讀為“威”,震懾,使知畏懼而服從。《易·繫辭下》:“弦木爲弧,剡木爲矢,弧矢之利,以威天下。”虐,用暴力的手段對待。這種用法的“虐”常與“德”對言。《國語·越語下》:“德虐之行,因以為常。”韋昭注:“德,有所懷柔及爵賞也。虐,有所斬伐及黜奪也。”馬王堆帛書《十六經·果童》:“靜作相養,德虐相成。”

[]整理者:這兩句參看《豳風·伐柯》:“伐柯伐柯,其則不遠。”斬、伐同義換用。“椅”同“柯”,“惻”同“則”。“不遠其則”即“其則不遠”的倒裝,是為適應押韻的需要。

[]今按:當,恰當、合適。《正字通·田部》:“當,事理合宜也。”《禮記·樂記》:“古者天地順而四時當,民有德而五穀昌。”孔穎達疏:“當,謂不失其所。”

[]今按:謀猷,計謀,這裡用為貶義。清華簡《耆夜》“宓靖謀猷”,我們曾訓為“止息各種計謀,各種圖謀不軌”。戒,戒除。《論語·季氏》:“孔子曰:‘君子有三戒。少之時,血氣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壯也,血氣方剛,戒之在鬭;及其老也,血氣既衰,戒之在得。’”

[]鄔可晶:,竊疑讀為“摶”或“團”,意謂聚集。《史記·秦始皇本紀》所載瑯琊刻石云“普天之下,摶心揖志”。[12],讀為“勒”,強迫,逼迫。《玉篇·力部》:“勒,抑勒也。”《淮南子·氾論》:“齊人有盜金者,當市繁之時,至掇而走。勒問其故曰:‘而盜金於市中,何也?’對曰:‘吾不見人,徒見金耳!’”

“民不日幸,尚憂思殹。先人有言,則威虐之。或因斬柯,不遠其則。毋害天常,各當爾德。寇戎方晉,謀猷惟戒。和摶同心,毋有相勒。”百姓每天沒有非分所得,尚且憂慮。前人有話說,對這種行為就應該震懾、嚴懲。參照手中的斧柄來砍樹木做斧柄,斧柄的樣式並不遠。不要損害天之常道,各自讓你們自己的行為恰當。敵人的進犯越來越頻繁,你們要戒除各種陰謀詭計。和睦團結,同心同德,不要相互逼迫。

,又見於郭店簡《緇衣》第一簡和上博簡《中弓》第十三簡,上博簡《緇衣》相對應之字作“勑”,《荊門左塚楚墓》漆棋局第二欄D邊亦有“民勑”之語。關於此字,考釋者眾多,馮勝君先生認為“”、“勑”應該讀為“飭”,訓為“整治”,“勑”、“敕”、“飭”相通,典籍常見。[13]其說近是。

,當分析為从攴从力,力亦聲,其核心詞義為以外力相迫,使服從。从力聲之字多有此義,如《玉篇·力部》:“勒,抑勒也。”抑勒,即以外力相迫,使服從。《說文·革部》:“勒,馬頭絡銜也。”馬頭絡銜,勒服馬之用具也。“勒兵”之“勒”,可訓為整飭、統帥;“勒子孫”之“勒”,可訓約束、訓誡;“勒令”、“勒索”之“勒”可訓強迫、逼迫。其核心詞義,都是以外力相迫,使服從。“勅”為“敕”字異體。《廣韻·職韻》:“勅”,同“敕”。《集韻》:“敕,古从力。”“敕”可訓整飭、治理。《廣雅·釋詁二》:“敕,理也。”《說文·攴部》:“敕,誡也。”申敕、戒敕用此義,乃通過語言,用外力使服從也。《廣雅·釋詁一》:“勑,順也。”王念孫疏證:“卷二云:‘敕,理也。’理亦順也。勑與敕通。”《玉篇·力部》:“飭,正也。”《周禮·考工記》“飭五材”先鄭注訓為“治”,此“飭”為整治之義。《廣雅·釋詁二》:“飭,備也。”王念孫疏證:“《說文》:‘敕,誡也。誡敕也。’鄭注:《曾子問》云:‘戒猶備也。’飭敕古通用,戒誡古通用。”《集韻·職韻》:“扐,縛也。關中語。”此“扐”顯然與“勒”相通,為約束強迫義引申。《廣韻·德韻》:“扐,筮者著蓍指間。”扐,著蓍指間,即夾持。夾持,兩指相迫也。後又引申出指間之義。《易·繫辭上》:“歸奇於扐以象閏。”陸德明釋文引馬融云:“扐,指間也。”

此上所引,為“”之詞義系統的大致情況。概略言之,則是“用外力使服從”→整飭、整治→治理→治理好、順,“用外力使服從”→約束→用語言約束(誡敕),“用外力使服從”→強迫、逼迫→夾持→兩指之間。

郭店簡《緇衣》:“好美如好緇衣,惡惡如惡巷伯,則民咸而刑不屯。”,治理好、順。今本《緇衣》相應的文句作“刑不試而民咸服”,“服”為義近換用。上博簡《中弓》:“申之服之,緩施而遜之。”,整治、治理。《荊門左塚楚墓》漆棋局“民勑”,勑,治理好、順。因為現在不能確定兩字的順序,也有可能讀為“勑民”,義即治民。

“民不日幸,尚憂思殹”,幸,僥倖、“得所不當得”。普通百姓如果每日沒有非分之得,尚且憂慮,何況身居高位、有權有勢之人!人人都有貪婪之心,如果不嚴加約束,終將墜入慾望的深淵。“先人有言,則威虐之”,對於這種貪婪之心、非分之想,前代賢人曾經說過,要“威虐之”,即震懾之、嚴懲之。《管子·正》“法以遏之”、“遏之以絕其志意,毋使民幸”,說的正是這個道理。“則威虐之”雖然是先人針對“民幸”的情況而言的,但現在拿來對付統治者,同樣是適用的,此即“或因斬柯,不遠其則”之意。“毋害天常”,亦即“尚恆恆”;“各當爾德”,亦即“恪”、“愨”、“收”、“由”,“毋荒”、“毋縱”。“寇戎方晉,謀猷惟戒。和摶同心,毋有相勒”,外患滋繁,敵人不斷進逼,統治者之間就不要再勾心鬥角、相互侵奪了,要團結一心,共同對敵。

()求又(有)(),聖智恿()力。[]必罙()其厇(),以()()()[]身與之語,以求亓()上。[]

[]子居:此“恂”當讀為“徇”,“恂求”即清華簡《說命》上篇之“徇求”。[14]今按:徇求,尋訪。曹方向(網名“魚游春水”):恿,似可讀爲“勇”。聖智、勇力並舉,即上文之“有才”。[15]

[]整理者:親,《戰國策·秦策二》“不能親國事也”,高誘注:“親,猶知也。”狀,《戰國策·楚策四》“春申君問狀”,鮑彪注:“狀,事狀。”

[]今按:上,讀為“尚”,佐助。《爾雅·釋詁下》:“尚,右也。”邢昺疏:“郭云:‘紹、介、勸、尚,皆相佑助。’”《詩·大雅·抑》:“肆皇天弗尚,如彼泉流,無淪胥以亡。”王引之述聞:“言皇天不右助之也。”

“徇求有才,聖智勇力。必探其宅,以親其狀。身與之語,以求其上。”尋訪有才能的人,對那些聰明睿智、勇猛有力的人,一定到其家中探訪,來了解他們的情況,親自和他們交談,來求得他們的佐助。

國家內憂外患,急需各類人才來挽救危局。統治者只有放下身段,禮賢下士,屈尊以求,方能得到賢者的佑助。

昔才()先王,幾()又(有)眾俑()[]□□庶戁(),甬()建亓()邦。[]()和庶民,莫敢㤠(戾)憧(縱)。[]□□□□,□□□□。□甬()()保,罔又(有)()誦。[](恒)靜()獻亓()力,畏()()(),先君以多()[]

