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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常喜:《上博六·用曰》劄記三則
在 2013/6/24 10:22:10 发布

 

《上博六·用曰》劄記三則

(首發)

 

范常喜

中山大學國際漢語學院

 

《上博六·用曰》簡1:思民之初生,多(險)㠯(以)難成,視之台(以)康樂,慝之台(以)兇(凶)坓(刑)。心目(及)言,是善敗之經。參節之未得,(預/舍)命乃縈

我們要討論的是此簡末句“參節之未得,(預/舍)命乃縈”。此句整理者釋讀非常審慎,于“乃縈”之後未加標點,似是懷疑此句未完,或聯他簡。簡文中的“”後括注“預”、“舍”兩字,疑莫能定。整句意思未作其他說明。[1]

李銳先生將此簡與16號簡相聯,重新標點釋作:“心目及言,是善敗之經。參(三)節之未得命,乃縈鰥(環)之身。吝(文)惠武,龔(恭)弔(淑)以成。”[2]

晏昌貴先生從李銳先生之編聯,認為“參(三)節”是:心、目、言。這是《用曰》的首簡,相當於整個文章的大綱,文章基本上圍繞心、目、言三節及其與德政的關係而展開。《鬼谷子·權》、《淮南子·繆稱》等篇中亦有以“心”、“耳、目”及“口”為人所用事之關鍵者。《荀子》、《韓非子》中亦有所謂“三節”者,但均與此處之“心、目、言”三者異。晏先生文提供了豐富的相關文獻例證,對此段簡文的理解很有助益。[3]

顧史考先生釋作“心目(及)言,是善敗之經,參節之未得(預〔舍〕)命乃縈〔攖〕”。顧先生認為“”當讀為“舍”,“縈”當讀為“攖”,該字為本章之末。“三節”,顧先生從晏昌貴先生所釋,并總結說:“‘心’概為所以藏意,‘目’即所以明視,‘口’乃所以慎言,因而是否能夠深思熟慮、明見是非而不亂言胡說,自然即是‘善敗之經’。”“命”即文獻中的“舍命”,即忠臣守信,不畏死而拼命之謂。“縈”或通“攖”,即觸犯之謂。整句是說:“君上既已康樂沉迷,臣下若未得藏心、明視、慎言等三節之指,那麼祇有捨命效死才敢冒險而犯上。”但接著顧先生又云“然涵義究竟如何,不見此處‘用曰’之句,亦不易知曉。”[4]

子居先生將其與14號簡相聯,釋作“心目及言,是善敗之經。參節之未得,豫命乃縈。用曰:毋事縸=。”并認為“豫”當訓為“備”;“縈”與“熒”通,當訓為“迷惑恐懼”。整句意思是說:三節不得,則惑而易亂,故“用曰毋事漠漠”。[5]

劉信芳先生認為“心目及言”謂思想、見識、言談。縈,繞也,曲也。“舍命乃縈”是指思想、見識、言談未得,則安身立命有曲折也。[6]

按:我們認為“參(三)節”當從晏昌貴先生所釋,即指“心、目、言”,亦即“心、目、口”。“節”本指竹節,引申後可表示人體中起轉動關聯作用的部分——“骨節”,如《吕氏春秋·開春》:“飲食居處適,則九竅百節千脈皆通利矣。”《後漢書·郭玉傳》:“骨節不彊,不能使藥。”在這一點上,“節”與“關”相類似。“關”本是門閂,引申後也可以指機器或物體中起轉動關聯作用的部分。如《後漢書·張衡傳》:“(候風地動儀)中有都柱,傍行八道,施關發機。”《素問·六元正紀大論》:“關節不利屈伸。”“關”還進一步引申而指身体的某些关键部位或器官,如《淮南子·主術訓》:“夫目妄視則淫,耳妄聽則惑,口妄言則亂。夫三關者,不可不慎守也。”據此推測,簡文將“心、目、口”其稱之為“三節”似與《淮南子》稱“目、耳、口”為“三關”相類。“節”亦可引申指事物的一部分。《淮南子·說林訓》:“見象牙乃知其大於牛,見虎尾乃知其大於貍,一節見而百節知也。”“心、目、口”,三者均為人之重要一部分,故可稱之為“三節”。不過,從為政的角度來看,這三部分又是一個互相聯系的整體,聯系三者之間的“關節”自然應當順暢無礙,方能政令通暢無阻。因此簡文所云“三節”亦可能是指“心、目、口”三者之間的“關節”。

“參(三)節之未得”中的“得”當是“相得”之義。“相得”即“相配、相稱”,如《易·繫辭上》:“天數五,地數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韓康伯注:“天地之數各五,五數相配,以合成金、木、水、火、土。”《春秋繁露·官制象天》:“以此見天之數,人之形,官之制,相參相得也。”引申而有“相互聯系”、“相互投合”之義,《墨子·備梯》:“以白衣爲服,以號相得,若此,則雲梯之攻敗矣。”《史記·魏其武安侯列傳》:“相得驩甚,無厭,恨相知晚也。”據此可知,“參(三)節之未得”意即“(心、目、口)三者互相配合得不好”。

(舍)命乃縈”中的“”即“豫”字,當讀作“舍”。“豫”、“舍”古音相近,故在出土文獻中“豫”常用爲“舍”。《上博三·中弓》23:“舉而所知,而所不知,人其(豫)之諸?”今本《論語•子路》作:“舉爾所知。爾所不知,人其舍諸?”《上博三·周易》24:“爾靈龜,觀我𢼸頤”,今本《周易•頤》作:“舍尓靈龜,觀我朵頤”。“舍命” 或作“舍令”,見於善夫克鼎、令方彝、毛公鼎等西周金文。王國維、吳闓生分別訓為“敷命”、“發號施令”,并據此將《詩·鄭風·羔裘》“彼其之子,舍命不渝”之“舍命”改訓作“傳達王命”。季旭昇先生對此有專文總結,[7]茲不贅述。新近公布的清華簡叁《芮良夫毖》簡15:“天猷畏矣,(舍)命亡(無)成。”整理者注:“‘舍命’乃古人常語。毛公鼎:‘父𢉩捨命。’《鄭風·羔裘》:‘捨命不渝。’指發佈號令而言。”[8]亦可與此相參。

“縈”本為迴旋纏繞之義,與“營”、“熒”、“”諸字當同源,音近義通,亦有“迷惑”之義。《潛夫論·浮侈》:“此長無益於吉凶,而空殘滅繒絲,縈悸小民。”汪繼培箋:“‘縈’與‘熒’通。”《史記·孔子世家》:“匹夫而營惑諸侯者罪當誅!”《荀子·宥坐》:“言談足以飾邪營衆。”楊倞注:“營讀爲熒。營衆,惑衆也。”簡文“(舍)命乃縈”意思說“發號施令於是就會混亂”。

整段簡文“心目及言,是善敗之經。參(三)節之未得,(舍)命乃縈”,大意是說:心、目、口是行政成敗的關鍵。(心、目、口)三節如果不能相互配合默契,那么發號施令就會混亂。本段簡文是強調為臣做事應當將心之所思,目之所視,以及口之所言,三者緊密配合,方能政令暢通,不引起混亂。

