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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璐璐:以出土簡帛補《漢書·藝文志·兵書略》(增補稿)
在 2015/5/9 9:18:06 发布

 

以出土簡帛補《漢書·藝文志·兵書略》(增補稿)

(首發)

 

賀璐璐

西南大學漢語言文獻研究所2014級研究生

編按:《以出土簡帛補<漢書·藝文志·兵書略>》一文於201559日在本網發佈,之後作者對該文進行了增補,現用增補稿替換掉原稿,只在文末保留原稿word文檔的下載連結,請讀者以增補稿為准。

古人對兵書尤爲重視,“國家大事,在祀在戎”。在西漢由於擴充疆土,對周邊國家用兵的需要,兵書地位更是非比尋常。現將《漢書·藝文志·兵書略》[1]摘抄(省去了班固自注的部分内容)如下:

吳孫子兵法八十二篇。圖九卷。

齊孫子八十九篇。圖四卷。

公孫鞅二十七篇。

吳起四十八篇。

範蠡二篇。

大夫種二篇。

(季)〔李〕子十篇。

娷一篇。

兵春秋一篇。

龐煖三篇。

兒良一篇。

廣武君一篇。

韓信三篇。

右兵權謀十三家,二百五十九篇。省伊尹、太公、管子、孫卿子、鶡冠子、蘇子、蒯通、陸賈、淮南王二百五十九種,出司馬法入禮也。

權謀者,以正守國,以奇用兵,先計而後戰,兼形勢,包陰陽,用技巧者也。

楚兵法七篇。圖四卷。

蚩尤二篇。

孫軫五篇。圖二卷。

繇敘二篇。

王孫十六篇。圖五卷。

尉繚三十一篇。

魏公子二十一篇。圖十卷。

景子十三篇。

李良三篇。

丁子一篇。

項王一篇。

右兵形勢十一家,九十二篇,圖十八卷。

形勢者,靁動風舉,後發而先至,離合背鄉,變化無常,以輕疾制敵者也。

太壹兵法一篇。

天一兵法三十五篇。

神農兵法一篇。

黃帝十六篇。圖三卷。

封胡五篇。

風后十三篇。圖二卷。

力牧十五篇。

鵊冶子一篇。圖一卷。

鬼容區三篇。圖一卷。

地典六篇。

孟子一篇。

東父三十一篇。

師曠八篇。

萇弘十五篇。

別成子望軍氣六篇。圖三卷。

辟兵威勝方七十篇。

右陰陽十六家,二百四十九篇,圖十卷。

陰陽者,順時而發,推刑德,隨斗擊,因五勝,假鬼神而為助者也。

鮑子兵法十篇。圖一卷。

五子胥十篇。圖一卷。

公勝子五篇。

苗子五篇。圖一卷。

逢門射法二篇。

陰通成射法十一篇。

李將軍射法三篇。

魏氏射法六篇。

彊弩將軍王圍射法五卷。

望遠連弩射法具十五篇。

護軍射師王賀射書五篇。

蒲苴子弋法四篇。

劍道三十八篇。

手博六篇。

雜家兵法五十七篇。

𩌽二十五篇。

右兵技巧十三家,百九十九篇。

技巧者,習手足,便器械,積機關,以立攻守之勝者也。

凡兵書五十三家,七百九十篇,圖四十三卷。省十家二百七十一篇重,入蹵𩌽一家二十五篇,出司馬法百五十五篇入禮也。

目前出土簡帛中含有兵書的主要有山東銀雀山漢簡、青海大通上孫家寨漢簡、湖北江陵張家山漢簡、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簡,其中以銀雀山漢簡包含的兵書數量爲最多。

 

