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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珊:異好簋銘小箋
在 2015/12/23 16:08:30 发布

 

異好簋銘小箋

(首發)

 

董珊

北京大學

 

近日,曹錦炎先生在饒宗頤先生百歲華誕國際學術研討會上,發表《異好簋銘文小考》,公佈披露一篇新見流散的西周金文,並作了考釋。承蒙付強先生用微信傳來曹文照片,我讀後覺得略有可補充,寫了初稿。今天又看見吳鎮烽先生《異好簋銘文小考補正》發表了簋銘的清晰照片,再改寫拙文如下。

以下釋文盡量用寬式,句讀已根據我的理解改過:

非曰異好:“我唯曰:若我王涉(瀕-頒)寵事作器,無逢多爲它。”異好(稽?)小子,其肇作器,廼必興,還異好自茲。

銘文的第一字從吳鎮烽先生釋爲“非”,是人名。“我”,曹文以爲是人名,我認爲應該是第一人稱複數代詞,意思是“我們”,兼有主格和領格兩類用法。

我認爲,全銘的主題是討論作器的原因。非對異好說:“我們都這麼說(認爲):如果(遇到)我們周王頒贈休寵之事,則作器紀念,不因爲遇上其他的事而作別的器物。”這是非告訴異好作器的經驗或原則。異好小宗之子,異好因爲極難遇得上周王對自己的休寵,所以異好之初次作器,若一定要講其託事於物的原因,這原因就是“還異好自茲”,意思是從此(祖先或君長)將照顧休寵異好。

大體理解如此,有些細節還需要解釋。

“若王涉(瀕-頒)寵事作器”是一個假設複句的緊縮形式,“若王涉(瀕-頒)寵事”是條件,“作器”是結果。所謂“涉”字,所從兩“止”皆爲左足,且在“川”旁的同一側,因此恐怕不會是“涉”字。我認爲該字可能釋爲“頻”之右半,《說文》“頻”字從涉,兩“止”之間有橫置的“水”旁。“頻”即“瀕”字異體(真部),可讀爲“頒”或“班”(文部,通假例見《古字通假會典》105-107頁“賓”字聲系下),訓爲“分”,“頒寵事”可比較:《周禮·天官冢宰》“膳夫”職:“凡肉脩之頒賜。”又 “酒正”職:“掌酒之賜頒。”《地官司徒》:“以頒職作事。”邢侯簋:“復厥頻(瀕-頒)福”。意思是報答周王所頒賜的福胙。

“無逢多爲它”之“逢多”與“爲它”也是複句的緊縮形式,“逢多”是“爲它”的條件。動詞“逢”訓爲“遇”、“值”,參照此句,上一句“若王頒寵事”可補爲“若逢王頒寵事”。“爲它”與“作器”的結構和意義均相近。“多”訓爲“諸”,指諸事,是指王休寵之事以外的事;“它”訓爲“別”或“餘”,指別的器物,即與王頒寵事無關的器物。

“廼必興”,“廼”是表假設原因的虛詞,其下一字是“柲”字初文,讀爲“必”;“興”是“賦比興”之“興”,《周禮·春官宗伯》“大師”職:“教六詩:……曰比、曰興。……。”鄭玄注:“興者,託事於物。”《毛詩正義》卷一注《詩大序》“故詩有六義焉”引鄭司農曰:“興者,託事於物,則興者,起也。取譬引類,起發己心,詩文諸舉草木鳥獸以見意者,皆興辭也。”銘文“廼必興”是講此次作器的原因。其後面的成分,應該是可以與“王寵事”相比倫的。

“還”可訓爲“顧”,《左傳》昭公二十年:“無所還忌”,杜預注:“還,顧也”。《戰國策·秦策三》“蔡澤見逐于趙章”:“盡公不還私”。鮑彪注:“還,反顧也。”“還”或可讀爲“眷顧”之“眷”,詞義相同。“還異好自兹”意思是祝願(君長)從此眷顧異好,即希望君長頒寵異好。

