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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勇:天水放馬灘秦簡零拾(一)
在 2013/9/18 7:31:56 发布

 

  天水放馬灘秦簡零拾(一)

(首发)

 

方勇

     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   

 

2009年甘肅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出版了《天水放馬灘秦簡》一書,該書公佈的天水放馬灘秦簡資料最為全面,惜圖版以模糊者居多,為學界所苦惱。後據聞孫占宇先生花費幾年時間整理了這批秦簡資料,此舉實爲不幸之中的大幸事,恰前幾日購得孫先生《天水放馬灘秦簡集釋》一書,得見書中圖版質量以及釋文水平較2009年的版本有很大提高,尤其是孫先生對簡文的編排和分類工作做得很細,這是值得學界甚為欣慰的事情。但讀該書的同時,我們覺得有些釋字問題還是可以商榷的,今不揣淺陋,寫出幾則意見供孫占宇先生及學界同仁批評指正!(以下所列天水放馬灘秦簡的圖版和釋文皆採自孫占宇先生著《天水放馬灘秦簡集釋》一書,2013年,甘肅文化出版社。文中不另注。2009《天水放馬灘秦簡》一書整理者的釋文及意見皆稱以“原整理者”字樣進行說明。以下所引秦簡牘文字字例皆出拙著《秦簡牘文字編》,福建人民出版社,2012年。不另注

1、《日書》甲種簡二三:“乙亡盜□□三人其一人在室中從東方入行有遺殹不得女子殹”。

此條簡文中的“盜”字下兩個字,分別作形,《天水放馬灘秦簡》整理者釋爲“青色”二字,孫占宇先生則認爲,此二字與乙種的《天干占盜》篇“青色”不類,故暫缺釋。其實,只要和《日書》乙種《天干占盜》五六簡第一欄中的“青色” 二字比較,即可明白原整理者釋爲“青色”的意見是正確的,但需要指出的是,秦簡中“色”字通常作以下AB兩種形狀:

A        B 

上舉放馬灘《日書》甲種中的的形,明顯同於上揭B類的“色”字,故原整理者的意見沒有問題。同時,《日書》乙種《天干占盜》五六簡第一欄中的“行有遺殹”下缺釋的兩個字,孫占宇先生據上舉甲種的內容補足爲“不得”二字,這是正確的,雖然字形漫泐不清,但仔細觀察這二者的圖版,釋爲“不得”二字沒有問題。

2、《日書》乙種簡一貳:“寡門不寡濡泥□=□所定妻不吉必參寡”。

其中的“泥”字下一字,孫占宇先生引到周波先生的考釋意見,周先生將其釋爲“興”,並認爲下有重文符號,其下一字爲“毋”,周先生讀爲“無”,“妻”字,周先生釋爲“處”,如此,簡文內容正和睡虎地秦簡、孔家坡漢簡的相關內容對應。我們認爲周波先生的這些意見都是正確可從的,但孫占宇先生認爲這些字形都應缺釋,可見孫先生的集釋態度過於謹慎,文中應採用周先生的意見。

3、《日書》乙種簡一〇四壹:“乘□到邑□不肯行者以□中□入其口中”。

其中“乘”字下一字,當為“馬”字,“乘馬”爲一詞,《詩·大雅·崧高》:路車乘馬,我圖爾居。毛傳:乘馬,四馬也。《易·繫辭下》:服牛乘馬,引重致遠。《管子·乘馬》:天下乘馬服牛,而任之輕重有制。”即是其例。此外,簡中其它未釋字的圖版漫泐不清,不可確釋。

4、《日書》乙種一一五壹:“丙子不可壞垣谷妻必死”。

其中的“”字,爲孫占宇先生所隸定,原整理者釋爲“”,此字圖版作形,孫占宇先生按語認爲此字上部可能爲門之殘畫。我們認爲,孫先生認爲其字上部爲“門”字殘筆的情況,應是可能的。其內部的字形,我們懷疑其爲“垔”字,因睡虎地秦簡中“堙”字作(摹本)形,里耶秦簡“甄”字作里耶秦簡81146簡、里耶秦簡8-1143牘(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里耶秦簡》(壹),2012年,文物出版社,圖版第149頁。)等形,漢印中的“甄”字有作(羅福頤《漢印文字徵》,1978年,文物出版社,第492頁。)形的,通過比較,形中間所從字形和以上諸形所從的“垔”形最為接近。因此,我們將其釋爲“闉”,《讀書雜志·墨子第五·備梯》王念孫按:“備穴篇:救闉池者。闉與堙同。”《墨子·備城門》“梯堙水”,孫詒讓閒詁:“闉、堙、煙,聲同字通。”可見,“闉”可讀爲“堙”,《詩經·魯頌·泮水》“孔淑不逆”,鄭箋“謂堙井刊木之類”,陸德明釋文:“堙,塞也。”《左傳·襄公二十五年》“井堙木刊”,杜預注:“堙,塞也。”《國語·周語》:“墮高堙庳”,韋昭注:“堙,塞也。”《晉語六》“夷竈堙井”,韋昭注:“堙,塞也。”《鶡冠子·能天》“苓巒堙谿”,陸佃注:“堙,塞也。”簡文中的“闉(堙)”應即以上所臚列的填塞義。“闉(堙)谷”應指填塞山谷之事。上舉《鶡冠子》中的“苓巒堙谿”即指此意,黃懷信先生就認爲:“苓,同‘零’,凋零。零巒,零落之山巒。堙,填塞。谿,山谷。”(黃懷信:《鶡冠子彙校集注》,中華書局,2004年,第381頁。)此外,簡文中“堙谷”一詞見於典籍,如《史记·秦始皇本紀》:“三十五年,除道,道九原,抵雲陽,塹山堙谷,直通之。”北魏·酈道元《水經注·大遼水》:《魏書國志》:‘遼西單于蹋頓尤強,為袁氏所厚,故袁尚歸之,數入為害,公出盧龍,塹山堙谷五百餘里……’。我們猜想,簡文“闉(堙)谷”之事和“壊垣”等行為應屬同等範疇,這也增添了幾分我們考釋簡文的把握和力度。