《上博六·用曰》簡2:柬(簡)=,事非與又(方。𦅅)惪(,冒難𨊠央(殃)非憮於福,亦毋忘。

以上是整理者張光裕先生的釋文。張先生認為“柬”讀為“簡”,“簡簡”,大貌。“足=”則未釋。“冒”意為“違犯”。“冒難”一語見《六韜·龍韜·王翼》:“使冒難攻銳。”“非憮於福”無釋。“力”可讀作“力勉”猶言“盡力”。“毋忘”一語多見於文獻。[9]何有祖先生將“足”改釋為“”,讀作“疏”。“疏疏”,猶“楚楚”,指服裝鮮明整齊貌。[10]晏昌貴先生讀“稱秉”為“揚謗”𦅅”則讀為“童”或“僮”“昧”之義揚謗而昧於德乃所以導致“冒難犯殃”。[11]

顧史考先生認為釋“足”釋“疋”均可,然在此仍當釋足,當讀如“知足”之“足”。“有方”則似謂“有禮”之士或“有道”之君。凡事君從政,若非與有方者相事,便要“𦅅德,冒難犯殃。”“秉”可讀為“病”,“秉”讀為“稱病”,亦即獨處不仕,不慕官爵之謂。“憮”似該讀為“慢”。“慢於”一詞恒見於早期文獻。“毋忘”中的“忘”或讀如字,亦可以讀“毋亡”。全章之意為:凡事便要簡樸知足,事君從政若非能與有方者相事,則寧可稱病不仕,或甚至冒險犯殃,而唯德是重;此并非因為不知福而輕視之,反而是所以勉力於真福而不致或忘。但最終顧先生依然指出“然此處終點亦過多,筆者妄錄以備一說爾。”[12]

胡瓊先生認為“𦅅惪”或可讀為“種德”,種樹德行之意。[13]王輝先生認為“事非與有方”當讀作“事非举有方”,意即举事无方。[14]子居先生認為“柬”讀為,慢忽之。“足”讀為“促”,“促促”指匆匆不安貌。“稱秉重德”,即以重德為依仗。簡末“非憮於福,亦力(勉)(以)毋忘”意謂:“言不是因為看重這種行為會有福報,但還是勉力而行,念念不忘。”子居先生最后認為“該段整體上是對良臣忠諫行為的一種否定。”[15]

按:“柬=足=”當從張光裕、何有祖二位先生釋作“柬(簡)=疋(疏)=”。“柬柬(簡簡)”在其他出土材料中亦寫作“闌闌”、“諫諫”等,大致有兩個義項,一是“和悅之貌”,一是“正直忠誠之貌”。如:

令狐君壺:“柬柬嘼嘼,康樂我家”。郭沫若認為,“柬柬”猶“侃侃”,和樂也。同聲之字有“闌闌”。《王遺者鐘》:“闌闌龢鐘。”即形容鐘聲之和。又有“𥳑𥳑。《商頌·那》:“奏樂𥳑𥳑”,亦言樂聲之和。“𥳑𥳑”又訓大,乃另一義。“嘼嘼”當讀為“肅肅”,敬也。均康樂之形容。[16]湯餘惠先生認為,“柬柬嘼嘼”,王子午鼎又作“闌闌獸獸”,即“簡簡優優”,張亞初說。《淮南子·時則訓》又作“優優簡簡”,高誘注:“優、簡,寬舒之貌。”[17]王子午鼎:“余不畏不差,惠於政德,淑于威義。闌闌獸獸。”研究者多訓“闌闌”為“和悅之貌”。[18]

郭店簡《性自命出》簡44-45:“又(有)亓(其)為人之=(節=)女(如)也,不又(有)夫柬=(簡=)之心則。又(有)亓(其)爲人之柬=(柬柬)女(如)也,不又(有)夫 (恆)怡之志則縵(慢)。”“柬柬”,趙建偉先生讀作“絕絕”,義猶完善之貌。李零先生認為似是形容人的誠信,疑讀作“謇謇”。偉先生讀為“簡簡”,質樸平易之貌。廖名春先生謂“簡簡之心”當即寬大之心,與人為善之心。李天虹先生認為“柬柬”當讀作“簡簡”,當訓作誠信。[19]我們認為此處的“簡簡”當訓作忠誠正直之貌,李零先生讀作的“謇謇”,似與“簡簡”屬同源關系,文獻中多用來表示忠貞正直之貌。《楚辭·離騷》:“余固知謇謇之爲患兮,忍而不能舍也。”王逸注:“謇謇,忠貞貌也。”《漢紀·昭帝紀》:“龔遂亦數直諫,陳禍福,號泣謇謇無已。”《後漢書·魯丕傳》:“陛下既廣納謇謇以開四聰,無令芻蕘以言得罪。”

*盤:“雩朕皇亞祖懿仲,諫=,克匍保厥辟孝王、夷王,有成于周邦。”劉懷君先生訓“諫諫”為直言規勸。[20]王輝先生讀“諫諫”為“簡簡”,訓作大。[21]董珊先生認為“往諫=”似相當於古書中的“狂簡”或“狂狷”。[22]我們認為此處“諫諫”似可讀作“簡簡”或“謇謇”,當以正直忠誠之貌訓之,劉懷君、董珊二位先生的意見基本可從。

結合簡文後文所云“𦅅)惪(,冒難𨊠央(殃)”,[23]我們認為《用曰》中的“柬柬(簡簡)”似當與“忠貞正直之貌”義近。“簡”有“簡亢”、“剛簡”、“簡直”等義,《後漢書·黨錮傳·李膺》:“膺性簡亢,無所交接,唯以同郡荀淑、陳寔爲師友。”《三國志·蜀志·鄧芝傳》:“性剛簡,不飾意氣,不得士類之和。”《史通·論贊》:“王劭志在簡直,言兼鄙野,苟得其理,遂忘其文。”可見“簡簡”的確可訓為簡亢、正直、忠貞等。“疏”有疏直,不拘小節之義。《孔叢子·陳士義》:“夫東閭子外質頑拙,有似疏直,然内懷容媚諂鬽,非大丈夫之節也。”《三國志·吳志·虞翻傳》:“翻性疏直,數有酒失。”裴松之注引《虞翻別傳》:“翻放棄南方,云‘自恨疏節,骨體不媚,犯上獲罪,當長没海隅。’”《三國志·魏志·崔琰傳》:“孫疏亮亢烈,剛簡能斷。”因此,簡文“柬(簡)=疋(疏)=”大意似是說“為臣要剛簡疏直”。但是,如果做人過于“剛簡疏直”就會走向貶義,變成了“簡慢”和“疏略”。後世文獻中有“疎簡”一詞,或作“簡疏”,多用來表示“簡慢”之義,如《後漢書·竇武傳》:“兄子紹,爲虎賁中郎將,性疎簡奢侈。”《陳書·到仲舉傳》:“性疎簡,不干涉世務,與朝士無所親狎,但聚財酣飲而已。”《新唐書·張嘉貞傳》:“性簡疏,與人不疑,内曠如也,或時以此失。”我們認為,後世文獻中“疏簡”很可能即簡文“柬(簡)=疋(疏)=”一語在後世的發展演變。

