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尸子》三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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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雲荃
南京大學歷史學院博士研究生
摘要:《尸子》的“雒陶”當即“咎繇(皋陶)”。黃帝“合宮”當為“玄宮”,屬於戰國中晚期以至漢代所設想和實踐的明堂制度,不應該以此隨意與新石器時期的考古發現相牽合比附。“順之則治,逆之則凶”,“避天下之逆,從天下之順”,“居是去非”“從道必吉,反道必凶”的表達方式與《大禹謨》“惠迪吉,從逆凶”如出一轍。而它們都托於務成昭和舜,卻從不一及於《大禹謨》與禹,正可補證《大禹謨》之偽。
《尸子》一書在《漢書·藝文志》中為“雜家”,“《尸子》二十篇,名佼,魯人,秦相商君師之。鞅死,佼逃入蜀。”[1]《隋書·經籍志》:“《尸子》二十卷,目一卷。梁十九卷。秦相衛鞅上客尸佼撰。其九篇亡,魏黃初中續。”[2]後代《尸子》續有亡佚,從元代開始就有輯佚之作出現,而清人汪繼培所輯“最為稱善”。[3]
然今本《尸子》,頗多漢人色彩,如引用《爾雅》及《禮記》《大戴禮記》中多篇文字,故民國人多疑其非先秦舊籍。[4]本世紀以來多有為《尸子》辯護者,雖有一定成績,但總體上並不成功。近年,寇志強通過分析《尸子》與《呂氏春秋》的關係,並根據該書佚文涉及秦始皇登泰山事,認為該書“最終完成當在始皇二十八年(前219年)後”,所論極是。[5]惟寇先生認為該書成於秦始皇焚書以前,則並無根據。《尸子》中存在較為濃重的漢代甚至漢以後的色彩是難以否認的,學者大可不必自先設限。《尸子》成書年代問題,需要多方搜求證據才能準確定位,非此處所能具論。
魏代富在汪繼培輯本基礎上作《尸子疏證》,其補正汪氏之處良多,可稱近來古籍整理工作中的佳作。頃捧讀《尸子疏證》,亦複間有所得,撰為劄記三則,以共商於讀《尸子》者。
(一)“雒陶”即“皋陶”
《漢書·古今人表》九等人中“上下”有“雒陶”“續身”“柏楊”“東不訾”“秦不虛”前後相連,顏師古注:“雒陶以下皆舜之友也。‘身’或作‘耳’,‘虛’或作‘宇’。並見‘尸子’。”[6]“雒陶”以及五人同時出現,在漢代及此以前除《漢書》以外,僅見於《尸子》。汪繼培輯本《尸子》:“舜事親養老,為天下法。其遊也,得六人,曰雒陶、方回、續身、伯陽、東不識、秦不空,皆一國之賢者也。”[7]這裏面,“方回”於《古今人表》在“上中”。[8]《古今人表》的名單與《尸子》如此一致,且並無類似的文獻見於它書,似乎可以證明《尸子》這一段文字應該是《古今人表》的來源。
《聖賢群輔錄》比《尸子》多一人:“雄(一作雒)陶、方回、續牙、伯陽、東不訾(或云不識)、秦不虛(或云不空)、靈甫。”“右舜七友,並為歴山雷澤之遊。《戰國策》顏歜云:‘堯有九佐,舜有七友。’而《尸子》只載雄陶等六人,不載靈甫。皇甫士安作《逸士傳》云:‘視其友則雄陶、方回、續牙、伯陽、東不訾、秦不空、靈甫之徒’。是為七子,與《戰國策》相應。”[9]
但《戰國策》所云“舜有七友”果真和《逸士傳》及《聖賢群輔錄》所列七人一致嗎?《戰國策》顏斶對齊宣王,說:“堯有九佐,舜有七友,禹有五丞,湯有三輔”是要齊宣王“明乎士之貴也”。[10]如此整齊的數字排比,顯然是出於文章作者的審美要求,並非實指。皇甫謐及《聖賢群輔錄》的作者要用《尸子》中的六人加上一個“靈甫”來比附這七人,實是魏晉人出於泥古情結的附會之談,是在《尸子》和《古今人表》基礎上所踵事增華。
《尸子》這段文字中提及舜所得六人,有的見於《韓非子·說疑》:“若夫許由、續牙、晉伯陽、秦顛頡、衛僑如、狐不稽、重明、董不識、卞隨、務光、伯夷、叔齊,此十二人者……”[11]俞樾:“‘顛頡’,晉人而系之秦;‘僑如’,魯人而系之衛,為不可曉”,故疑本作“晉顛頡、魯僑如”而屬於《說疑》下麵一段文字,因傳寫誤入此節,又於誤“晉”字在“伯陽”上。[12]俞說有一定道理,可以參考。這段文字中,顯然“續牙”即“續身”,“晉伯陽”即“伯陽”,“董不識”即“東不識”。不過這些人在十二人之中,位置雜錯,恐怕《韓非子》未必是認為他們是舜時期的人,只是籠統說是上古的賢人隱士。
