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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流:《商周青銅器銘文暨圖像集成三編》釋文校訂(上)
在 2022/10/13 20:08:26 发布

《商周青銅器銘文暨圖像集成三編》釋文校訂(上)

 

(首發)

浮流

 

吳鎮烽先生編著的《商周青銅器銘文暨圖像集成三編》[1](下文簡稱“《銘三》”),收錄20156月至201912月的商周及春秋戰國有銘文的青銅器1772件,是近年關於青銅器銘文著錄的又一力作。其書出版後,有多位學者對書中的釋文進行了校訂,[2]部分校訂意見已被吸收進《金文通鑒》(下文簡稱“《通鑒》”)。最近由於學習需要,我們將該書所收錄的青銅器銘文再讀一過(其實主要是閱讀《金文通鑒》,下文簡稱“《通鑒》”),隨手記錄一些校訂意見(主要爲釋文校訂,偶有涉及圖版),茲整理如下,以供讀者參考。需要說明的是,《通鑒》與《銘三》釋文有所不同,《銘三》有誤而《通鑒》已改正的本文不再討論。《銘三》釋文正確而《通鑒》釋文有誤的則標出。

 

0037.鼎(子圓鼎):“”字又見於《銘三》383966848849933,單育辰認爲是“匿”字的異體,可信。[3]

0077.乙鼎:原釋“乙”之字應即族氏銘文“”,[4]只是“又”形的手指部分沒有鑄好,鑄成“乙”形。或者考慮到古文字中从“又”與否每無別,[5]也有可能“”就是“”字異體,則銘文當釋爲“亞,乙”。總之,並無“”這一新見的族氏銘文。

0118.戈鼎:《銘三》釋文作“乍(作)從彝,戈”,《通鑒》釋文作“戈乍(作)從彝”,從銘文行款來看,《銘三》釋文正確,《通鑒》釋文有誤。

0139.乳子鼎:原釋“乳子”合文之字原篆作“”,應是“斿子”合文。“斿子”爲職官名,近期湯志彪有著文討論,可以參看。[6]

0140.智僕鼎:原釋“智”之字原篆作“”(蓋)、“”(器),字形與“智”不符,應釋爲“”,類似字形如“”(《銘圖》16801)、“”(《銘圖》16802)、“”(《銘圖》16806)。

0145.中小臣車鼎:原釋“車”之字原篆作“”,類似字形又見於一件商代朱書玉磬,其釋文爲“小臣”,[7]身份同爲小臣,二者似爲同一人。“”字與車有關,但可能不是“車”字,“中”可能是其族氏。

0172.叔族父鼎:原釋“族”之字原篆作“”,其偏旁與“?”、“矢”皆不類,應釋爲“矩”,器名相應改稱“叔矩父鼎”。

0175.雷子歸產鼎:《通鑒》釋文衍一“之”字,《銘三》釋文正確。

0190.頻陽鼎:原釋“頻”之字原篆作“”,應釋爲“瀕”。“瀕”、“頻”古今字。

0193.?鼎(發鼎):原釋文爲“?(發)乍(作)文且(祖)日[丁]寶(尊)”,擬補“丁”字。細審銘文,其實“丁”字並不缺,只是較扁且斜,類似形體的“丁”字又如“”(《考古學報》2021年第4期)、“”(《銘續》214)。因此釋文中的“[]”可刪去。

0217.奄鼎:原釋文爲“用??(夙)夕御公各(客)”,“各”似應讀爲“格”,到來之義。

0223.盄父鼎(遣盄父鼎):“孫”後之字圖版爲“”,應釋爲“其永”二字。

0225.昜?鼎(昜妘鼎):原釋“?(?妘)”之字馬超近年有文討論,可參看。[8]

0231.鄭邢小子傳鼎:“奠(鄭)丼(邢)”二字爲族氏銘文,應與後文斷讀。類似的例子還有《銘三》251、443、445、529、530。

0246.叔父鼎:原釋“”之字原篆作“”,應釋爲“??”。

0247.晉刑氏妃鼎:原釋“刑”之字應嚴格隸定爲“?”括注“刑”,原釋“妃”之字應改釋爲“妀”,器名相應改稱“晉刑氏妀鼎”。

0250.邢丘令秦鼎:原釋“櫻”之字原篆作“”,下从心,與“櫻”無涉,待考。

0262.邦鼎:原釋“邦”之字原篆作“”,李春桃指出應釋爲“”,[9]可信,器名相應改稱爲“鼎”。

0270.曾鬯生甾鼎:原釋“鬯”之字原篆作“”,應釋爲“”,該字又見於《銘圖》5220、《銘三》510。原釋“曾”之字原篆作“”,與“曾”不類。

0284.雍伯鼎:“狩”前一字從殘存的筆畫來看應是“來”字,“王來狩自……”,類似辭例又見於《銘圖》13303:“王來狩自豆麓”。

0310.曾仲鬲:“”後應括注“鬲”,此處未括注體例不統一。

0326.鄭師原父鬲乙(鄭師邍父鬲):原釋“”之字原篆作“”,左下有“彳”旁。

0351.戈甗:原釋“氒”之字原篆作“”,應是“父乙”二字,《倗金集萃》已正確釋出。[10]

