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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錦前:妟鼎銘文試釋
在 2012/9/8 19:21:48 发布

 

妟鼎銘文試釋

(首發)

 

黃錦前

河南大學出土文獻研究中心

新近出版的《平頂山應國墓地》(第一卷)[1],公佈了1993年河南平頂山應國墓地M242出土的一件西周早期的妟鼎,其銘文內容相當重要,本文試作考釋,並就相關問題進行討論,不當之處,請讀者指正。

該鼎爲窄平沿,上有一對立耳,下腹向外傾垂,圜底,三柱足,上粗下細,頸飾兩道弦紋,可歸於王世民等《西周青銅器分期斷代研究》鼎的IVIII[2]。形制與之最爲接近的,是傳出於山東壽張縣梁山下的憲鼎[3],其時代爲西周早期後段,爲康王時物[4]。該鼎時代當與之相近,亦可定爲康王期。

與該鼎形制較爲接近的,還有19855月山東濟陽劉臺子西周墓出土的王姒鼎(M6:23[5]及應國墓地M84出土的應侯鼎(M84:76[6],前者爲窄平沿一對立耳較矮下腹向外傾垂三柱足上粗下細頸飾兩道弦紋。後者爲窄平沿,方唇,腹微鼓,口沿上一對立耳較矮,三柱足較細,頸飾兩道弦紋。與妟鼎相較,此二鼎明顯表現出時代較晚的特徵。其時代,前者在昭王時期[7],後者發掘者定爲恭王時期[8],這表明,妟鼎的時代,當不會晚至昭穆時期。

該鼎內壁近口沿處鑄銘文524字,作:

 

(拜)(稽)首,皇兄考于公,氒(厥)事。弟不敢不𢍰衣,𡖊夙)夜用旨公。

 

下面對銘文有關文字及內容稍作解釋。

首句“妟(拜)(稽)首”,“妟”字原篆作,其寫法可與甲骨、金文等下列寫法的“妟”及从“妟”之字相參照:

 

6.28.1  花東53[9]  𣱼 集成1.123

子璋鐘  集成1.113116

王子嬰次爐  集成16.10386

 

釋作“妟”殆無問題,而非“旡”字[10]

“皇兄考于公”,“皇”,美飾之辭。“考”,可讀作“孝”[11]。《說文》:“孝,善事父母者。”《禮記祭統》:“孝者,畜也。順於道,不逆於倫之謂畜。”

氒(厥)事”,“”字原篆作,一般多釋作“宁”,關於該字的釋讀,學者意見不一[12]。其在西周金文中,大致有兩種用法,或與“鑄”、“作”相同,或與“休”相當[13]。其中後一種用法主要見於下述各例:

 

1)夨令方彝:作冊令敢揚明公尹厥  集成16.9901

2)作冊夨令簋:令敢揚皇王  集成8.43004301

3)作冊大鼎:大揚皇天尹太保  集成5.2758-2761

4)亢鼎:亢對亞  上海博物館集刊》第八期,第121頁圖二

5)方簋蓋(楷侯簋蓋):方其日受  集成8.4139

6)伯姜鼎:天子伯姜……伯姜日受天子魯休。集成5.2791

7)爯簋:王弗忘應公室爯身……爯對揚王丕顯休  《文物》1999年第9期第84頁圖二

8)師酉鼎:王親袤師酉  中國歷史文物2004年第1期封二

 

有關辭例表明,在這類銘文中,將“”讀作“休”,大致不誤,尤其是將方簋蓋(楷侯簋蓋)銘“方其日受”與伯姜鼎銘的“伯姜日受天子魯休”相比照,更說明讀“休”不誤。“休”者,美善也。《詩·商頌·長發》:“何天之休。”鄭箋:“休,美也。”“休厥事”,與金文恆語“休有成事”、“休厥成事”等義近同。