 “事非與又(有)方”當從顧史考先生釋。“有方”當是“有方之君”的省略。此句是說:凡事君,若非與有方者相事。“(稱)秉𦅅(重)惪(德)”中的“(稱)”當訓“稱舉”、“稱美”,《書·牧誓》:“稱爾戈,比爾干,立爾矛,予其誓。”孔传:“稱,舉也。”《逸周書·大聚》:“泉深而魚鼈歸之,草木茂而鳥獸歸之,稱賢使能、官有材而士歸之。”《禮記·祭統》:“銘之義,稱美而不稱惡。”“稱德”亦見於其他文獻,如《書·君奭》:“惟兹四人昭武王,惟冒丕單稱德。”[24]孔傳:“惟此四人明武王之德,使布冒天下,大盡舉行其德。”孔穎達正義:“單,盡。稱,舉也。”蔡沈集傳:“惟此四人能昭文王,遂覆冒天下,天下大盡稱武王之德。”“秉”當訓為“执持”。《爾雅·釋詁》:“秉,執也。”《管子·轻重乙》:“有一人秉劍而前。”“秉德”亦多見於文獻《書·君奭》:“百姓王人,罔不秉德明慎。”《楚辭·九章·橘頌》:“秉德無私,參天地兮。”《漢書·文帝紀》:“皆秉德以陪朕。”《三國志·蜀志·許靖傳》:“秉德無怠,稱朕意焉。”《詩·周頌·清廟》:“济济多士,秉文之德。”“𦅅”字亦見於上博八《李頌》簡2:“豐芋(華)𦅅(緟)光,民之所好可(兮)。”整理者曹錦炎先生指出𦅅(緟)光”即“重光”,本義指日光重明,比喻義指累世盛德,輝光相承。《書·顧命》:“昔君文王、武王,宣重光。”孔傳:“言昔先君文武,布其重光累聖之德。”簡文是來形容花貌,“豐華重光”猶言“繁花如錦”。[25]據此,簡文“𦅅”可讀作“重德”,即大德、厚德。[26]《漢書·車千秋傳》:“千秋居丞相位,謹厚有重德。”《禮記·中庸》:“故大德必得其位。”《淮南子·氾論訓》:“故人有厚德,無問其小節。”簡文“(稱)秉𦅅(重)惪(德)”意謂:稱舉秉持著大德。值得注意的是,周代金文中多見“秉明德”的說法,而且大多為臣下事上之語。如,鐘:“不敢弗帥且(祖)考,秉朙(明)德(夙)夕,左尹氏。”(集成01·248);作冊封鬲:“乍(作)冊(封)異(式)井(刑)秉朙(明)德。虔(夙)夕卹周邦。保王身。”[27];虢叔旅鐘:“穆穆秉元朙(明)德,御于氒辟。”(集成01·238);梁其鐘:“(梁)𠀠(其)肈(肇)帥井(型)皇且(祖)考,秉朙(明)德,虔(夙)夕,辟天子。”(集成01·189)。我們懷疑簡文“稱秉重德”與金文之“秉明德”、“秉元明德”等表述或相類。

“冒難𨊠(犯)央(殃)”中的“冒難”與“𨊠(犯)央(殃)”義近,意指冒著危險和頂著祸患。《六韜·龍韜·王翼》:“主揚威武,激勵三軍,使冒難攻銳,無所疑慮。”《三國志·魏志·桓階傳》:“太守孫堅舉階孝廉……會堅擊劉表戰死,階冒難詣表乞堅喪,表義而與之。”《易·坤》:“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非憮於福”中的“憮”可讀作“撫”,義為順應,依循。《書·皋陶謨》:“百僚師師,百工惟時,撫於五辰,庶績其凝。”孔傳:“言百官皆撫順五行之時。”《楚辭·九章·懷沙》:“撫情效志兮,寃屈而自抑。”王逸注:“撫,循也。”《史記·曆書》:“時雞三號,率明。撫十二節,卒於醜。”張守節正義:“撫猶循也。”“非撫於福”意即:非循於福。

基于以上對該段簡文中各處字句的分析,我們可以把整段簡文重新釋作“柬(簡)=疋(疏)=,事非與又(有)方。(稱)秉𦅅(重)惪(德),冒難𨊠(犯)央(殃),非憮(撫)於福,亦力(勉)(以)母(毋)忘。”整段大意為:為臣要剛簡而疏直,若所事之君非有有方之人。也要稱舉秉持著大德,冒著危險、頂著祸患(去規諫君王),這一定不是順應於福澤的作法,但也要盡力去做,不要忘記。

《上博六·用曰》簡3:丨,亓(其)又(有)成惪(德),閟(閉)言自(關)。誇亓(其)又(有)(中)墨,良人鼑安(焉)。難之少,足於㝅(愨),亦不(邇)於惻(賊)。用曰:遠君遠戾。

以上是整理者張光裕先生的釋文。張先生認為“成德”多見於文獻,如《尚書·伊訓》:“伊尹乃明言烈祖之成德,以訓於王。”“閟言”即“閉言”。“”讀為“關”。“閉言自關”,猶言慎言、訥言。“中墨”疑指“中繩墨”。“良人”多見於《詩》。“”讀作“邇”,近也。“惻”,讀為賊,害也。[28]

何祖先生認為所謂字當釋爲,讀作,意指疏遠,不親近。[29]董珊先生認為當讀為毀家紓難,訓為,文獻又有紓憂紓禍二詞,簡文謂由所引起的禍難稍稍紓緩,但又離外賊之禍不遠了。《說文》㝅,乳也,謂親生乳子。當謂近寵,並后、匹嫡之類。謂外賊,兩政、耦國之類。[30]

曹峰先生認為所謂“十”,恐為他字,此字當與后文聯讀。成德當作名詞解,意爲内在的品德。中墨的意義恐與之相應,也與内在有關。難之少,足於㝅(愨)似當斷爲難之。少足(疋?)於㝅(愨)難之可能是說要做到眞難啊遠君遠戻中的可能意爲,即近君則近罪,遠君則遠罪亦不邇於惻可能假借爲,整句是說也不去接近君主身邊的人,所以能遠君遠戻[31]

劉洪濤先生將整簡釋作“十,其又成德;閟(美?)言自關(讕?)誇,其又中墨;[32]難之!少(小)疋(疏)於㝅(穀),亦不埶(邇)於惻(賊)。用曰遠君遠戾。”其中的聲符相同,應假借為祿小疏於祿,意為不做官或不做高官,即下文的遠君不邇於賊,意為不近於害,即下文的遠戾[33]

陳偉先生認為簡文中所謂“十”字僅一豎筆,與郭店簡《緇衣》17號簡中的一字略同。後者在傳世本中寫作(出言有章)。此處恐亦是字,顯示義。章其有成德重其有中墨對應。所謂字當釋作“重”,著重、看重的意思。“墨”,疑當讀為。“少足於㝅,亦不邇於賊”中的“少”不當從上讀,簡文讀作少足於榖,似更好。[34]後來陳先生又指出,“誇”,意為誇示,誇耀,與(彰顯)相對。中謀成德相對。鼎,疑當讀爲,滅絕意。這兩句簡文應該是描述剛愎自用的君主。所以後面説遠君遠戾[35]