0363.笍伯甗:該器銘文又著錄於《倗金集萃》第331頁,原釋“獻(甗)”之字原篆作“”,徑釋“獻”有誤,該字从“鬯”,爲新見異體。[11]

0365.嗀甗(甗):原釋“(嗀)”之字原篆作“”,从??从井,應釋爲“??”。器名相應稱之爲“??甗”。又,銘文稱“王曰尹冊令??”,此“曰”字即“唯王曰祀”之“曰”,訓爲“謂”,其義近於“命”。[12]

0388.萬父癸簋:《通鑒》釋文作“萬父己”,有誤,《銘三》釋文正確。

0391.冟父乙簋(父乙冟簋):原釋“冟”之字原篆作“”,該族氏銘文又見於《銘圖》3779、7951、9619。湖北隨州葉家山M107出土一件青銅觚上有銘文作“”,整理者認爲是族徽。[13]謝明文認爲是“瓚”字異體,可能是族名或人名,也有可能是器物專名。[14]整理者和謝明文前一說應更可信,結合觚銘來看,“”可能爲複合族氏銘文,其下亦不从“皀”,釋“冟”有誤。

0392.父辛簋:原釋“”之字原篆作“”,應爲从“??”,不从“丯”。[15]

0404.?祖辛簋:原釋“?”之字原篆作“”,《通鑒》已從單育辰說改釋爲“執”。類似字形又見於《銘圖》12103,謝明文認爲可能是“”、“”的異體,應更可信。[16]

0418.从簋:原釋“从”之字原篆作“”,應釋爲“比”。器名相應改稱爲“比簋”。

0419.伯簋:原釋“乍”之字原篆作“”,左側還有一“阜”旁,但金文中似乎不見其他用“阼”爲“作”之例,此“阜”旁應是“尊”字所从,誤鑄位置。釋文應改作“白(伯)乍(作)寶(尊)彝”。

0431.芮公簋丁:《通鑒》誤將《銘三》432銘文照片置於此編號下。

0435.伯鏃簋(伯簋):原釋“戈”之字原篆作“”,應釋爲“戠”。類似字形又見於《銘三》852,備注中說“當爲複合族氏。有人釋爲‘戠’”。當以後半句爲是,此類族氏銘文常見。《銘三》698、746[17]、891同。

0438.簋:銘文前兩字爲複合族氏銘文,第二字又見於《銘圖》3977,謝明文認爲可能與“萈”有關。[18]

0440.伯旅父簋:“寶”後之字《銘三》釋爲“鈴”,《通鑒》釋爲“命(鈴)”,《銘三》釋文正確。

0441.父簋:“寶”後之字應徑釋爲“鈴”。

0447.笍伯簋:“寶”後之字即“朕”字,學界或以爲“朕”从“灷”聲而讀爲“尊”。[19]根據鄔可晶、施瑞峰的研究,“朕”字本不从“灷”聲,“朕”聲字與“灷”聲字應分開。[20]據此可知《銘三》將該銘的“朕”括注“媵”可信。

0460.簋:《銘三》收錄的拓本如下左圖:

其出處爲《中原文物》1991年第2期第96頁圖1.25,經複核原文,與《銘三》所說相同。而《信陽博物館藏青銅器》公佈了兩張銘文照片,其一爲簋(中圖),其二爲卣蓋(右圖)。[21]對比可知左圖簋銘文拓本與右圖卣蓋銘文照片相合,《銘三》應有誤。又,《銘三》460的拓本與《銘圖》13272應爲一物,後者即稱之爲卣蓋。因此《銘三》460簋銘文圖版應替換爲中圖。

