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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明:說“歲鼎克聞夙又商”
在 2010/11/30 12:38:53 发布

說“歲鼎克聞夙又商”

(首發)

 

嚴明

北京大學中國語言文學系08級古文字學碩士研究生

 

 

利簋銘文第二句(隸定暫從張政烺《利簋釋文》[1]):

歲鼎克聞夙又商

應當如何斷句及釋讀,各家歷來眾說紛紜。其概况可以參看趙誠《二十世紀金文研究述要》之第五章《20世紀70年代前後的金文研究》[2]中的歸納介紹。

其中,張政烺在《利簋釋文》中取歲指歲星說。他首先否認了鼎(或讀為貞)用為“貞卜“之義的說法,認為:

鼎讀為丁,義即當。古音無舌頭、舌上之分。卜辭以鼎為貞卜之貞。古人迷信,象征商這樣的大事,卜筮在所不免……但在甲子朝,已陳師牧野,“殷商之旅,其會如林”,周武王面對強大敵人,只能決戰,不容遲疑,當務在不問鬼神的餘地,而文義絕非倒述興師前的預卜,可見此鼎字不作貞卜講。

按,貞、鼎二字同源,無庸贅述。“義即當”信然,“讀為丁”則恐非是。張氏讀為丁,再訓為當,未免紆曲。此字不妨如字讀,義即為“當”。貞(鼎),古音在端母耕部,和在端母陽部的當字同紐鄰韻,音近可通,毋庸假 “丁”為之。銘文中亦有類似用法,如《獄肇簋銘》:[3]

祀于厥百神,亡不鼎 夆鬱香,則登于上下。

周寶宏認為,

通為肆字。“亡不鼎”之“鼎”當讀為“歲鼎克聞”之“鼎”,歲鼎指歲星當空,“亡不鼎”指百神無不當空而降,因此逢遇鬱香。

按,周氏之說,似有未盡善處,如將“”徑讀為“聞”,說見下。但將此二條之“鼎”皆訓為“當”,則是可取的。我們知道,鼎和貞是同源字。《廣雅 釋詁三》: 貞,當也。並引《離騷》:

攝提貞于孟陬兮,

惟庚寅吾用以降。

及《尚书· 洛浩》:

我二人共貞之。

並馬融注:

貞,當也。

為證。又王國維《洛誥解》:

貞當為鼎,當也。謂卜之休吉,王與周公共當之也。

至遲在東漢,文獻中表示“當 ”的意思,還有徑寫作“鼎”者,見于《漢書》:

無說《詩》,匡鼎來。      (《匡衡傳》)

顏師古注引服虔曰:

鼎猶言當也,若言匡且來也。

又引應劭曰:

鼎,方也。

又,

(石)顯鼎貴,上信用之。  (《賈損之傳》)

顏師古注引如淳曰:

鼎音釘,言方且欲貴矣。

又注曰:

方且,是也。讀如(今)〔本〕字。

張政烺先生則在斷定了銘文的鼎不用為貞卜的貞後繼續論證:

《國語·周語下》(韋昭注)記載伶州鳩論律的一段話,說到:“昔武王伐紂,歲在鶉火。 ”又說:“歲之所在,則我有周之分野。”這是周人自己的傳說,認為武王征商的時間與歲星的位置相合。“歲鼎”意謂歲星正當其位,宜於征伐商國。

按,伶洲鳩所說的歲,當是歲星,亦即木星。鶉火作為次名,是周的分野。歲星在鶉火,意味著對於周人而言,歲星所在正當其位,故云“歲鼎”。周人顯然是認為歲星當位這一天象宜於征伐。

較晚出的傳世古籍中則有關於武王伐紂時太歲星位的记载:

武王之誅紂也, 行之日以兵忌, 東面而迎太歲。(《荀子·儒效》)

武王伐紂,東面而迎歲。        (《淮南子·兵略訓》)