[]整理者:俑,讀為“庸”。《左傳》昭公十三年“君庸多矣”,杜預注:“庸,功也。”今按:庸,治民有勞績。《爾雅·釋詁下》:“庸,勞也。”邢昺疏:“庸者,民功曰庸。”《周禮·夏官·司勳》:“王功曰勳,國功曰功,民功曰庸。”鄭玄注:“輔成王業,若周公;保全國家,若伊尹;法施於民,若后稷。”

[]今按:“庶難”前殘缺兩字,參考前文“莫治庶難”及後文“不逢庶難”,“□□庶難”當是“治庶難”或“不逢庶难”之意。

[]今按:㤠,从心列聲,[16]讀為“戾”,違逆、乖戾。《淮南子·覽冥》:“舉事戾蒼天,發號逆四時。”高誘注:“戾,反也。”《荀子·榮辱》:“為事利,爭貨財,無辭讓,果敢而振,猛貪而戾。”楊倞注:“戾,乖背也。”憧,讀為“縱”,放縱。《爾雅·釋詁》:“縱,亂也。”《玉篇·糸部》:“縱,恣也。”《書·太甲中》:“欲敗度,縱敗禮。”

[]王坤鵬:簡文前殘缺之字,可補一字。[17]今按:協,和睦。《書·湯誓》:“有衆率怠弗協。”《左傳·僖公二十二年》:“吾兄弟之不協,焉能怨諸侯之不睦?”保,安定。《廣雅·釋詁四》:“保,定也。”《廣韻·晧韻》:“保,安也。”《詩·小雅·楚茨》:“神保是饗。”毛傳:“保,安也。”誦,毀謗。《國語·晉語三》:“惠公入,而背外內之賂,輿人誦之曰:‘佞之見佞,果喪其田。詐之見詐,果喪其賂。’”

[]今按:畏,讀為“威”,震懾,使知畏懼而服從。子居:燮,當訓為協和。《說文·又部》:“燮,和也。”[18]整理者:方,《大雅·韓奕》“幹不庭方”,陳奐《傳疏》:“方,四方也。”“”通“讎”,指讎敵。

昔在先王,既有眾庸。□□庶難,用建其邦。平和庶民,莫敢戾縱。□□□□,□□□□。{}用協保,罔有怨誦。恒爭獻其力,威燮方讎,先君以多功。從前在先王的時候,治理百姓已經有了許多功績,又沒有各種災難,因此建立了自己的國家。使眾民平正和諧,沒有誰敢乖戾放縱。……百姓因此和睦安定,沒有怨言和非議,常常爭著貢獻自己的力量,威服安定四方諸侯和讎敵,前代君王因此建立了許多功勛。

㤠憧,讀為“戾縱”。古㤡、悷通用。《楚辭·九辯》:“心繚悷而有哀。”洪興祖《考異》:“悷,一作㤡。”古洌、戾通用。《易·井》:“井洌寒泉食。”“洌”,馬王堆漢墓帛書本作“戾”。[19]《廣雅·釋言》:“摐,撞也。”《廣韻·江韻》:“摐,打鐘鼓也。”《文選·司馬相如〈子虛賦〉》:“摐金鼓,吹鳴籟。”《墨子·非樂上》:“然即當為之撞巨鐘,擊鳴鼓,彈琴瑟,吹竽笙而揚干戚。”《禮記·學記》:“善待問者如撞鐘。”知“摐”、“撞”為異體,則“憧”可讀為“縱”也。“{}用協保,罔有怨誦”,從前文“載聽民之謠”、“毋羞聞謠”及“萬民之咎”諸語,知“用”前可擬補“民”字。“怨誦”呼應“萬民之咎”的“咎”。

此段有所殘斷,但尚可通讀,主要是說前代聖王如何治理民眾、贏得民心,建立了功勛。“昔在先王,既有眾庸”,此“眾庸”和後文“□□功績”、“板板其無成”相呼應。“□□庶難,用建其邦”,前代賢王,勤勞於政事,治理民眾成績顯著,因此建立了自己的國家。“平和庶民,莫敢戾縱”,平,有平抑之意,所以百姓沒有誰敢乖戾放縱。鄭玄注“民功曰庸”時以后稷為例,謂其“法施於民”。“法施於民”,民“莫敢戾縱”,百姓和睦安定,則“有眾庸”。“{}用協保,罔有怨誦”承“平和庶民,莫敢戾縱”。“恒爭獻其力,威燮方讎,先君以多功”,國內安定和諧,百姓爭著為國效力,君主自然能夠震懾敵國,平定四方諸侯,建功立業。

古□□□,□□□□。□□元君,甬()又(有)聖政悳()[]以力及()()()()()[]以武()()()()社禝()[]()()()弱,()()(煢)蜀()[]萬民具()(),邦甬()()。”[]

[]今按:元君,元首、君主。《國語·晉語七》:“抑人之有元君,將稟命焉。”楊樹達《積微居讀書記·讀國語小識·晉語七》:“‘元君’猶書言元首。”[20]整理者:聖政德,猶言聖政聖德。

[]今按:力,勤、努力。《詩·大雅·烝民》:“古訓是式,威議是力。”鄭玄箋:“力猶勤也。”《左傳·僖公二十三年》:“其從者肅而寬,忠而能力。”作,作為、行為。《爾雅·釋言》:“作,為也。”

[]整理者:“”即“相”。《禮記·樂記》“治亂以相”,陸德明《釋文》云:“相,輔相也。”

[]今按:,讀為“營”,衛護、救助。曾侯乙鐘樂律名“亂”即典籍中的“嬴亂”。《淮南子·要略》:“俶真者,窮逐終始之化,嬴垀有無之精。”高誘注:“嬴,繞匝也。”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鼎部》:“嬴,假借爲營。”《墨子·天志中》:“不止此而已,欲人之有力相營,有道相教,有財相分也。”孫詒讓閒詁:“文選陸士衡贈從兄車騎詩,李注引鍾會老子注云‘經護為營’。”“經護為營”之“營”即衛護、救助義,為營衛義之引申。,顧,與“()彼後復”同。顧,照顧、眷顧。《詩·魏風·碩鼠》:“三歲貫女,莫我肯顧。”黃傑:可讀為[21]

[]整理者:憖,《說文·心部》:“憖……一曰說也。”《文心雕龍·論說》:“說者,悅也。”,从竹悳聲,悳聲字與戠聲字相通,讀為“熾”。《說文·火部》:“熾,盛也。”

“古□□□,□□□□。□□元君,用有聖政德。以力及作,燮仇啟國。以武及勇,衛相社稷。懷慈幼弱,嬴顧煢獨。萬民俱憖,邦用昌熾。”……君主,因此有超凡的政治和道德。憑藉自己的努力和作為,平定仇敵,建立國家。憑藉自己的勇猛和勇敢,保衛和輔助國家,安撫愛護年幼的人,救助照顧孤苦無依的人。廣大百姓都歡樂喜悅,國家因此繁榮昌盛。

從上一段的“先王”、“先君”到本段的“元君”,其所指似有所區別,分屬不同的層次。由於簡文的殘缺,目前我們已無法明確其具體所指為何人。但簡文說“昔在先王……用建其邦”,似乎“先王”是指文王、武王。本段說“以力及作,燮仇啟國。以武及勇,衛相社稷”,似乎是在說諸侯。“啟國”猶“開國”,應該是指建立諸侯國。《易·師》:“大君有命,開國承家。”孔穎達疏:“若其功大,使之開國爲諸侯;若其功小,使之承家爲卿大夫。”而“衛相社稷”,正是周分封諸侯的主要目的,《左傳·定公四年》所謂“選建明德,以藩屏周”也。如以上推測不誤,則上一段主要是說前代周之賢王,本段主要是說前代周之諸侯。有明王在上,有賢佐在下,所以“萬民俱憖,邦用昌熾”。