李銳先生釋首句作:“十其有成德,閉言自關。誇其有中墨,疐(實)人貞安(焉)。難之,少疋(紓)于㝅,亦不(邇)于惻(賊)。用曰:遠君遠戾。”[36]後又将首句改释作“丨(謹)其有成德,閉言自關。(祝)其有中墨,良人貞安(焉)”。李先生認為“丨”當讀為,義近於謹其有成德,閉言自關,所說當即是慎言之類的話。,疑讀為似與《禮記·玉藻》:卜人定龜,史定墨有關,火灼所裂之兆。簡文疑是泛言求神問吉等事,其是否合乎吉兆,則還需要良人貞焉[37]

陳劍先生將本簡釋作:“丨其有成德,閟言自關。誇其有中墨,良人真焉。難之!少疏於穀,亦不邇於賊。用曰:遠君遠戾。”未作進一步疏解。[38]陳先生後又將首句改釋作“亓()又(, 成惪(德),閟言自(關)𧦑亓(其)又(有)(中), , 墨,良人真image154(焉)。”并謂“意義不明,待考。”[39]

晏昌貴先生釋首句作“章其有成德,閟(閉)言自關。重其有中墨,良人貞(?)安(焉)。” 晏先生認為古之往往與相對,揚子《法言》:君子言則成文,動則成德。言為文,行為德。孔門四教,德行文學分居其二,即其證。德與言相對成文,所以下文有閉言自關的話。中墨疑讀為中默,可能是指中心靜默,猶有老子守中之旨。良人可能是“善人”、“君子”之義。貞安正焉[40]“難之”或讀“難乎”。“之”字古用法同於“乎”。簡文也許是說:“良人真安”,難的是既要“少疋于”,于又“不邇于惻”。“少”,稍;“疋”,疏;“”,愨,謹愿;“惻”,賊。[41]

楊澤生先生認為“丨”字當從裘錫圭先生釋為字初文,在簡文中應讀為。 字疑讀作終其有中墨,疑讀作古通,中墨或即終默良人真焉,當如《韓非子·解老》說:真者,慎之固也。郭店簡《緇衣》中的相應之字也當讀作“及”。[42]後來楊先生對前說有所修正,認為“及其有成德,閉言自關”,大意是有成德還要慎言。“𧦑”當讀作“伉”,訓為當。“中墨”意為遭受罪罰。“貞”即安貞。“伉其有中墨,良人貞焉”的大意是:當其遭受罪罰,好人也能平安度過、保全自身,即“厥身是衛”。[43]

顧史考先生將本簡分為二章,并認為前一章是論善言與“閉言”之對比,“閉言”并非有貶抑之義,而祇是說以善言勸諫君主時,自然要有以成全其德行之可能,否則便要懂得閉口藏私,不該講的莫講,始終保持沉默為佳。後一章釋作“良人鼎(爭),安(焉)難之,少疋(疏)於㝅(愨),亦不(狎)於惻(賊)。用曰:遠君遠戾。”大意是說:良臣不視[44]趣而過勇於諍諫,此才該視作麻煩之事而盡力避免。因而即使將於誠實忠厚方面稍有所疏漏,但祇要不去冒犯君上則可以與禍害保持距離。是以說:敬君上而遠之,則可以遠離罪過。[45]後來,顧先生又將“丨”字改釋作“乁”,讀為“”,認為此字與後文“亢”對文成意。本句簡文大意為:〔善言自然可以勸諫君主〕,使其道德上之成就達到極致;然而聽不進去之逆言自然便要閉口藏私,以便能始終保持沉默為佳。[46]

劉信芳先生認為“少疋”似是官名。讀為,解為祿。句意為:少疋之類供奔走的職官之于俸祿,也應該避開禍害。[47]遠君遠戾字,用字同而用義有差,前一乃禮之,是指與君保持恰當的距離,簡文遠君遠戾是指對君上以為敬,與保持距離。[48]

侯乃峰先生認爲“中墨”當從整理者理解為中繩墨,簡文如果連上字爲文,則中纆中繩,意爲某種言語(誇?)可以爲準繩,符合標準。[49]

巫雪如先生指出,晏昌貴先生將“難之少,足於?(愨)”讀為“難乎少疏於愨”,實欠妥當,主要原因是晏先生所引“之”字古用法同“乎”的例句,不是文意理解有誤,就是版本有問題或異文運用不當者。[50]

張金良先生將本簡首句釋作:“乁其有成德,閟(閉)言自關。誇其有中墨,良人鼑(真)安。” 張先生認為“乁”可讀為“侈”。“侈”與下文“誇”正為對文。“成德”猶言“至德”、“善德”。“中墨”,讀作“中謀”,猶言“良謀”。“鼑(真)”,可讀為“慎”,訓為“戒”。簡文大意為:奢言其有至德的人,自己關閉言路;自誇其有良謀的人,好人對他有戒心。細究起來,似乎當作“侈其有成德,良人鼑(慎)安。誇其有中墨,閟(閉)言自關。”然古人有“互文見義”之說,此處似不必過執。[51]

王寧先生認為首句應讀為丨(次)其有成德,閟言自關;𧦑其有中墨,良人貞焉。此簡完整,然其文與上面的第2簡不能連讀,其上當有缺簡,此四句乃承上文而言,因上面文意不明,又與下文文意不涉,因而此四句亦難索解,故此例只能暫存疑待考。[52]

按:“丨[53]亓(其)又(有)成惪(德)”中的“丨”字當從曹峰先生所說,應與下文連讀。此字在目前公布的楚簡中單獨出現過4[54],用爲偏旁出現過2次。相關辭例如次:

《郭店·緇衣》簡17:《寺(詩)》員(云):其頌(容)不改,出言又(有),利(黎)民所

《上博一·緇衣》簡10:……所 SH001Z~1

《上博二·容成氏》簡1:杭[55]未标题-1氏。

《上博六·用曰》簡3亓(其)又(有)成惪(德),閟(閉)言自(關)。

《上博八·李頌》簡1背:亂本[56]曾枳(枝),𡩻(浸)(毀)(章)可(兮)。

此字舊釋已經衆說紛紜,比如陳高志先生釋作“璋”之初文;[57]周鳳五先生從之,并謂像“玉璋省體之形”;[58]劉信芳先生認爲即見於《說文》的,讀若 [59]廖名春先生認為當為省,讀為,義同,指法度;[60]顔世鉉先生讀為,謂義近可通,均指禮法而言;[61]白於藍先生釋作“乀”,即《說文》所謂“左戾也。從反丿。讀與弗同”的“乀”字。[62]蘇建洲先生認為此字就是《說文》的,與是通假字關係,又或可讀為,意思是[63]裘锡圭先生釋為“針”字初文,讀為“慎”,并把黎民所讀作黎民所訓,認為就是黎民皆以之為榜樣的意思。[64]後來又有“丨”字的辭例出現,研究者又有了一些新的觀點,除前文所引之外,尚有另外幾位學者的意見,如,鄔可晶先生讀為即《說文·一上·丨部》引而上行讀若囟[65]王寧先生謂,讀為,是章法法度之意。[66]單育辰先生懷疑此字可能是表示缺字的符號。[67]