按,“迎”,正如《說文》中所解釋的,“逢也”,也有“當”的意思。但中國自戰國以降,曆法開始用太歲紀年,所以《淮南子》所謂“歲”,指的也應當是太歲,或即引自《荀子》。“太歲”與“歲星”周期相同,所不同者祗在於運行方向不同。《爾雅·釋天》說:

太歲在寅曰攝提格。

也就是正如上所引《離騷》所云,庚寅日之歲陽正在攝提格。“攝提格之歲,攝提在寅,歲星在丑”,時正當正月。《荀子》所謂 “東面而迎太歲”,是說其時太歲在寅或卯,其方嚮正在東方。而武王伐紂是從西嚮東進兵,故曰“迎(太)歲”。這與利簋銘文的記載,並不矛盾。

銘文所見器主利,官居右史。先秦時代,史官常隨軍出征,作為主帥的副手。如《史密簋銘》亦記載戰事:

王令師俗、史密曰:東征。

史密即是師俗父的副手。關於史官出征時的作用,見《周禮·太史》:

太史抱天時,與太師同車。

注引鄭眾曰:

大出師,則太史主抱式,以知天時,處吉兇。

疏云:

云“抱天時”者,太史知天道。天時,謂天文見時候者。史抱此天時,與太師、瞽人知天道者同在一車之上,共察天文,故同車也。

所以,張先生謂“當務在不問鬼神的餘地”,未免失之武斷。古人迷信,敬事鬼神,即使難免一戰,也往往行占卜,問吉兇。而觀察歲星是否當位,是否有利征伐,正是史官的職責所在。所以此事見於身為“右史”的利所作器之銘文,也就再合適不過了。

“克”,《說文繫傳》中說“ 能勝此物謂之克”,可以引申為“戰勝”之義。常見的用法是後接賓語,如《春秋·隐公元年》:

夏,五月。鄭伯克段於鄢。

洪亮吉《春秋左傳詁》引馬融注《尚書》:

克,勝也。

該條當系注《泰誓》,今本作:

予克纣,非予武,惟朕文考无罪;纣克予,非朕文考有罪,惟予小子无良。

又《禮記·坊記》引作:

予克紂,非予武,惟朕文考無罪;紂克予,非朕文考有罪,惟予小子無善良之德,故致败也。

而西周早期铭文中亦可見類似用法,如:

惟武王既克大邑商。       (《何尊》,《集成》4.6014

王後坂(返),克商。     (《小臣單觶》,《集成》4.6512

春秋時期亦有:

克狄淮夷。         (《曾伯簠》,《集成》9.4631

上引三條銘文中所見“克”字,應該都可以訓為“勝也。”傳世文獻講武王征商,亦多言“克”,如見于《左傳》者:

武王克商。         (《桓公二年》)

昔周克商。        (《成公十一年》)

與它們稍有不同的是,《利簋銘文》中的“克”,如上所說,應單斷,即前面省略主語,後面省略賓語。這種用法,亦可見於文獻,如:

既克,公問其故。               (《左傳·莊公十年》)

後大司馬吳漢,驃騎大將軍杜茂數擊芳,并不克。(《後漢書·盧芳傳》)

遣御史中丞盛修募兵討之,不能克。       (《後漢書·度尚傳》)

顯然,利簋銘文中,“克”字的用法和《左傳·莊公十年》中的用法相同,從整句來看,

武王征商……,克。

的用法與以上所引諸條中的“克 ”用法大同,就是“戰勝”的意思,後面承前省略賓語“商”。

張先生又考證“聞夙(又)有商”云:

聞字甲骨文常見,金文亦有之。金文婚字常以聞為聲符,而《毛公鼎》、《諫簋》皆假借為昏庸之昏。此處聞讀為昏暮之昏。夙之義為早,即黎明前。昏夙是指初昏到黎明前,指一個夜晚,猶旦暮指一個白天。上言甲子朝,此接言昏夙,次序亦順。

由此,張先生論斷:

“克昏夙有商”,是說一夜就得以佔有商國。武王陳師在甲子朝,紂王自焚在甲子夕,所以 “甲子之事”(《呂氏春秋》)在古代就出了名了。

按,這里,張政烺的解釋大體是正確的,唯克下當斷。說見上。“聞”當讀為“昏”。 昏、聞、問三字同源,在出土文獻中亦有“昏”假為“問”的例子,如《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七)·武王踐阼(甲本)》第1簡:

武王(問)於師尚父曰:“不知黃帝、顓頊、堯、舜之道在乎?”