舜所得六人之中,有幾位在其他文獻中還出現過,如《墨子·所染》“舜染於許由、伯陽”。[13]《呂氏春秋·本味》:“黃帝立四面,堯、舜得伯陽、續耳然後成。”[14]《淮南子·俶真訓》:“許由、方回、善卷、披衣得達其道。”[15]大概《尸子》刺取古書中關於堯舜的傳說人物伯陽、續耳、方回及《韓非子》中不明其背景的“董不識”而湊成四人,又由“董不識”“狐不稽”之例,而創造出一個“秦不空”。“董”為姓氏古所常見,“東”則罕覲。這也證明“秦不空”之“秦”在西與“東不識”之“東”相對是有意安排。
《尸子》六人的五人都得到瞭解釋,那“雒陶”又從何而來?[16]竊以為“雒陶”即“皋陶”。“皋”或作“咎”,“陶”或作“繇”,如《離騷》:“湯禹嚴而求合兮,摯咎繇而能調”。[17]“皋陶”與“咎繇”是音近假借關係。“咎”,《說文》:“災也。從人,從各。各者,相違也。”[18]戰國文字字形與之相符。“雒”《說文》:“忌欺也。從隹,各聲”。段注云:“各本作鵋䳢”。[19]雒、洛可通,古文常見,自不待言。而雒、洛、咎其實都從“各”得聲,皆可假借。皋陶在《尚書·舜典》中是舜廷的“士”,自然是有資格成為舜交遊所得的六位賢人之一。准此,則“雒陶”即是“皋陶”。
《漢書》中“咎繇”在上中,《尸子》在“雒陶”之外也常提到包括“皋陶”在內的三后。則“皋陶”與“雒陶”在傳說中已經分化為兩人。也可能由“皋陶”而變作“雒陶”即 是《尸子》所為。
二、“合宮”即“玄宮”
《尸子》:“黃帝曰合宮,有虞氏曰總章,殷人曰陽館,周人曰明堂。此皆所以名休其善也。”又“欲觀黃帝之行於合宮,欲觀堯舜之行於總章。”[20]學者認為《尸子》所說的黃帝時代的“合宮”真實可信,可以得到考古發現的甘肅秦安大地灣F901“大房子”驗證。[21]這種觀點可能過於樂觀地相信古代文獻中對上古歷史記載的可靠性。實則《尸子》這一段文字與戰國中晚期以後到漢代所設想及實踐的“明堂制度”密切相關。
《呂氏春秋》天子以春、夏、秋、冬,居“青陽”“明堂”“總章”“玄堂”。[22]《禮記·月令》與之相同。[23]《淮南子·時則》比之多“中宮”。[24]《史記·五帝本紀》“正義”引《尚書·帝命驗》宋均注,以“明堂”“太室”“總章”“元堂”“青陽”釋周人明堂之制,對應於《尚書》之“五府”。[25]“元”“玄”相通,明堂中央之“太室”,即《時則》之“中宮”。《尸子》所載與戰國晚期以至漢代的明堂月令制度若合符契。《尸子》中“總章”“明堂”與諸說皆同,“陽館”對應“青陽”,則“合宮”正對應“玄堂”。而“玄堂”又即“玄宮”。
《管子》有《幼官》及《幼官圖》兩篇,何如璋認為“幼官”為“玄宮”之訛:“本文有玄帝之命,又‘玄官’凡兩見,《戒篇》‘進二子於里宮’,亦訛作‘官’。《莊子》‘顓頊得之,以處玄宮’,《藝文類聚》引《隨巢子》:‘昔三苗大亂,天命夏禹於玄宮’,足證‘幼官’為‘玄宮’也。”[26]《隨巢子》與《莊子》已有“玄宮”之稱,但並未明確表現出與明堂制度的關係。《幼官》以“四時五行”說明君主所應行的政令,與明堂之制有密切關係。李零認為《幼官》代表了與《月令》相區別的一種“四時五行時令”。[27]但這兩種模式都共同分享了“玄宮”概念,更證明它在戰國西漢人觀念中的地位。
《呂氏春秋》以下等文獻中的“玄堂”也就是較早的《莊子》《管子》中的“玄宮”,而“合宮”之“合”也就是“玄”字之訛。“玄”含幽暗之義,“玄宮”居北,與居南之“明堂”相對,則“合宮”之為“玄宮”也可以無疑了。
(三)“務成昭”與“巫咸祒”——“從道必吉”句與偽古文尚書《大禹謨》
偽古文《大禹謨》:“禹曰:‘惠迪吉,從逆凶,惟影響’”。[28]孫星衍《古文尚書馬鄭注序》認為是“以此言為彼言”,“《太平禦覽》引《尸子》曰:‘舜曰:從道必吉,反道必凶,如影如響。’而以為禹言。”[29]這是《古文尚書》偽作的諸多證據之一。實《尸子》中還有一節文字可以加強《古文尚書》偽作說。《尸子》:“務成昭之教舜曰:‘避天下之逆,從天下之順,天下不足取也;避天下之順,從天下之逆,天下不足失也。’”[30]
