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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玉蛟:“朕”在先秦時期的指代問題
在 2011/11/3 17:45:01 发布

 

“朕”在先秦时期的指代问题[1]

(首发)

 

王玉蛟

西南大学汉语言文献研究所

摘要:长期以来,学者们都认为“朕”在先秦时期可以指代普通民众,秦统一后才将其收归皇帝专用。但是,据对出土文献和传世文献中“朕”用例的调查和分析显示,“朕”在先秦时期也并非指代普通民众,而是地位显赫的贵族阶级的专利。

关键词:朕;先秦;指代;贵族阶级

 

“朕”作为第一人称代词,一向被认为在先秦时期是普通人的自称代词。汉·蔡邕《独断》卷上:“朕,我也。古代尊卑共之,贵贱不嫌,则可同号之义也。”《尔雅·释诂下》:“朕,我也。”《郭璞注》:“古者贵贱皆自称朕。”也就是说,在先秦时期,“朕”作为第一人称代词与其它第一人称代词没有什么区别,适用于任何人。杨伯峻、何乐士在《古汉语语法及其发展》中也认为:“‘朕’本是一般人的自称代词。《离骚》‘朕皇考曰伯庸’。”[2]然而,通过我们对出土材料和传世文献的调查和分析,此种说法欠妥。

一、出土文献

出土文献方面,我们选择甲骨文、简帛材料为例进行调查。考虑到在秦朝及以后的漫长封建社会里,“朕”成为皇帝的专用自称代词,故这个阶段的语料无研究价值,因此,选材皆出自先秦时期的语料。

(一)甲骨文

甲骨卜辞,是中国现在可知的最早的典籍,全面清理“朕”在甲骨卜辞中的指代内容,对于研究其在整个先秦时期的指代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基于此,我们以《殷墟甲骨刻辞摹释总集》[3](简称《总集》)为底本进行整理研究,发现“朕”凡30见,除去因残缺不能清楚理解其义者[4],其余全部指代商王。如:

1)庚辰卜 宾贞 刍于斗。(《总集》152正)

2)贞 刍于丘。(《总集》152正)

3)庚辰卜 王侯其立使人。(《总集》1022乙)

4)甲戌卜 王余令角妇载事。(《总集》5495

5)甲辰王卜 …羌弗…事二月。(《总集》6599

6)庚子卜 王贞 …循允于…(《总集》7258

(二)简帛材料:

在简帛材料中,我们以最新公布的《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壹)》[5](简称《清华简(壹)》)为语料进行统计分析,凡17见。其中有5例指代“王”,12例指代包括祭公在內的“公”,无一例表示臣子或小民。举例如下:

1.指代“王”的用例:

1闻周长不贰。(《程寤》6

2疾病甚。(《保训》2

3闻兹不旧,命未有所延。(《保训》10

2.指代“公”的用例:

1)谋父疾惟不瘳。(《祭公》3

2)公若曰:呜呼!寡邑小邦……”(《皇门1》)

3魂在辟昭王之所。(《祭公》3

二、传世文献

近年来,虽然出土文献的数量越来越多,并且以其失真性较小的优势备受学界关注,但是为了避免因材料局限而导致的结论不科学,我们进一步扩大调查范围,在传世的先秦文献中选取了5部重要作品作为调查对象,分别为:《诗经》、《左传》、《论语》、《国语》、《楚辞》[6],对其中出现的“朕”的用例进行穷尽性搜集和分析。

1.《诗经》分析

《诗经》中共出现4例“朕”,全部指代“王”。

1)无易由言,无曰苟矣,莫扪舌。[7](《毛诗·大雅·抑》)

2缵戎祖考,无废命。(《毛诗·大雅·韩奕》)

3)夙夜匪解,虔共尔位,命不易。(《毛诗·大雅·韩奕》)

4)於乎悠哉,未有艾。(《毛诗·周颂·访落》)