()曰:“天猷畏矣,豫命亡(無)成。[]生□□戁(),不秉純悳(),亓()()()()[]莫好安情(靖),于可()又(有)靜?[]莫爯()()(),而不智()()[]莫□□□,□□□□型。自()()(),邦甬()()[]

[]今按:猷,可也。豫,懈怠、怠慢。《玉篇·象部》:“豫,怠也。”《大戴禮記·五帝德》:“富而不驕,貴而不豫。”《說苑·至公》:“老君在前而不踰,少君在後而不豫。”命,天命。《論語·堯曰》:“不知命,無以為君子也。”

[]今按:純德,純粹的德行。《國語·鄭語》:“建九紀以立純德,合十數以訓百體。”韋昭注:“純,純一不駁也。”度,謀慮。《爾雅·釋詁上》:“度,謀也。”用,連詞,因而、於是。失,過失、錯誤。《廣韻·質韻》:“失,錯也。”縈,讀為“䁝”,迷惑、惑亂。《說文》:“䁝,惑也。”《淮南子·本經》:“目不營於色,耳不淫於聲。”高誘注:“營,惑。”銀雀山漢墓竹簡《孫臏兵法·威王問》:“營而離之,我并卒而擊之,毋令敵知之。”“營”也是假借為“䁝”。

[]今按:情,讀為“靖”,安定。《爾雅·釋詁上》:“靖,治也。”《廣雅·釋詁一》:“靖,安也。”于何,如何。《詩·小雅·十月之交》:“彼月而食,則維其常;此日而食,于何不臧?”靜,安靜、安定。《書·大誥》:“有大艱於西土,西土人亦不靜。”

[]子居:稱,意為符合、相應。《詩·曹風·候人》:“彼其之子,不稱其服。”鄭箋云:“不稱者,言德薄而服尊。”[22]今按:允,使人信服。《書·舜典》:“汝作士,五刑有服,五服三就,五流有宅,五宅三居,惟明克允。”孔傳:“言皋陶能明信五刑,施之遠近,蠻夷猾夏,使咸服,無敢犯者。”《左傳·文公四年》:“君子是以知出姜之不允於魯也。”杜預注:“始來不見尊貴,故終不爲國人所敬信也。”盈,滿,這裡義為滿足。

[]今按:俴,讀為“㥇”,很也,不聽從也。虐,無節制。《書·泰誓中》:“淫酗肆虐,臣下化之。”孔穎達疏:“縱情為虐。”

二啟曰:“天猷畏矣,豫命無成。生□□難,不秉純德,其度用失䁝。莫好安靖,于何有靜?莫稱厥位,而不知允盈。莫□□□,□□□□型。自起㥇虐,邦用不寧。”二啟說:“上天可畏啊!懈怠天命不會成功。……不秉持純正的德行,他的謀慮就會失誤和惑亂。不喜歡安定,怎麼會安定?不稱職,卻不知道讓別人信服,自己還不知足。……自己引發民眾的不順服和放縱,國家因此不安寧。

“天猷畏矣,豫命無成”,上天可畏,一定要謹遵天命,不可輕忽怠慢。“不秉純德,其度用失䁝”,心術不正,必入歧途。“其度用失䁝”照應前文“度毋有咎”。“莫好安靖,于何有靜”,自己“不秉純德”,荒淫放縱,怎能指望國家和百姓和諧安定?“莫稱厥位,而不知允盈”,自己德行低劣,不能勝任職位的要求,卻不知道努力提高自己,使別人信服。不僅如此,還驕傲自滿,自以為是。“自起㥇虐,邦用不寧”,統治者自己放縱不羈,任意妄為,就會引發百姓的違逆和放縱,百姓如此,則難以治理,國家因此而陷入動蕩,不得安寧。

凡隹()君子,尚藍()于先舊。[]道讀(瀆)善(敗),卑(俾)()以戒。[]□□()(),龏(恭)()()祀。[]和悳()定型(),政()百又(有)司。[]()()()(),疋()()()()[]()()(),以交罔()[]天之所(),莫之能枳()。天之所枳(),亦不可()[]反反(板板)()()成,甬()()()畏(威)?[]()()()(),民所訞(妖)䚹(比)。[]

[]今按:鑒,借鑒、參考。《論語·八佾》:“周監於二代,鬱鬱乎文哉!”《荀子·解蔽》:“成湯監於夏桀,故主其心,而慎治之。”先,前人。舊,指從前的典章制度。《書·武成》:“乃反商政,政由舊。”孔傳:“反紂惡政,用商先王善政。”《詩·大雅·蕩》:“匪上帝不時,殷不用舊。”鄭玄箋:“此言紂之亂非其生不得其時,乃不用先王之故法之所致。”

[]今按:道,道德、道義。讀,讀為“瀆”,敗亂。《逸周書·文酌》:“七事:一騰咎信志,二援拔瀆謀,三聚疑沮事。”朱右曾校釋:“瀆,敗亂也。”黃傑:似當讀為,使也。[23]整理者:、匡音近可通。《小雅·六月》“以匡王國”,鄭箋:“正也。”今按:戒,《說文》:“戒,警也。”《廣韻·怪韻》:“戒,慎也。”

[]整理者:《荀子·王霸》:“名聲若日月,功績如天地。”功績指功業和勞績。鄔可晶:,讀爲恭潔享祀即強調享祀要恭敬、清潔。[24]

[]今按:和,調和、協調,使恰到好處。《說文·龠部》:“龢,調也。”段玉裁注:“經傳多借和為龢。”定,審定、訂正。《字彙·宀部》:“定,正也。”《商君書·更法》:“禮法以時而定,制令各順其宜。”定刑,猶正刑也,謂正定刑律。《禮記·王制》:“司寇正刑明辟,以聽獄訟。”孔穎達疏:“正刑明辟者,謂司寇當正定刑書,明斷罪法,使刑不差二,法不傾邪。”正,治理。《禮記·經解》:“禮之於正國也,猶衡之於輕重也。”

[]今按:胥,皆、都。,當釋為“哉”,讀為“裁”,教育、栽培。《論語·公冶長》:“子在陳,曰:‘歸與!歸與!吾黨之小子狂簡,斐然成章,不知所以裁之。’”此義為“裁制”義的引申。黃傑:,亦可讀為[25]今按:“誨”,教導。《說文·言部》:“誨,曉教也。”

[]今按:圖,謀取。《爾雅·釋詁一》:“圖,謀也。”羕,讀為“祥”。《爾雅·釋詁上》:“祥,善也。”《說文·示部》:“祥,善也。”以,連詞,表順承,相當於“而”。交,俱、皆。《小爾雅·廣言》:“交,俱也。”《玉篇·交部》:“交,共也。”《書·禹貢》:“四海會同,六府孔修,庶土交正,厎慎財賦。”孔傳:“交,俱也。”罔,無、沒有。《爾雅·釋言》:“罔,無也。”,讀為“謀”,此與“謀猷惟戒”之“謀”同義,指各種陰謀詭計。

[]整理者:此“天之”二句見於典籍,文字上略有出入。《左傳》定公元年:“天之所壞,不可支也。”《國語·周語下》記衛彪溪見單穆公時云:“周詩有之曰:‘天之所支,不可壞也。其所壞,亦不可支也。’昔武王克殷而作此詩也,以為飫歌,名之曰‘支’。”

[]整理者:反反,讀為“板板”。《大雅·板》“上帝板板,下民卒癉”,毛傳:“板板,反也。”孔穎達疏:“《釋訓》云:‘板板,僻也。’邪僻卽反戾之義,故為反也。”今按:無成,没有成功、没有成就。用,介詞,表示行為、動作賴以進行的憑藉,相當於“以”。匡,正也。畏,讀為“威”,威嚴、威信。