0461.伯庶父簋:原釋“及”之字原篆作“”,左旁還有筆畫,似可釋爲“彶(及)”。

0462.伯荊簋:原釋“荊”之字原篆作“”,應嚴格隸定爲“刱”。

0474/0475.南申伯虔父簋:原釋“虔”之字,從銘文X光照片來看,皆應是“虎”字。器名相應改稱爲“南申伯虎父簋”。

0495.應姚簋:原釋“十”之字原篆作“”,橫筆偏長,似應釋爲“七”。同人所作的另一件器(《銘圖》5102)對應之字作“(十)”,不知二者孰是。

0504.?簋:原釋“十”之字原篆作“”(蓋)、“”(器),應釋爲“七”。

0516.卲簋丙(免簋):原釋“寅”之字原篆作“”,應釋爲“戌”。

0523.申仲簋(簋):許世和指出“前文人”三字漏鑄重文符號,可信。按照金文常例,“穆趩”、“”後似亦漏鑄重文符號。

0574/0575/0576.子楚倝簠(薳子楚倝簠):原釋文爲“(鄬-薳)子楚倝??(擇)(以)吉金……”,以爲作器者名“楚倝”。原釋“倝”之字原篆作“”,王鵬遠將該字與吳王餘眛劍、攻吳王光劍等銘文中讀爲“也”的字聯繫起來,認爲作器者名“楚”,器名應改稱“子楚簠”。[22]同人所作另一件鼎(《銘三》272)自稱爲“子楚”,可見作器者名確爲“楚”。王說可信。

0596.凡父鋪:原釋“凡”之字原篆作“”,應釋爲“同”。

0609.子豆:原釋文爲“隹(唯)王正月丁亥日,子……”,在文獻中“干支+日”這一表述十分罕見,如果該器銘文爲真,結合《銘三》610,“日”字應爲衍文。

0622.作文考盆:銘文又著錄於《倗金集萃》第491頁,釋文可修改爲“□肇作朕文考寶盆,其用夙夜用享于朕宗室,其萬年子子孫孫其永寶用享”(釋文用寬式),作器者之名拓片作“”,殘泐頗多,下似从“鼎”。

0641.犾爵:原釋“犾”之字應釋爲“非”。[23]

0665.卵爵(爵):“”爲複合族氏銘文,應釋爲兩字,字形也與“卵”無關,不應括注“卵”。[24]

0685.?乙爵:原釋“?”之字原篆作“”,與“?”不類,應摹原篆。該族氏銘文又見於《銘圖》9230。(有可能是“卩”字異體,內部三點爲飾筆)

0686.克永爵:原釋“克永”之字原篆作“”,應是一字,且右下有“又”旁,可嚴格隸定爲“”。古文字中从“又”與否每無別,[25]這一族氏銘文應與甲骨文中常見人名的“”(見《類纂》第874頁)有關。

0740.單行爵:《銘三》釋文正確,《通鑒》釋文爲“單)行”,有誤,類似情況又見於《銘圖》667、3256的《通鑒》釋文。

0744.巫父丁爵:原釋“巫”之字原篆作“”,似應釋爲“癸”。

0757.枚父乙爵:原釋“枚”之字原篆作“”,爲手持斫木工具形,應釋爲“析”,類似字形又見《銘三》912。

0763.子父丁爵:原釋“子”之字原篆作“”,右下還有一筆。類似字形又見於《銘圖》7392,謝明文認爲這種字形似可看作“保”之省。謝說可從。[26]

0783.艅爵:原釋“艅”之字似應釋爲“俞”。器名相應改稱爲“俞爵”。

0796.萬爵:原釋“萬”之字與“萬”不類,釋“萬”可疑。

0862.父乙觚(丙父乙觚):原釋“(丙)”之字原篆作“”,似應釋爲“(冉)”。

0882.服觚:原釋“服”之字原篆作“”,左旁爲“爿”,右旁“又”形在“卩”形之前,釋“服”有誤。該字應爲族氏銘文,從偏旁組合來看,應與甲骨文中作爲人名的“”(見《類纂》1185頁)有關。[27]

0883.觚:與《銘圖》9853重出。

0886.觶(觶、舉觶):原釋“-舉)”之字原篆作“”,將其旋轉180°後作“”,與“”(《銘圖》631)爲同一族氏銘文,應釋爲“鄉宁”。

0905.父辛觶:原釋“”之字原篆作“”,从“卩”,應隸定爲“”。

0917.昔雞觶:《通鑒》誤將該銘文圖版置於918號下。

0918.冊觶:《通鑒》誤將該銘文圖版置於919號下。又,《銘三》標注出土時地爲“2008年9月……M1.360”,有誤,應爲M10;同墓所出的尚爵收錄於《銘三》792,標注出土時地爲“M10234”,應作“M10:234”;另外發掘報告稱發掘時間爲2007年3月至2008年5月。[28]

 

引書簡稱表:

《銘圖》——《商周青銅器銘文暨圖像集成》

《銘續》——《商周青銅器銘文暨圖像集成續編》

《銘三》——《商周青銅器銘文暨圖像集成三編》

《類纂》——《殷墟甲骨刻辭類纂》

 