2.《左传》分析

《左传》中共出现2例“朕”,全部指代“王”。

1)王曰:“……往践乃职,无逆命。”《《左传·僖公》》

2王使刘定公赐齐侯,命曰:“……无废命。”(《左传·襄公》

3.《论语》分析

《论语》中共出现2例“朕”,全部指代舜帝。

1)舜亦以命禹曰:“躬有罪,无以万方。”(《论语卷十》)

2)舜亦以命禹曰:“万方有罪,罪在躬。”(《论语卷十》)

4.《国语》分析

《国语》中共出现3例,全部指代“王”。

1)吾闻之大誓,故曰:“梦协卜,袭于休祥,戎商必克。”(《国语卷三》)

2启乃心,沃心。(《国语卷一七》)

例(1),韦昭注曰:“朕,武王自谓也。”例(2引用武丁的话,故,“朕”指代“武丁”。

5.《楚辞》分析

《楚辞》中共出现8例,全部指代“屈原”。如:

1皇考曰伯庸。《楚辞卷一·离骚》

2车以复路兮。《楚辞卷一·离骚》

3辞而不听。(《楚辞卷四·九章》)

4幼清以廉洁兮。(《楚辞卷九·招魂》)

其实,屈原与楚王同姓,属于当时显赫的贵族阶级,即便是后来被罢黜流放之后,屈原仍旧心怀被重新重用之心,直至楚国灭亡之时,才心灰意冷,自沉汨罗江。以这样的忠君思想而论,屈原在思想意识里不可能抛开自己的贵族身份,故,他所自称的“朕”也应当看作是贵族阶级的自称。

总上,我们将上述语料中“朕”出现的次数以及其指代的内容总结如下:

指代內容

  

貴族(包括公、屈原)

出土

文献

甲骨文

23

《清华简(壹)》

5

12

 

4

 

2

 

2

 

3

 

8

总计

39

20

观察上表,我们可以得知,“朕”指代“王”占总出现次数的66.1%,而指代贵族阶级则占33.9%,没有发现表示普通民众的用例。

三、小 结

通过以上出土文献和传世文献的二重论证,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在先秦时期,“朕”作为第一人称代词并不是普通人的自称之词,而是地位显赫的王公贵族的专利品,带有鲜明的阶级色彩。

那么,为什么从古至今学者们一致认为“朕”在先秦时期是全民适用的自称代词呢?笔者认为有以下两点原因:

1.误读字典、辞书的解释。

如:《尔雅·释诂下》:“朕,我也。”《郭璞注》:“古者贵贱皆自称朕。”其实,《尔雅》是一部用近义词作注的辞书,它用“我”解释“朕”,只能说明“朕”和“我”的理性意义相同或相近,并不能说明二者在色彩意义上也相同。郭璞大概就是受此影响而武断地注释为“古者贵贱皆自称朕。”其实,“朕”作为第一人称代词一直内含尊崇、倨傲的感情色彩,这也是它一直被贵族阶级占用的重要原因。因此,那些认为当时的普通民众能自称“我”的同时也可以自称“朕”的想法是没有理据的。另外,在当时,贵族阶级除了自称“朕”之外,他们也大量使用“我”,这也是《尔雅》用“我”训释“朕”的一个重要依据。如:

1)王固曰 吉…(《总集》376反)

2)俾众勿违朕言。(《清华简·尹诰》3

3是故周文公之颂曰:“……求懿德,肆于时夏,允王保之。”(《国语卷一》)

但是,这并不能反向推理为:普通民众除了自称“我”之外,还自称“朕”。

2.把贵族阶级同普通民众混为一谈。

根据上文的材料显示,在先秦时期,“朕”确实没有像后世的封建社会那样被最高统治者独占,贵族阶级也同样可以使用,如屈原、祭公等。也正因为此,大量学者坚定地认为当时“朕”也可以为老百姓使用。如杨伯峻、何乐士在《古汉语语法及其发展》中认为:“‘朕’本是一般人的自称代词。”他举的例证即为:《离骚》“朕皇考曰伯庸。”但,屈原和楚王同姓,在楚国是显赫的贵族。祭公更不必多说,他在周朝曾出任顾命大臣,官位极其显赫,就连周天子都对他礼让有加,如:

王曰:“……我亦惟有若祖祭公,修和周邦,保乂王家。”王曰:“公称丕显德,以余小子扬文武之烈,扬成、康、昭主之烈。”王曰:“呜呼,公,汝念哉!逊措乃心,尽付畀余一人。”[8]

因此,我们不能由屈原、祭公自称“朕”而推断它就是普通人的自称代词。

其实,从“数”的范畴来看,“朕”作第一人称代词只表示单数,这与“吾”、“我”等第一人称代词明显不同,体现了它指代内容的唯一性,这种唯一性也体现了其使用者的尊贵性。另外,在先秦时期,第一人称代词并不只有“朕”一个,而秦始皇为了凸显自己的皇权选用“朕”作为专用,想必也不是偶然的。

 

 

参 考 文 献

 

[1]周玉秀《<逸周书>的语言特点及其文献学价值》[M].中华书局,2005.2.

[2]杨伯峻、何乐士《古汉语语法及其发展(修订版)》[M].语文出版社,2001.8.

[3]张显成《简帛文献学通论》[M].中华书局,2004.10.

[4]黄盛璋《古汉语的人身代词研究》[J].中国语文,1963.

[5]张玉金《春秋时代第一人称代词研究》[J].语言研究,2008.4.

注 释:

 



[1]该问题在拙作《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壹)人称代词研究》曾简单涉及,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简帛网。

[2]参看杨伯峻、何乐士《古汉语语法及其发展》,语文出版社,2001.8,第104页。

[3]姚孝遂主编,中华书局影印,1988.2第一版。

[4]因残缺不能理解其意者共计七例,分别为《总集》431450150165017501850199150

[5]《清华简(壹)》经整理小组鉴定为战国中期偏晚的作品,属于先秦语料。

[6]这五部作品以汉籍全文检索系统(第二版)为底本,陕西师范大学研发。

[7]《孔疏》:“言王无得轻易于此言语之教令,无得言曰,我出言苟且如是矣。”据此,可认定“朕”指代“王”。

[8]节选自《清华简(壹)·祭公之顾命》,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编,李学勤主编,上海文艺出版集团中西书局出版201012月版。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1年11月2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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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评论
  • 虎夷 在 2011/11/8 14:48:02 评价道:第1楼

    文中引用的关于“朕”的甲骨文,前面两条中,应为方国的名称,不是第一人称代词,请作者留意。

    即:

    1)庚辰卜 宾贞 刍于斗。(《总集》152正)

    2)贞 刍于丘。(《总集》152正)

    上面“朕”是方国名称,“斗”和“丘索”也是地名,三处相距不远。

                                                                     虎夷(非实名)

    ,

  • jnezjksh 在 2011/12/2 11:30:40 评价道:第2楼

    姜亮夫先生《楚辞通故》有对“朕”的论述:

    "屈赋中七用,皆作主语,居领有格,如“朕皇考曰伯庸”“回朕车以复路”“哀朕时之不当”“怀朕情而不发”皆是。此七用其中四见于《离骚》,二见于《九章》,而《九歌》《天问》等皆无之。《九歌》为楚地民歌,其不用此尊大之词宜也。考朕字早见于甲文之中(见余字举例),与余字同为王者所用之第一人称之领格,与《楚辞》同。陈某为此二字作一总结曰:“余单数第一人称主格,在别处可为宾格。朕单数第一人称领格。我多数第一人称领格,在他处可为主格。”在金文中朕字,亦全为领格,与甲文同。《尚书》中用之最多。《诗》亦三见,皆在《雅颂》中,《大雅韩奕》二见,《周颂访落》一见,《国风》中无用之者,《论语》二见,居领位,乃汤王自称《左传》僖十二年及哀十四年二“朕命”,乃述周王之言,则此词自殷商以来,已有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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