一、銀雀山漢簡

1972年在銀雀山1號墓出土了大量的竹簡,共編號7500餘號,“竹簡的内容主要是古書類,一部分是現在還有傳的古書,大部分是佚書。前者主要有《孫子》、《尉繚子》、《晏子》、《六韜》等書(《孫子》和《六韜》中都包括一些佚篇)。其中除了《孫子》十三篇外,其他幾種似乎原來都不是足本。上引篇題木牘中的《王兵》篇,其内容錯簡於今本《管子》的《參患》、《七法》、《地圖》等篇中,此篇與《管子》的關係尚有待進一步研究。此外尚有一殘篇,其内容似與《周書·王佩》相合。佚書類主要有《孫臏兵法》,《漢書·藝文志》中稱《齊孫子》。二、見於《漢書·藝文志》兵陰陽家下的《地典》。三、唐勒、宋玉論馭賦(疑爲宋玉賦佚篇)。四、上引篇題木牘中的所列諸篇中的絕大部分。五、論政和論兵的文章多篇,篇名《十官》、《五議》、《務過》、《爲國之道》、《起師》等。六、有關陰陽、時令、占候之書,如《曹氏陰陽》等。七、相狗書、作醬法等雜書”[2]。“此外,1號墓中還出土了一些木牘和木牘殘片,經綴合,這些殘片原物當分屬五塊木牘。其中第一塊木牘斷裂爲二,經綴合後完全無缺。長22.9釐米,寬4.6釐米。上面抄列《守法》、《要言》、《庫法》、《王兵》、《市法》、《守令》、《李法》、《王法》、《委法》、《田法》、《兵令》及《上篇》、《下篇》等十三個篇題”,“第二塊木牘共由六塊殘片綴合,殘長22.3釐米,寬4.3釐米。此牘係《孫子兵法》的篇題木牘,分三欄抄寫。上列《勢》、《九地》、《虛實》、《用間》、《七勢》、等篇題。第三塊木牘是由九塊殘片綴合而成的,殘長22.3釐米,寬4.5釐米。分四欄書寫。上列《將敗》、《兵之恒失》、《效賢》、《爲國之過》、《持盈》等篇題。第四塊木牘是由四塊殘片綴合而成,殘長17.8釐米,寬4.3釐米。分三欄書寫。上列《曹氏》、《禁》等篇題。第五塊木牘是由三塊殘片綴合而成,殘長4.3釐米,寬3釐米。分兩欄書寫。上列《分士》、《興理》、《三亂》、《三危》、《亡里》等篇題”。[3]

(1)《守法》、《守令》

在《守法守令等十三篇》中,“銀雀山一號漢墓出土完整標題木牘一方,所記篇目爲守法、要言、庫法、王兵、市法、守令、李法、王法、委法、田法、兵令、上篇、下篇,共十三篇”[4]

主要著作及論文:《銀雀山漢墓竹簡(一)》(銀雀山漢墓竹簡整理小組編,文物出版社,1985年版),《銀雀山漢簡釋文》(吳九龍,文物出版社,198512月)“内容包括銀雀山1號、2號漢墓出土的全部竹簡、木牘釋文”[5],《銀雀山竹書<守法><守令>等十三篇》(銀雀山漢墓竹簡整理小組,《文物》1985年第4期),《戰國齊國法律史料的重要發現——讀銀雀山漢簡<守法守令等十三篇>(劉海年,《法學研究》,1987年第2)討論了《十三篇》簡文的年代、内容和性質,並分析了《十三篇》所映的齊國法律制度;《論銀雀山簡<守法><守令>》(李學勤,《文物》,1989年第9期)對《守法》、《守令》與《墨子·備城門》進行了對比研究,認爲《守法》等篇都是先秦的作品,而簡文所襲用的《備城門》和《號令》可能是秦惠文王或稍晚一些時候寫成的;《<銀雀山漢墓竹簡·守法守令等十三篇>集釋》(劉玉玲,吉林大學碩士論文,2012年)主要從文字學角度對《守法守令十三篇》進行了考釋,徵引諸家的觀點進行較爲全面的集釋,還對篇題木牘進行了討論,並附以銀雀山一號墓拼合的五方木牘的釋文;《今本<尉繚子>與銀雀山漢簡<守法><守令>的關係》(史黨社,《秦漢研究》,2008年第00期)主要討論了《守法》、《守令》等十二篇(作者認爲衹有十二篇而非十三篇)與傳世本《尉繚子》的關係,認爲《尉繚子》成書時間不會早於梁惠王,而竹書的《兵令》上、下篇是抄自《尉繚子》;《銀雀山漢簡『守法守令等十三篇』訳註()》(佐藤直人、仲山茂,《名古屋大學東洋史研究報告》,2003年第27,77-109頁),《銀雀山漢簡『守法守令等十三篇』訳註()》(仲山茂、佐藤直人,《名古屋大學東洋史研究報告》,2004年第28期,第79-107頁),《銀雀山漢簡『守法守令等十三篇』訳註(7)》(橋本明子,《名古屋大學東洋史研究報告》,2011年第35期,第129-151頁)。