5)《日書》乙種簡一二一:“鼠食寇〈冠〉則□食□則有●央食領則有朋”。

其中“寇”字,孫占宇先生疑爲“冠”之誤字,是對的,在睡虎地秦簡中常見以“寇”代“冠”的例子。第一個“則”字下面的字,作形,孫占宇先生缺釋,我們疑其爲“貧”字,秦簡中“貧”作以下形:

 通過比較,形與“貧”最為相近,同時,簡文云“鼠食寇〈冠〉則貧”甚為通順。簡文第二個“則”字的上一字,孫占宇先生亦缺釋,其作形,我們疑其爲“衣”字殘筆,簡文“食衣則有央(殃)”亦很容易理解。簡文最後一字,其作形,原整理者釋爲“眀”,孫占宇先生釋爲“朋”。秦簡中的“朋”作形,通過比較可見,釋爲“朋”不確,而原整理者意見可從,因秦漢簡中“明”通常作“眀”形,所以此字即“明”字,同時,簡文中“明”、“央(殃)”古音皆為陽部字,十分押韻。我們認為簡文的“眀(明)”可讀爲“盟”,如《詩經·小雅·黃鳥》“不可與明”,鄭玄箋“明當爲盟,盟,信也。”睡虎地秦簡《日書》甲種一一正貳:“□□□□□可以曰毄(擊)日,以生子,數孤。桃(逃)人,不得,利以兌(說)明(盟)組(詛)、百不羊(祥)。”此“明”、“盟”通用之例。又“盟”,《釋名·釋言語》:“明也,告其事於神明也。”《公羊傳·隱公元年》:“為其與公盟也。”何休注:“盟者,殺牲歃血,詛命相誓,以盟約束也。”睡虎地秦簡《爲吏之道》簡四八叄云“言如盟”。簡文“食領則有眀(盟)”,應是指老鼠啃食衣領,人則有盟約之事(或可指有盟友)。

6)《日書》乙種簡三三四下:“□殹如此者閒事鼓竽男子□□□□女子如野鳴如此者徵事”。

其中的“”字爲孫占宇先生釋字。原整理者未釋,同時孫占宇先生引到晏昌貴先生的意見,晏先生將其釋爲“貂”。此字形作,從字形來看,此形右側雖稍有殘泐,但還應是“狐”字,秦簡中的“狐”字作(摹本)、等形,此外秦簡“孤”字通常作*等形,以上諸形所從“瓜”旁和字右側形同,此外,放馬灘秦簡《六甲孤虛》篇中的諸“孤”字亦可證明形右側的爲“瓜”字,故當為“狐”字。簡文“如野鳴狐”的格式同於孫占宇先生歸納《五音(二)》中的“如野鳴馬”、“如野鳴犢”等內容,可以考慮將此簡和《五音(二)》諸簡進行編聯。另外,在《日書》乙種簡二〇八中有如下內容:“日入至晨投中毋射殹啟顏兌喙長要色黃善病腹腸要脾”。其中的“”字作 形,原整理者釋爲“大”,因為2009年《天水放馬灘秦簡》此字形模糊不清,程少軒先生就認爲,“大”之名頗怪,疑有誤。(程少軒:《放馬灘簡式占古佚書研究》,復旦大學博士學位論文,指導教師:裘錫圭教授,2011年,第110頁,)現在看來,此形當爲“狐”字無疑,並且此字也應合乎程少軒先生中國三十六禽系統的文獻疏證內容。

本文為本文为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秦简牍医学文献的整理与研究”(批准号:13YJC770011)、教育部2008年度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秦简牍综合整理与研究”(批准号:08JZD0036)、新闻出版总署重大科技攻关项目— “中华字库”工程项目(批准号:GAPP-ZDKJ-ZK/06阶段性成果。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3年9月17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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