“弟不敢不𢍰衣”,“𢍰”字原篆作,从睪从廾,當釋作“𢍰”。其寫法與金文中下列“𢍰”字可以相較:

 

樂子簠  集成9.4618

長子沫臣簠  集成9.4625

曾伯𩃲  集成9.46314632

子季嬴青簠  集成9.4594

 

𢍰”,《說文》:“引給也。”段注謂:“各本‘引給也’,不可通。惟《廣韵》作‘引繒皃’,似是隨唐相傳《説文》古本。引繒而長之,葢作僞之事。與‘斁,解也。殬,敗也’音義相通。或曰:‘當作引紿。紿,絲勞也。’”此“𢍰”字當如段注云讀作“斁”或“殬”。《說文》:“殬,敗也……《商書》曰:‘彝倫攸殬。’”上述《說文》所引《商書》即《尚書·洪範》句,“殬”或作“斁”,僞孔傳曰:“斁,敗也。”《詩·大雅·雲漢》:“耗斁下土。”“斁”,《說文》作“殬”。鄭箋:“斁,敗也。”《漢書·薛宣傳》:“不得其人,則大職墮斁。”顏師古註:“斁,壞也。”或又可讀作“”。《說文》:“懌,說也。《廣韻》:“懌悅也樂也。”爾雅》:“懌……服也。”郭璞注:“皆謂喜而服從。”《詩·小雅·節南山》:“既夷懌,如相醻矣。”毛傳:“懌,服也。”

“衣”字原篆作,從其構形來看,殆是“衣”字,與“卒”通[14],在銘文中應讀作“瘁”。“瘁”,《廣韻》:“病也。”《韻會》:“勞也。”《詩·小雅·北山》:“或盡瘁事國。”毛傳:“盡力勞病,以從國事。”又《雨無正》“唯躬是瘁”及《蓼莪》“生我勞瘁”句,鄭箋皆曰:“瘁,病也。”

𡖊(夙)夜用旨公”,“𡖊”字原篆作,筆畫不甚清晰,但與相關文字對照來看,釋作“𡖊”黨無問題。“夜”字原篆作,其上部筆畫稍殘,但對照相關字形來看,釋作“夜”亦無問題。

“旨”字原篆作,類似寫法見於金文中下列从“旨”之“嘗”字:

 

姬鼎  集成5.2681

 

故將其釋作“旨”無問題,而非“占”字[15]。“旨”訓“美”。《說文》:“旨,美也。”《詩·邶風·谷風》:“我有旨蓄。”毛傳:“旨,美也。”“”,即“䵼”[16]。《玉篇》:“煑也。”金文中恆見“旨飤(食)”一語[17],此銘的“旨”,義殆與之相近。

總之,銘文大意是說:妟之兄盡孝於公,任事亦有成。今其弟妟亦不敢不善事其職,當盡心盡力,鞠躬盡瘁,服侍於公。而與所謂的“喪服禮”並無絲毫的瓜葛[18]。即便不顧語境,將“𢍰衣”讀作“擇衣”,也不能將其與喪服禮硬扯上關係。大家知道,在古代,衣一般是指上衣。《說文》:“衣,依也。上曰衣,下曰裳。”《詩·邶風·綠衣》:“綠衣黃裳。”毛傳亦云:“上曰衣,下曰裳。”在傳世文獻中,也沒有見到以“衣”來稱謂喪服的。另外,如果此時喪服制度已確立並完備,則死者親屬需依親疏遠近服制而無選擇的權力和自由,因此說“擇衣”關乎喪服制度完全是無稽之談。至於出土文獻中關於喪服禮的記載,祗要對兩周金文稍有瞭解,我想大家都會不約而同的聯想到春秋早期的齊器宣子孟姜壺[19](舊稱“洹子孟姜壺”)銘文所載的有關內容,而並不是所謂的完全沒有記載。

下面再就相關問題進行討論。

傳世有兩件西周早期後段的應公方鼎[20],其内壁有銘文作:

 

(應)公乍(作)寶尊)彝,曰:奄[21],以乃弟用𡖊夙)夕)亯(享)。

 

其內容與上述妟鼎銘文所記似有一定關聯。

鼎銘的“奄”,李學勤認爲是“應公”的長子[22]。“奄”是影母談部字,而本器的“妟”字古音在影母元部,二者聲紐相同,韻部互爲通轉,二字古音較近,於音理可以相通。疑應公方鼎銘的奄與妟鼎銘文的妟係同人。若如此,則李說就需要重新考慮了,因妟鼎銘文明確提到“皇兄”。這同時也更可說明,鼎銘內容與上述妟鼎銘所記確有一定關聯。因此,將這兩篇銘文對讀,或許可以發現一些湮沒不顯的新信息。下面便以此爲基礎,對這兩篇銘文所反映的有關史事作一些推測。

妟鼎銘既曰“皇兄考于公,厥事”,很可能其時妟之“皇兄”已死,故妟踵其兄之舊職,故有下文“弟不敢不殬瘁,夙夜用旨公”等語,即以其兄爲表率。同時,銘文的“公”,與應公鼎銘的“應公”應即一人。

應公鼎銘既曰“奄,以乃弟用夙夕䵼”,可知銘文中應公所“曰”的對象奄,當非應公所爲作器者--妟鼎銘文中的“皇兄”,而是妟鼎的器主妟。應公所作之鼎,可能是作爲其長子,即妟的“皇兄”的祭器。

還有一種可能,即應公方鼎銘文的奄與妟鼎的器主妟並非一人,而是妟之兄,即妟鼎銘文中的“皇兄”,奄與妟非應公之子。因奄在應公身邊任職有功(即妟鼎銘所謂的“考于公,厥事”),故應公作器以贈,命其“以乃弟用夙夕䵼”,“弟”即指妟等。妟鼎銘曰“皇兄考于公,厥事”,則其時妟之“皇兄”奄已死,故妟踵其舊職,而作器答謝應公。若這樣理解,則銘文“皇兄考于公”的“考”就得另求其解。“考”或可訓作“成”。《詩·衞風·考槃》:“考槃在㵎。”毛傳:“考,成。”《書·大誥》:“天棐忱辭,其考我民。”《左傳》隱五年:“考仲子之宮。”僞孔傳及杜預注皆訓“考”爲“成”。《逸周書·職方》:“各脩平乃守,考乃職事。”孔晁注:“考,成也。”《禮記·禮運》:“禮義以爲器,故事行有考也。”鄭玄注:“考,成也。”

上文我們談到,妟鼎的年代,約在康王時期。現藏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的應公方鼎[23],其形制爲窄沿方唇,口沿上一對立耳,鼓腹,淺分襠,三柱足較細。腹部飾三組下卷角獸面紋,以雲雷紋填地。從形制與紋飾來看,其時代應在康王世。由上文的有關推論也可看出,兩件應公鼎的制作年代,應較妟鼎略早。

據有關文獻記載可知,應國的始封之君,是周武王之子[24],從年代上來看,妟鼎銘文的“公”,亦即應公鼎銘的“應公”,可能即爲第一代應公[25]。屬於此應公的銅器,傳世及近年出土的還有一些,李學勤已有簡單綜述[26],可參看。

總之,傳世兩件應公鼎的銘文與妟鼎銘文記載密切相關,由此或可窺見久已湮沒的西周早期應國的有關史事。若將其與相關銅器及銘文作進一步繫聯,或許會有更多系統深入的精彩發現。以上祗是我們的一些粗淺之見,希望能夠起拋磚引玉之效。

 



[1] 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平頂山市文物管理局:《平頂山應國墓地》(第一卷),鄭州:大象出版社20127月。

