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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才:《詩》詞續志
在 2013/7/25 16:42:56 发布

《詩》詞續志

 

陳才

上海博物館

[摘    要]歷代《詩經》注釋頗多,但有些詞語至今無法得其確詁,還有些古訓本不錯,却被後世誤解。本文將《詩經》中的“摽有梅”、“如玉”、“角”、“誰謂”等詞置於先秦的“大語境”中加以考察,對前説中選擇性地加以辨析,成考釋四則,作爲拙作《〈詩〉詞漫志》的續篇。

[關 詞]《詩經》;訓詁;摽有梅;如玉;誰謂

 

 

本來“《詩》無達詁”,《詩經》中的一些詞語,我們的確無法得其確詁。而有些前人已有確詁的詞語,後人却又誤解其義。筆者以爲,考察先秦時代詞語,必須將詞語置於先秦的“大語境”中加以考察,方有可能求得其本義。這個“大語境”,不僅是指語言上的上下文,還應當以當時的社會、歷史、文化等綜合因素爲“上下文”。只有以社會、歷史、文化等綜合因素爲背景,將詞語置於其中加以考察,才能對詞義有更接近於“真實”的認識。筆者近年來研讀《詩經》,於《詩》詞之訓詁頗加留意。前者,筆者已於《華夏文化論壇》第七輯發表拙作《〈詩〉詞漫志》,對《詩經》中“我心匪鑒”等詞句作出考釋四則,[1]即是對這個“大語境”觀的實踐,現再續作考釋四則,敬盼方家是正爲幸。

 

一、釋摽有梅

《召南·摽有梅》曰:

 

摽有梅,其實七兮。求我庶士,迨其吉兮!

摽有梅,其實三兮。求我庶士,迨其今兮!

摽有梅,頃筐塈之。求我庶士,迨其謂之!

 

本詩首章《毛傳》:“摽,落也。盛極則隋落者,梅也。”訓同《爾雅·釋詁》。《説文》:“摽,擊也。”又曰:“1,物落上下相附也。從爪,從又。凡1之屬,皆從1,讀若《詩》‘摽有梅’。”對“摽”的解釋,《爾雅》與《毛傳》同訓落,《説文》則改訓爲擊。二説必有一誤,且《説文》之改訓未説明原因,我們需要對此加以辨析後方能有所取捨,因爲從邏輯上講,我們不能簡單據某一説以否定另一説,特別是不能輕易地以後説來否定前説。

我們再來看看《鄭箋》對此的解釋:“興者,梅實尚餘七未落,喻始衰也。”二章《箋》又云:“此夏鄉晚,梅之隋落差多,在者餘三耳。”是毛以梅爲梅子,鄭以梅爲梅樹。其實,下句言“其實七兮”和“其實三兮”,此“其”皆指代上文之“梅”而言,若以梅爲梅子,下句之“實”義無著落。此當從《鄭箋》,以“梅”爲梅樹。三章之“之”,當承首章、二章之“其實”而言,指代梅子,而非指代前句中的“梅”。《經典釋文》:“梅,木名也。”其説亦從鄭,而非毛。此外的例子,還有《魏風·園有桃》一章:“園有桃,其實之殽。”二章:“園有棘,其實之食。”這裏的桃和棘也都是當指樹言,而非指果實。

既訓梅爲梅樹,則《毛傳》訓摽爲“落”,殊謬。清代較有代表性的注釋者有以下諸家:陳啓源《毛詩稽古編》以《説文》摽爲“拋”之重文,訓爲棄。李光地《詩所》以摽與標同,訓爲木末。段玉裁《説文解字注》則以摽爲1之假借。胡承珙在他的《毛詩稽古編後跋》對陳啓源之説有辨曰:

 

又附録《摽有梅》引《説文》或作“拋”,《注》訓“棄也”,與《毛傳》“摽”訓“墮落”義同;不知《説文》無“拋”字,“拋”乃徐鉉新附。蓋是時《説文解字》始一終亥之本尚未盛行,僅據李燾《五音韵譜》,又誤認(原刻作“仞”,此據上下文義改。)燾書爲徐鉉本。顧亭林《日知録》亦同此誤。[2]

 