對於眾家說法,單育辰先生曾指出,從《郭店·緇衣》簡17、《上博一·緇衣》簡10與今本《禮記·緇衣》對照起來看,“”相當於今本的“章”字,“”相當於今本“望”字,因此該字的釋讀應該往陽部字的方向考慮,若不顧與傳世文獻相當的字對照而立新說者,恐怕是有問題的。[68]我們非常贊同單先生所做的這一分析,因此在上列說法當中,對於該字字源的推求,似當以陳高志先生釋作“璋”之初文較為可從。是,陳先生文中以《三禮圖》所附“璋”之形制立說,材料局限性較大,尚不足以令人完全信服。如果據出土實物來證之,可能會更有說服力。下面我們試作申述。

究竟何種玉器為璋,雖然目前學術界尚有不同意見,[69]但根據《說文》等傳世文獻中“半圭為璋”的記述,同時結合考古發掘的實物材料,可以得知其形制與圭相似,乃圭之一半,上端是一道斜邊。[70]

值得注意的是,侯馬盟誓遺址出土的5000餘件盟書中,90%都是寫在首成等邊三角形的長條形石圭上面,有100餘件是玉質圭片,另有少量是首作半圭的璋形者,質地都屬玉片。[71]溫縣盟書出土于16個坑,其中8坑單出石圭,5坑單出石簡,另外3坑中石圭堆積在石簡上。石簡呈細長薄片狀,質地較石圭細緻,堅硬,近似軟玉,根據簡端形式可分兩種:一種呈簡形,兩端平齊;一種呈璋形,璋首呈斜角,底端平齊。[72]據此可知,侯馬盟書和溫縣盟書均有相當數量的盟辭寫在石璋或玉璋上,這跟詛楚文所說的“箸于石章(璋)”恰相一致。[73]兩種盟書中的璋形器如下圖所示:

                

1   2   3   4  5

   1)(2)(3):侯馬盟書122117159[74]

       3)(4):溫縣盟書T114585T114499[75]

據發掘者介紹,溫縣盟書璋形玉器T114585,長23.5、寬1.35厘米。T:坎l4499,長17,寬1.35厘米。[76]侯馬盟書雖未公布這些璋的具體尺寸,但根據所附圖版可知,其長度和寬度應與溫縣盟書相近。由此看來,盟書中的這類璋與當時用于書寫材料的竹簡較為接近。古文字中“冊”、“典”等字中的“丨”皆為竹簡之象形,而這些璋又與竹簡相似,自然也可以用“丨”來象其形。所以把“丨”視為璋之象形初文似乎較為可從。

但是,此說最大的問題在于,周代金文與戰國楚簡中“章”字多見,而且金文中多用為“璋”。同批簡第1819號兩簡中也已有“章”字,分別寫作SH37B6~1SH3EB4~1,均不寫作象“璋”之形的“丨”。為何早期金文中的“璋”都不用此象形初文,而戰國楚簡中突然又用之,這一逆於文字發展規律的現象確實會令人生疑。[77]因此,我們在此再提出另外一種猜測,供方家參考。

我們懷疑“丨”也可能源自楚簡中常見的文章末尾的符號。楚簡中有相當數量的非文字標識符號,其中有一種書於文章末尾的符號與“丨”字相似。如:(上博五·季23(上博五·鮑8(上博三·亙13(郭·老甲32(郭·老甲39(上博七·凡甲30(上博七·凡乙22)等等。這類符號也常被寫作“𠄌”形,如:(上博四·相4(上博五·姑10(上博四·逸·多2(上博一·性40)等。此類與“丨”字相似的符號,多數位於一篇古書之末,通常寫在上一字之正下方或者偏右位置,在簡文中較易辨識。它出現的規律性較強,總是標於篇章之尾,其後竹簡書寫未滿,也作留白處理,不再書寫其他文字。[78]張顯成先生稱其為“終結號”。[79]程鵬萬先生稱作“文章結束符”。[80]劉信芳、王箐二位先生稱為“勾乙”符號。[81]戰國楚簡中所用符號相對隨意,上引諸位先生既已述及這一點,僅就上列這一種章末符號來看,有時寫作“丨”形,有時則寫作“乙”形,有時寫作“𠄌”形。這類符號有時還會用于篇章之中,提示斷句,以妨誤讀。此時其書寫仍然較為隨意,同一書手在同一支簡中可以把這一符號分別寫作“丨”、“𠄌”二形,如上博七《凡物流行》甲本第21號簡:“是古()又(有)(一)天下亡(無)不又,亡(無)(一)天下亦亡(無)(一)又(有)。”此句不易斷句,容易誤讀,所以抄寫者分別加了標識符號。前一處所書近於“丨”形,後一處則近於“𠄌”形。此例中第一處標識符號,因寫得非常像“丨”字,導致整理者曹錦炎先生誤釋作“丨(章)”,[82]在上博八《李頌》的整理意見中還引之為證。[83]上博八出版以後,隨即有研究者指出此例中所謂的“丨”均當是“句讀符號”,不當釋作“丨(章)”。[84]

根據以上分析推測,“丨”字也有可能源自當時寫於文章之末的標識符號。《說文》:“章,樂竟爲一章。从音从十。十,數之終也。”文章之一章與樂章相類,戰國時楚人用此符號記寫篇章之“章”當有此可能。相對于視其為“璋”之初文來說,把“”的來源推定為篇章末尾的標識符號較容易理順字際之間的關系。這一符號書寫簡單快捷,又多寫於篇章之末,戰國時人便直接用之表示“章”這個詞,遂與“章”字形成異體關系,從而保留在了簡文當中。當然,我們這一說法同樣屬于臆測,究竟是否如真是如此,尚待進一步的研究。雖然“丨”字的造字理據尚不易確知,但將“丨”讀為“章”仍然是目前最為可靠的讀法。

將“丨”讀作“章”,相關簡文基本可讀通。《郭店·緇衣》簡17亓(頌(容)不改,出言又(有)(章),利(黎)民所𧫱)。“出言有章”即“出言有條理和文采,如文章一般。”“黎民所𧫱”中從言的“𧫱”可能是為“稱揚”、“表彰”之義而造的專字,文獻中一般寫作“章”或“彰”。《國語·周語下》:“若能類善物,以混厚民人者,必有章譽蕃育之祚。”《商君書·說民》:“章善則過匿。”《孟子·告子下》:“尊賢育才,以彰有德。”《淮南子·覽冥訓》:“不彰其功,不揚其聲。”《史記·孟嘗君列傳》:“上則為君好利不愛士民,下則有離上抵負之名,非所以厲士民彰君聲也。焚無用虛債之券,捐不可得之虛計,令薛民親君而彰君之善聲也,君有何疑焉!本句大意是:其面容不改,說出的話如文章,黎民百姓所稱揚。今本作“望”,期望、景仰之意,《詩·大雅·卷阿》:“如珪如璋,令聞令望”。“望”與“𧫱”表義似有相近之處。