[2] 王世民、陳公柔、張長壽:《西周青銅器分期斷代研究》,北京:文物出版社199911月,第29頁。

[3] 陳夢家:《西周銅器斷代》,北京:中華書局20044月,第651頁,70

[4] 王世民、陳公柔、張長壽:《西周青銅器分期斷代研究》,北京:文物出版社199911月,第29頁。

[5] 《文物》1996年第12期第8頁圖六。

[6] 《文物》1998年第9期第8頁圖六。

[7] 山東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山東濟陽劉臺子西周六號墓清理報告》,《文物》1996年第12期,第22頁。

[8] 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平頂山市文物管理委員會:《平頂山應國墓地八十四號墓發掘簡報》,《文物》1998年第9期第1315-16頁。

[9] 參見高明、涂白奎:《古文字類編》(增訂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8月,第169頁。

[10] 袁俊杰、王龍正:《旡鼎與周代的喪服禮》,首屆禮學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2012.4.6-10,清華大學。

[11] 王輝:《古文字通假字典》,北京:中華書局20082月,第189-190頁。

[12] 有關意見可參見周法高主編《金文詁林》第九冊,香港:香港中文大學1975年,第4741-4750頁;馬承源:《亢鼎銘文——西周早期用貝幣交易玉器的記錄》,《上海博物館集刊》第八期,上海:上海書畫出版社200012月,第120-123頁;黃錫全:《西周貨幣史料的重要發現——亢鼎銘文的再研究》,載中國錢幣學會編《中國錢幣論文集》第四輯,北京:中國金融出版社20029月,第49-60頁;陳劍:《釋“琮”及相關諸字》,輯入氏著《甲骨金文考釋論集》,北京:綫裝書局20074月,第273-316頁。

[13] 李家浩:《應國爯簋銘文考釋》,《文物》1999年第9期,第83-94頁。

[14] 王輝:《古文字通假字典》,北京:中華書局20082月,第582頁。

[15] 袁俊杰、王龍正:《旡鼎與周代的喪服禮》,首屆禮學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2012.4.6-10,清華大學。

[16] 有關該字的討論,可參見陳劍:《甲骨金文舊釋“䵼”之字及相關諸字新釋》,載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編《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第二輯,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出版20088月,第13-47頁。

[17] 如晉侯對鋪(《晉國奇珍》第89頁)、弭仲簠(集成9.4627)、上曾太子般殷鼎(集成5.2750)、伯魚父簠(集成9.4525)、仲大師壺(《商周金文資料通鑒》第12360號)等。

[18] 袁俊杰、王龍正:《旡鼎與周代的喪服禮》,首屆禮學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2012.4.6-10,清華大學。

[19] 集成15.97299730;李學勤:《齊侯壺的年代與史事》,載《中華文史論叢》2006年第2輯(總第82輯),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6月,第1-6頁;拙文:《有兒簋釋讀及相關問題》,《中國國家博物館館刊》,待刊。

[20] 集成5.25532554

[21] 斷句從李學勤:《探尋久被遺忘的周代應國》,《文史知識》2010年第11期,第9-10頁。

[22] 李學勤:《探尋久被遺忘的周代應國》,《文史知識》2010年第11期,第10頁。

[23] Jessica RawsonWestern Zhou Ritual Bronzes in the Arthur M. Sackler Collections(《賽克勒所藏西周青銅禮器》),The Arthur M. Sackler Foundation, Washington, D.C.1990P225;陳夢家:《西周銅器斷代》,北京:中華書局20044月,第635頁,56附。

[24] 李學勤:《探尋久被遺忘的周代應國》,《文史知識》2010年第11期,第8-9頁。

[25] 李學勤:《探尋久被遺忘的周代應國》,《文史知識》2010年第11期,第10頁。

[26] 李學勤:《探尋久被遺忘的周代應國》,《文史知識》2010年第11期,第9-10頁。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2年9月8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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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评论
  • 金滕 在 2012/9/8 20:35:03 评价道:第1楼