《説文新附》爲徐鉉所增,非許慎所作,自然不能等而視之。這與結構主義語言學者所提出的語言具有共時性的理論相通,無疑是正確的觀點。聞一多先生亦以“摽”爲古拋字,字又作僄,[3]亦誤。胡氏指出,陳啓源和顧炎武都誤認《説文》版本,因而致誤。而胡承珙《毛詩後箋》則於前文所提諸家之説有辨,今録之如下:

 

承珙案:“拋”乃《説文》新附字,陳氏引之殊誤。嚴《緝》據《説文》“摽”本訓“擊”,謂此義爲“擊而落之”,於文義多一轉折。《廣韵》“摽,落也”引《字統》:“合作2。”此“2”亦即“1”字,(《説文》有“1”無“2”。)故段氏以《毛詩》“摽”爲“1”之同部假借,其説得之。李氏《詩所》謂“‘摽’與‘標’同,木末也”。“女子自言歸期將近,傷離父母之家,如梅之離其本根。”今考《白帖》引“摽有梅”作“標有梅”,李説雖似有據,然於義太迂曲,且與下二句神理不貫:女子方自傷離,而乃雲“求我庶士”,如此其汲汲乎?[4]

 

胡承珙因陳啓源《毛詩稽古編》所據爲《説文》新附之字,而非許慎之義,以爲陳説非是,甚確。此外,陳啓源亦誤從《毛傳》,以爲梅指梅子而言。李光地《詩所》以梅爲木,甚是。然胡承珙之非其讀摽爲標,亦甚是。《白帖》中“摽有梅”寫作“標(標)有梅”,敦煌寫卷中亦有,見於伯2529。然以摽爲標之假借字,殊誤,因爲我們沒有證據證明這種寫法是源自先秦兩漢的。其實,這只是中古時期之“扌”旁在俗寫中與“木”旁互混所致。[5]此僅是省寫,只關字形,非關其義。段玉裁之説,胡承珙從之,則不恰當。實際上,段玉裁此處是誤讀《説文》。《説文》中之“讀若”,多爲注音,非如後世之以讀若明假借也。《説文》以1“讀若《詩》‘摽有梅’”,其實僅表示1、摽二字音同而已,並不能作爲許慎認爲二字通假之證。故以上諸家之説,亦不可從。

愚以爲,此詩按《説文》訓摽爲“擊”即可,亦不必如嚴粲之訓。擊梅樹,即可使成熟之梅子落下,也就是説,根據語用邏輯,擊之義即包含有使其果實落下之義,但不必明確地訓爲“擊而落之”。故此,“摽有梅”之義當爲擊梅樹。

 

二、釋如玉

 

《召南·野有死麕》二章:“林有樸樕,野有死鹿,白茅純束。有女如玉。”

 

《毛傳》於“如玉”解釋爲:“德如玉也。”《鄭箋》:“如玉者,取其堅而絜白。”孔穎達《疏》曰:“獨以白玉比之者,比其堅而絜白,不可污以無禮。”[6]毛公儒生,儒家以玉爲君子人格的象徵,毛公的解釋大概與此相關。宋人朱熹《詩集傳》定此詩爲淫詩,故改訓“如玉者,美其色也。”[7]民國以來,或以爲淫詩,或以爲情詩,並未見爭議。今人一些《詩經》譯注著作將此詩中的“如玉”與今語“如花似玉”的“如玉”混同,以爲指女子貌美。如臺灣學者馬持盈先生《詩經今注今譯》將本句譯爲:“女子像玉石一般,真是漂亮得很啊!”[8]而周振甫先生《詩經譯注》亦譯爲:“有個女兒美如玉。”[9]

我們要知道這個詞的確切意思,還得求之於《詩經》本身。“如玉”一詞,《詩經》4見,除了這一處之外,還有:

 

《魏風·汾沮洳》三章:“彼其之子,美如玉。”

《秦風·小戎》一章:“言念君子,其如玉。”

《小雅·白駒》四章:“生芻一束,其人如玉。”

 