按,簡文“”,整理者隸定為 “”,從宀從“”,括注讀為“問”。字亦見於《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一)·民之父母》第1簡:[5]

(問)汝而何謂民之父母?

劉洪濤先生在其碩士論文《上博竹書〈民之父母〉研究》[6]中曾對其字形進行分析,認為可以直接隸定為“”,讀為“詢問”之“問”。其實,也不妨認為“”、“”係一字之繁簡體。

從音韻的角度看,昏、聞、問古音同在文部,昏為曉母,聞、問同為明母,聞為平聲,從諧聲偏旁看,上古明母字與曉母字亦常見相互諧聲之例,茲不贅述。而昏、聞、問為同源字,在殷墟卜辭中就有聞讀為昏的例子,如《合集》11485

癸未卜。爭貞:旬兦咎?三日乙酉夕,月有食,。八月。

其中的“”通常隸定作“聞”,讀為昏。今按,隸定為“”似於字形更符。

所以,“昏夙”,當從張政烺說,意思是“從昏到夙”,也就是“一個夜晚”。張政烺所說“旦暮”,則屢見于《史記》:

秦王使使者告魏王曰:“吾攻趙,旦暮且下,諸侯敢救者,已拔趙,必移兵先擊之。 ”            (《魏公子列傳》)

寡人宜以身受命久矣,會義渠之事急,寡人旦暮自請太后。

(《范睢蔡澤列傳》)

今王與耳旦暮且死。           (《張耳陳餘列傳》)

按,以上的“旦暮”都是“一日之間”的意思,言其時間之短。“昏夙有商”的“有”則是“取得、占有”的意思。尤其是,“ 旦暮且下(趙)”和“昏夙有商”的語法結構以及要表達的意思都是很類似的。“旦暮且下(趙) ”是說將在從旦到暮的一天之內攻取趙國,而“昏夙有商”就是說在從昏到夙的一夜之間占領了商地。

關於商紂王兵敗於甲子昏(夕)事,亦見於《逸周书·世俘》:

时甲子夕,商王紂取天智玉琰五,環身厚以自焚。

 

所以,綜上所述,《利簋》銘文第二句應當斷讀為:

歲鼎(當),克,聞(昏)夙又(有)商。

翻譯成現代漢語就是:

歲星正當其位,(我軍)戰勝了(商軍),一夜之間就占領了商地。

 

 

注釋:

[1] 張政烺:《利簋釋文》,《考古》,1978年第01期。下引張政烺觀點皆出自該文,不再出注。

[2] 趙誠:《二十世紀金文研究述要》,第216226頁,太原:書海出版社,20031月。

[3] 銘文及釋文均見周寶宏:《金文考釋六則·〈新見商周青銅器瑰寶〉補釋》,《古文字研究》(第27輯),北京:中華書局,2008年。

[4] 說見《關於利簋銘文考釋的討論》,《文物》,北京:文物出版社,1978年第6期。

[5]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七)》,第151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200812月。

[6] 劉洪濤:《上博竹書<民之父母>研究》,北京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85月。

[7] 黃錫全:《楚簡續貂》,《簡帛研究》第3輯,77- 82頁,廣西教育出版社,199812月。

 

 

參考文獻:

《楚辭補注》,洪興祖撰,北京:中華書局, 1983年。

《春秋左傳注》,楊伯峻撰,北京:中華書局,1990年。

《爾雅今注》,徐朝華撰,天津:南開大學出版社,1994年修訂版。

《二十世紀金文研究述要》,趙誠著,太原:書海出版社

《國語》,韋昭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1998年。

《觀堂集林(外二種)》,王國維著,石家莊:河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

《廣雅疏證》,王念孫撰,北京:中華書局, 2004年。

《漢書》,班固撰,顏師古注,北京:中華書局,1962年。

《後漢書》,范曄、司馬彪撰,北京:中華書局1965年。

《淮南子集釋》,劉安撰,何寧集釋,北京:中華書局,1998年。

《甲骨文合集》,郭沫若主編,胡厚宣總編輯,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甲骨文合集》編輯工作組集體編輯,北京:中華書局, 2005年。

《經義述聞》,王引之撰, 南京:江蘇古籍出版社,1985

《禮記集說》,孫希旦撰,沈嘯寰、王星賢點校,北京:中華書局,1989年。

《呂氏春秋新校釋》,呂不韋撰,陳其猷校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

《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二)》,馬承源主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

《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七)》,馬承源主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

《說文系傳》,徐鍇撰,北京:中華書局, 1998年。

《荀子集解》,荀況撰,王先謙集解,北京:中華書局,1988年。

《逸周書校補注譯》,黃懷信著,西安:三秦出版社,2006年。

《殷周金文集成釋文》,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編,香港:香港中文大學中國文化研究所,2001年。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0年11月26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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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评论
  • 晖甫 在 2010/11/30 16:52:43 评价道:第1楼

    *肇乍(作)朕文考甲公寶彝,其日夙夕用(厥)(馨)香(敦)示(祀)于(厥)百神,亡(無/罔)不鼎(正);燹(芬)夆(芳)(馨)香,則登于上下;用匄百福、邁(萬)年,俗(欲)兹百生(姓)亡(無/罔)不(禀)(厥)臨(逢)魯。孫孫子其邁(萬)年(永)寶用兹彝,其(世)母(毋)朢(忘)。

    引自: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411

  • 晖甫 在 2010/11/30 16:58:17 评价道:第2楼

    *

    《說文繫傳》

  • 无斁 在 2010/11/30 18:41:58 评价道:第3楼

    劉釗先生曾發表《利簋銘文新解》(《廈大史學》第二輯),對該段銘文有新解,請參看。

  • 續逸 在 2010/11/30 21:13:12 评价道:第4楼

    利簋、㺇器相關文章漏引不少,此外,㺇器“亡不鼎”之“鼎”,後出衛簋作“則”,孰是孰非?文章也沒有給予討論。

  • 刘呈缇 在 2010/11/30 21:49:28 评价道:第5楼

    無斁先生提到的劉釗先生《利簋銘文新解》,又見於《古研》26輯,查找較便。

  • jiaguwen1899 在 2010/11/30 23:53:32 评价道:第6楼

     

        利簋的相關討論,只用趙誠先生書是不够的。戴文濤《利簋銘文匯釋》(《安徽農業大學學報》2008年第1期)引到一些後出的文章。在趙書、戴文所引之外,至少還有以下幾篇:

        周言:《利簋銘文“歲鼎”補釋》,《華東師範大學學報》20009月。

        何炳隸、劉雨:《夏商周斷代工程基本思路質疑》,《燕京學報》新14期,北京大學出版社2003年。

        羅琨:《利簋“歲鼎”析疑》,《考古》2006年第9期。

        劉雨:《“殺人越貨”和“夏鼎”》,《考古與文物》2008年第3期。

        胡平、王曉樸:《利簋銘文“歲鼎”探析》,《華章》2009年第15期。

        吳偉:《利簋銘文再釋》,《文博》2009年第3期。

        張富祥:《利簋銘文新釋》,《山東大學學報》2010年第2期。

     

        所引“獄肇簋”樓上諸位已經指出器名有誤。銘文開頭的肇作”云云,是金文習見,“肇”字幷非人名。

       

