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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鳳瀚先生來函照登
在 2012/6/11 16:24:04 发布

 

來函照登

 

    編輯按:李宗焜先生主編《古文字與古代史》第三輯(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會議論文集之十,臺灣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20123月)發表了朱鳳瀚先生《殷墟花園莊東地甲骨卜辭中的人物關係再探討》一文。文章發表後,朱鳳瀚先生對其中個別地方有所訂正。今天朱先生請郭永秉先生轉來郵件,對此文需要修改的地方作了說明。網站遵照朱先生意願將大函刊出,供讀者參考。

2012611

 

編輯先生:

    史語所近日出版的《古文字與古代史》第三輯中,收有拙文一篇,題目為《殷墟花園莊東地甲骨卜辭中的人物關係再探討》,談了幾點不成熟的想法,目的是想和大家再議一下此批甲骨中“丁”與“王”的關係,但文中末尾(文集第71頁)所引《合集》309630973098幾條卜辭釋文與解釋均有不妥,應當刪去,相應的文末所附圖七、圖八亦應刪去。其中所謂“效丁人”不當釋“效”,過去姚孝遂先生在《詁林》的按語中,裘錫圭先生在《說卜辭的焚巫尫與作土龍》一文中,都已講過。我在文中三校時臨時加上三條資料,未加仔細檢對原片,有所疏漏,實為不妥。在此文剛面世時,特予更正,不敢再煩大家費心。至於這幾條卜辭當如何解釋,“丁人”、“丁家”等與“丁”有無關係,當再思考。此文所論其他問題,還希望與大家討論,敬請諸位方家指正。

 

朱鳳瀚

2012611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2年6月11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2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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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评论
  • 陳劍 在 2012/6/11 17:32:29 评价道:第1楼

         我舊在《說花園莊東地甲骨卜辭的“丁”——附:釋“速”》一文的初稿中,曾對有關問題略作猜測。終因覺殊無把握,故定稿時刪去。從後來大家的討論看,此似仍有其參考價值,故現借朱先生函下揭出。

     

     

          我們猜測,花東子卜辭和舊有“子組卜辭”之稱“武丁”為“丁”,或容許有其他的解釋。例如,可以設想,“丁”所表示的可能是我們尚不清楚的、跟“王”相類的某個詞。“王”可以認爲是從政治關係出發的稱呼,“丁”則是從宗法關係出發的一個稱呼。花東子卜辭和舊有“子組卜辭”的“子”都屬於商王的同姓小宗,“丁”或是這類小宗的族長“子”對同姓大宗的首領(子姓大宗的首領即是商王)的稱呼。[i]

        我們知道,在賓組卜辭中有“黃尹丁人”(見《合集》3097、3098、3099)、“黃丁人”(見《合集》22、3096),歷組卜辭有“伊丁人”(見《合集》30803、明後B2442=南明497),[ii]“黃”即“黃尹”,“伊”即“伊尹”,大部分學者認爲二者係同一人。在明後B2442(南明497)中,“伊丁”之“丁”作較大而且正方之形(《合集》32803的“丁”也有這個特點),跟同版“丁丑”之“丁”作較小的扁方形明顯不同。這類“丁”字,舊亦多釋為“方(祊)”,情況跟我們前文所討論過的花東子卜辭和舊有“子組卜辭”稱人的“丁”相似。

        “黃丁人”等應即指屬於“黃丁”等之人。《合集》3096云:“丙午卜,爭貞:黃丁人,在丁家有子?”可見“黃丁”亦可單稱“丁”。跟卜辭常見的“戈人(戈族之人)”、“朿人(朿族之人)”等相比,“黃丁人”等中多出的“丁”恐怕只能解釋為某種身份,如“首領”一類意思。[iii]同時,賓組卜辭又有“黃多子”,見《合集》3255正:“貞:呼黃多子出牛,于黃尹?”所謂“黃多子”應是“黃族”(即黃尹亦即伊尹之族)的一些族長。[iv]將“黃多子”跟“黃丁”相比較,“多子”或“子”正跟“丁”相對。可以設想,在商王看來,異姓的伊尹後人有大大小小的家族,其非嫡系大宗的各族長可統稱爲“黃多子”(猶如子姓商族在商王之外亦有“多子”);而其嫡系大宗的首領,即稱“黃丁”、“黃尹丁”、“伊尹丁”。據此進一步推測,在這些伊尹後人宗族的内部,各小宗族長之“子”也就可稱“黃丁”為“丁”了。這正跟花東子卜辭和舊有“子組卜辭”所反映出的商王同姓小宗族長“子”之稱商王為“丁”相類。“黃丁人”等,即黃尹族嫡系大宗首領所屬之人。此外卜辭還有“丁人”(《合集》13720)、“單丁人”(《合集》137)、“夢丁人”(《合集》32212、《英國所藏甲骨集》2428),也都可以理解為“”族、“單”族、“夢”族大宗首領所屬之人。