如《汾沮洳》所言之“美如玉”,美、好二詞之義在戰國時代混同,皆可指容色之美好,如《戰國策·齊策一》:“我孰與城北徐公美?”而《詩經》時代則是不同的,《鄭風·叔於田》:“不如叔也,洵美且好。”是其證。揚雄《方言》:“自關而西,秦晋之間,凡美色謂之好。”也就是説,好指容貌言,美則指德行言。如此,則形容“美”的“如玉”自然也是指“彼其之子”具有如玉般的德行。

周代天子、諸侯都有玉府,從已經出土的先秦時期墓葬來看,貴族的陪葬品總缺少不了玉。玉琮被一些人類學家認爲是死者藉以讓靈魂升天的“法器”,死者的嘴裏也要含玉,還有其他一些玉飾則隨墓主身份而定。由此我們可以知道,玉在先秦時期具有重要的象徵意義,這已爲多數學者論及,茲不贅述。而後世儒家以將玉作爲君子人格的象徵,也正是基於此。故而,我們可以斷定《毛傳》的解釋當有所本,可從;而朱熹應該是據宋人對“如玉”一詞的理解來注《詩經》,則並不恰當。《詩經》中用“如玉”一詞,絕不會是指人的美貌,而有學者將《召南·野有死麕》一詩看做淫詩或情詩,也不大合適。

故,《召南·野有死麕》的“有女如玉”,當從《毛傳》,指有女之德行如玉。此外,《秦風·小戎》篇也是説念此君子温温然如玉,亦是就其德行言。《小雅·白駒》篇亦是如此,言其人有如玉般德行。

 

三、釋角

 

《召南·行露》二章:“誰謂雀無角,何以穿我屋?

 

“角”字《毛傳》、《鄭箋》皆未解釋。《毛傳》:“不思物變而推其類,雀之穿屋似有角者。”《鄭箋》:“物有似而不同,雀之穿屋不以角乃以咮。”惟《説文》曰:“角,獸角也。”《鄭箋》以角、咮爲二物,大概也是以角爲獸角的。甲骨文之角字,正像獸角之形,本無可爭議。而宋人吳仁傑《兩漢刊誤補遺》始以角爲咮。[10]王夫之《詩經稗疏》認爲先儒之説皆有誤,當以咮訓[11]此説被《四庫總目》特地[12]而有些學者,如俞樾、于省吾先生、錢鍾書先生等認爲角當爲咮或噣的通假字,聞一多先生則認爲角乃噣之本字,皆非是。此異説已歷千年,且涉及碩儒,故其誤不得不辨。

俞樾《群經平議》説之未若後説詳細,故暫置之不論。聞一多先生在《詩經新義》中列五證,以角訓噣;[13]在《詩經通義》中列三證,以角爲噣之本字,實際上與《詩經新義》的證據大致是相同的;[14]《詩經通義乙》所列之五證則與《詩經新義》同[15]。將聞先生之證據綜合起來看,大致如下:第一,從字音角度來看,“觸古文作觕”,“《集韻》擉同捔”,則“角蜀音同”,“噣角音同,角蓋噣之初文,故噣爲喙,角亦爲喙。”第二,從字形的角度來看,甲骨文中角、喙“筆意相近,是古人造字,喙與角不分二物也”。第三,從字義角度來看,“獸角鳥喙,其形其質,本極相似,又同爲自衛之器,故古語角之一名,獸角與鳥喙共之。”其本系孳乳字爲觜,即喙也。第四,《漢書·董仲舒傳》曰:“夫天亦有所分予,予之齒者去其角,傅之翼者兩其足。”聞先生本吳仁傑、俞樾之説,因“牛羊麋鹿之屬,有角復有齒者衆矣”,以角不能指獸角。首先,即使角、屬音同,也不能説明二字義同,更不用説角是噣的初文了。其次,字形相近,或“酷肖”,亦不能證明二字相同。棗、棘二字一直以來部件都是相同的,只是結構不同,但二字之義一直都並不相同:棘可指酸棗,但絶不與棗混用。其三,形質與功能相同,亦未必可證二字相同,更何況其形質與功用未必如聞先生所説。觜爲角指孳乳字,亦缺乏顯證。很顯然,這三點都只是建立在一種可能性的基礎上,推測的成分大,證據則並不充分。其四,聞先生如此解《漢書》,實是誤讀《漢書》。本句當是一種比喻性的説法,大致的意思是,上天賜給了動物鋒利的牙齒,就不會讓它擁有堅硬的犄角;賜給了動物翅膀,就不會讓它擁有四足,而只能有兩足。此猶如西諺所謂:“上帝是公平的,在爲你打開一扇門的同時,會關上一扇窗户。”顔師古注“予之齒者去其角”曰:“謂牛無上齒則有腳,其餘無腳者則有上齒。”[16]其説齒爲“上齒”、以本句指牛皆可以商榷,其他則可從。若如聞先生的意見,則此句當理解爲賜給了鋒利牙齒就不會有尖鋭的嘴,義實不可解。以這樣一條强改古注,且尚有爭議的孤證以疑角爲喙,很明顯,並不能説明問題。