(2)《王兵》

“《王兵》篇與《管子》之《參患》《七法》《地圖》等篇文字相合。其中《參患》篇與《王兵》篇相合的文字將近全篇之半,《地圖》篇與《七法·選陣》的文字則幾乎全部都包括在《王兵》篇之中。由此可見《王兵》與《管子》者幾篇關係之密切。把《王兵》篇與《管子》相關各篇比較一下,可以看出《王兵》上一篇完整的作品。”[6]

主要著作及論文:《銀雀山漢簡(一)》(銀雀山漢墓竹簡整理小組編,文物出版社,1985年版),《銀雀山漢簡<王兵><管子>相關篇章的關係及其他——對<銀雀山漢墓竹簡>()<王兵>的探討》(郭麗,《蘭州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6年第34卷第6期)認爲《管子》主體部分當成書於春秋末年,《管子》抄襲《王兵》的觀點不能成立,《管子》主要部分的產生應當早於銀雀山《王兵》,而《王兵》則是刪減《管子》篇章而成;《銀雀山<王兵><管子>相關篇章的互證》(郭麗,《南京農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5年第4期)詳細論述了漢簡《王兵》在校正《管子》版本流傳中的訛誤的作用;《銀雀山漢簡《王兵》篇研究綜述》(楊帆,《學行堂文史集刊》,2013年第2期)從文本整理、與《管子》關係等三個方面分析了目前學者們對《王兵》篇的研究情況,並提出思考和建議。

(3)其他兵書

《將敗》“此篇題見於第三輯所收篇題木牘殘片”[7]。《將失》“本篇文例、字體與《將敗》篇相同,疑原是一篇。《將失》篇之文字可能緊接在《將敗》篇‘多敗者多失’一句之後”[8]。《兵之恒失》“此篇殘存‘之恒’二字,與一〇〇九號簡對照,可知‘之’字上乃‘兵’字殘畫,並可補出‘失’字。此殘簡各字之間距較一般爲大,與前《將敗》篇標題相似,當即本篇標題簡之殘片。此篇題見於第三輯所收篇題木牘殘片”[9]。《客主人分》,《善者》,《五名五共》“《五名》、《五共》原爲兩段,篇題分別寫在段末,今據文例、字體合爲一篇”[10]。《起師》,《奇正》“內容是討論古代兵學概念中的‘奇正’。‘奇正’與‘形勢’特別是形、勢分言的‘勢’有關”[11]。《將義》“此爲本篇首簡背面篇題。本篇篇末亦有篇題,作‘將義’。據文一,似以作‘將義’爲是”[12]。《觀法》殘缺嚴重祇保留九字。《程兵》殘缺嚴重祇保留三字。《將德》,《將過》“本簡內容與《六韜·龍韜·論將》篇中論將之十過一段大致相同,但本篇篇首無文王或武王問太公語,其簡式、字體亦與簡本《六韜》各篇全異,似當屬於其他兵書”[13]。《曲將之法》“本簡存末二簡,所言爲軍中用將之法”[14]。《雄牝城》,《五度就奪》,《積疏》,《選卒》本簡強調精選的士卒對戰爭勝負所起的作用,與《呂氏春秋·簡選》篇立意相近”[15]。《患之》“此篇題簡殘存‘患之’二字。本簡所收簡文皆言‘患’,故疑此簡爲本篇篇題”[16]。《四伐》僅存九字。《亡地》僅存八字。《十陣》該篇第一簡簡背題“十陳”。《十問》該片第一簡簡背題“十問”。《略甲》該篇第一簡簡背題“略甲”。《三算》“由於竹簡斷缺,各簡原來次序難以確定”[17]