[]整理者:絉、術同從术聲。古籍中術、隊相通,墜、墮相通,故“絉”可通“惰”。“態絉”卽“怠惰”。《逸周書·大匡》:“慎惟怠墯。”“墯”同“惰”。沈培:可以理解為表示憑藉的所以[26]整理者:《荀子·非十二子》“則可謂訞怪狡猾之人矣”,楊倞注:“訞與妖同。今按:䚹,讀為“比”,結黨營私。《玉篇·比部》:“比,阿黨也。”《論語·為政》:“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朱熹注:“比,偏黨也。”

“凡惟君子,尚鑒于先舊。道瀆善敗,俾匡以戒。□□功績,恭潔享祀。和德定刑,正百有司。胥訓胥教,胥裁胥誨。各圖厥祥,以交罔謀。天之所壞,莫之能支。天之所支,亦不可壞。板板其無成,用匡何威?德刑怠惰,民所妖比。”所有在上位的君子,希望你們以前人為榜樣,借鑒先前的典章制度。道義敗亂,美好的東西被敗壞,要把它們匡正過來並引起人們的警戒。……要恭敬、潔淨地祭祀。調和恩德,正定刑律,來治理百官。都要告誡、教導,都要培育、教誨,使他們一心向善,都不耍陰謀詭計。上天所要毀敗的,沒有誰能夠支撐;上天所要支持的,也不可能被毀敗。自己乘戾反常,沒有成就,來匡正別人,怎麼會有威信?恩德和刑罰懈怠鬆弛,百姓就會行為反常、結黨營私。

上一段描述當時的社會現實,這一段開始提出希望和對策。“凡惟君子,尚鑒于先舊”,“尚”字雖然只是針對“鑒于先舊”而言,但起到了引領下文的作用。先,我們訓為“先人”,是考慮到下文“□□功績,恭潔享祀”的“功績”上承“昔在先王,既有眾庸”的“眾庸”,又引領後文“板板其無成,用匡何威”的“無成”。先王已經建立了許多功勛,所以才有威望,才能“建其邦”、“平和庶民”。現在的統治者面臨“道瀆善敗”的局面,要想“俾匡以戒”,一方面要以先王為榜樣,“□□功績,恭潔享祀”,建立自己的功績,樹立自己的威望,否則“板板其無成,用匡何威”,自己沒有成就,匡正別人時就不會有威信。那麼如何建立功績、樹立威望呢?“天猷畏矣,豫命無成”,要想有功績,就不能懈怠天命,就必須“恭潔享祀”。“()”字从心,主要也是強調內心的潔淨,與“恭”義近。古人祭祀前必齋戒,清心寡慾,以求得內心的虔敬。“恭潔享祀”就是恭敬上天和神靈。“板板其無成”,毛傳:“板板,反也。”孔穎達疏:“《釋訓》云:‘板板,僻也。’邪僻卽反戾之義,故為反也。”“板板”照應“豫命無成”之“豫”。豫,怠慢、不恭;板板,乘戾、反常,亦是不恭順之意。“豫”、“板板”和“畏”、“恭潔”相對言。

統治者要想匡正“道瀆善敗”的現實,另一方面則是借鑒原有的典章制度,用先王之故法。“和德定刑,正百有司”,完善法度,治理百官。“胥訓胥教,胥裁胥誨”,訓、教、裁、誨,皆訓誡教誨之意。用法度訓教百官,獎優罰劣,使他們行有規矩,不敢逾越。“各圖厥祥,以交罔謀”,人心思善,不敢有僥倖之心、非分之想。

“天之所壞,莫之能支。天之所支,亦不可壞”,上天可畏,順之者昌,逆之者亡,必恭敬之,不可違逆。“板板其無成,用匡何威”,行為乖僻,不循天常,將一事無成,一事無成,沒有威嚴,無法匡正別人。“德刑怠惰,民所妖比”,法度廢弛,百姓無所憑依,自然肆意妄為。妖,以其不受懲罰也;比,以其阿黨方能謀利也。德,恩德,猶獎勵也。獎勵沒有規則,人們就會結黨營私、趨炎附勢。刑,刑罰,猶懲罰也。懲罰沒有規則,人們就會恣意為惡、為所欲為了。

約結()(),民之()()[]()()()()()()既政()[]而五()柔䚹(),矞()易兇心。[]()()嘉惟,料(調)和庶民。[]政命()()(),各又(有)()()[]邦亓()(),不奉()庶戁()。年㝅()()成,風雨寺()至。[]此隹()天所建,隹()四方所()畏。[]曰亓()罰寺()(),亓()()()()利。[]

[]今按:約、結、繩、準,四個名詞並列,指社會規範和制度。《禮記·學記》:“大信不約。”孔穎達疏:“約,謂期要也。”《原本玉篇·糸部》:“結,《淮南》:‘君子行斯乎其所結’,許叔重曰:‘結,要也。”繩,準則、法度。《荀子·王霸》:“百吏畏法循繩,然後國常不亂。”,當依沈培讀為“凖”,[27]準則。《荀子·致士》:“程者,物之準也;禮者,節之準也。”整理者:關、閉本指門之閂木,《說文通訓定聲》“關”下:“豎木為閉,橫木為關。

[]今按:柭,讀為“閉”,閉門時用以加鎖的中立直木,即《說文通訓定聲》所謂“豎木為閉”之“閉”。整理者:,可讀為,皆屬見母耕部。今按:扃,從外關閉門戶的門閂。《說文戶部》:“扃,外閉之關也。”這裡用為動詞,關閉、上閂。《淮南子俶真》:“處小隘而不塞,衡扃天地之間而不窕。”高誘注:“扃,猶閉也。”,从金,聲,當釋為“鍵”。王筠《說文句讀·戶部》:“扃與木部楗,葢內外相對,皆關閉之器。在門內者謂之楗,在門外者謂之扃也。”楗、鍵皆鎖也。以木為之曰“楗”,以金為之曰“鍵”。這裡用為動詞,即楗閉、鎖閉。

[]馬楠:《禮記·曲禮下》“天子之五官,曰司徒、司馬、司空、司士、司寇,典司五衆。”“五相”或即《曲禮》所謂“五官“。[28]今按:五相,即上文之“百有司”,指各種官吏。整理者:柔,《爾雅·釋詁》:“安也。”䚹,讀為“比”,《逸周書·文酌》“往來取此〈比〉”,朱右曾《集訓校釋》:“比,親也。今按:矞,讀為“譎”,變化。《文選·張衡〈東京賦〉》:“玄謀設而陰行,合二九而成譎。”李善注:“譎,變也。”整理者:易,《史记·乐书》“移风易俗”,张守节《正义》:“易是改易之称也。”

[]整理者:,讀為“研”。《易·系辭下》“能研諸侯之慮”,孔穎達疏:“研,精也。”《文選·張衡〈東京賦〉》“研核是非”,薛綜注:“研,審也。”今按:甄,甄別,識別。《廣韻·仙韻》:“甄,察也。”《抱樸子·論仙》:“執太璞於至醇之中,遺末務於流俗之外,世人猶尠能甄別。”料,讀為“調”,《說文·言部》:“調,和也。”調和庶民,使庶民和諧。

[]整理者:“𠂔”通“次”。今按:次,次序。《國語·周語中》:“吾曰:‘子則賢矣。抑晉國之舉也,不失其次,吾懼政之未及子也。’”

[]整理者:“焚”通“紛”。《易·巽》“用史巫紛若”,陸德明《釋文》:“紛,盛也。”

[]今按:此,指約結繩凖等法度、規範。祗畏,敬畏。《書·金縢》:“用能定爾子孫於下地,四方之民,罔不祗畏。”

[]王瑜楨:時,善也,合適也;當,適當。[29]今按:宜,適當。《玉篇·宀部》:“宜,當也。”《呂氏春秋·當賞》:“主之賞罰爵祿之所加者宜,則親疏遠近賢不肖,皆盡其力而以為用矣。”高誘注:“宜,猶當也。”利,適宜、適合。《國語·魯語下》:“子股肱魯國,社稷之事,子實制之。唯子所利。”韋昭注:“利,猶便也。”