錢鍾書先生《管錐編》引明人姚旅《露書》“角應音禄,雀喙也”,又引王夫之《詩經稗疏》,認爲角爲咮或噣的通假字;説,“觀《太玄經·昆》之次二:‘三禽一角同尾’,又《窮》之次六:‘山無角,水無鱗’,《解》:‘角、禽也,鱗、魚也’;‘角又泛指鳥喙。”[17]其説看似有理,實則無據。據李珍華、周長楫編《漢字古今音表》[18],郭錫良先生編《漢字古音手册》[19],二家所擬定之上古音,均以角爲見母屋部字,而爲來母屋部字;上古是否有複輔音,學界尚有爭論,但即使角字上古聲紐爲複輔音[*gl-](近來的研究者多認爲該音應擬作[*gr-],可算作與禄同音,但咮或噣爲端母侯部字,與角和禄的上古音相差較遠,角與咮二字無通假之理,故據姚旅之説,不能證明他的結論,此説不足爲據。省吾先生《澤螺居詩經新證》以爲,“其實,角字應讀作咮或噣,角、咮、噣三字古韵屬侯部,故相假借。”[20]其韵部歸類是否正確,姑置之不論,即使三字韵部相同,也只能説明三字有通假的可能性,而未必一定通假。其實,通假還需要考慮其聲紐,于先生並未慮及。王輝先生談及古文字通假的原則時,認爲“判斷二字是否通假,既要有理論上的可能性,又要有文獻例證”,而且還特地引用于省吾先生的觀點作爲論據:“于省吾先生主張討論通假問題時要律例兼備,所下判斷才能令人信服(林澐《古文字研究》一一三頁)。”[21]而我們從先秦兩漢文獻中,鮮見他處有角與咮或噣通假之例證;高亨先生《古字通假會典》和王輝先生《古文字通假字典》均未見有二字通假之傳世文獻與出土文獻的例證。于先生的結論只是建立在一種可能性的基礎上,我們暫時又未發現有文獻例證,所以其説無法坐實。又,錢鍾書先生據揚雄《太玄》“三禽一角”云云,以爲角可指鳥喙,實不知此處之禽字,皆指獸,而非指鳥。《説文》:“禽,走獸總名。”《左傳·莊公二十四年》:“男贄,大者玉帛,小者禽鳥。”這裏玉帛對禽鳥,玉、帛爲二物,則禽、鳥亦當爲二物。《史記·龜策列傳》:“禽獸曰牝牡,置之山原;鳥有雌雄,布之林澤。”很明顯,這裏的“禽”不能指鳥,而該指獸。這也正支持了本文的看法:角指獸角。

 

四、釋誰謂

“誰謂”一詞,《詩經》中凡11見,集中出現於以下四篇之中:

 

《召南·行露》二章:“誰謂雀無角,何以穿我屋?誰謂女無家,何以速我獄?雖速我獄,室家不足!”三章:“誰謂鼠無牙,何以穿我墉?誰謂女無家,何以速我訟?雖速我訟,亦不女從!”

《邶風·風》二章:“行道遲遲,中心有違。不遠伊邇,薄送我畿。誰謂荼苦,其甘如薺。宴爾新昏,如兄如弟!”