主要著作及論文:《銀雀山漢墓竹簡》(二)(銀雀山漢墓竹簡整理小組編,文物出版社,2010年版),《張藏本<孫武兵法八十二篇·將敗>與銀雀山漢簡<將敗><將失>篇殘簡之研究》(張曉鴻,《收藏》,2009年第11148-152頁)利用張藏本對銀雀山漢簡《將敗》、《將失》進行了補正,認爲此兩篇當屬《孫子兵法》而非《孫臏兵法》;《<孫武兵法八十二篇>辨析三——張藏本<孫武兵法八十二篇·一將>與銀雀山漢簡<將義>(義將)篇殘簡之研究》(張曉鴻,《收藏》,2009年第11期)把張藏本《孫武兵法八十二篇·一將》與銀雀山漢簡《將義》(義將)殘簡進行了對比研究,認爲銀雀山中的《將義》(義將)當屬於《孫子兵法》是整理者將其誤入于《孫臏兵法》;《張藏本<孫武兵法八十二篇•奇正>與銀雀山漢簡<奇正>篇殘簡之研究》(張曉鴻《收藏》2009年第11期)認爲銀雀山漢簡《奇正》當屬於《孫子兵法》而非《孫臏兵法》;《銀雀山漢簡<程兵>考釋》(高友謙,《濱州學院學報》,2013年第4期)認爲銀雀山漢簡中的《程兵》、《[積疏]》與《[五度九奪]》,三者原本同屬一篇文章,這篇文章的標題就是《程兵》,漢簡《程兵》應該也是一篇《孫子兵法》佚文,基於這一認識,作者通過對簡本原三篇釋文進行必要的拼合與校勘,整理出一篇新的、完整的漢簡《程兵》釋文;《<銀雀山漢墓竹簡>校勘七則》(高友謙,《濱州學院學報》,2014年第2期)對《銀雀山漢墓竹簡》中《孫子兵法》《孫臏兵法》《論政論兵之類》部分中《奇正》、《十陣》等篇的“有得將卒而不得君者”、“乘敵之頓”、“勿信也”、“陣之則辨辨”、“繚子而知動靜之理”、“鬥之以二柄”、“疏陣者,所以突也”七處文字進行了校勘,提出新的見解;《<奇正>之作者考——以<奇正>所透露的“名”的自覺為線索》(秦飛、黃樸民,《浙江學刊》,2014年第2期)認爲《奇正》應是當時稷下文化背景下,諸子融合在兵家的表現,此篇的作者應是孫臏或其弟子,屬於齊國稷下學宮時期的作品;《“奇正”本義探微》(姚振文、王肅,《唐都學刊》,2012年第3期)整理了古人“奇正”的理解,並在此基礎上對其進行新的定義和再發揮;《<軍擊一><雄牝城>》(張敬軒,《報刊之友》,1997年第12期)通過對《雄牝城》和《軍擊一》的對比研究,認爲《雄牝城》當是《軍擊一》中的一部分,而《軍擊一》則當爲《孫武兵法》之“九神之神擊篇也”;《銀雀山漢簡<十陳>“鉤行之陳”正詁》(蕭旭,《古籍研究》,2009年第Z1期)對“鉤行之陳”進行了新的解釋,認爲“鉤行之陳”即是“矩形之陣”,指長方形的陣形。

二、青海大通上孫家寨漢簡

1978年,在青海大省通縣上孫家寨村115號出土了大量的木簡。“經鑒定,這批木簡是用雲杉木材製作而成的。木簡上的文字爲墨書隸體,每簡約有30——40字不等。出土時尚有殘簡400餘片。根據出土木簡的字體、内容,可將全部簡文分作:兵法類,軍法、法令、軍爵類,篇題目錄。兵法類。主要是講戰守攻取的要點。一般先講布陣之法,其次講戰爭當中必須注意的原則。簡文中涉及到的陣法之名有圓陣、浮苴、橫陣、方陣等,由於簡文殘損嚴重,可能還有一些別的陣名”,“這些内容有些與銀雀山漢墓出土的《孫臏兵法》、《孫子兵法》相近或相同,但沒有這兩部書系統、完整,簡文當是摘引自某些兵書中的章節或句子”。[18]