“約結繩凖,民之關閉。如關柭扃鍵,繩準既正。而五相柔比,譎易兇心。研甄嘉惟,調和庶民。政令德刑,各有常次。邦其康寧,不逢庶難。年穀紛成,風雨時至。此惟天所建,惟四方所祗畏。曰其罰時當,其德刑宜利。”社會規範和制度,是防範和制約百姓的關鍵。如果門戶鎖閉,法令已經合乎規範;官員們柔順親附,改變了兇惡之心。他們考察甄別好的謀略,協調民眾,使民眾和諧相處。政策、法令、恩德和刑罰,都有正常的秩序,國家就會安寧,不會遇到眾多的災難。就會五穀豐登,風調雨順。政令德刑這些社會制度和規範,都是上天所設置,是天下所有人都要敬畏的。上天所設的處罰規則都合於時宜而恰當,所設的獎懲制度都很合適。

柭,整理者已經引到下述材料:《莊子·人間世》求狙猴之杙者斬之,陸德明《釋文》:杙,司馬本作朳,崔本作柭。從這條材料看,柭和杙是同一種東西。《爾雅·釋宮》:“樴謂之杙。”郭璞注:“橜也。”結合語境,我們認為柭應該就是古書中的植。《說文木部》:“植,戶植也。”段注:“植當為直立之木。”《爾雅釋宮》:“植謂之傳,傳謂之突。”郭璞注:“植,戶持鏁植也。”郝懿行義疏:“植者,……所以鍵門持鎖。古人門外閉訖,中植一木,加鎖其上,所以䟫歫兩邊,固其鍵閉。其木植,故謂之植。”《墨子備城門》:“門植關必環錮。”“植關”連言,猶簡文“關柭”連言也。“柭”即“植”,亦即古人閉門時所植直立之木。《墨子備城門》“門植關必環錮”孫詒讓注:“植,持門直木;關,持門橫木。”《墨子備城門》“梳關,關二尺”孫詒讓注:“竊疑‘梳’並當為‘桄’,說文木部云:‘桄,充也,楗距門也。’此桄關,即謂楗,今之木鎖是也。蓋門植關,兩木橫直交午之處,別以木鎖控之,以其橫亙門閑,故謂之桄關。下‘關’字當是衍文。二尺者,桄關之長度。淮南子繆稱訓云‘匠人斲戶,無一尺之楗不可以閉藏’,彼為尋常房室之門,楗止一尺,此城門之楗,故倍之。若門植與關,則其長皆竟門,必不止一二尺矣。說文門部云:‘閉,闔門也,从門才,所以距門也。’蓋才以十,象植與關橫直交午之形,下一短畫,則正象楗橫亙之形。參互審繹,可見古楗門之制矣。”閉,小篆作“壆”,孫詒讓對字形的說解未必完全正確。金文作,所从之“十”,正像橫木“關”和直木“植”相交之形。我們認為此即《說文》訓為“闔門也”的“閉”字,也寫作“閟”。“柭”為直立之木,所對應之詞,正是“豎木為閉”之“閉”。柭,並母月部;閟,幫母質部。陸德明《釋文》:杙,司馬本作朳,崔本作柭。“弋”為“杙”之初文,增“八”聲則為“必”字。所以“柭”通“閟”,是很好理解的。也就是說“豎木為閉”之“閉”,初以“柭”表之,後通作“閉”,後代“閉”字兼表“闔門”和“豎木為閉”二義。簡文“約結繩凖,民之關閟”用借字,“如關柭扃鍵”用本字。“關柭”一為橫木,一為直木;“扃鍵”一為外閉之器,一為內閉之器。“關柭”、“扃鍵”兩相對言,皆為閉門之器,句式整齊。

金文中的“盭/盩龢”,學者多讀為“戾和”,也有一些學者讀為“調和”。[30]我們讚同讀為“調和”的意見。“盩”,从皿執聲,應即“調和五味”之“調”的本字,“盩”之从皿,猶“盉”之从皿也。“盩”从執聲,幽、脂旁轉。何琳儀認為《逸周書·祭公》“我亦維有若祖祭公之執和周國,保乂王家”之“執和”即典籍習見之“調和”,正確可從。[31]“盩”或省皿,或增幺作“盭”。“幺”可能是累增的聲符。施謝捷讀戰國趙國兵器銘文的“執(从幸从攴)齊”為“調劑”,也是正確的。[32]王孫遺者鐘的“和溺”,薛培武讀為“和調”,可從。盩/盭、戾,古書常見通用,戾、沴音義通,楚文字“溺”从㐱聲,作弱(包山簡第172簡)、溺(郭店簡《老子》甲組第33簡)、溺3(《王孫遺者鐘》)等形,應分析為从㲻,㐱聲。可視為“㲻”字累加聲符“㐱”。“㲻”字見於郭店簡《語叢二》,作弱14。裘按說:“《說文·水部》:‘㲻,沒也。从水从人。’即‘溺’字,簡文此字讀為‘弱’。”[33]《說文》段注:“此沉溺之本字也。今人多用溺水水名為之,古今異字耳。《玉篇》引孔子曰:‘君子㲻於口,小人㲻於水。’顧希馮所見《禮記》尚作㲻。”[34]秦文字“弱”作(睡虎地秦簡《為吏之道》第3簡)、(睡虎地秦簡《秦律》第184簡)、(睡虎地秦簡《封診式》第66簡),亦當分析為从㐱聲。王寧先生認為“䚥”就是“調弓”的“調”,[35]可從。《說文·角部》:“𧣚,調弓也。从角、弱省聲。”《說文》“𧣚”字以“”為聲符,證明“”可以單獨成字。許慎以為从弱省聲,其實古文字往往單複無別。楚文字“㲻”的人旁多作“尸”形,“尸”易訛作“弓”,所以我們覺得“”是由“弓(尸)”在上和“㐱”在下合在一起演變而成的。起初一般還保留“㐱”字的“彡”形(《說文》“弱”字小篆亦从“彡”形),後來簡化成兩斜筆。《淮南子·原道》:“聖人將養其神,和弱其氣,平夷其形。”“和弱其氣”亦即“和調其氣”也。“料”,來母宵部;“弱”,日母藥部。二者讀音相近,例可通假。簡文“料”字作,整理者摹作,其右旁似作“勺”。若果作“勺”,則是變形音化。楚文字“勺”可讀為“弱”。[36]

“約結繩凖”,渾言之,可統稱為法度;析言之,則“約結”側重於私人之間的信用,“繩凖”側重於社會行為規範。“約結繩凖,民之關閉”,沒有規矩不能成方圓,制度是關鍵。“關柭扃鍵”,參照後文“關柭不閉”,知“扃鍵”義為“閉”。“關柭扃鍵,繩準既正”,法度已經完善。“五相”即“百有司”,指各種官員。“柔比”,柔順親附。清華簡《皇門》簡4-5:“百眚(姓)萬民用亡(罔)不(柔)比才(在)王廷。”我們曾認為:“‘’應是習見之‘柔’字,意爲百姓萬民因此無不柔順親附于王廷。”[37]“五相柔比,譎易兇心”,官吏們都柔順親附,改變了兇惡之心。這裡照應上文“和德定刑,正百有司。胥訓胥教,胥裁胥謀。各圖厥祥,以交罔謀。”經過匡正和教育,官吏們人心向善,都不再耍陰謀詭計,也就是“柔比”、“譎易兇心”。“研甄嘉惟,調和庶民”,其主語為“五相”,亦即百官。官員們審查、甄別出好的治國方略,用於管理國家,協和百姓。“五相柔比,譎易兇心。研甄嘉惟,調和庶民”對應後文“五相不強,罔肯獻言”。“政令德刑,各有常次”,社會秩序井然,國家安定團結。

“如關柭扃鍵……各有常次”,都是假設的情況,“如”字一直管到“各有常次”。“約結繩凖”至“各有常次”,詩人強調了三個方面。“約結繩凖,民之關閉。如關柭扃鍵,繩準既正”是說法度的重要性;“而五相柔毖,遹易兇心。研甄嘉惟,調和庶民”是說執法者的重要性;“政令德刑,各有常次”是說“德刑”要有正常的秩序,不要人為地隨意更改。所有這些,如果翻譯成現代公文,約略可表述如下:

目標:建設法治社會、和諧社會

措施:一、完善法制,做到有法可依

二、加強執法隊伍建設,提高執法人員素質

三、有法必依,執法必嚴,不允許任何單位和個人凌駕於法律之上,隨意踐踏法律

對於以上三條,可以進一步解釋一下。我們現在所說的法,主要是指法律,範圍比芮良夫用“約結繩凖”所比擬的各種制度和規範要小得多,但其核心精神並沒有太大差別,都是人們行為的準則,都是維持社會正常運轉所必不可少的,所以我們用“法度”這個術語來代替“約結繩凖”。為什麼說法度是“民之關閉”?因為法度可以規範人的行為,遏制人的惡念。所以法度一定要完善、一定要公正。有了法度,就需要有人去執行,在當時社會就是各種官吏。官吏們作為執法者,其自身要具有較高的素質。如果執法者本身是邪惡的,法度就不可能得到正確執行。詩人反復強調“德刑”,是因為“德刑”的實質是法度的執行。對於遵守法度的人,一定要讓他從中得益,這就是“德”;對於觸犯法度的人,一定要讓他受到應有的懲罰,這就是“刑”。所謂“德刑怠惰”,就是有法不依、執法不嚴,最終法度形同虛設。“政令德刑,各有常次”應該還包含了另外一層意思,就是不要人為地更改法度,不要把個人意志凌駕於法度之上。所以後文說“此惟天所建,惟四方所祗畏。曰其罰時當,其德刑宜利”,藉助上天的神秘力量,強調法度的至高無上性。

行文至此,我們不僅心生感慨,唏噓不已。關於人類社會這點事兒,三千年前的哲人其實已經琢磨得一清二楚。後來老子說“無為”,孔子說“克己復禮”,其核心意思基本相同。貪慾可謂萬惡之源,如何遏制它,似乎是人類社會永恆的主題。

“邦其康寧,不逢庶難。年穀紛成,風雨時至”,其,將要、就會。如果做到以上所說的三個方面,將會國泰民安、風調雨順。“年穀紛成,風雨時至”把人間社會的治理和上天聯繫起來,把人世的太平看做上天對於人們遵循天道的恩賜。“此惟天所建,惟四方所祗畏”,人間的法度都是上天所建,具有不容置疑的權威性,天下臣民都必須無條件遵守。“曰其罰時當,其德刑宜利”,法度既為上天所建,自然公平、公正,無所不宜。“此惟天所建,惟四方所祗畏。曰其罰時當,其德刑宜利”,平復人們對法度權威性和合理性的質疑。

()()柭不閟(),而()()()楑。[]()不疆(彊),罔肎()獻言。[]人頌攼()(),民乃(佻)囂(敖),()所并()()[]日月星晨(),甬()()進退,而莫()()()[]()()不厇(),民甬()()()()()()()(哉)![]

[]整理者:楑,《說文·木部》:“度也。”段玉裁注:“此與手部‘揆’音義皆同,‘揆’專行而‘楑’廢矣。”

[]整理者:疆,讀為“彊。《爾雅·釋詁》:“彊,勤也。《孟子·梁惠王下》“彊為善而已矣,焦循《正義》引《淮南子》高誘注:“彊,勉也。”

[]今按:頌,後作“容”,禮儀、法度。《禮記·雜記下》:“戚容稱其服。”鄭玄注:“容,威儀也。”《廣雅·釋詁一》:“容,法也。”《呂氏春秋·士容》:“士不偏不黨,柔而堅,虛而實……寬裕不訾而中心甚厲,難動以物而必不妄折。此國士之容也。”高誘注:“容猶法也。”攼,讀為“扞”,觸犯、違犯。《史記·遊俠列傳序》:“以余所聞,漢興有朱家、田仲、王公、劇孟、郭解之徒,雖時扞當世之文罔,然其私義廉絜退讓,有足稱者。”司馬貞索引:“扞,即捍也。違扞當代之法網,謂犯於法禁也。”,讀為“佻”,輕薄放縱。《爾雅·釋言》:“佻,偷也。”郭璞注:“謂苟且。”《左傳·昭公十年》:“《詩》曰:‘德音孔昭,視民不佻。’”孔穎達疏:“其視下民不偷薄苟且也。”《楚辭·離騷》:“余猶惡其佻巧。”王逸注:“佻,輕也。”囂,讀為“敖”或“傲”,倨傲、狂妄。屏,捍蔽、保護。《左傳·襄公二十九年》:“晋国不恤周宗之阙,而夏肄是屏。”依,倚傍。

[]今按:交,俱、皆。此“交”字與前文“以交罔謀”之“交”用法相同。

[]今按:不度,不合法度。《左傳·隱公元年》:“今京不度,非制也。”杜預注:“不合法度,非先王制。”整理者:戾,《戰國策·趙策二》“而齊為虛戾”,鮑彪注:“戾,疾也。”《墨子·天志中》“疾菑戾疫凶饑則不至”,孫詒讓《閒詁》:“戾、厲字通。”,从歹聲,讀為“盡”。《玉篇·皿部》:“盡,終也。”今按:盡,死。《莊子·齊物論》:“一受其成形,不亡以待盡。”郭象注:“言物各有分,故知者守知以待終,而愚者抱愚以至死。”《史記·扁鵲倉公列傳》:“後五日死者,肝與心相去五分,故曰五日盡,盡即死矣。”

“如關柭不閉,而繩凖失楑。五相不彊,罔肯獻言。人頌扞違,民乃佻敖,靡所屏依。日月星辰,用交亂進退,而莫得其次。歲乃不度,民用戾盡,咎何其如台哉!”如果門閂不閉,法令不合常規,官員不勤勉努力,不願意進獻意見,人的禮儀都被違犯,百姓於是輕薄狂妄,行為無所依傍,日月星辰因此都亂了運行規律,不再有次序,時間於是不合常規,百姓因此得瘟疫病死,罪過将如何啊!

文中和“民”有關的一些詞語,在注釋時我們有一個統一的考慮,在此略作說明。這些詞語主要見於下列文句:“此德刑不齊,夫民用憂愓。民之俴()矣,而誰適為王?”“平和庶民,莫敢㤠(戾)憧(縱)。”“自起俴()虐,邦用不寧。”“德刑怠惰,民所訞(妖)䚹(比)。”“人頌扞諱,民乃(佻)囂(敖),靡所並依。”憂、愓、俴、虐、㤠、憧、訞、䚹、、囂,它們基本的意義都是指在失去法度約束後,百姓的放縱、違逆、不恭順,而這會使國家陷入動亂。

“德刑不齊”、“民用憂愓”,愓,《說文》訓為“放”,即後世之放蕩字。“憂”與“愓”並列,知其當讀為“優”,為“優逸”、“優縱”之意。“民之俴矣”,即民“憂愓”,我們讀“俴”為“㥇”,訓為“很”、“不聽從”,亦是放縱、不恭順之意。這種用法的“㥇”,與“殘暴”之“殘”義近,只是程度較輕。“很”即“狠”,程度加重,即兇暴。“自起俴虐”,俴、虐連言,知“縱情為虐”。“訞”即“妖”,指行為怪異反常。《荀子·非十二子》:“如是而不服者,則可謂訞怪狡猾之人矣。”訞怪之人,乃是對“不服者”之稱。不服者,即違逆、不恭順者。“䚹”讀為“比”,語義上的原因,我們上文已做過分析;用字習慣上,可參照“柔䚹”讀為“柔比”。“囂”讀為“敖,與“囂不圖難”之“囂”讀法相同,為狂妄、傲慢義,與放縱、不恭義近。从召聲,召从刀聲,刀聲與兆聲通用。[38]《詩·小雅·大東》:“佻佻公子。”“佻佻”,《楚辭·九歎》王逸注引作“苕苕”。“”讀為“佻”,語音上沒有問題。“佻”義為輕薄放縱。“㤠憧”讀為“戾縱”,除前面已經列出的理由外,我們也是考慮了和上述諸詞之間的關係。