眾所周知,從銘文來看,西周銅器的製作大多有些特定的原因和目的,因爲受賞賜而作祭祖之器,是最常見的一種情況。異好簋銘所見的主題,應該是其中的“興”,即“託事於物”。“若我王涉(瀕-頒)寵事”、“無逢多”與“還異好自茲”都是“事”,即制作器物的原因。三者的關係可類比如下:

【事】若我王涉(瀕-頒)寵事——【物】作器,

【事】無逢多——【物】爲它。

【事】還異好自茲——【物】異好(稽?)小子其肇作器

異好作器之特殊性在於,“還異好自茲”並非已經發生之事,而是希望將來之事的發生,這種寄託,實際上是祈求。

2015/12/8初稿

2015/12/22改寫

 

 

 



本文收稿日期爲2015年12月23日。

本文發佈日期爲201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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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评论
  • 王寧 在 2015/12/23 17:30:11 评价道:第1楼

    1、“涉(瀕、頒)”下之字,此處可能應讀“造”,與“作”、“鑄”義類似(見陳劍先生《釋“琮”及相關諸字》,《甲骨金文考釋論集》292~295頁),“造事”或是指造作器物之事。
    2、“彳夆”字疑當從《說文》訓“使也。”“爲它”疑讀為“爲施”,可能相當於後來說的“施為”。“無使多為施”即不要使工作有多出的行為,可能是指不要在王要求的數量之外多鑄造器物。
    3、“異好小子肇作器乃必興”可能意思是說如果遵守“無彳夆多為它”的原則,異好小子始作器的事就必定會作得很好。
    4、末句可能當讀作“還,異好自茲”,“還”是回來的意思,“自茲”可能是“自作茲器”的省語。

  • 水墨翰林 在 2015/12/27 14:05:43 评价道:第2楼

    銘文最後一句“廼必興還異好自茲”可作一讀。“還”可通作“遠”,訓久遠。“興遠”即興盛久遠。“廼必興還異好自茲”存在倒裝,正常語序應為“異好自茲廼必興還”,即異好(或異好之子孫後代)從此必定會興盛久遠。謂語部分“廼必興還”提前起強調。這符合銅器銘文在紀事伐功後對自身及其家族祝禱的習慣。

  • 黄杰 在 2015/12/28 1:47:58 评价道:第3楼

    1.自異好我隹至“多爲它”,為非所說的話。我唯曰,可參《書·酒誥》:“予惟曰:‘汝劼毖殷獻臣……’”《洛誥》:“予惟曰:‘庶有事。’”

    2.“爲它”從銘文格式看本為二字,但袁金平先生指出:

     

    “無逢多爲它”,“逢”似不需破讀,“無逢”即不要碰上;“爲它”很有趣,與郭店簡《唐虞之道》以及清華簡《程寤》中的“爲它”合文應有關聯,銘文中“爲它”當指禍害、災祟等語義。

    上博簡《孔子見季桓子》也有一個“爲+它”。

     

    袁先生的看法很有道理。不過《唐虞之道》、《孔子見季桓子》中似無”字。清華簡《程寤》簡1、4有合文“”,用作“化為”。“為”、“它”同屬歌部,所以“”是個雙聲符字。我們認為,此處的“為”、“它”很可能是一個字,即“”,應當讀為“過”。上古“為”、“化”可通,“化”、“過”可通, 均屬歌部。“無逢多爲它(-過)”,即不要遇到(犯下)很多的過錯。這句話承“事(使)乍(作)器”,只是王在使人作器時說的一句吉利話而已

    3.第四行第一字作細看與同銘“好”字(作)並不相同,釋為“好”不可信。從文例上看,“異”應當是與異好關係很親近的人,或為其子嗣。“小子”是“異”的同位語。

       4.第五行第一字作,隱約可見倒人形與“止”形,似是“逆”字(,二字均西周早期)之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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