主要著作及論文:《上孫家寨漢晉墓》(青海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編,1993年版,文物出版社),“書中較詳細地介紹了115號漢墓的時代、形制以及出土文物的情況,並全部公佈了該墓出土的木簡照片及釋文”[19]。《青海大通縣上孫家寨115號漢墓》(《文物》,1981年第2期)“詳細介紹了該木出土木簡的情況”[20],《大通上孫家寨漢簡釋文》(大通上孫家寨漢簡整理小組,《文物》,198102期),《上孫家寨木簡初探》(朱國炤,《文物》198102期)對木簡內容作了初步探索;《青海大通縣上孫家寨漢簡性質小議》(李零,《考古》,198306期)“認爲這些簡文並非兵法書籍,而應當是古代軍法、軍令一類的文書”[21];《定州漢墓竹簡和上孫家寨漢墓木簡集釋》(張靜,吉林大學,2014年)對上孫家寨木簡介紹了墓葬的發掘及木簡出土情況、木簡的整理與發表情況、木簡圖版發表情況及木簡的研究概述,並匯集上孫家寨漢簡相關著作進行了相對全面的集釋,涉及解題、文字訓詁等方面。

三、《蓋盧》張家山漢簡

1983年,湖北江陵張家山二四七號漢墓出土竹簡1787枚,“其中《蓋盧》共有竹簡55支,簡長30——30.5釐米,篇題寫於末簡背面,以墨點作爲分章號,全書共九章,各章採用蓋盧提問、伍子胥回答的形式,蓋盧即是吳國君主闔閭,實際上闡發的是伍子胥的軍事思想。《蓋盧》在講述治國用兵之道時,強調天時、陰陽、刑德、五行之道,具有濃厚的兵陰陽家色彩,屬於《漢書·藝文志》兵陰陽家。在《漢志》所記‘兵陰陽類著述亡佚的情況下,《蓋盧》對於重新審視兵陰陽傢俱有重要價值”[22]

“《漢志》的《伍子胥》列於兵技巧,而竹簡《蓋盧》則類於《漢志》的兵陰陽,所以簡文是否《伍子胥》書的一篇,恐難遽定。《禮記·曲禮上》有一段是:‘前朱鳥而後玄武,左青龍而後白虎,招搖在上’,馬王堆帛書《刑德丙》(暫名)有類似的文句。竹簡《蓋盧》也提到‘左青龍右白虎’、‘招搖在上’等,用語一致。《蓋盧》詳論‘用五行之道’、‘用日月之道’。申胥談到天時,強調‘四時五行,以更相功,天地爲方圓,水貨爲陰陽,日月爲刑德’等觀念,其兵陰陽的傾向十分明顯,和馬王堆帛書各種同類佚籍有不少共同之處”[23]

主要著作及論文:《張家山漢墓竹簡(247號墓)》(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编,文物出版社,2001年版)公布了247號漢墓的全部竹簡圖版、釋文及注釋;《論張家山漢簡<蓋廬>》(曹錦炎,《東南文化》,2002年第9期)認爲《蓋廬》當是篇名,且應歸入“雜家類”,文章還就《蓋廬》的成書年代和抄寫時間以及其反映的伍子胥思想做了詳細的論述;《新公佈的竹簡兵書——<蓋廬>》(田旭東,《中華文化論壇》,2003年第3期)文章先據傳世文獻簡單介紹了伍子胥其人和其頗具“兵陰陽家”色彩的言論,而後分析《蓋廬》全文九章內容,認為《蓋廬》除了涉及治國用兵的一般性兵家原則以外,主要反映了伍子胥作為兵陰陽家的思想方法;《張家山漢墓古竹書<蓋廬><伍子胥兵法>》(邵鴻,《南昌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02年第2期)認爲《蓋廬》與《漢書·藝文志》中兵技巧家的《伍子胥》10篇無關,而可能是同書著錄的雜家《伍子胥》8篇中的一篇,並把該書的成書年代斷定在楚漢之際或是戰國晚期;《張家山漢簡<蓋廬>中的兵陰陽家》(田旭東,《歷史研究》,2002年第6期)認爲《蓋廬》是一部屬於兵陰陽性質的兵書,還分析了該書的“以方向定吉凶的擇日之術”和“五行相勝之術”;《張家山漢簡<蓋廬>考述》(連劭名,《文物》,2005年第2期)從《蓋盧》與黃帝家言、陰陽五行、實戰理論、古代刑法四個方面對其文字内容進行了考述;《張家山漢簡<蓋廬>文獻學研究》(孫維國,湖南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10年)從文獻學的角度入手,立足于簡牘文本,專門展開對張家山漢簡《蓋廬》的文獻特徵與字詞釋讀的研究;《張家山漢簡<蓋廬>所反映的伍子胥兵學特點》,(田旭東,《西部考古》,2007年第00期)介紹了伍子胥的生平事跡,分析了伍子胥著作中涉及水戰和戰船的内容,認爲《蓋廬》當屬於兵陰陽家,最後討論了伍子胥兵書的特點;《<蓋廬>劄記》(邵鴻,《中國文字研究》,2006年第00期)就“蓋廬問申胥曰”、“用兵之極何服”、“大上用意”、“其次用色”及彼大極“維斗爲擊”、“九野爲兵”等28個難理解的内容做了疏解;《“日有八勝”與“天之八時”——漢簡<蓋廬>詞語訓釋二題》(王三峽,《長江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810月,第31卷第5期)對“日有八勝”和“天之八時”做了詞語上的新訓釋。