“如關柭不閉,而繩凖失楑”,《說文》段注:“揆,度也;度者,法制也。”“揆”與上文“繩凖既正”之“正”義近。“五相不彊,罔肯獻言”,官員不勤政,不進言。“人頌扞違,民乃佻敖,靡所屏依”,頌,儀容、禮法。清華簡《周公之琴舞》簡14:“匄澤恃德,不畀用非頌。”頌,亦為儀容、禮法。“頌”為禮法,亦法度之一。禮法被違逆,失去對人的約束作用,百姓為所欲為,社會就沒有了秩序。此與上文“政令德刑,各有常次”相對,為其反面。“日月星辰,用交亂進退,而莫得其次。歲乃不度,民用戾盡”,天道陵亂,四時之氣不和,疫疾流行,百姓病死,此皆逆天常、不循法度所致也。

()()()人,則女()禾之又(有)()[]非㝅折()人,()()所爰(){}詣。[]我之不言,則畏天之發幾(機)。[]我亓()言矣,則()者不()[]民亦又(有)言曰:()()()大,而器不再(在)利;[]屯可與(),而鮮可與惟。[]曰於()()(哉)!言罙()(),莫之能惻()。民多勤()(),我心不快,戾之不□□。[]

[]整理者:稺,《說文·禾部》:“幼禾也。”

[]今按:㝅,幼兒。《莊子·駢拇》:“臧與榖,二人相與牧羊而俱亡其羊。”陸德明釋文:“榖,崔本作㝅,云:‘孺子曰㝅’。”整理者:哲,《詩·小雅·鴻雁》“維此哲人”,朱熹《集傳》:“哲,知。”今按:援,引用、引證。《禮記·緇衣》:“臣儀行不重辭,不援其所不及。”鄭玄注:“援,猶引也。”整理者:詣,《小爾雅·廣詁》:“詣,進也。”今按:“爰”和“詣”之間的字漫漶不清,據文意,可擬補“以”字。

[]子居:發機,當指發動機關。[39]今按:發機,喻指上天開始降下災禍、進行懲罰。

[]今按:,从心㞕聲,“㞕”即“屑”字,《說文》小篆作“頄”。《說文·尸部》:“㞕,動作切切也。从尸、䏌聲。”,讀為“屑”,瑣屑、微小。《荀子·儒效》:“今有人於此,屑然藏千溢之寳,雖行貣而食,人謂之富矣。”王先謙集釋引郝懿行曰:“屑,瑣細之貌。”美,善、好。《國語·晉語一》:“彼將惡始而美終。”韋昭注:“美,善也。”

[]今按:再,讀為“在”,在於,取決於。《書·皋陶漠》:“皋陶曰:‘都,在知人,在安民。’”利,善、美好。《玉篇·刀部》:“利,善也。”《漢書·高帝紀下》:“與利田宅。”顏師古注:“利,謂便好也。”

[]整理者:屯,可訓“皆”,為總括詞。今按:,讀為“願”,希望。《方言》卷一:“願,欲思也。”鮮,少。《爾雅·釋詁》:“鮮,寡也。”惟,思考、謀劃。《爾雅·釋詁下》:“惟,思也。”《說文·心部》:“惟,凡思也。”《詩·大雅·生民》:“載謀載惟,取蕭祭脂。”鄭玄箋:“惟,思也。”

[]今按:戾,疑當訓為安定。《爾雅·釋詁下》:“戾,止也。”《廣雅·釋詁四》:“戾,定也。”《書·康誥》:“今惟民不靜,未戾厥心。”戾之,指安定不快之心。

“朕惟沖人,則如禾之有稺。非㝅哲人,吾靡所援{}詣。我之不言,則畏天之發機。我其言矣,則屑者不美。民亦有言曰:謀無小大,而器不在利;屯可與願,而鮮可與惟。曰嗚呼畏哉!言深于淵,莫之能測。民多艱難,我心不快,戾之不□□。”我是年幼無知的人,就好像穀物的幼苗。我並非年少而智慧卓越的人,沒有什麼引經據典的話來進獻給你們。我不說話呢,畏懼上天將會降下災禍;我要是說出來呢,又都是些瑣屑而不美善的話。百姓也有俗話說,謀略沒有大小之分,器物不在於美善;人人都能夠和你一起展望未來,可是很少有人能夠和你一起謀劃未來。啊!要敬畏啊!言語的內涵比淵水還要深,沒有誰能夠揣測。百姓有很多艱難困苦,我的心情很不愉快,安定不快之心……。

“朕惟沖人,則如禾之有稺”,我並非經驗豐富、深諳世事之人。“非㝅哲人,吾靡所援{}詣”,自己年幼,智慧又不卓越,不能引經據典。“我之不言,則畏天之發機”,《東觀漢記·田邑》:“涉千鈞之發機不知懼,何如其知也?”國家形勢危急,千鈞一髮之際,不能不言。“我其言矣,則屑者不美”,我要說呢,又無金玉良言。“民亦有言曰:謀無小大,而器不在利”,野芹之獻,卑之無甚高論,略陳固陋,冀或有一得。“屯可與願,而鮮可與惟”,此亦民之言。見解固然淺陋,卻是出自赤誠的憂國憂民之心。以上皆芮良夫自謙之辭。“曰嗚呼畏哉!言深于淵,莫之能測”,言,當是指“民亦有言”之“言”。感歎民言中蘊含著豐富的智慧和深刻的哲理。“民多艱難,我心不快,戾之不……”,民生多艱,詩人憂心如焚,無法平靜。

()父母能生,亡()君不能生。吾()心念詿(),莫我或聖()[]()()辠(罪)之{}身,我之不□。[]□□是(),而邦受亓()()()()(作)䚹()再夂(),以寓命達聖()[]

[]整理者:《楚辭·九章·哀郢》“心絓結而不解兮”,王逸注:“絓,懸。”

[]今按:“之”和“身”之間子居擬補“及”字,[40]可從。

[]整理者:寓是寄託的意思。《管子·小匡》:“事有所隱,而政有所寓。”今按:命,教誨。《廣韻·映韻》:“命,教也。”《孟子·滕文公上》:“夷子憮然為間曰:‘命之矣。’”趙岐注:“命之,猶言受命教矣。”朱熹集註:“命,猶教也,言孟子已教我矣。”達,送到、傳送。《國語·吳語》:“寡人其達王於甬句東,夫婦三百,唯王所安,以沒王年。”韋昭注:“達,致也。”

“無父母能生,無君不能生。吾中心念絓,莫我或聽。吾恐罪之{}身,我之不□。□□是失,而邦受其不寧。吾用作毖再終,以寓命達聽。”沒有父母,能夠生存;沒有君主,不能生存。我滿腹憂慮,沒有人聽我訴說。我害怕災禍殃及自身,我……,而國家也遭受不安寧。我因此寫了這兩首用於警戒的詩,來寄託我的規勸,傳達給你們,讓你們聽到。

《荀子·禮論》:“君者,治辨之主也,文理之原也,情貌之盡也……詩曰:‘愷悌君子,民之父母。’彼君子者,固有為民父母之說焉。父能生之,不能養之;母能食之,不能教誨之;君者,已能食之矣,又善教誨之者也。……得之則治,失之則亂,文之至也。得之則安,失之則危,情之至也。”得君則治、安,失君則亂、危,故曰“無父母能生,無君不能生”。詩人強調君主的重要性,實際上是在強調好的君主的重要性,君主荒淫無道,則民不聊生。“吾中心念絓,莫我或聽”,世人皆醉,詩人獨醒,其痛苦更甚。“吾恐罪之{}身,我之不……是失,而邦受其不寧”,大廈將傾,覆巢之下,焉有完卵?詩人對個人和國家的命運皆充滿了擔心。“吾用作毖再終,以寓命達聽”,交代寫作目的,收束全文。