《上博二·容成氏》簡1:“杭章氏”。此為上古帝王名,留以待考。

《上博八·李頌》簡1:“亂本曾枳(枝),𡩻(浸)(毀)丨(章)可(兮)。”整理者從裘錫先生釋作“針”之初文讀爲,訓爲大木材。[85]復旦吉大古文字專業研究生聯合讀書會讀爲[86]我們認為,此處簡文讀作“章”、“彰”皆可,其義當為“明”、“盛”、“烈”等。《國語·周語下》:“夫見亂而不惕,所殘必多,其飾彌章。”韋昭注:“章,著也。”《呂氏春秋·勿躬》:“故善爲君者,矜服性命之情,而百官已治矣,黔首已親矣,名號已章矣。”高誘注:“章,明也。”《老子》:“法物滋彰,盗贼多有。”《呂氏春秋·審時》:“得時之稼,其臭香,其味甘,其氣章。”高誘注:“章,盛也。”“𡩻”當從整理者讀作“侵毀”,侵害、詆毀之義。《莊子·漁父》:“專知擅事,侵人自用,謂之貪。”《韓非子·孤憤》:“人主之左右,行非伯夷也,求索不得,貨賂不至,則精辯功息,而毁誣之言起矣。”簡文大意是說:零亂的樹根層疊的樹枝,對桐樹的侵害和詆毀非常明顯和厲害。《楚辭·大招》美冒众流,德泽章只。句式與本簡文相類,可資對比。

《上博六·用曰》簡3:“丨(章)亓(其)又(有)成惪(德),閟(閉)言自(關)。”“章”當與郭店簡《緇衣》之“𧫱”相類,亦當訓為稱揚、表彰,例不再舉。“成德”當從曹峰先生所說,當名詞解之,指內在的品德。“成德”多見於文獻,義為大德,如《易·乾》:“君子以成德爲行。”《左傳·成公十三年》:“不穀惡其無成德,是用宣之,以懲不壹。”“閟(閉)言自(關)”,意謂自己要關閉口唇不要說話。《楚辭·九章·橘頌》:“閉心自慎,終不失過兮。”王逸注:“言己閉心捐欲,勑慎自守,終不敢有過失也。”“閉心自慎”與簡文“閉言自關”頗相類。整句簡文“章其有成德,閉言自關”大意是說:(人臣)稱揚君王,自身要有成德,(即使如此,自己)也還是要慎於口舌,盡量不要多言。

“誇亓(其)又(有)(中)墨,良人鼑安(焉)”。“誇”當從陳劍先生改釋作“𧦑”,其義當近于“抗議”、“抗辭”、“抗疏”、“抗言”等中的“抗”。《後汉书·卢植传》:“(董卓)大會百官於朝堂,議欲廢立,羣僚無敢言,植獨抗議不同。”《風俗通·窮通·孔子》:“(孔子)復相定公,會于夾谷,昭舊以正其禮,抗辭以拒其侮。”《漢書·揚雄傳下》:“獨可抗疏,時道是非。”嵇康《管蔡論》:“遂乃抗言率衆,欲除國患。翼存天子,甘心毁旦。”簡文從言寫作“𧦑”當是“抗言”之專字。“(中)墨”與前文“成德”相對應,也當從曹峰先生所說,應以名詞性成分解之,也是一種內在品德。故此“中”當是中間,正中之義。“墨”義即繩墨,本指木工用以校正曲直的墨斗線,多引申為準則、法度。《楚辭·九辯》:“何時俗之工巧兮,背繩墨而改錯。”《孫子·九地》:“踐墨隨敵,以决戰事。”張預注:“循守法度,踐履規距,隨敵變化,形勢無常,乃可以决戰取勝。墨,繩墨也。”揚雄《太玄·法》:“物仰其墨,莫不被則。”“中墨”字面意思為“正中的繩墨”,比喻作“正中的準則或規矩”。“良人鼑安(焉)”中的“良人”當如晏昌貴先生所言,即賢人、君子之義,《詩·大雅·桑柔》:“維此良人,作爲式穀。”《莊子·田子方》:“昔者寡人夢見良人。”“鼑”字原簡文作SH006Y~3,多見於曾侯乙簡。陳劍先生釋作“真”,正確可從。其義當如《韓非子·解老》說:真者,慎之固也。楊澤生先生已引之。整句簡文“𧦑其有中墨,良人真焉”意思是說:(人臣向君王)抗言,自身也要有正中之繩墨(,不能過激亂講),(即使如此)君子也還是要非常謹慎。

“難之少,足於㝅(愨),亦不(邇)於惻(賊)。”“難之”當從曹峰先生所說,單獨一句,意謂“難啊”。“少”當訓為“稍”、“略”。《莊子·徐無鬼》:“今予病少痊,予又且復遊於六合之外。”《漢書·賈山傳》:“臣不敢以久遠諭,願借秦以爲諭,唯陛下少加意焉。”“足”可從何有祖先生釋作“疋(疏)”,“㝅”當從劉洪濤先生讀作“穀”,但不必通假為“祿”,因為“穀”本可以引申為俸祿之義,如《詩·小雅·天保》:“天保定爾,俾爾戩穀。”毛傳:“穀,祿。”《論語·憲問》:“憲問恥。子曰:‘邦有道,穀;邦無道,穀;恥也。’”何晏集解引孔注:“‘穀,祿也。邦有道,當食祿。’……君無道而在其朝,食其祿,是恥辱。”《孟子·滕文公上》:“經界不正,井地不鈞,穀祿不平。”趙岐注:“穀所以爲祿也。”簡文整句是說:難啊!稍稍疏遠一下俸祿,也就不會近於被殘害了。不過,另外還有一種可能是將“疋”讀作“胥”,訓作輔助。《爾雅·釋詁》:“胥,相也。”《新書·禮》:“胥者,相也。”《方言》卷六:“胥,輔也。吳越曰胥。”《史記·李斯列傳》:“胥人者,去其幾也。”張守節正義:“胥,相也。”如果照此理解,“少”則當釋作少量、不多。《鹽鐵論·備胡》:“少發則不足以更適,多發則民不堪其役。”整句簡文是說:少做對俸祿有幫助的事情,也就不會近於被殘害了。以上對此句的兩種解釋大體相同,均是強調為臣不要過于追求俸祿,只是程度稍有差別而已。為臣若能不貪求俸祿,淡然知足,自然會少難長久。《說苑·臣術》:“君賜之祿,知足而辭,故能久也。” 

不過需要一提的是,文獻中有與“少疋(胥)於穀”相類的辭例,下面我們也順帶稍作羅列梳理。《詩·大雅·柔桑》:“朋友已譖,不胥以穀。人亦有言,進退維谷。”鄭玄箋:“胥,相也。”《爾雅·釋詁》穀,善也。“不胥以穀”意即:不以善相助。清華簡叁《芮良夫毖》簡9:“凡百君子,(及)尔(爾)(藎)臣,疋(胥)收(糾)疋(胥)由,疋(胥)(穀)疋(胥)𡋕(均)。”整理者訓“胥”為“相”,訓“穀”為“养”。[87]蘇建洲先生訓“穀”為 “善”,更為可從。[88]簡文“疋(胥)(穀)”當是理解為“輔相於善”。以上兩例中的“胥以穀”與“胥穀”意相同,“”均訓為善,與《用曰》中的“穀”訓作祿不同。上博八《成王既邦》簡11:“外道之明者,少(疏)於身。”此例中的“”,整理者濮茅左先生讀作“疏”,訓作“粗疏”,并認為簡文大意是說“能明異道、小人之道,則不會蒙蔽,避於粗疏。”[89]我們懷疑“”可讀作“胥”,訓為相、助。簡文大意是說:明於外道,只會對自身有幫助。可見此例與《用曰》中的“少疋於穀”也僅是句子形式相類而已。