 



[1] 吳鎮烽:《商周青銅器銘文暨圖像集成三編》,上海古籍出版社,2020年。

[2] 許世和:《〈商周青銅器銘文暨圖像集成三編〉1-3冊釋文校訂》,簡帛網,20201214日,http://www.bsm.org.cn/?guwenzi/8330.html#_ftnref2。單育辰:《〈商周青銅器銘文暨圖像集成三編〉釋文校訂》,簡帛網,2021111日,http://www.bsm.org.cn/?guwenzi/8337.html。後正式發表於《古文字研究》第34輯,2022年。胡智雄:《〈商周青銅器銘文暨圖像集成三編〉釋文校訂》,首都師範大學碩士學位論文(指導教師:陳英傑),2022年。

[3] 單育辰:《說甲骨文中的“貝”》,《漢字漢語研究》2019年第3期。

[4] 該族氏銘文劉釗認爲有可能是“般”字異體(見劉釗:《古文字構形學(增訂本)》,福建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78頁),謝明文認爲釋作“盉”的意見似更合理(見謝明文:《商周文字論集續編》,上海古籍出版社,2022年,第34頁)。

[5] 劉釗:《古文字構形學(修訂本)》,福建人民出版社,2011年,第39頁。

[6] 湯志彪:《晉系題銘斿子、孝子職官補釋》,《出土文獻》2022年第3期。

[7] 叢文俊:《中國書法史·先秦·秦代卷》,江蘇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165頁。

[8] 馬超:《釋上石河鼎銘中的“婫”兼論楚文字“昆”的形體來源》,《簡帛》第21輯,2020年。

[9] 李春桃:《銼金鏤銘——銅器銘文刮磨、加刻現象及相關問題研究》,南京大學文學院古文字講壇第十七講,2021127日。

[10] 山西省考古研究院等編著:《倗金集萃:山西绛縣橫水西周墓地出土青銅器》,上海古籍出版社,2021年,第556頁。

[11] 謝明文:《談談近年新刊金文及其對金文文本研究的一些啟示》,第二屆漢語字詞關係研究學術研討會。

[12] 裘錫圭:《關於殷墟卜辭中的所謂“廿祀”和“廿司”》,收入裘錫圭:《裘錫圭學術文集·甲骨文卷》,復旦大學出版社,2012年。

[13] 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隨州市博物館:《湖北隨州葉家山M107發掘簡報》,《江漢考古》2016年第3期。銘文又著錄於《銘三》832

[14] 謝明文:《金文叢考(三)》,收入謝明文:《商周文字論集續編》,上海古籍出版社,2022年。

[15] 謝明文:《商代金文的整理與研究》,復旦大學博士學位論文(指導教師:裘錫圭),2012年,第320321頁。

[16] 謝明文:《商代金文的整理與研究》,復旦大學博士學位論文(指導教師:裘錫圭),2012年,第404405頁。

[17] 又,《通鑒》誤將《銘三》747銘文拓片置於此編號下。

[18] 謝明文:《商代金文的整理與研究》,復旦大學博士學位論文(指導教師:裘錫圭),2012年,第700702頁。

[19] 袁金平:《新出笍伯簋銘文釋讀補正——兼論橫水M2158所出器銘中的人物關係》,《中國文字研究》第23輯,2016年。

[20] 鄔可晶、施瑞峰:《說“朕”“灷”》,《文史》2022年第2輯。

[21] 信陽博物館:《信陽博物館藏青銅器》,文物出版社,2018年,第9096頁。

[22] 王鵬遠:《古漢字“變形音化”現象再研究》,復旦大學碩士學位論文(指導教師:鄔可晶),2022年,第5167頁。

[23] 謝明文:《商代金文的整理與研究》,復旦大學博士學位論文(指導教師:裘錫圭),2012年,第405406頁。

[24] 謝明文:《商代金文的整理與研究》,復旦大學博士學位論文(指導教師:裘錫圭),2012年,第346347頁。

[25] 劉釗:《古文字構形學(修訂本)》,福建人民出版社,2011年,第39頁。

[26] 謝明文:《商代金文的整理與研究》,復旦大學博士學位論文(指導教師:裘錫圭),2012年,第425頁。

[27] 關於“”字的討論可參看王子楊:《揭示若干組商代的樂歌樂舞——從甲骨卜辭“武湯”說起》,《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九十本第四分,2019年,第662664頁。

[28] 陝西省考古研究院,北京大學考古文博學院:《陝西岐山縣孔頭溝遺址西周墓葬M10的發掘》,《考古》2021年第9期。


本文收稿日期为2022年10月11日

本文发布日期为202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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