 

 

參考文獻:

白於藍:《〈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三)〉拾遺》,紀念何琳儀先生誕生七十週年暨古文字學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201381-4日。

蔡偉:《讀新見的出土文獻資料札記二則》,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121224日。

陳劍:《清華簡“戾災辠蠱”與〈詩經〉“烈假”、“罪罟”合證》,清華簡與《詩經》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香港浸會大學 2013111-3日)。

陳鵬宇:《清華簡〈芮良夫毖〉套語成分分析》,《深圳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14年第2期。

陳偉武:《讀清華簡〈周公之琴舞〉和〈芮良夫毖〉零劄》,清華簡與《詩經》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香港浸會大學 2013111-3日)。

程薇:《清華簡〈芮良夫毖〉與周厲王時期的外患》,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出土文獻》第三輯,中西書局,2012年,第54-60頁。

鄧佩玲:《談清華簡〈芮良夫毖〉“毖”詩所見之諍諫──與〈詩〉及兩周金文之互證》,清華簡與《詩經》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香港浸會大學 2013111-3日)。

郭永秉:《釋清華簡中倒山形的“覆”字》,清華簡與《詩經》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香港浸會大學 2013111-3日)。

侯乃峰:《清華簡(三)所見倒山形之字構形臆說》,简帛网,2013114日。

黃傑:《初讀清華簡(叁)〈芮良夫毖〉筆記》,简帛网,201316日。

黃傑:《再讀清華簡(叁)〈芮良夫毖〉筆記》,简帛网,2013116日。

李學勤:《新整理清華簡六種概述》,《文物》,2012年第8期。

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三)》,中西書局,201212月。

簡帛網»簡帛論壇»簡帛研讀»“清華簡三《芮良夫毖》初讀”帖。

馬芳:《從清華簡〈芮良夫毖〉看詩及其體式特點》,《江海學刊》,2015年第4期。

馬楠:《〈芮良夫毖〉與文獻相類文句分析及補釋》,《深圳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13年第1期。

沈培:《試說清華簡〈芮良夫毖〉跟“繩準”有關的一段話》,《出土文獻與中國古代文明國際學術研討會會議論文集》,北京:清華大學,2013617-18日,第237頁。

蕭旭:《清華簡〈芮良夫毖〉“富而無淣”補證》,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1339日。

王坤鵬:《清華簡〈芮良夫毖〉篇箋釋》,简帛网,2013225日。

姚小鷗:《〈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芮良夫毖·小序〉研究》,中州學刊,20145月第5期。

王瑜楨:《〈清華三·芮良夫毖〉劄記》,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12921日。

王瑜楨:《〈清華三.芮良夫毖〉“頪”字考──兼釋“盭和庶民”》,第二十五屆中國文字學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中國文字學會、中國文化大學中國文學系,2014516日、17日。

王瑜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叁)·芮良夫毖〉釋讀》,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出土文獻》第六輯,中西書局,2015年,第184-194頁。

趙平安:《〈芮良夫〉初讀》,《文物》,2012年第8期。

趙平安:《再論所謂倒山形的字及其用法》,《深圳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14年第2期。

子居:《清華簡〈芮良夫毖〉簡序調整一則》,孔子2000網站,2013112日。

子居:《清華簡〈芮良夫毖〉解析》,孔子2000網站,2013224日。

 

 

 

 

 

 



[1]王國維:《鬼方昆夷玁狁考》,《觀堂集林》,中華書局,1961年,第603

[2]程薇:《清華簡〈芮良夫毖〉與周厲王時期的外患》,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出土文獻》第三輯,中西書局,2012年,第54-60頁。

[3]簡帛網»簡帛論壇»簡帛研讀»“清華簡三《芮良夫毖》初讀”帖,2013113日。

[4]王國維:《觀堂集林》,第78-79頁。

[5]“清華簡三《芮良夫毖》初讀”帖,2013113日。

[6]“清華簡三《芮良夫毖》初讀”帖,201318日。

[7]郭永秉:《釋清華簡中倒山形的“覆”字》,清華簡與《詩經》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香港浸會大學 2013111-3日)。

[8]陳劍:《郭店簡〈尊德義〉和〈成之聞之〉的簡背數字與其簡序關係的考察》,《簡帛》第二輯,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11月,217頁。

[9]“清華簡三《芮良夫毖》初讀”帖,2013131日。

[10]蘇建洲:《也說〈君人者何必安哉〉“人以君王為所以囂”》,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2009110日。

[11]子居:《清華簡〈芮良夫毖〉解析》,孔子2000網站,2013224日。

[12]鄔可晶:《讀清華簡〈芮良夫毖〉劄記三則》,《古文字研究》第三十輯,2014年,中華書局,第410頁。

[13]馮勝君:《郭店簡與上博簡比較研究》,線裝書局,2007年,第68-70頁。

[14]子居:《清華簡〈芮良夫毖〉解析》。

[15]“清華簡三《芮良夫毖》初讀”帖,201316日。

[16]此字聲旁當釋“列”,參見張崇禮:《釋楚文字“列”及从“列”得聲的字》,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2013628日。

[17]王坤鵬:《清華簡〈芮良夫毖〉篇箋釋》,简帛网,2013225日。

[18]子居:《清華簡〈芮良夫毖〉解析》。

[19]張儒、劉毓慶:《漢字通用聲素研究》,山西古籍出版社,2002年,643頁【歺通戾】條。

[20]楊樹達:《積微居讀書記》,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81頁,

[21]黃傑:《初讀清華簡(叁)〈芮良夫毖〉筆記》,简帛网,201316日。

[22]子居:《清華簡〈芮良夫毖〉解析》。

[23]黃傑:《初讀清華簡(叁)〈芮良夫毖〉筆記》。

[24]鄔可晶:《關於清華簡〈芮良夫毖〉簡18的“恭監享祀”》,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論壇討論區”,201327日。

[25]黃傑:《初讀清華簡(叁)〈芮良夫毖〉筆記》。

[26]沈培:《試說清華簡〈芮良夫毖〉跟“繩準”有關的一段話》,《出土文獻與中國古代文明國際學術研討會會議論文集》,北京:清華大學,2013617-18日,第237頁。

[27]沈培:《試說清華簡〈芮良夫毖〉跟“繩準”有關的一段話》。

[28]馬楠:《〈芮良夫毖〉與文獻相類文句分析及補釋》,《深圳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13年第1期。

[29]王瑜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叁)·芮良夫毖〉釋讀》,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出土文獻》第六輯,中西書局,2015年,第190頁。

[30]關於這個問題,最近的文章可以參考王瑜楨:《〈清華三.芮良夫毖〉“頪”字考──兼釋“盭和庶民”》,第二十五屆中國文字學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中國文字學會、中國文化大學中國文學系,2014516日、17日。薛培武:《〈王孫遺者鐘〉中“和調民人”試釋》,簡帛網20151130日。

[31]何琳儀:《逨盤古辭探微》,《安徽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37月第27卷第4期。

[32]施謝捷:《釋盩》,《南京師大學報(社會科學版)》,1994年第4期。

[33]荊門市博物館:《郭店楚墓竹簡》,文物出版社,1998年,第206頁注釋[]

[34]關於“溺”从㐱聲,參見張崇禮:《釋“㐱”及相關的一些字》,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2008628日。

[35]此蒙薛培武先生轉告。

[36]白於藍編著:《簡牘帛書通假字字典》,福建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180頁。

[37]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研究生讀書會《清華簡<皇門>研讀札记》(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1115日)文後評論,201119日。

[38]張儒、劉毓慶:《漢字通用聲素研究》,214頁【刀通兆】條。

[39]子居:《清華簡〈芮良夫毖〉解析》。

[40]子居:《清華簡〈芮良夫毖〉解析》。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6年2月1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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