務成昭對舜所說的從順避逆之道和舜所說如出一轍。務成昭與舜的關係是戰國晚期的傳說。《荀子·大略》:“堯學於君疇,舜學於務成昭,禹學於西王國。”[31]這節文字又見於《韓詩外傳》及《新序》。《漢書藝文志》“小說家”著錄有《務成子》十一篇,自注云:“稱堯問,非古語”,數術略五行類有《務成子災異應》十四卷,方技略房中類有《務成子陰道》三十六卷。[32]
馬王堆漢簡《十問》有“巫成柖”:“巫成柖以四時為輔,天地為經。巫成柖與陰陽皆生,陰陽不死,巫成柖興(與)相視,有道之士亦如此。”[33]原整理者認為:“巫成柖,即務成昭,傳說為舜之師,見《荀子·大略》及其注所引《尸子》,《漢書·藝文志》有《務成子陰道》三十六卷。”[34]《十問》關涉於房中養生之術,正與《漢志》方技略房中類的性質相合,可證“巫成柖”確實就是“務成子”。銀雀山漢代殘簡中有舜與牟成的對話,“……牟成曰:‘實居是去非’舜曰:‘請問實居是去【非】……’”整理者認為“牟成即見於古書的務成昭,牟與務,勺與昭,古音相近可通。”[35]
裘錫圭先生認為務成昭又實為《莊子》中的“巫咸祒”。[36]《莊子·天運》:“巫咸袑曰:‘來,吾語女;天有六極五常,帝王順之則治,逆之則凶;九洛之事,治成德備,監照下土,天下戴之,此謂上皇。’”王先謙集解:“李云:‘巫咸,殷相。袑,寄名也’。宣云:‘袑,蓋招之訛,言巫咸相招致答耳,古來止有巫咸,無巫咸袑也。’”[37]兩說皆非。“務”“巫”與“昭”“袑”(或作“祒”)音通假借,“成”與“咸”字訛也。裘先生認為:“有的古書上務成子之名作‘跗’(《新序·雜事五》)或“附”(《韓詩外傳》五),恐有誤。”[38]按“跗”“附”皆從“付”,似皆“勺”之形訛。“巫咸”見於《尚書》,為殷人。《尚書·君奭》:“在太戊,時則有若伊陟、臣扈,格於上帝;巫咸乂王家。’”[39]到戰國時,“巫咸”則演變為民間所信仰的神靈,如《山海經》《楚辭》。[40]“務成昭”與“巫咸祒”只是形訛關係,還是“巫咸祒”系從“巫咸”中分化,有待於進一步考察。
裘先生還提到“《路史》後紀卷十一:(舜)問於務成軺曰:‘天下未治,何以使我?’對曰:‘避天下之逆,從天下之順,天下不足治也。避天下之順,從天下之逆,天下不足失也。’《莊子》所引‘帝王順之則治,逆之則凶’等語,意與此相近。”[41]《路史》這段文字是引自《尸子》。從上文的考察結果,我們可以接著說,不僅《莊子》“巫咸祒”的話和《尸子》務成昭對舜的話語義相近,其實和《尸子》舜自己的話、銀雀山漢簡“居是去非”及偽古文《大禹謨》中禹的話,也都如出一轍。《莊子·天運》這段話中作為或凶或治的核心是“六極五常”,在《尸子》中則是“天下之順”和“道”。前者偏向於神秘的天道,後者偏向倫理與德性。它們在內容上雖有差異,但“順之則治,逆之則凶”,“避天下之逆,從天下之順”,“居是去非”“從道必吉,反道必凶”的表達方式與《大禹謨》“惠迪吉,從逆凶”如出一轍。而它們都托於務成昭和舜,卻從不一及於《大禹謨》與禹,正可補證《大禹謨》之偽。
[1] 班固撰 顏師古注:《漢書》,中華書局,1962年,1741頁。
[2] 長孫無忌等撰:《隋書經籍志》,商務印書館,1936年,第71頁。
[3] 汪繼培輯 魏代富疏證:《尸子疏證》,鳳凰出版社,2018年,第1-9頁
[4] 孫次舟:《再評<古史辨>第四冊》,見羅根澤編著:《古史辨 六》,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第101-112頁。
[5] 寇志強:《<尸子>成書年代再考》,《天中學刊》2018年第1期,第79-83頁。
[6] 班固撰 顏師古注:《漢書》,第879-880頁。
[7] 汪繼培輯 魏代富疏證:《尸子疏證》,第100頁。
[8] 班固撰 顏師古注:《漢書》,第877頁。
[9] 陶潛著 陶澍注:《陶靖節集》,商務印書館,1934年,第107-108頁。
[10] 劉向集錄 范祥雍箋證:《戰國策箋證》,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639-641頁。