綜上所述,《用曰》3號簡整句簡文可重新釋寫作“丨(章)亓(其)又(有)成惪(德),閟(閉)言自(關);𧦑亓(其)又(有)(中)墨,良人真安(焉)。難之,少疋(疏/胥)於㝅(),亦不(邇)於惻(賊)。用曰:遠君遠戾。”大意是說:(人臣)稱揚(君王),自身要有成德,即使如此,也還是要慎於口舌,盡量不要多言;(人臣向君王)抗言,自身也要有正中之繩墨,(不能過激亂講,即使如此,)君子也還是要非常謹慎。難啊!稍稍疏遠一下俸祿/少做對俸祿有幫助的事情,也就不會近於被殘害了。因此說:與君王保持一定距離就會遠離罪戾了。

 



[1]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六)》,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286-287頁。

[2] 李銳《〈用曰〉新編(稿)》,簡帛網,2007713日。

[3] 晏昌貴《〈用曰〉劄記三則》,簡帛網,2007720日;晏昌貴《〈用曰〉零劄》,簡帛網,2007722日;晏昌貴《讀上博藏竹書〈用曰〉篇劄記》,“2007年中國簡帛學國際論壇”論文,臺灣大學中文系主辦,20071110-11日,後收入臺灣大學中國文學系編《2007年中國簡帛學國際論壇論文集》,臺灣大學中國文學系2011年,第140-141頁;晏昌貴《上博藏戰國楚竹書〈用曰〉篇的編聯與注解》,《楚文化研究論集》第8集,大象出版社2009年,第106頁。

[4] 顧史考《上博楚簡〈用曰〉章解》,“2007年中國簡帛學國際論壇”論文,臺灣大學中文系主辦,20071110-11日,後載于馮天瑜主編《人文論叢》(2008年卷),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9年;又《上博楚簡〈用曰〉章解(選本)》,臺灣大學中國文學系編《2007年中國簡帛學國際論壇論文集》,臺灣大學中國文學系2011年,第160-161頁。

[5] 子居《上博六〈用曰〉再編連》,《學燈》網刊,總第15期,2010年。

[6] 劉信芳編著《楚簡帛通假彙釋》,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第593頁。

[7] 季旭昇《〈鄭風·羔裘〉“舍命”古義新證》,《詩經古義新證》(增訂版),文史哲出版社1995年,第45-54頁;季旭昇《上博二小議(三):魯邦大旱、發命不夜》,簡帛研究網,2003521日。

[8] 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叁)》,中西書局2012年,第152頁。

[9]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六)》,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288頁。

[10] 何有祖《讀〈上博六〉札記》,簡帛網,200779日;何有祖《上博六〈用曰〉研讀》,《考古與文物》2010年第5期,第94頁。

[11] 晏昌貴《〈用曰〉札記三則》,簡帛網,2007722日;晏昌贵《上博藏戰國楚竹書〈用曰〉篇的編聯與注解》,《楚文化研究論集》第8集,大象出版社2009年,第115-116頁。

[12] 顧史考《上博楚簡〈用曰〉章解》,“2007年中國簡帛學國際論壇”論文,臺灣大學中文系主辦,20071110-11日,後載于馮天瑜主編《人文論叢》(2008年卷),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9年;又《上博楚簡〈用曰〉章解(選本)》,臺灣大學中國文學系編《2007年中國簡帛學國際論壇論文集》,臺灣大學中國文學系2011年,第163-164頁。

[13] 胡瓊《〈上博六〉零札》,簡帛網,200771日。

[14] 王輝《上博藏簡〈用曰〉篇新釋六則》,《中國歷史文物》2010年第6期,第80頁。

[15] 子居《上博六〈用曰〉再編連》,《學燈》網刊,總第15期,2010年。

[16] 郭沫若《郭沫若全集·考古編》第八卷,科學出版社2002年,第239頁。

[17] 湯餘惠《戰國銘文選》,吉林大學出版社1993年,第1頁。

[18] 參見郭國權《淅川下寺春秋楚墓青銅器銘文集釋》,吉林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8年,第50-51頁,指導教師:李守奎。

[19] 以上諸說均參見李天虹《郭店竹簡〈性自命出〉研究》,湖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180頁。

[20] 劉懷君、辛怡華、劉棟《盤銘文試釋》,《文物》2003年第6期,第92頁。

[21] 王輝《盤銘文箋釋》,《考古與文物》2003年第3期,第86頁。

[22] 董珊《略論西周單氏家族窖藏青銅器銘文》,《中國歷史文物》2003年第4期,第43頁。

[23] 按:若不考慮這一點,“柬柬(簡簡)”亦可訓為“和悅之貌”,“疋疋(疏疏)”即“寬舒之貌”。“簡簡疏疏”即形容從政者從容不迫之貌。

[24] 按:“惟冒丕單稱德”亦見於郭店簡《成之聞之》22號簡,簡文作“唯不嘼爯惪”。

[25]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八)》,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第243頁。

[26] 𦅅(重)德”亦可能是指“前人傳下來的累世盛德”,與“重光”之引申義近。

[27] 王冠英《作冊封鬲銘文考釋》,《中國歷史文物》2002年第2期。

[28]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六)》,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288-289頁。

[29] 何有祖《讀〈上博六〉札記》,簡帛網,200779日;何有祖《上博六〈用曰〉研讀》,《考古與文物》2010年第5期,第94頁。

[30] 董珊《讀〈上博六〉雜記》,簡帛網,2007710日。

[31] 曹峰《上博六〈用曰〉篇札記》,簡帛網,2007712日。

[32] 按:劉文此處原脫“良人真焉”一句。

[33] 劉洪濤《讀上博竹書〈用曰〉劄記》,簡帛網,2007713日。

[34] 陳偉《〈用曰〉校讀》,簡帛網,2007715日;陳偉《新出楚簡研讀》,武漢大學出版社2010年,第293-294頁。

[35] 陳偉《〈鄂君啓節〉——延綿30年的研讀》,簡帛網,2009825 日。

[36] 李銳《〈用曰〉新編(稿)》,簡帛網,2007713日。

[37] 李銳《讀〈用曰〉札記() 》,簡帛網,2007720日。

[38] 陳劍《讀〈上博(六)〉短札五則》,簡帛網,2007720

[39] 陳劍《試說戰國文字中寫法特殊的“亢”和从“亢”諸字》,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2010107日;又劉釗主編《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第3輯,復旦大學出版社2010年,第180頁。

[40] 晏昌貴《〈用曰〉零劄》,簡帛網,2007722日。

[41] 晏昌貴《上博藏戰國楚竹書〈用曰〉篇的編聯與注解》,楚文化研究會編《楚文化研究論集》第8輯,大象出版社2009年,第116頁;晏昌貴《讀上博藏竹書〈用曰〉篇劄記》,“2007年中國簡帛學國際論壇”論文,臺灣大學中文系主辦,20071110-11日,後收入臺灣大學中國文學系編《2007年中國簡帛學國際論壇論文集》,臺灣大學中國文學系2011年,第142-143頁。