        文末注銘文及釋文均見周寶宏:《金文考釋六則·〈新見商周青銅器瑰寶〉補釋》”,實際文發表在2008年,之前關於此器學者論述除了周文已經提到的吳振先生文,至少還有:

        李學勤《伯 青銅器與西周典祀》,“第一届古文字與古代史學術討論會”論文,[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20069月;《古文字與古代史》第一輯,[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2007年。

        吳鎮烽《  器銘文考釋》,《考古與文物》2006年第6期。

    此外重要的文章尚有:

        裘錫圭《 簋銘補釋》,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08424日。

     

        又,既然說“釋文均見周寶宏”,而釋文引作“ 夆鬱香”,實際先生釋文作“ 夆鬯香”。

     

    《甲骨文合集》11485“癸未卜  。爭貞:旬兦咎?三日乙酉夕,月有食, 。八月。”原辭無上“ ”字。又云:“其中的‘ ’通常隸定作‘聞’,讀為昏。今按,隸定為‘ ’似於字形更符”。“聞”是釋讀,非隸定。且該字左側並非從“昏”,隸定為“ ”於字形並不“更符”。

        有些意見人說過的如“鼎”可直接訓“當”,裘錫圭先生關于 文章中就说

    “鼎”字本可訓“當”,但從“鼎”的本義不可能引伸出“當”義,訓“當”的“鼎”字所代表的,應該是由“正”孳乳的一個詞。然而古書所見的這種“鼎”字,一般當“方當”講,而不當“適當”講。這是我和吳先生所以要將鼎銘的“鼎”讀為“正”的原因。不過我們也不能完全排除這樣一種可能性:訓“當”的“鼎”字本來也可以當“適當”講,但這種用法在古書中沒有保存下來。如果真是這樣,簋銘的“鼎”字就不必改讀了。

     

        關於前人意見的引述有時不夠確切,如既云“張氏讀為丁,再訓為當”,下文又說“貞(鼎)……和當字同紐鄰韻,音近可通,毋庸假‘丁’為之”,先生並不是說銘文假“丁”為“當”。

     

        “鼎和貞是同源字”,“昏、聞、問三字同源”,這些表述似可再斟酌斟酌。

     

        “從音韻的角度看,昏、聞、問古音同在文部,昏為曉母,聞、問同為明母,聞為平聲,從諧聲偏旁看,上古明母字與曉母字亦常見相互諧聲之例,茲不贅述。

    聞為平聲”四字對於論述似乎沒有幫助。

     

        幾處錯字:

        引張政烺先生文“當務在不問鬼神的餘地”,“務在不當作無再卜

         引《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一)·民之父母》第1:“ 問)汝而何謂民之父母?”,“汝而何”當作“何如而可”

     

        文末註釋[7] 黃錫全先生的《楚簡續貂》,文中似乎未見引用。大概是參考了黃先生關於“昏”的論述吧,如此則放在“參考文獻”中較妥。

     

  • 老书生 在 2010/12/1 9:41:30 评价道:第7楼

    吴孙权先生利簋铭文再议和刘钊先生利簋铭文新解是目前写作本文不可绕开的参考文章。两先生文均见古研。

  • huaxianzi 在 2010/12/1 19:19:12 评价道:第8楼

    十分喜欢这个网站的学术氛围。

    同时,还有一个意外的收获:“利簋”资料的收集。谢谢各位大虾了。

     

  • 知北游 在 2010/12/19 10:40:32 评价道:第9楼

    个人认为,诸家在解释上都囿于这个“岁”字,解释得似均有问题。

    其铭文或当读为“武王征商,隹甲子朝岁,鼎克,闻夙又商”,岁读为遂,《春秋元命苞》说“岁之言遂也”,《广雅·释言》:“岁,遂也”,遂古训往、训进、训达,“甲子朝岁(遂),鼎克”应该是说甲子朝前往,正克商师,故下言“闻(昏)夙有商”,“昏夙”是指很短的时间,谓周师用了很短的时间就占领了商。

    这里的“岁”与岁星并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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