四、《曹沫之陳》

“原書包括整簡四十五支,殘簡二十支”,“它的第二支簡,簡背有篇題,作‘𢽍(曹)蔑(沫)之(陳)’其內容是記魯莊公、曹沫問對,開頭是論證,後面是論兵,篇題主於論兵,蓋視之爲兵書”,“簡文以曹沫題名,論述兵法,正好説明,他還是一位出色的軍事家。此書史志無載,是一部佚失已久的古兵書”。[24]

主要著作及論文:《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簡(四)》(馬承源主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上博簡<曹沫之陳>疏證與研究》(王青著,台灣書房出版,20097月版)第一部分對《曹沫之陳》進行了系統的疏證,第二部分對其進行全面的分析。《戰國寫本兵書——<曹沫之陳>》(田旭東,《文博》,2006年第1期)就《曹沫之陳》第二部分論兵的内容、曹沫其人以及該書的價值等作了一些討論;《<曹沫之陳>文本集釋及相關問題研究》(單育辰,吉林大學碩士論文,2007年)介紹《曹沫之陳》的研究概況,包括對簡文排序情況和釋字情況的研究概況。並按照對簡文的排序寫出釋文,做了比較詳細的集釋及考釋。最後從“《曹沫之陳》性質及成書時代”、“曹沫編年事辑”、“關於慈利簡的有關文字”、“《曹沫之陳》和今本《吳子》的真僞”、“《曹沫之陳》和今本《慎子》的真僞”五個方面對《曹沫之陳》的相關問題做了一些探討;《先秦時期戰功名稱問題——上博簡<曹沫之陳>的一個啟示》(王青,《管子學刊》,2009年第2期)對“多”作爲戰功代稱的原因及其廢棄不用的原因作出了考釋;《<曹沫之陳>與曹沫》(陳文麗,西北大學碩士論文,2010年)對《曹沫之陳》作了詳細的研究,並對曹沫及其思想作了討論;《上博簡<曹沫之陳>研究》(王青,北京師範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08年)以李零先生的原釋文為基礎,同時吸收陳劍、陳斯鵬、白于藍、李銳、單育辰等專家的編連成果,以及其他學者的相關研究成果對《曹沫之陳》65支簡進行了系統的疏證,並對《曹沫之陳》的成書年代、背景、性質、內容等問題的綜合研究;《古代“语”文体的起源与发展——上博简《曹沫之陈》篇题的启示》(王青,《史学集刊》,201002期)論述了《曹沫之陳》在認識“語”文體上的啟發意義,其見證了古代“語”文體的發展演變,是早期“語”文體的一個實例,認爲“陳”字,應該如本字讀,不必假“陳”為“陣”,以牽強於軍陣之意,題為《曹沫之陳》,正是曹沫陳述之語的意思;《从口述史到文本传记——以“曹刿—曹沫”为考察对象》(王青,《史学史研究》,2007年第3期)論述了因先秦文献记载存在着从史官的记录到口述史再到史官再记载交替流传与演变的特点;《上博楚竹書()<曹沫之陳>“連”釋義》(王連龍,《古代文明》,200902期)對《曹沫之陳》第32號簡“悳連進行了重新考釋,認為悳連當讀為輚輦”,指服務於軍事活動的運輸工具;《<曹沫之陳>寡婦釋義商榷》(曲冰,《齊齊哈爾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01期)對《曹沫之陳》簡34的“匹夫寡婦作出新的闡釋,認爲“匹夫寡婦匹夫寡夫”,“寡婦匹婦,“匹夫寡婦是對地位低下之人或者不屑之人的泛稱;《上博簡《曹沫之陣》研究》(劉光勝,《管子學刊》,20071期)認爲《曹沫之陣》是戰國時期流傳到楚地的教材類短文,屬於儒家文獻。

