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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坤鵬:釋《尚書·盤庚》“凡爾眾”
在 2013/8/21 10:25:07 发布

释《尚书·盘庚》“凡尔众”

(首发)

 

王坤鹏

北师大历史学院

《尚书·盘庚》云:“凡尔众,其惟致告:自今至于后日,各恭尔事,齐乃位,度乃口,罚及尔身,弗可悔。”其中“凡尔众”一词汉唐以来的注疏俱无专门的解释。顾颉刚、刘起釪两先生注曰:“凡,所有”,[1]屈万里先生译作“凡是你们众人”,[2]均未达一间。此处“凡”用作动词,意为召集、会集,这种用法尚存于卜辞及周初金文中。

卜辞中此种用例的“凡”例如:

 

1)贞,□凡多沚。(《合集》11171

2)丙寅卜,古贞,凡多。(合集10132反)

3乎(呼)王族凡于。(《合集》6343

4)辛丑卜,争贞,曰方凡于土,其敦。允其敦。四月。(《合集》6354正)

 

辞(1)、(2)沚、均为族邦名,商王朝征服异族后,将其改编成武装队伍,称为“多沚”、“ 多”。这种例子,卜辞常见的还有“多羌”、“多马羌”等,是商王利用战败的羌人组建的武装力量。凡,卜辞写作,孙诒让疑为“同”之省文,意为会合。[3]孙氏的意见值得重视,但“凡”不必释为“同”。这里的“凡”即《盘庚》篇“凡尔众”之“凡”,意指聚集、会集。辞(1)、(2)意为召集多沚、多这两种队伍。辞(3)“王族”指在位的商王组建的亲族,[4]实际也是一支军事力量,“呼王族凡于”意即在地召集王族这支队伍。辞(4)“敦”为征伐之意,全辞是贞卜方与在土会合,是否会征伐。《盘庚》篇的“凡尔众”与卜辞的“凡多沚”、“凡王族”意思是一样的,指召集众人。

“凡”的这种动词用法在周初尚有使用。周初金文《天亡簋》云:“乙亥,王有大豐,王凡三方”(《集成》4261),也有学者释“凡”为“同”,认为即《周礼》会同之义,[5]实际上“凡”字自有会集之义,释为原字即可,不必改释。在西周后期的铜器铭文里,“凡”已多用为副词,例如《多友鼎》(《集成》2835)云:“凡以公车折首二百又□又五人”《散氏盘》(《集成》10176)云:“凡十又五夫”、“凡散有司十夫”,《簋》(《集成》4322)云:“凡百又卅又五款”等,此即《说文》“凡,最括而言也”(从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而乙正)所释。“凡”字由动词“聚集”转为副词“总括”,在意思上仍是一贯的。

综合上述,可知“凡”字在商周之际尚有动词用法,《盘庚》“凡尔众”也属此例,此亦是《盘庚》篇早出的一个证据。

 

引书简称

《合集》——《甲骨文合集》

《集成》——《殷周金文集成》

 

 

 



[1] 顾颉刚、刘起釪:《尚书校释译论》,中华书局,2005年,第948页。

[2] 屈万里:《尚书今注今译》,(台湾)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4年,第57页。

[3] 孙诒让:《契文举例》,齐鲁书社,1993年,第47页。

[4] 朱凤瀚:《商周家族形态研究》,天津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69页。

[5] 胡澱咸:《甲骨文金文释林》,安徽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312页。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3年8月19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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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评论
  • 苦行僧 在 2013/8/21 10:42:23 评价道:第1楼

    將此“凡”字理解為“同”的訛字似更好。參王子揚先生的《甲骨文舊釋“凡”之字絕大多數當釋為“同”——兼談“凡”、“同”之別》,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1588。

  • 上古的迷徒 在 2013/8/29 21:02:47 评价道:第2楼

    凡字何以有会集、聚集之意?这个问题作者没有说,其结论也就不牢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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