    首字应释为“瘿”,可参见冯胜君先生《试说东周文字中部分“婴”及从“婴”之字的声符——兼释甲骨文中的“瘿和“颈” 。而“瘿”与文中提到的应公方鼎的“韵部较远,可能不是同一人。

  • 月下听泉 在 2012/9/8 21:11:03 评价道:第2楼

    金滕:

    首字应释为“瘿”,可参见冯胜君先生《试说东周文字中部分“婴”及从“婴”之字的声符——兼释甲骨文中的“瘿和“颈” 。而“瘿”与文中提到的应公方鼎的“韵部较远,可能不是同一人。

    我記得陳劍先生以前說過(忘了是課上還是閒談,似乎不是文章),西周金文這個从大上加申的字,實跟“奄”字沒啥關係。我同意他的看法。

  • 金滕 在 2012/9/8 21:33:13 评价道:第3楼

    依照陈剑先生的研究,即琮字,大概不能读为休。是否读为“崇”或“宗”, 皆取尊崇的意思。是说皇兄对孝于公这件事很尊崇,不敢怠慢。 ,

  • 海天 在 2012/9/8 21:42:53 评价道:第4楼

    我記得陳劍先生以前說過(忘了是課上還是閒談,似乎不是文章),西周金文這個从大上加申的字,實跟“奄”字沒啥關係。我同意他的看法。

    -------------------------------------------------

    月下兄可見陳劍先生:《甲骨金文舊釋“䵼”之字及相關諸字新釋》,載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編《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第二輯,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出版20088月29頁。《金文總集》1026號亦有此字。

  • 陳劍 在 2012/9/9 0:21:44 评价道:第5楼

        疑此銘當斷讀作:

            妟(拜)(稽)首,皇兄考于公、(寵)氒(厥)事弟。不敢不……

        “不敢不”之主語“妟/癭”承上省,“弟”字本非一定只能屬下讀(器主自稱“弟如何如何”亦頗怪)。“皇”字作動詞,與“美”、“休”義近,參看《甲骨金文考釋論集》292頁:

     

        “皇兄考于公、(寵)氒(厥)事弟”猶言“休兄考于公、(寵)氒(厥)事弟”,同類用法的“休”字(還有“魯”字)看《古代文史研究新探》146頁:

    其中豦簋全銘亦以“豦拜稽首,休……”開頭,與本銘尤近。同類用法的“魯”字又如刑侯簋“(刑侯)拜稽首,魯天子報厥頻福”。

        “(兄)(寵)氒(厥)事弟”即其兄將其事寵加於其弟(早期雙賓語句直接賓語與間接賓語位置關係較後代自由),背景可能就是本器器主從其兄手中接過族長之位、掌宗族之事(叔父卣“弔(叔)父曰:余考(老),不克御事。唯女(汝)焂其敬辥(乂)乃身,母(毋)尚爲小子”云云,其事可能亦相類;因此處有“厥”字,似難講成一般的兄命弟以某職事);“考于公”之“考”,意義方向不外乎報告、徵求得同意之類,似以其常用義“稽考”即可講通(公雖已故但仍可以占卜、祭祀之類方法溝通、求問)。郭店簡《唐虞之道》有“先聖與後聖,考後而歸先”語,裘先生綜合諸家說解釋爲“以後聖爲考徵對象而以先聖爲依歸”(《中國出土古文獻十講》280頁);此銘“考于公”似亦可解釋爲“考徵于公”(但“考徵”的對象一爲“公”本人、一爲“後聖”之行事等,仍微有不同)。總之“考”不必讀爲“孝”。

        銘文質簡,解釋之自由度遂頗大。以上所云亦未敢皆自必。但總感往如此方向考慮講,銘文才真正“有意思”,而非僅止於“也讀得通”而已。

        又應公方鼎“”字與“奄”字無關此點,其理易明,應當不獨我、而恐怕很多研究者都是這樣看的。從馬王堆帛書文字中較古老者看,“奄”本是上从“大”下从“甲”得聲之字(看《馬王堆簡帛文字編》488頁“掩”字;餘例尚多有),“申”乃“甲”之訛變。

     

        以上匆匆草就又想到,據叔父卣“余考(老),不克御事”,此銘“兄考于公”會不會也可能應讀爲“兄老于公”、即其兄向公(宗廟、神主)請老、告老之意?