 

 

 

 



*本文是在原發表在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的《以出土簡帛補<漢書•藝文志•兵書略>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2517的基礎上補充了大通上孫家寨漢簡和其它的一些材料,並且對文中每類下的主要著作和論文作了介紹。

[1] 班固《漢書》卷三十,中華書局,2013年版,第1756——1762頁。

[2] 駢宇騫、段書安《二十世紀出土簡帛綜述》,中華書局,2006年版,第396——397頁。

[3] 駢宇騫、段書安《二十世紀出土簡帛綜述》,中華書局,2006年版,第396頁。

[4] 銀雀山漢墓竹簡整理小組編《銀雀山漢墓竹簡》(一),文物出版社,1985年版,第127頁。

[5] 駢宇騫、段書安《二十世紀出土簡帛綜述》,中華書局,2006年版,第398頁。

[6] 銀雀山漢墓竹簡整理小組編《銀雀山漢墓竹簡》(一),文物出版社,1985年版,第158頁。

[7] 銀雀山漢墓竹簡整理小組編《銀雀山漢墓竹簡》(二),文物出版社,2010年版,第137頁。

[8] 銀雀山漢墓竹簡整理小組編《銀雀山漢墓竹簡》(二),文物出版社,2010年版,第138頁。

[9] 銀雀山漢墓竹簡整理小組編《銀雀山漢墓竹簡》(二),文物出版社,2010年版,第139頁。

[10] 銀雀山漢墓竹簡整理小組編《銀雀山漢墓竹簡》(二),文物出版社,2010年版,第153頁。

[11] 李零《簡帛古書與學術源流》,三聯書店,2004年版,第369頁。

[12] 銀雀山漢墓竹簡整理小組編《銀雀山漢墓竹簡》(二),文物出版社,2010年版,第157頁。

[13] 銀雀山漢墓竹簡整理小組編《銀雀山漢墓竹簡》(二),文物出版社,2010年版,第160頁。

[14] 銀雀山漢墓竹簡整理小組編《銀雀山漢墓竹簡》(二),文物出版社,2010年版,第161頁。

[15] 銀雀山漢墓竹簡整理小組編《銀雀山漢墓竹簡》(二),文物出版社,2010年版,第164頁。

[16] 銀雀山漢墓竹簡整理小組編《銀雀山漢墓竹簡》(二),文物出版社,2010年版,第168頁。

[17] 銀雀山漢墓竹簡整理小組編《銀雀山漢墓竹簡》(二),文物出版社,2010年版,第199頁。

[18] 駢宇騫、段書安《二十世紀出土簡帛綜述》,中華書局,2006年版,第429頁。

[19] 駢宇騫、段書安《二十世紀出土簡帛綜述》,中華書局,2006年版,第430頁。

[20] 駢宇騫、段書安《二十世紀出土簡帛綜述》,中華書局,2006年版,第430頁。

[21] 駢宇騫、段書安《二十世紀出土簡帛綜述》,中華書局,2006年版,第430頁。

[22] 李均明等《當代中國簡帛學研究(1949——2009)》,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1年版,第36——37頁。

[23] 李學勤《失落的文明》,上海文藝出版社,1997年版,第412頁。

[24] 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簡(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第241——242頁。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5年6月15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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