[42] 楊澤生《上博簡〈用曰〉中的和郭店簡〈緇衣〉中的出言有及,黎民所慎》,簡帛網,2007730日。

[43] 楊澤生《上博簡〈用曰〉中的和郭店簡〈緇衣〉中的出言有及,黎民所慎》,張顯成主編《簡帛語言文字研究》第5輯,巴蜀書社2010年,第48-48頁。

[44] 按:當為“識”之誤。

[45] 顧史考先生《上博楚簡〈用曰〉章解》,“2007年中國簡帛學國際論壇”論文,臺灣大學中文系主辦,20071110-11日,後載于馮天瑜主編《人文論叢》(2008年卷),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9年;又《上博楚簡〈用曰〉章解(選本)》,臺灣大學中國文學系編《2007年中國簡帛學國際論壇論文集》,臺灣大學中國文學系2011年,第165-167頁。

[46] 顧史考《楚簡“乁(及)”字文例試解》,《古文字研究》第29輯,中華書局2012年,第627-628頁。

[47] 劉信芳《上博藏六〈用曰〉1213號簡試解》,簡帛網,2007728日;劉信芳編著《楚簡帛通假彙釋》,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第596頁。

[48] 劉信芳《〈上博藏六〉試解之三》,簡帛網,20078日。

[49] 侯乃峰《上博六賸義贅言》,簡帛網,20071030日。

[50] 巫雪如《楚簡考釋中的相關語法問題試探》,簡帛網,2009618日。

[51] 張金良《释乁》,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200923日。

[52] 王寧《再釋楚簡中的“丨”字》,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201197日。

[53] 為減少造字,後文除說明字形外,直接將該字寫作“丨”,但并非是指《說文·丨部》訓為“上下通也”之“丨”字。

[54] 李銳先生認為還有1例見於郭店簡殘簡27號簡,查核原簡可知作“”,僅留此二字,前後皆殘,其中的并不能斷定為“丨”字,也有可能是“不”等字的豎筆,故本文暫不討論此例。

[55] “杭”字原整理者釋“椲”,據陳劍先生說改。參見陳劍《試說戰國文字中寫法特殊的“亢”和从“亢”諸字》,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2010107日;又劉釗主編《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第3輯,復旦大學出版社2010年,第180頁。

[56] 整理者原誤釋為“木”,今正。

[57] 陳高志《〈郭店楚墓竹簡緇衣篇〉部分文字隸定檢討》,《張以仁先生七秩壽慶論文集》,學生書局1999年,第365-366頁。

[58] 周鳳五《郭店楚簡識字札記》,《張以仁先生七秩壽慶論文集》,學生書局1999年,第352頁。

[59] 劉信芳《郭店簡〈緇衣〉解詁》,武漢大學中國文化研究院編《郭店楚簡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170頁。

[60] 廖名春《郭店楚簡〈緇衣〉篇引〈詩〉考》,饒宗頤主編《華學》第4輯,紫禁城出版社2000年,第73頁。

[61] 顔世鉉《郭店楚簡散論(三)》,《大陸雜誌》2000年第2期,第76頁。

[62] 白於藍《郭店楚墓竹簡考釋(四篇)》,李學勤、謝貴華主編《簡帛研究二○○一》,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2001年,第192-193頁。

[63] 蘇建洲《〈郭店緇衣〉考釋一則》,簡帛研究网,2003625日。

[64] 裘錫圭《釋郭店〈緇衣〉出言有丨,黎民所”——兼說之初文》,荊門郭店楚簡研究(國際)中心編《古墓新知——紀念郭店楚簡出土十周年論文專輯》,國際炎黃文化出版社2003年,第1-6頁。

[65] 參見復旦吉大古文字專業研究生聯合讀書會《上博八〈李頌〉校讀》,文末4樓評論,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2011717日。

[66] 王寧《郭店楚簡〈緇衣〉文字補釋》,簡帛研究網,2002912日。

[67] 參見復旦吉大古文字專業研究生聯合讀書會《上博八〈李頌〉校讀》,注[13],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2011717日。

[68] 單育辰《〈容成氏〉文本集釋及相關問題研究》,吉林大學 2008“985工程研究生創新基金資助項目,第38頁,完成日期:2009220日。

[69] 參見孫慶偉《周代用玉制度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156-159頁。

[70] 參見夏鼐《商代玉器的分類、定名和用途》,《考古》1983年第5期,第459頁。

[71] 陶正剛《侯馬盟誓遺址出土玉幣的研究》,香港中文大學中國考古藝術研究中心編《南中國及鄰近地區古文化研究——慶祝鄭德坤教授從事學術活動六十周年論文集》,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1994年,第101-102頁。

[72] 河南省文物研究所《河南溫縣東周盟誓遺址一號坎發掘簡報》,《文物》1983年第3期,第77-89頁。

[73] 趙平安《從“著者石章”的解釋看詛楚文刻石的形制》,《學術研究》1992年第1期,第115頁。

[74] 山西省文物工作者委員會《侯馬盟書》,文物出版社1976年,第8691頁。

[75] 河南省文物研究所《河南溫縣東周盟誓遺址一號坎發掘簡報》,《文物》1983年第3期,第77-89頁,圖柒·1、圖捌·1

[76] 河南省文物研究所《河南溫縣東周盟誓遺址一號坎發掘簡報》,《文物》1983年第3期,第80頁。

[77] 陳高志先生本人也意識到了這一點,參見陳高志《〈郭店楚墓竹簡緇衣篇〉部分文字隸定檢討》,《張以仁先生七秩壽慶論文集》,學生書局1999年,第366頁,腳注6。馮勝君先生也曾對此說提出過批評,參見氏著《二十世紀古文獻新證研究》,齊魯書社2006年,第196-197頁。

[78] 李守奎、孫偉龍《上博簡標識符號五題》,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主辦《簡帛》第3輯,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187頁。

[79] 張顯成《簡帛文獻學通論》,中華書局2004年,第200頁。

[80] 程鵬萬《簡牘帛書格式研究》,吉林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06年,第118頁,指導教師:吳振武。

[81] 劉信芳、王箐《戰國簡牘帛書標點符號釋例》,《文獻》2012年第4期,第18頁。

[82]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七)》,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260-261頁。

[83]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八)》,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第239頁。

[84] 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研究生讀書會《〈上博(七)·凡物流形〉重編釋文》,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20081231日;又劉釗主編《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第3輯,復旦大學出版社2010年,第278281頁。

[85]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八)》,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第239頁。

[86] 復旦吉大古文字專業研究生聯合讀書會《上博八〈李頌〉校讀》,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2011717日。

[87] 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叁)》,中西書局2012年,第150151頁。

[88] 蘇建洲先生(網名“海天游蹤”)於《清華簡三〈芮良夫毖〉初讀》帖後跟帖,簡帛論壇,2013126日,http://www.bsm.org.cn/bbs/read.php?tid=3040&page=3

[89]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八)》,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第183頁。此例蒙北京大學中文系博士後王輝兄惠示,特此謹致謝忱。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3年6月24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3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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