     

    ,

  • 紫竹道人 在 2012/9/9 9:07:52 评价道:第6楼

    疑“弟不敢不𢍰衣”的“𢍰衣”乃一字而非二字,从“衣”、“𢍰”聲,即當“絝”或“褻衣”講的“襗”之異體。銘文“襗”讀爲黃錦前先生文中已提到的訓“喜而服從”的“懌”。根據陳劍先生的理解和斷句,其意略謂:兄向公告老,將宗族之事交予其弟,弟不敢不悅而服從……

  • 月下听泉 在 2012/9/9 10:17:34 评价道:第7楼

    陳劍:

       

        又應公方鼎“”字與“奄”字無關此點,其理易明,應當不獨我、而恐怕很多研究者都是這樣看的。從馬王堆帛書文字中較古老者看,“奄”本是上从“大”下从“甲”得聲之字(看《馬王堆簡帛文字編》488頁“掩”字;餘例尚多有),“申”乃“甲”之訛變。

     

    ,

    不知有無學者說過,“奄”(《說文》訓“覆也”)、“蓋”音義皆近,我還懷疑其上所从實非“大”,而是器蓋之形(即讀葉部的另一系“去”字、“盍”字等所从),兼有表音作用。此字實可能本來是個雙聲字。

  • yihai 在 2012/9/9 11:42:43 评价道:第8楼

    回月下兄:我心裡正是這麼想的。

    回紫竹老道兄:“不敢不”下甚難講。蓋“衣”字太可疑,其左下部分似尚未見金文“衣”有如此作者罷?更重要的是,末句“夙夜用旨肆公”,照現在的講法,“用”字即完全沒有著落。“不敢不……”句的解釋恐怕還得往跟本器有關的方向考慮,才能講得通。兄將所謂“𢍰衣”合爲一字,我倒想將之拆爲三字。如考慮釋作“不敢不𢍰(擇)入(納)北”,即選擇、納入此器(于兄),則下文“用”之對象即此器,就順暢多了。關於此類“入(納)”器于大宗之“入(納)”,參看《盡心集》裘先生《從幾件周代銅器銘文看宗法制度下的所有制》(如此說符合事實,則兄纘其政事於弟而仍收納祭祀於其父“公”之器,再想想“政由甯氏、祭則寡人”之類,就更有意思了)。“北”字拆出之後我也沒什麼好的辦法,硬要講的話,參照金文“北”或作“福”字之加注聲符、金文“福”與“寶”有交替、清華簡《繫年》“背/負”作“保、爻”雙聲等例(其餘唇音之職部字與唇音幽覺部字發生關係之例尚多),此“北”可讀爲寶器之“寶”,即就此鼎本身而言。——當然,這就更是沒邊的、“無妨猜上一猜”的東西了。

    “考”似確以讀爲“老”更順,蓋“兄老于公”與“寵厥事弟”兩事銜接更爲緊密而讀來自然流暢。

  • 黄杰 在 2012/9/9 16:41:50 评价道:第9楼

    看過黃先生文章及各位先生的意見,有一點淺見,寫出來向黃先生及大家請教。

     

    重訂釋文:

    (拜)(稽)首。皇兄考(孝)于公,氒(厥)事。弟不敢不睪╱廾,夙夜用(旨?)公。

     