《衛風·河廣》一章:“誰謂河廣,一葦杭之。誰謂宋遠,跂予望之。”二章:“誰謂河廣,曾不容刀。誰謂宋遠,曾不崇朝。”

《小雅·無羊》一章:“誰謂爾無羊?三百維群。誰謂爾無牛?九十其犉。爾羊來思,其角濈濈。爾牛來思,其耳濕濕。”

 

自來對“誰謂”一詞,多未加注意,或不加解釋,或以爲表反問語氣,即今語之“誰説”。錢鍾書先生《管錐編》説《召南·行露》篇,言及“誰謂”一詞,是“蓋明事之不然,而反詞質詰,以證其然,此正詩人妙用。”[22]此闡發“誰謂”之義,爲其具體義,而非概括義:就《行露》一篇而言,可以講得通,但若質諸整部《詩經》以言,其説則未必是。請舉《邶風·谷風》爲例,以明其説未恰之處:荼本爲苦菜,詩中言“誰謂荼苦”,顯然並非“事之不然”,而是以事實本就如此。“誰謂荼苦,其甘如薺”,表示的意思是:荼菜吃起來是苦的,但較之於棄婦此刻心理之苦,却顯得像薺菜一樣甘甜。這句話是借言荼苦,來襯托出棄婦之苦更甚。

我們再來看看其他各篇中的“誰謂”一詞。《召南·行露》二章《毛傳》:“不思物變而推其類,雀之穿屋似有角者。”《鄭箋》:“物有似而不同,雀之穿屋不以角乃以咮。”《説文》:“角,獸角也。”本文已證此説爲是。角既是指獸角,雀爲鳥類,是不可能有獸角的。本詩三章“誰謂鼠無牙”,這裏的“牙”,段玉裁《説文解字注》校之,以爲指“壯齒”。《説文》諸本多作“牡齒”,不辭,當以段校爲是。[23]壯齒,猶今語之臼齒。“齒”則猶今語之門牙,《左傳》中引古語“唇亡齒寒”即其證。這個詞,我們不能説成“唇亡牙寒”。徐鼎《毛詩名物圖説》引《本草》謂鼠“有四齒而無牙。”[24]可見,鼠當爲無牙之物。

據角和牙二字之義,我們可以推知,“誰謂雀無角,何以穿我屋?”所表達的意思是,雀本爲沒有獸角之物,而何以似有角般穿透我家的屋子?“誰謂鼠無牙,何以穿我墉?”意謂,鼠之齒小,沒有臼牙,而何以似有牙般穿透我家的墻壁?

《衛風·河廣》一詩中,“誰謂”一詞4見,後或接“河廣”,或接“宋遠”。《毛傳》於此無釋,而《孔疏》説“宋去衛甚遠”[25],是其正以宋國遠,而非不少今人《詩經》譯注所認爲的宋衛之間不遠。我們還可以據此知道,前句中亦是説黃河寬廣。這首詩所表達的意思是,黃河寬廣,衛國離宋國甚遠,但出歸衛國的宋桓公夫人因思念其子宋襄公,却覺得可以“一葦杭之”、“曾不容刀”,“跂予望之”、“曾不崇朝”。這種極力的渲染,正可以顯示出宋桓公夫人的急切之情。南宋末年的嚴粲對此詩的解釋正符合本詩辭氣:

 

夫人義不可往宋,而設爲或人以遠沮己,己爲辭以解之:誰謂河水廣而令我勿渡乎?但以一束蘆葦浮之水上,則可以杭渡而過,不爲廣也。誰謂宋國遠而令我勿往乎?我跂其足則可以望之,不爲遠也。欲往之切,故謂遠爲近,若真欲往宋者。思子之情,隱然於言外矣。[26]

 

以上三首詩皆出自《國風》,其中“誰謂”一詞後面所接成分爲一客觀事實,或者説,至少説話人主觀上認爲這是一個客觀事實,用以表示事本如此,而現實種種,却使人於主觀上又覺其並非如此。這種用法爲後世詩歌所繼承,比如:

 

東漢·韋賢《自劾詩》:“誰謂華高,企其齊而;誰謂德難,厲其庶而。”

漢·無名氏《蘭若生春陽》:“誰謂我無憂,積念發狂痴。”

六朝·陶淵明《始作鎮軍參軍經曲阿作》:“真想初在襟,誰謂形迹拘。”

六朝·謝靈運《七里瀨》:“誰謂古今殊,异世可同調。”