    [i]裘錫圭先生曾指出:“在商代,也許還不存在跟周代完全同義的‘大宗’、‘小宗’的名稱。但是,商王跟多子族族長們的關係,在實質上顯然就是大宗跟小宗的關係。”見裘錫圭:《關於商代的宗族組織與貴族和平民兩個階級的初步研究》,收入《古代文史研究新探》,306頁。江蘇古籍出版社,1992年6月。

    [ii]有關卜辭的解釋及其間關係的詳細情況,可參看裘錫圭:《說卜辭的焚巫尪與作土龍》,收入《古文字論集》,217~218頁。

    [iii]需要補充説明的是,卜辭“伊尹”或稱“伊丁”、“伊尹丁”,如《合集》32802云“又于伊丁”(《屯南》978同文),《屯南》3033云“又于伊尹丁”。卜辭“又伊尹”、“又于伊尹”和“又于黃尹”均多見,同時《合集》32802以“(又)于岳”跟“又于伊丁”對貞,而《合集》34192亦以“又于岳”跟“又于伊尹”對貞,《合集》3460正以“于岳”跟“于黃尹”對貞,凡此均可見“伊丁”、“伊尹丁”就是伊尹,“丁”不能像很多研究者那樣釋為“方(祊)”解釋為宗廟。卜辭常見於丁日祭祀伊尹,“丁”應是伊尹的日名(參看張光直:《談王亥與伊尹的祭日並再論殷商王制》,《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集刊》第35期,115頁。1973年。收入《中國青銅時代》,209~210頁。三聯書店,1999年9月),跟“伊丁人”等之“丁”不同。同時,“伊丁人”等中的“丁”,由於有卜辭“丁人”、“單丁人”和“夢丁人”之稱的對照,可知亦不能釋為日干。總之,作爲祭祀對象的“伊丁”跟“伊丁人”等中的“丁”應分別解釋。

    [iv]參看裘錫圭:《關於商代的宗族組織與貴族和平民兩個階級的初步研究》,收入《古代文史研究新探》,305~306頁。江蘇古籍出版社,1992年6月。

         

     

            因有此所謂“‘丁’所表示的可能是我們尚不清楚的、跟‘王’相類的某個詞”、“‘丁’則是從宗法關係出發的一個稱呼”之猜測,故我後來很相信裘先生將此類“丁”字讀爲“嫡”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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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战国时代 在 2012/6/11 22:33:26 评价道:第2楼

    根据陈剑先生、裘锡圭先生、李学勤先生等多数学者的研究,卜辞用作身份称呼的“丁”,用法有族内、族外两类:

    1商王同姓小宗族長之稱商王為

    2、黄尹丁人(黄丁人,即黄尹)、伊丁人(伊丁、伊尹丁,即伊尹),蕲丁人單丁人夢丁人,是异族的族长。

    我们知道,现在已知的商卜辞,绝大多数都是商王室卜辞,一般来说,其占卜主体是商王(王卜辞),或是商王室的小宗亲属之长(子卜辞)。照这样的认识,商王及其亲属恐怕不会称异族的首领为“嫡”或“帝”的,先生所释“嫡”或“帝”是族内亲属的称呼,适用于第一类称同族用法,但似乎不适合第二类称异族首领的用法。

           如果要在文献中找出一个词,可以同时适用上述同族和异族两类用法中的话,我觉得可以将“丁”读为“君长”意义的“正”。这种读法没有族内族外的分别。因为文献中“正人”一词屢见、“殷正百辟”、“翼九宗五正”之类的用法也不乏其例,所以可以较好地读通第二类用法。不过,商王的同族小宗称商王为“丁(正)”,语感上既显得生分,且无文献用例,但商王族内称商王为“君正”之“正”,意在强调其上下统属关系,在词义上大概也还能凑合。

           李学勤先生主张所谓的“丁”是“璧”的表意字,读为“辟”,在第一类用法中也能合适。但古书的固定搭配“正人”、“族名+正”较常见,却没有“辟人”、“族名+辟”的用法(也没有“嫡/帝人”、“族名+/帝”),所以释读为“丁(正)”似乎比释读“璧(辟)”略好一些。

           是否可以如此讲,我也没把握,借朱先生函下一角,提出来供大家参考。

  • 王寧 在 2012/6/12 9:25:26 评价道:第3楼

    根据裘锡圭先生和陈剑先生的研究来看,感觉“丁”字有可能就是后来的“党”字。
    《周禮·地官·大司徒》:“五家爲比,五比爲閭,四爲族,五族爲黨。”注:“百家,党正,各掌其党之政令教治。”《釋名·释州国》:“五百家爲党。党,長也。一聚之所尊長也。”
    卜辞中言“某丁人”可能说的是“某党人”,其词类似于“达巷党人”,比如陈剑先生举的“伊丁人”、“黄丁人”,可能是指伊尹党之人、黄党之人。不过卜辞的“党人”应当是具有宗族性质的亲缘团体。
    某党人的首领(党正)可能也可以简称“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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