[11] 王先慎:《韓非子集解》,中華書局,2016年,第438-439頁。
[12] 俞樾:《諸子平議附補錄》,中華書局,1954年,第432-433頁。
[13] 《諸子集成四》,中華書局,2002年,第7頁。
[14] 呂不韋著 陳奇猷校釋:《呂氏春秋新校釋》,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744頁。
[15] 劉文典撰:《淮南鴻烈集解》,中華書局,1989年,第75頁。
[16] 凡國棟認為:“《所染》篇所謂‘雒陶’與上博六《天子建州》篇的‘洛尹’有關”。《呂氏春秋·所染》並無“雒陶”,凡先生所言實是《所染》篇孫詒讓注所提到的《尸子》佚文及《漢書·古今人表》。至於他說“繇”“酋”通假,因而“雒陶”即是“雒酋”,“洛尹”——“洛”的酋長、領導。但他舉《漢書》為例說明“酋”的一般性“官長”義,還嫌過晚。又“雒陶”為人名,“洛尹”為官職,二者性質完全不同,故凡說不能成立。凡國棟:《<墨子間詁>校讀二則》,《湖南省博物館館刊》第八輯,嶽麓書社,2012年,第456-459頁。
[17] 王逸注 洪興祖補注:《楚辭章句補注》,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38頁。
[18] 許慎撰 段玉裁注:《說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382頁。
[19] 許慎撰 段玉裁注:《說文解字注》,第141頁。
[20] 汪繼培輯 魏代富疏證:《尸子疏證》,第117-118頁。
[21] 楊鴻勳:《宮殿考古通論》,紫禁城出版社,2001年,第22-25頁。
[22] 呂不韋著 陳奇猷校釋:《呂氏春秋新校釋》,第1-661頁。
[23] 朱希旦撰:《禮記集解》,中華書局,1989年,第399-505頁。
[24] 劉文典撰:《淮南鴻烈集解》,第159-190頁。
[25] 司馬遷:《史記》,中華書局,1959年,第23-24頁。
[26] 郭沫若 聞一多 許維遹撰:《管子集校》,科學出版社,頁104。
[27] 李零:《<管子>三十時節與二十四節氣——再談<玄宮>和<玄宮圖>》,《管子學刊》1988年第2期,第18-24。
[28] 屈萬里:《尚書集釋》,中西書局,2014年,第310頁。
[29] 王達津:《清代經部序跋選》,天津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53-58頁。
[30] 汪繼培輯 魏代富疏證:《尸子疏證》,第104頁。
[31] 王先謙撰:《荀子集解》,中華書局,2012年,第474頁。
[32] 班固:《漢書》,第1701-1784頁。
[33] 裘錫圭主編:《長沙馬王堆漢墓簡帛集成》,中華書局,2014年,第143-144頁。
[34] 裘錫圭主編:《長沙馬王堆漢墓簡帛集成》,第146頁。
[35] 銀雀山漢墓竹簡整理小組編:《銀雀山漢墓竹簡[貳]》,文物出版社,2010年,第171頁。
[36] 裘錫圭:《考古發現的秦漢文字資料對於校讀古籍的重要性》,《中國社會科學》1980年第5期,第3-28頁。
[37] 王先謙:《莊子集解》,中華書局,1954年,第80頁。
[38] 裘錫圭:《考古發現的秦漢文字資料對於校讀古籍的重要性》,《中國社會科學》1980年第5期,第3-28頁。
[39] 屈萬里:《尚書集釋》,209頁。
[40] 劉寶才:《巫咸事蹟小考》,《西北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82年第4期,第110-111頁。
[41] 裘錫圭:《考古發現的秦漢文字資料對於校讀古籍的重要性》,《中國社會科學》1980年第5期,第3-28頁。
本文收稿日期为10月10日
本文发布日期为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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