南朝·江淹《效阮公詩》:“誰謂人道廣,憂慨自相尋。”

唐·沈佺期《獨不見》:“誰謂含愁獨不見,更叫明月照流黃。”

唐·王勃《秋江送別二首》其二:“誰謂波瀾才一水,已覺山川是兩鄉。”

唐·張謂《讀後漢逸人傳二首》其一:“誰謂潁陽人,千秋如比肩。”

 

這些詩歌中所用的“誰謂”,用法正同《國風》。但是,《小雅·無羊》中的“誰謂爾無羊”、“誰謂爾無牛”却與前三首詩不同。這裏的“誰謂”一詞後面所接成分則並非事實,以用來表示反問語氣,指周宣王恢復牧人職後,國家羊牛甚多。這種用法在《禮記·禮器》中亦有同例:“誰謂由也而不知禮乎?”

由以上的分析,我們可以知道,“誰謂”一詞後面所接之事,或並非事實,至少是作者主觀上認爲並非事實,用以表反問語氣,猶今語之“誰説”;或本爲一客觀事實,或者説,至少説話人主觀上認同此一事實客觀存在,而用以表示事本如此,可是現實種種,却使説話人主觀上又覺其並非如此。在先秦兩漢的傳世文獻和後世一些詩歌作品的實際運用中,以後者居多,這需要我們在閲讀古書時區別對待。

 

 



[1] 陳才:《〈詩〉詞漫志》,《華夏文化論壇》第七輯,吉林文史出版社2002年版,第114119頁。

[2] 胡承珙:《求是堂文集》卷五,《續修四庫全書》第1500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288頁下。

[3] 聞一多:《詩經新義》,《詩經研究》,巴蜀書社2002年版,第119頁。

[4] 胡承珙撰,郭全芝校點:《毛詩後箋》卷二,黃山書社1999年版,第103頁。

[5] 程燕:《詩經异文輯考》,安徽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第31頁。

[6] 毛亨傳,鄭玄注,孔穎達疏:《毛詩正義》卷二(繁體標點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第118頁。

[7] 朱熹著,朱杰人校點:《詩集傳》卷一,《朱子全書》第1册,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418頁。

[8] 馬乘風(持盈):《詩經今注今譯》,新世界出版社2011年版,第19頁。

[9] 周振甫:《詩經譯注》,中華書局2010年第2版,第30頁。

[10] 吳仁傑:《兩漢刊誤補遺》卷六,《四庫全書》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影印本第253冊,第頁。

[11] 王夫之:《詩經稗疏》卷一,《船山全書》第3冊,嶽麓書社1996年版,第4849頁。

[12] 永瑢等:《欽定四庫全書總目》(整理本),中華書局2002年版,第206頁。

[13] 聞一多:《詩經新義》,《詩經研究》,第111113頁。

[14] 聞一多:《詩經通義》,《詩經研究》,第175177頁。

[15] 聞一多:《詩經通義乙》,《聞一多全集》第4冊,湖北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3637頁。

[16] 班固撰,顔師古注:《漢書》卷五十六,中華書局1962年版,第2521頁。

[17] 錢鍾書:《管錐編》第一册,第129頁。

[18] []李珍華,周長楫編撰:《漢字古今音表》,中華書局1993年版,第3420頁。

[19] 郭錫良編著:《漢字古音手册》(增訂本),商務印書館2010年版,第260168頁。

[20] 于省吾:《澤螺居詩經新證·澤螺居楚辭新證》,中華書局2003年版,第72頁。

[21] 王輝:《古文字通假字典·自序》,中華書局2008年版,第13頁。

[22] 錢鍾書:《管錐編》第一册,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7年第2版,第129-130頁。

[23] 拙文《〈説文解字〉“牡齒”當爲“壯齒”辨》於此有詳細考察,待刊。

[24] 徐鼎纂輯,王承略點校解説:《毛詩名物圖説》,清華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第84頁。

[25] 毛亨傳,鄭玄注,孔穎達疏:《毛詩正義》卷三(繁體標點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第283頁。

[26] 嚴粲:《詩緝》卷六,影《四庫薈要》本,吉林出版集團2005年版,第98頁上。

 

 

 

本文刊發於《傳統中國研究集刊》第11輯。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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