    黃錦前先生舉“敢揚明公尹厥”、“敢揚皇王”、“揚皇天尹太保”等辭例,認為應讀為“休”。這種觀點有其道理,不過黃先生文中引到爯簋“爯對揚王丕顯休”,如果這個釋文可靠的話(查《文物》1999年第9期第84頁圖二爯簋銘文拓片,“休”之“”字並不清晰),似不能讀為“休”。

    原釋為“衣”,陳劍先生指出此釋可疑。金文“衣”字下部兩筆劃皆作內包之形,,無如此字作“北”形者。

    “用”似可解為“以”。

    此處當是動詞,金文中有相似用例,見《集成》648“用享~厥文考魯公”,2485“其用盟~宄嬀日辛”,以及黃文已經引到的2553、2554“夙夕~享”,5388、5389等。

    原釋“旨”,舉所從“旨”為證。此字上部豎直,與“旨”字常形上部作俯人形者有區別。不過從文意看,讀作“旨”似乎能夠成立,“旨”可理解為副詞(意為美),修飾動詞。如果這種理解不誤,那麼可能是“旨”略有訛變的形體。

    整體上我們贊同黃錦前先生的斷讀方案,本銘涉及三個人,“癭”、“皇兄”、“公”。“皇兄”,黃先生認為“皇”是美飾之辭,是對的,《集成》4198“蔡姞作皇兄尹叔尊彝”,也是同樣的稱呼。“癭”稱其兄為“皇兄”,自稱“弟”。

    銘文可分為三部分,“癭拜稽首”為第一部分,“皇兄孝于公,厥事”為第二部分,述其兄之功績,“弟不敢不睪╱廾,夙夜用旨公” 為第三部分,歸結到自己,表明自己虔敬之態度。這樣分析,似乎比較平正通達,也比較符合金文的一般結構。

  • 王寧 在 2012/9/9 22:50:12 评价道:第10楼

    看了諸位先生的討論非常受益,這裡也談點個人的淺見。
    ”這個字,宀下面所從的部份當即甲骨文“复”上面所從的“”這部份的變形,這個字竊意是訓“道”的那個“猷(猶)”字(詳拙文《釋“邎”》),故“复”字從之,會循道而返之意;“猷(猶)”古音幽部,故“复”從其聲古音亦在幽部。
    ”字當是從宀猷聲,很可能是“宿”字的本字,本義是行道入屋室止宿之意。“宿”字《廣韻》、《集韻》或讀息救切,《史記正義》讀息袖反,古音心紐幽部,當亦是從猷聲。
    金文辭中用之為休美字時當讀為“崇”,因為“宿”、“宗”心精旁紐雙聲、幽冬對轉疊韻,“宿”可讀為“宗”,而“宗”、“崇”古亦通用(參白於藍《戰國秦漢簡帛古書通假字彙纂》“宗與崇”條,623頁)。《爾雅·釋詁》:“崇,重也”,郝懿行《義疏》:
        “崇者,上文云‘高也’、‘充也’,充與高義皆為重。《詩》:‘福祿來崇’、《公羊·僖卅一年傳》:‘不崇朝而徧雨天下’,《毛傳》及何休注并云:‘崇,重也。’《詩》:‘維王其崇之’,鄭箋又云:‘崇,厚也。’厚即重字之訓。”
          “休”訓“美”,“崇”訓“高”、“重”、“厚”,其義相近。
    金文辭中或用“”為造作義者,當徑讀為“造”,這點陳劍先生已言之(《甲骨金文考釋論集·釋“琮”及相關諸字》,292頁),是很正確的。因為“造”、“宿”古音從心旁紐雙聲、同幽部疊韻,讀音最為接近也。當然也可讀為“修”,“修”有治、飾之義,也可理解為製造。
    該銘文中“皇兄考于公氒(厥)事”的“”在這裡當讀為“崇”訓“重”,這句大概是妟(癭)說其兄在公那裡擔任重要的職務,做很重要的事情這麼個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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